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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下午,多利安·格雷斜靠在一张奢华的扶手椅上。他这会儿是在梅费尔 的亨利勋爵宅邸,在勋爵那间小小的藏书室里。别具一格的藏书室十分惬意,渍过橄榄油的橡木壁板一直延伸到高处,壁板上方是奶油色的中楣,天花板的材质是浮雕灰泥,砖末色的厚呢地毡上点缀着一些带有长长流苏的波斯丝毯。一张椴木小桌上立着一尊克罗第翁 制作的小雕像,雕像旁边摆着一本《新奇百事》,是克洛维斯·伊夫为瓦卢瓦的玛格丽特装订的, 封面上装饰着由王后本人亲自选定的烫金雏菊。壁炉台上排着几只蓝色的大瓷罐,瓷罐里插满了鹦鹉郁金香 。透过小小的铅框窗格,伦敦夏日的杏色阳光照进了房间。

亨利勋爵还没回来。原则上他总是迟到,因为他的原则是,守时的习惯是时间的窃贼。勋爵不在,小伙子显得郁郁不乐。他无精打采地翻着一本插画精美的《曼侬·莱斯戈》 ,那是他在一个书柜里找到的。房间里有一只路易十四时期 的座钟,一板一眼的单调滴答让他烦躁不已。有那么一两次,他产生了就此离去的念头。

到最后,他终于听见外面传来一声脚步。紧接着,房门开了。“你可真能耽搁,哈里!”他咕哝了一句。

“恐怕我不是哈里,格雷先生。”一个尖细的声音回答道。

他转头瞥了一眼,赶紧站了起来。“恕我唐突,我本来以为——”

“您本来以为来的是我丈夫,没想到是他妻子。您务必容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对您倒是非常熟悉,因为我看过您的照片。我没算错的话,我丈夫一共有十七张您的照片。”

“不是十七张吧,亨利夫人?”

“呃,那就是十八张。那天晚上在歌剧院 ,我还看见您跟他在一起呢。”她一边说,一边神经兮兮地笑,一双色如勿忘我的蒙眬眼睛上下打量着格雷。她是个奇特的女人,一身打扮总像是在万丈怒火之中设计完成,又在暴风骤雨之中穿上了身。她永远都在恋慕这个人或者那个人,与此同时,由于她的激情始终不曾得到回报,她也就维持住了所有的幻梦。她竭力打扮得标新立异,最终的效果却只是邋遢凌乱。她名叫维多利亚,对于上教堂有一种十足的狂热。

“我记得那晚演的是《罗恩格林》 ,亨利夫人,对吧?”

“没错,就是我心爱的《罗恩格林》。我喜欢瓦格纳的音乐,甚于其他任何音乐。他的音乐那么响亮,所以你尽可以不停地说话,别人也听不见你说了些什么。这是个了不起的优点,您觉得呢,格雷先生?”

神经质的断续笑声再一次从她薄薄的唇边迸了出来,她的手指则开始耍弄一柄长长的玳瑁裁纸刀。

多利安笑着摇了摇头。“我恐怕不这么觉得,亨利夫人。我听音乐的时候从不说话——至少是听好音乐的时候。要是听到了不好的音乐,我们倒是有责任用言谈来盖过它。”

“哈!这是哈里的观点,对不对,格雷先生?我总是能听到哈里的观点从他朋友的嘴里冒出来,只有通过这种途径,我才能了解哈里的观点。不过,您千万别以为我不喜欢好的音乐。我热爱好的音乐,可又对它感到恐惧,因为它会让我变得太过浪漫。我特别仰慕钢琴家——照哈里的说法,有时候一次就仰慕两个。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地方吸引我,兴许是因为他们来自外国吧。他们全都是外国人,不是吗?就连那些英国出生的钢琴家也会在一段时间之后变成外国人,不是吗?他们这么做真是聪明,真是对艺术的极大奉承。这样就让艺术变得特别地国际化,不是吗?您还没参加过我办的聚会呢,对吧,格雷先生?您一定得来参加。我虽然买不起兰花,可我在外国人身上是不惜花费的。他们能让你的屋子显得无比独特。瞧,哈里来了!哈里,我来这儿是为了找你,为了问你点儿事——要问什么我已经忘了——结果就碰上了格雷先生。我俩聊了聊音乐,聊得开心极了。我俩的意见非常一致。不对,依我看,我俩的意见非常不一致。不过,他还是非常让人开心。见到了他,我真是高兴极啦。”

