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弗罗斯特家族向来都是受人尊敬的,因为这个大家族懂得节俭与勤劳,并且留有一些积蓄。但是,对于罗伯特来说,劳伦斯的祖父家虽然比较整洁,可是那阴暗的房子里,满是深色而沉重的家具,让他产生一种压抑,就好像他们母子三人上次来的时候,遭受到的冷淡对待一样地令人心碎。
所有的亲戚都到场参加父亲的葬礼,母亲、罗伯特和简妮,分别向他们表示谢意。
祖父带着罗伯特去洗手,准备吃晚饭,而且一直都对他进行监视,免得他只用毛巾擦拭,而没有用水洗手。
这时候的罗伯特已经有11岁了,他已经习惯在旧金山被大家看做大人一样对待,可以自由活动。而在这里,祖父的监视使他感到很不自在。
劳伦斯市到处都是磨坊,丧礼的队伍穿过其间,墓地是在郊外的小山坡上,经过简短的仪式,父亲与他的祖先同葬在一起。
等到葬礼结束之后,祖父开始责备母亲关于把保险金丢掉的事情,而且指责她不纠正他们儿子的行为。同时,他的祖母也一直都在旁边指手画脚地责备母亲。罗伯特悲愤地想,为什么祖父母会是这样的人。
但是,罗伯特的母亲一点也不害怕,她一直很冷静地回答他们的问题,既不为自己辩解,也没有把责任推卸给死去的丈夫。根据习俗,他们必须到阿姨家住几天,结果受到的招待,也是同样地冷淡。
当他们抵达劳伦斯市的时候,母亲觉得有些事情必须马上去做,那就是必须送罗伯特上学,因为现在他已经11岁了,可是还从来没有上过学。他必须参加分级考试,但罗马数字的算数问题,以及美国所有内陆河的名字,他一点也不会。后来,罗伯特被分到了三年级。罗伯特对改变的生活形态一时无法适应,日子过得不是很愉快。
罗伯特母亲想到,如果罗伯特不能很快学习而越级的话,那就得要到17岁才能进中学,此外,在祖父家中,孩子们也感到不自在。
后来,罗伯特的母亲找到了位于新罕布什尔的莎勒某小学教书的工作,就在马萨诸塞州州界附近。虽然她的薪水不高,但是加上罗伯特假日打工所赚的钱,勉强可维持家计。她接受了该项工作,不到一个礼拜,一家三口就都搬到学校附近的宿舍,摆脱了祖父母的约束。罗伯特和简妮都到母亲所在的学校上学。伊莎贝乐将在旧金山教罗伯特读书的方法,应用到学校里去。她的方法是注重个别教学,因能力不同而进行不同的指导。她给罗伯特很多的功课,希望他能赶上同年龄的其他学生。
让母亲吃惊的是,罗伯特很聪明,他的进步特别快。等到了夏天,他们又恢复流动性的生活,搬到郊外一间农舍去住。
农舍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他们正需要像罗伯特这样的小男孩替他们打零工以及帮忙收割。罗伯特向农舍的女主人借了一本《苏格兰的领袖》,这是罗伯特读的第一本书,他之前曾经听母亲读过这一段历史,可是自己读起来却有不同的收获。
清晨,有一些农夫把一堆堆的柴草放在罗伯特的面前,罗伯特很快就将这些柴草铲走,速度越来越快。原来他们是要试探他是否适合做农夫,他顺利地通过了考验。
农夫之间貌似有一种无言的默契,行动比说话更有用,不需要有人下命令,大家就能把工作做好,反而下命令的人会受到排斥。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秋天到了,全家回到学校附近的住处准备开学,罗伯特在附近找到了新工作——帮助街口的鞋店修理皮鞋。鞋匠只是教了他一次,他很快就学会了,甚至可以把钉子含在口中,而不会吞下去,对他这种年纪的小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到了周末,罗伯特的母亲伊莎贝乐经常去史维东堡教堂做礼拜,而她的两个孩子就上主日学——这个教派是由一位数学家、工程师兼天文学家所创,这对喜欢户外运动的罗伯特有很大吸引力。
罗伯特的功课进步相当快,他的母亲和老师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更令人惊异的是,他的工作并没有影响到他的课业。
罗伯特在母亲的谆谆教导之下,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就已经达到读中学的程度了。后来,他的母亲希望他能够去劳伦斯市读中学,因为她认为,在大城市里,学习氛围比较好。
罗伯特的祖父听说他要去劳伦斯中学读书,十分高兴,就替他付了上学的车费,而祖母也给罗伯特做了一件新衣服。这时候,罗伯特家的亲戚又都对他们敬如上宾了。
进入劳伦斯中学之后,罗伯特在学校的成绩非常优秀,他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尊重,很多同学都会时不时向他讨教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