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华兹华斯一起到圣约翰学院的还有他的小舅舅,他是外祖父母家中唯一善待这五个孤儿的亲人。他在圣约翰学院任职,他帮助华兹华斯入学。在家里的时候,他还经常教导多萝西数学和法文,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不像大舅舅随时随地都挑剔他们兄妹的不是。
年轻时的华兹华斯
从小镇到伦敦,一路上的自然风光深深吸引着华兹华斯,城市中的繁华也让这个乡下小孩大开眼界。
大学里最初几个礼拜的新鲜生活是非常令人振奋的。到处都是迎新的茶会、晚宴和辅导会,这些活动把初入大学的华兹华斯忙得团团转。他还找到了九个校友,由此可见,之前华兹华斯就读的学校水平还是很高的,他们都很优秀,书念得很好,也很照顾这个新来的小学弟。华兹华斯还去找了裁缝和理发师,做了一套合身的衣服,修剪了头发。一夜之间,乡下的小伙子摇身变成了高等学府里的高才生。下课的时候,华兹华斯经常在校园周围漫步,一面欣赏校园景色,一面自我陶醉,完全沉醉在新环境中。
华兹华斯第一年的大学生活过得极为开心满意,他之前的基础很好,很轻松地拿到了优秀的成绩。虽然他要靠公费及亲戚的资助才能上大学,但他一点儿也没有自怨自艾。大一结束时,华兹华斯除了尽情地享受剑桥的风景之外,还获得了优等生奖学金。第二年,他的作风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功课一落千丈,由优等生退到二等生,还时常翘课。这种转变令家中所有关心他的亲人不知所措,人人都在自问,是什么原因使这个上进的青年突然变得自暴自弃了呢?
后世研究者认为华兹华斯对剑桥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混合着悲怜和愤怒。在《前奏曲》中,他就曾对剑桥提出严厉的批评。之后,他虽然有所收敛,但一提到剑桥,仍忍不住苛刻地指责一番。当时剑桥的气氛确实有点令人气馁。学生们追逐两件极端的事情:一是追求学术和地位上的成就;一是追求放纵式的享乐。华兹华斯详细地观察两者,认为两个圈子的人都自甘堕落,他在痛心之余摒弃了任何一方,选择走他自己的路。
在学术界,美其名曰研究学术的人,想要爬到巅峰必须经历层层黑暗的内幕。教授们缺席,研究员敷衍,大家都不务正业,只等薪俸。当时还流行教职员巴结有权势人家的子弟。这些人在学术上一无成就,在政治上也毫无主见。看到辉格党上台,就一窝蜂地拥护辉格党;等到托利党掌权,即刻又改变初衷,倒向托利党,完全没有自己的见解。
无钱无势人家的孩子如果想出人头地,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他们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包括逻辑、道德、哲学、数学等,只有分数高、名次好的学生,才能拿到一等及格的文凭。
一般来说,考到一等及格非常不容易,拿到一等及格的文凭之后就可以在教会中得到一个好职位,从此衣食无忧。华兹华斯的家人自然希望他能通过这个考试,为前途铺一条康庄大道。
不巧的是,华兹华斯并不把这一纸文凭放在眼里,更不屑做一个看起来宽厚而实际上尖刻的教士。他一生最厌恶的就是考试和与人竞争。他曾回忆说:
我一生只有两次嫉妒别人:一次是和哥哥赛跑,眼看他跑在前面,心中一急便伸脚将他绊倒。另一次是长大后在剑桥求学的时候,看到同学的意大利文比我流利,心中很不是滋味。除此之外,我所做的事或想要做的事,都不是因为要与他人一较长短才去做的,而是我自己真的想做。
关于剑桥人疯狂地追求享乐这件事,华兹华斯极为不满。他看到大家利用上课时间嬉戏玩乐,连用功的学生也把功课留到放假再做。华兹华斯冷眼旁观着这些放纵的生活方式,他没有对这些做进一步详细的记载。倒是与他同时期的大文豪托马斯·格雷留下了非常精彩的描述:
光天化日之下,大学生把女人搂在胸前。礼拜天是应该到教堂祈祷的日子,他们居然在咖啡店里流连忘返。平常的夜晚,镇上的酒店充满了喝酒作乐狂欢的教职员,这给刚到这里求学的年轻人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
对入世不深的华兹华斯来说,他无论如何也不能适应这种放纵的生活形式,相形之下,小镇的生活简直像天堂般淳朴。
当时的大学生还非常崇尚衣着。每天中午学生们到餐厅吃饭时,常常要打扮四五十分钟才出门。会玩的同学在午饭之后还会安排一连串节目。酒会、晚宴,一个接一个,经常要玩到午夜才结束。这样的生活,怎么会有时间念书呢?