“很好,亲爱的,好极了。”亨利勋爵说道,挑起月牙形的乌黑双眉,带着饶有兴致的笑容打量他俩。“万分抱歉我迟到了,多利安。刚才我去瓦杜街 看一匹老缎子,不得不跟人讲了好几个钟头的价钱。这年月,人们知道所有东西的价钱,却不知道任何东西的价值。”

“恐怕我必须走啦,”亨利夫人高声宣布,用她那种突如其来的傻笑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答应了陪公爵夫人去兜风。再见,格雷先生。再见,哈里。你肯定要出去吃饭吧,对吗?我也是。没准儿,咱们能在索恩伯里夫人那儿碰上面。”

她急匆匆地走出房间,模样活像是一只挨了一夜雨淋的天堂鸟,身后留下一缕淡淡的缅栀子气味。 “我看也是,亲爱的。”亨利勋爵一边说,一边关上房门。接下来,他点起一支香烟,猛一下坐进了沙发。

“千万别娶麦秸色头发的女人,多利安。”抽了几口烟之后,勋爵说道。

“为什么呢,哈里?”

“因为她们太过多愁善感。”

“可我喜欢多愁善感的人。”

“压根儿就别结婚,多利安。男人结婚是因为疲倦,女人则是因为好奇,到头来,双方都只会大失所望。”

“我觉得我不太可能结婚,哈里,因为我爱得太深了。这可是你的格言呢。我打算把它付诸实践,你说的话,我通通都会照办。”

“你爱的是谁呢?”亨利勋爵顿了一顿,如是问道。

“一个女演员。”多利安·格雷红着脸说道。

亨利勋爵耸了耸肩。“这样的初恋也挺平常的嘛。”

“见过她的话,你就不会这么说啦,哈里。”

“她究竟是谁呢?”

“她名叫西比尔·范恩。”

“没听说过。”

“谁都没听说过。不过,人们总有一天会听说的。她是个天才。”

“亲爱的孩子啊,女人里边儿没有天才,这个性别是用来装饰的。她们从来都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话,只是能把话说得迷人动听而已。女人代表着物质对心灵的胜利,就跟男人代表着心灵对道德的胜利一样。”

“哈里,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亲爱的多利安,这可不是瞎说。最近我正在研究女人,因此就很有心得。女人这个题目,并不像我原来想的那么深奥。我发现,归根结底,世上的女人只有两种,一种无姿无色,另一种多彩多姿。无姿无色的女人非常有用,如果你想博取正派体面的名声,带着这样的女人去吃晚饭就行了。另一种女人非常迷人,但却还是会犯一个错误。她们涂脂抹粉,为的是尽量显得年轻。我们祖母辈的女人也会涂脂抹粉,为的却是尽量改进谈吐。以前啊,胭脂和聪颖是不分家的。到现在,这些都已经绝迹啦。只要能显得比自个儿的女儿还小十岁,时下的女人就别无所求。至于谈吐嘛,全伦敦只有五个女人算得上合格的聊天对象,其中两个还不具备进入上流圈子的资格。不说这个,你还是跟我讲讲你那位天才吧。你认识她多久了呢?”

“噢!哈里,你的观点可真吓人。”

“别管这个啦。你认识她多久了呢?”

“大概三个星期。”

“你是在哪儿碰上她的呢?”

