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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乐发乎情与“礼生于情”

“践仁履礼”是笔者在山西古院所见的匾额所书,它言说了孔子要“做”的两件事:一个是行“礼”,另一个是践“仁”。

“习礼于树下”,是行“礼”;“言志于农山”,是赞“礼”;“游于舞雩”与“独与曾点”,同是崇“礼”,似乎孔子的生活都是不离于“礼”的,但孔子只是以自己为表率遵循与规约了自古即有的“礼”,而他更重要的贡献,乃是开启了——为“仁”之学。

“仁”,是孔子的独特发见。

这个字,大家总以为是“两个人”的意思,儒家本来就关注“人际之间”,所以“人与人之间情同一体为仁”。 但新近发掘的竹简却发现,“仁”字的另个古写法则是“身”上“心”下,其中又有身心融合为一之义,这就迥异于西方自古希腊而来的以心脑来统领身体的路数。

竹简当中“仁”字的写法

在孔子的生活里,行“礼”与践“仁”,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孔子没有直接说出的东西,在1993年10月发掘出来的竹简上,却得到了某种明示。这批珍贵的竹简,是在湖北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当中发现的。其中,被定名为《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的段落中说到:

仁,内也;礼,外也。礼乐,共也。

一句话,仁是内在的,礼是在外的,礼与乐是共在的!

这就同《论语 • 八佾》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又何等的近似?孔夫子又曾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礼不仅指玉帛而言,乐也不仅指钟鼓而言,礼与乐都不能流于形式罢了。

礼,乃是孔子“外在”所行的;仁,那是孔子“内在”所养的。即使祭祀于庙堂之高,那也是外在地“施礼”,即使是隆隆乐舞如此之盛,那也是外在地“做乐”,而非内在地履“仁”,孔子将自己门派的开端,就定位在“仁”的感性基石之上。

在孔门儒学看来,关键是——让人成为人的——那种人文化成之“仁”的提升。“仁生于人”——《郭店楚简》的这四字,似乎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则是“仁濡化人”。

中国古人常常以“体与用”关系论之,仁为“礼之体”,礼为“仁之用”,礼乐与共,所以乐也是“仁之用”。

《郭店楚简·语丛一》又记:“礼,交之行述也;乐,或生或教之也”。礼是交往行为的次序,乐则是生出人心或用作教化的。孔子关注的乃是,外在的礼,如何伴着乐,成为人人内在自觉的“人心”,也就是秉承了“仁心”的人心。

实际上,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孔子讲人生,常是直指人心而言。由人心显而为世道,这是中国传统的人生哲学,亦可说是中国人的宗教。” 但是,儒家却并不是宗教,而是一种准宗教,此乃由于“礼乐使人处于诗与艺术中,无所谓迷信不迷信,而迷信自不生。……有宗教之用而无宗教之弊;亦正唯其极邻近宗教,乃排斥了宗教,” 这实际上就是“以审美代宗教”的中国“人心”传统。

所以说,上面说到的“吾与点也”,关键即在于,曾点由外在的礼体会到了内在的“仁”意,所以才会有如沐春风般的“美感”与尽兴而归的“快意”。

孔子的一生,都在行之于“礼”、践之以“仁”,同时,也在不断地习乐与演乐。

那么,“乐”的功能何在呢?“乐”如何与礼相配?

乐的基本功能,在于“情”,乐发乎情,又陶养情。

所谓“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这是说,乐关乎情,无情则无乐,有情必有乐。只有在汉语里面,乐既是音乐之“乐”,又是愉悦之“乐”,二者在古人所撰的儒家《乐记》那里,就被通用与贯通起来。

《孔子圣迹图册·问礼老聃》(明代)

乐也是“情”的外化形式,“情动”发而为音: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这便是中国人独特的“主情”的音乐起源论,人心生音,情动而发,声而成文,音乐遂成。乐音的初起,皆因人心感物而动,感而遂通,故而成声。

更有趣的是,“声——音——乐”,在中国传统乐论那里,早已被界分分明:

哀乐之情,发见于言语之声,于时虽言哀乐之事,未有宫商之调,惟是声也。……次序清浊,节奏高下,使五声为曲,似五色成文,即是为音。此音被诸旋管,乃名为乐。

《孔子圣迹图册·在齐闻韶》(明代)

但无论怎样说,“情”才是真正的感动者,才是直接的感动者,无论是“情发于声”所指的“情”要被动地以声传达出来,还是“情形于声”所指出的“情”要主动地显现于声当中,最终都是说要“使情成声”,进而化作音,再配上乐,从而成为音乐,但这种“乐”实仍是诗乐舞合一的。

从历史上看,礼与音乐合体的传统,并没有坚持多久。孔子所倡导的原始儒家的“礼乐相济”的理想,随着“乐”的衰微与“礼”的孱弱,在后代得到了转化。

这种转化就在于,从礼与作为“音乐”的乐的统一,转到了礼与作为“愉悦”的乐的合一,也就是“礼”与“情”的合一。

礼乐相配的“乐”,终将被“情”所取代,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乐”逐步被取代抑或泛化,也有思想上的依据——“乐”背后的深度心理乃为情:“乐”足以陶冶性情,而“乐”对于人而言的内在规定,就在于“性感于物而生情”之“情”。

在原始儒家之后,乐不仅与“礼”逐步分殊了,而且,在后代的发展当中更多脱离了宫廷体制,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有的人认为,作为“经”的《乐》亡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事件,还有的人坚持,《乐》并非经,而只是附着《诗》后的乐谱而依于礼。

如果,乐经被焚,那么,为何就文本而言六经当中唯独缺失了《乐》经呢?如果,乐只是谱,那也说明了,乐的实施难以为继:一方面是乐的演奏和颂咏没有流传下来,另一方面只是在文本的意义上与“礼”相匹配了。

所以说,无论是从历史还是思想上看,“情”较之“乐”都成为了更为根本、更为长久的儒家文化元素。正如“礼乐相济”一样,“礼”与“情”也是融会贯通的,但其中的“情”既是依据了生活践履之“礼”的“情”,亦即——践行之“情”,又成为了生活常情之“情”,亦即——生存之“情”。

总之,“礼乐相济”的儒家传统,到后来被转化为“情礼合一”的孔孟主流。

礼也是如此,礼与情竟如此相系,就像情与乐相关一样。“礼”之所以被深谙国学的辜鸿铭翻译为Art,那也是由于,中国人的礼本身当中,早已浸渍与弥漫了“人情”,素所谓“天道远,人道迩;尽人情,和天理” ;而那无情的礼,只能走向道学家那种僵化的禁欲主义。

遗憾的是,自宋明理学以来,情始终被斥为“欲”而遭人唾弃,但《郭店楚简》中的《性自命出》与《语丛一》《语丛二》等篇,却说出了儒家的本真之义:

礼作于情,或兴之也。

礼因人之情而为之。

礼生于情,严生于礼。

无论是礼自然性地“生”于情,还是人文化地“作”于情,抑或“因”循情而随之,都强调,礼的内在根基就在于喜怒哀乐之“情”,而“兴”恰恰就说明了这种“情”的勃发和孳生的特质。

总而言之,孔门儒学的礼与乐,都是发自“情”的。孔子的“仁”本身,就是浸渍情感性的,这就是孔子独特的人性论使然,楚简所谓——“情生于性,礼生于情”——就是明证。

原来,儒家的生活美学,就是以“情”为本的。真可谓“情深而文明”!

“情深而文明”这句话,本出自《礼记 • 乐记》:

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

《礼记》本意是说“情”发于极深的生命根源,当它勃发出来使生命充实就会“气盛而化神”,从而流溢出“乐”的节奏形式。

当这句话再度现身在《史记 • 乐书》当中,则转化为“是故情深而文明,正义德为性本,故曰情深也”,它的基本内涵就指向了人文化的实践,所谓“乐为德华,故云文明”是也。

只有“情深”方可“文明”,“情”的实施,乃是儒家之美善得以形成的内在动因,由此才能进行“成人”的文明化的践行。 BS+kc/Djou7EqwuKjdFvWAe7Svv9jSuj2to4Lr09RHA4L5JlQs4Ij4mHH/LEu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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