除此之外,成群结队的大学生还在校内校外到处惹是生非、破坏治安,甚至有一次还闹出了人命。严肃的华兹华斯难以接受这样堕落的环境,学期结束后,他马上收拾行装回到故乡。
华兹华斯没有回自己家,也没有回外祖父母家,而是回到对他恩重如山的泰森夫人那里。泰森夫人看到她一手带大的小华兹华斯由高等学府归来,真是喜出望外,坚持要他绕镇一周。她要让镇子中的每个人都看看,昔日顽皮的小孤儿如今已经是大学里的高才生了。华兹华斯刚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就放松自己,很热情地与邻居们打招呼问好。见到时常带他渡河的老渔夫,华兹华斯更是开心,两人好好地畅谈了一番,叙说离情。
在剑桥一年的生活,带给华兹华斯很多迷惘和不安,他不知道自己的一生要怎样度过,像其他同学一样吗?回到熟悉的环境中之后,他的迷惘和不安有所缓解,他在山水之间找回了自己,恢复了曾经吟诗作乐的日子。
华兹华斯一生作诗的习惯就是在旷野中散步时,将心中构想好的句子大声地朗诵出来。如果韵脚不准、词句不妥,他就在心里稍做修改,之后,再高声诵读出来。在《前奏曲》中,他曾记载过一则趣事:
我有一只很聪明的小狗,我出外吟诗的时候它总是跟着我,走在我前面替我注意行人。一见前面有人,它就马上摇首摆尾,暗示我,叫我赶快收声,以免路人以为我是疯子。
在故乡的生活非常悠闲愉快,华兹华斯闲暇时除了作诗之外,还到处做客,常去参加农庄里的舞会,有时候乡绅家中请客也请他务必赏光。
因为应酬频繁,华兹华斯常常玩到黎明才回家。有一天,他在晨曦中走向住处。远处的青山、白云清晰可见,东升的太阳明艳照人,华兹华斯突然福至心灵地悟出了他一生应该追求的目标:他渴望一生一世都保有“虔诚的灵魂”。这并不是《前奏曲》里提到的幻境,而是一个突来的顿悟,使他刹那之间找到了他所要追求的。华兹华斯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要做个诗人,但领悟了这个方向之后,他下定决心不管前路如何坎坷崎岖,也要一往无前,追求心灵的虔诚洁净。
假期结束后再回到剑桥,华兹华斯不再觉得迷茫了。他很快为自己制订了一份读书计划:多读当代作品,多认识当代作者,多学习各种社交手段。这样的计划和这种人生追求对贫困没有背景的华兹华斯来说,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他为了追求“真”,放弃了所有可以追求功名利禄的门路,连大学毕业的考试也放弃了。
那时候,华兹华斯一贫如洗,无处可去,虽然不赞成剑桥的教育方式,但也只好留在剑桥。他的人生追求在当时而言,极具反叛性,而且与现实生活背道而驰,说起来应该是行不通的,但他却咬紧牙关一路前行。
家人、妹妹及舅舅们知道他退掉所有考试应修的科目之后,都焦虑不已。妹妹担心他这样会失掉许多机会,舅舅们更是冷嘲热讽,完全不了解他放弃文凭的原因。大舅舅觉得他让家人们丢脸,小舅舅也开始对他失望。当圣约翰学院的一位老师过世时,学生们都争先恐后地送挽联,小舅舅认为既然华兹华斯喜欢写诗,文笔又流畅,鼓励他也写一首悼挽的诗篇,趁机在众人面前一展才华。没想到被不爱名利、不喜逢迎的华兹华斯一口回绝,说自己与这位老师没有私交,没有感情不能成文,气得小舅舅认为他无药可救,再也不肯帮助他了。