“我这就告诉你,哈里,可你千万别给我泼冷水。说到底,要不是遇见了你,这样的事情是永远也不会发生的。你让我心里充满了一种疯狂的欲望,让我想要了解生活当中的一切。遇见你之后,我一连几天都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血管里砰砰跳动。不管是在公园里晃荡,还是在皮卡迪利大街 游逛,我总是会细细打量从我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怀着疯狂的好奇琢磨他们,琢磨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有些人让我兴致盎然,还有些人让我满心恐惧。空气中流动着一种妖异的鸩毒,我如饥似渴地盼望着感官刺激……然后呢,一天傍晚,七点钟左右,我决定出门走走,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奇遇。当时我觉得,我们的伦敦是这样一个灰不溜秋、人山人海的庞然大物,收容了这么些卑鄙下流的罪人,用你的话来说,还收容了这么些妙不可言的罪孽,既然如此,它保准儿给我备下了什么东西。这么着,我想象出了千万种遭际。单是想到可能遇上的危险,我就已经欣喜不已。我还想到,在我俩初次共餐的那个奇妙夜晚,你曾经告诉我,对美的追寻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不知道自己在企盼什么,总之我走出家门,漫无目的地往东边溜达,没过多久就迷了路,周围都是乱七八糟的污秽街道和寸草不生的黑暗广场。大概八点半的时候,我路过一家俗不可耐的小剧院,剧院里有巨大耀眼的煤气灯,还有花里胡哨的节目单。门口站着一个丑怪至极的犹太人,穿着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叫人瞠目结舌的马甲,抽着一支臭气熏天的雪茄。他油腻腻的头发打着绺儿,一颗硕大的钻石在他污渍斑斑的衬衫中央闪着眩目的亮光。他一看到我就问,‘要个包厢吗,老爷?’跟着就脱下帽子,十足一副奴才相。他身上有种东西,哈里,让我觉得挺好玩的。他这样的怪物可真是稀罕。我知道你会嘲笑我,可我确实走了进去,而且付了他整整一个畿尼 ,要了舞台边上的那个包厢。到今天我也想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要那么干。可是,要是我没那么干的话——亲爱的哈里,要是我没那么干的话,我就该错过我这辈子最浪漫的经历啦。我看见了,你在笑话我。你可真是讨厌!”

“我没笑,多利安,笑也不是笑你。只不过,你不该说它是你这辈子最浪漫的经历,只能说它是你这辈子最初的浪漫经历。你永远都会有人爱,永远都会沉醉于爱的感觉。炽烈的激情是无所事事者的特权,也是各国有闲阶级的唯一功用,没什么可害怕的。前面还有种种美妙在等着你呢,这仅仅是开头而已。”

“在你看来,我的性情肤浅到了这种地步吗?”多利安·格雷气冲冲地嚷道。

“不对。在我看来,你的性情深沉到了这种地步。”

“这话是什么意思?”

“亲爱的孩子啊,真正肤浅的是那些一生只爱一次的人。他们自诩忠诚,自诩坚贞,要我说无非是社会习俗催生的怠惰,或者是自身想象力匮乏的结果。忠贞不渝之于情感生活,犹如一成不变之于理性人生——不过是一份失败的自供状而已。忠贞!有朝一日,我可得好好地分析分析这样东西。这里面包含着占有的贪婪。如果不是害怕让别人捡去的话,很多东西我们都会扔掉的。好啦,我不想打断你。接着讲你的故事吧。”

“哦,当时我发现自个儿坐进了一个窄小龌龊的私人包厢,正对着一道粗俗不堪的幕布。我从包厢的帘子后面往外张望,看了看剧院里的情况。眼前是一派艳俗的光景,到处都装饰着丘比特和丰饶角 ,活像一块劣等的婚礼蛋糕。顶层楼座和大厅后排都坐得挺满的,两排又黑又脏的前座却没坐多少人,那个估计他们称之为二楼 的区域更是人影难觅。女人拿着橘子和姜汁酒走来走去,观众们猛吃坚果,吃得不亦乐乎。”

“那场面一定跟英国戏剧的全盛时期 一模一样。”

“要我说,确实是一模一样,而且让人很不舒服。我刚刚开始琢磨,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办,突然却瞥见了节目单。你猜他们演的是哪一出呢,哈里?”

“我猜应该是《白痴小子:呆傻却纯真》。依我看,我们的先辈都喜欢那种戏。岁数越大,多利安,我越是深切地体会到,只要是先辈们觉得不错的东西,我们肯定觉得不行。艺术领域的情形跟政治领域一样: 先辈永远是错的 。”

“他们演的这一出,对我们来说也是不错的,哈里。他们演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说老实话,当时我很是着恼,居然会在这么个不入流的鬼地方观看莎剧。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了几分莫名其妙的兴趣。总而言之,我决心等到第一幕开场。他们的乐队糟糕至极,一个犹太小伙子坐在吱嘎作响的钢琴跟前充任头牌,差点儿就让我落荒而逃。到最后,大幕终于拉起,戏剧正式开场。演罗密欧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矮胖先生,眉毛是木炭画的,嗓音嘶哑难听,身材跟啤酒桶有得一比。茂丘西奥 也差不多同样糟糕,演他的是戏班里的丑角,此人不光往戏里塞了不少他自个儿的笑料,还跟那些后排观众打得火热。两个演员都跟舞台布景一样荒唐可笑,布景呢,一看就是乡下草台班子的手艺。可是,朱丽叶就不同了!哈里,你不妨想象一下,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小脸像花朵一样,古希腊雕塑般的小脑袋上盘着深褐色的发辫,紫罗兰色的眼睛如同激情满溢的水井,嘴唇则好比玫瑰花瓣。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可爱的事物。你曾经告诉我,你对苦难无动于衷,美,单只是美,却能让你泪水盈眶。不怕告诉你,哈里,当时我眼里蒙上了一层泪水的雾气,都快看不清这个姑娘啦。还有她的嗓音——我从来没听过那样的嗓音。一开始非常低,音调深沉圆润,仿佛是一字一字地钻进了你的耳朵。接下来,她略微提高音量,听起来又像是长笛,又像是远处的双簧管。演到花园那一场 的时候,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战栗的狂喜,宛如夜莺在破晓时分的鸣啭。再往后的一些瞬间,她的声音又迸发出了小提琴的狂野激情。你也知道,人的嗓音能给人带来多大的震撼。你的嗓音,还有西比尔·范恩的嗓音,都是我永远忘不了的东西。闭上眼睛,我就会听见你们两个的声音,各自诉说着不同的事情,让我不知道听谁的才好。我干吗不能爱她呢?哈里,我真的爱她。对我来说,她就是生命中的一切。一晚接着一晚,我跑去看她的戏。这一晚她演罗莎琳德,下一晚又演伊摩琴。我看见她从爱人的唇上吮吸毒药,死在一片阴沉的意大利墓地,还看见她在亚登的森林里流浪,假扮成一个俊俏的少年,穿着紧身裤和紧身上衣,戴着雅致的小帽。她时而疯癫行事,跑到一个罪孽深重的国王面前,给国王芸香和苦草,让国王去戴去尝;时而无辜受戮,任由嫉妒的黑手扼断她芦苇一般纤细的咽喉。 我看过她现身各式各样的年代,着上各式各样的服装。寻常的女人引不起人的遐思,因为她们局限于自身所处的世纪,什么魔法也不能让她们有所改观。她们的心灵一目了然,就跟她们头上的帽子一样。这样的女人到处都是,哪一个也没有半点儿神秘。她们早上在公园里兜风,下午在茶聚上谈天,总是那种老套的笑容,总是那副时新的作派。你一眼就可以看穿她们。可是,一名女演员!女演员是多么地与众不同!哈里!以前你干吗不告诉我,唯一值得爱的就是女演员呢?”

“因为我爱过太多的女演员,多利安。”

“哦,是吗,都是些染头发画花脸的可怕人物吧。”

“你可不要诋毁染过的头发和描画的花脸。有些时候,这些东西也别有魅力呢。”亨利勋爵说道。

“真希望我没把西比尔·范恩的事情告诉你。”

“你没法不告诉我,多利安。你会向我通报你做过的一切,一辈子都改不了。”

“是啊,哈里,我看你说得没错。我没法不向你诉说。你对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影响。就算是犯下了什么罪行,我也会找你坦白的。你肯定能理解我。”

“你这样的人——照亮生活的任性阳光——绝不会犯下任何罪行,多利安。话是这么说,我还是万分感谢你这句奉承。好了,告诉我——帮我拿一下火柴,好孩子听话——谢谢——你跟西比尔·范恩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多利安·格雷一跃而起,两颊绯红,双眼冒火。“哈里!西比尔·范恩是神圣不可亵渎的!”