华兹华斯对宗教活动也十分冷淡,在《前奏曲》中,他曾表明剑桥大学每天命令学生们祷告是空洞、可笑的行为。他在剑桥最倔强的一次行为发生在最后一学期,他没有参加毕业考试。家人们最初还指望他能在最后一刻翻然悔悟,参加考试,获得文凭。没想到他仍坚守初衷,不肯像常人一样追逐名利地位。他放弃考试,一个人出去旅游,连与他最亲近的妹妹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多萝西一个人在外祖父母家过着冷漠委屈的生活,华兹华斯大三的时候,小舅舅结婚了。婚后,小舅舅辞去在剑桥的工作,搬到了诺福克郡,顺便带着多萝西一起去,替他们管家、带小孩。多萝西在小舅舅家一住七年,替他们照顾家中大小事情。这段时间多萝西仍然时常与兄弟们保持联络。后来,华兹华斯因为放弃毕业考试的事,让小舅舅非常失望,所以不能上门,多萝西只好与他暗中来往。
多萝西一直与华兹华斯最为亲近,她一直没有男朋友,在那个时代,女人又不能自己独立创业,因此多萝西只好把一切希望与感情都寄托在她的兄弟们身上。多萝西的日常生活极其平淡,她常常自己编织美梦来打发时间。她渴望有一天能与她至爱的哥哥团聚,重建家园,永远过着神仙般的快乐生活。
华兹华斯直到毕业仍没有要好的女朋友,只与儿时的朋友玛丽·郝金生常有来往。他每次回外祖父母家时都会去看看她,他们并没有产生什么特殊的感情,只是普通朋友。除她之外,华兹华斯没有跟任何女孩子有密切的交往。多萝西是唯一支持他、理解他的人,兄妹二人的感情超乎寻常地好。
1791年年初,华兹华斯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毕业。因为没有参加考试,所以只拿到一张不合格的文凭,自然也不可能到人人羡慕的教会中谋得一官半职。潇洒的华兹华斯对这些满不在乎,毕业典礼结束后,他立即起程前往伦敦。
在剑桥,华兹华斯置身于一个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他看到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习俗,最初,这些新鲜的生活的确使他迷惑了一阵,不过最后,他终于在花花世界中找到了自己要坚持的东西。他在剑桥最大的收获不是得到,而是认识到什么不适合他、什么是他应该唾弃的。如此一来,他可以勇往直前,去追寻那份“虔诚的灵魂”。他曾写了一首诗来描写他早期印象中的剑桥:
对一个来自北方村庄的少年郎,
这是多么大的改变!
像是魔术中的咒语,又似神仙的力量,
令我一夕之间,
见识到丰富的财富。
穿着华服和丝袜,
染色的头发,
像沾满了白霜的冬枝。
穿着华服,我在街上漫步,
全身男人的行头,却欠缺成人的胡髭。
每天在邀请、晚宴、美酒和鲜果中旋转,
室内是精致的布置,
满眼绅士。
我们闲逛、喧闹,
我们也闲谈,在晨间说无聊的话,
这是我生活中的高歌,
幻想沉睡了。
对日后世俗的存在,我有一份畏惧,
更严重的是,
心中有一丝怪诞的念头闪过,
觉得我不应属于此地、此时。
但,我又为何要沮丧、悲愤?
我本是上天指定的宠儿,
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