“只有神圣的东西才值得亵渎,多利安。”亨利勋爵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奇怪的哀伤。“可是,你干吗要生气呢?依我看,她迟早会是你的人。恋爱的时候,人总是以欺骗自己开始,又以欺骗他人告终。世人所说的浪漫,无非就是这么回事。据我看,无论如何,你们俩总不会不认识吧?”

“我们俩当然认识。我去那家剧院的头一个晚上,戏演完之后,那个丑怪的犹太老头就到包厢里来找我,说是要带我去后台,介绍我跟她认识。我冲他大发雷霆,并且告诉他,朱丽叶已经死了几百年,尸身也不在这儿,是在维罗纳 的一座大理石坟墓里。从他惊愕茫然的表情来看,他肯定是以为我喝多了香槟,或者是别的什么玩意儿。”

“这我倒不觉得奇怪。”

“接下来他又问我,我是不是在给哪家报纸写稿。我告诉他,报纸我连读都不读。听了这话,他好像极其失望,跟着又推心置腹地告诉我,所有的戏评家正在合起来跟他过不去,而他打算把那帮子人全部买通,一个也不落。”

“我绝不怀疑,他这种想法确实在理。不过,另一方面,从外表来看的话,大多数戏评家的价码绝对是一点儿也不高的。”

“咳,他好像觉得他买不起那帮人哩,”多利安笑道,“不过,话说到这儿的时候,剧院已经开始关灯,所以我只好离去。他竭力推荐我尝尝他的雪茄,可我没有领他的情。第二天晚上,当然,我又上那家剧院去了。看到我之后,他深深地鞠了一躬,信誓旦旦地说我是慷慨的艺术恩主。他是个讨厌至极的畜生,倒是对莎士比亚有一种非凡的热情。有一次,他十分自豪地告诉我,他前后破了五次产,次次都纯粹是为了‘吟游诗人’ ,说到莎士比亚,他非得用这个称呼。看样子,他把破产的事情当成了荣耀哩。”

“确实是荣耀,亲爱的多利安——莫大的荣耀。大多数人破产都是因为对凡俗事务投入太多,为了诗意自毁前程的确是一种光荣。好了,你是什么时候跟西比尔·范恩小姐说上话的呢?”

“第三个晚上。那晚她演的是罗莎琳德。我又去看了,压根儿就忍不住。我冲她扔了一些花,而她也看到了我,最低限度,我觉得她看到了我。那个犹太老头非常执拗,似乎是非带我去后台不可,所以我就同意了。我并不急于跟她认识,这事情挺奇怪的吧?”

“不奇怪,我觉得不奇怪。”

“亲爱的哈里,为什么呢?”

“以后我再告诉你为什么。现在嘛,我只想知道这姑娘的情况。”

“西比尔吗?噢,她真是腼腆极了,温柔极了,身上还带着一种孩童的稚气。我跟她说了我对她表演的观感,她万分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似乎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艺术魅力。依我看,我和她当时都很紧张。那个犹太老头笑呵呵地站在满是灰尘的化妆间门口,斟词酌句地品评我俩,我俩却站在那里默默对望,就像是两个孩子。老头非得管我叫‘老爷’,所以我只好跟西比尔郑重声明,我绝不是那一类的人物。她直截了当地回了我一句,‘您看着更像个王子,我一定得叫您“迷人王子”。’”

“说真的,多利安,西比尔小姐还挺会奉承人的。”

“你没弄明白她的意思,哈里。她完全把我当成了戏里的一个角色,因为她对生活一无所知。她跟她母亲住在一起,那是个容色凋残的疲惫妇人,我第一次去看戏的时候,她母亲裹着一件洋红色的大袍子,演的是凯普莱特夫人 。从神情上看,她母亲应该见识过更风光的日子。”

“我知道那种神情,看着就让我扫兴。”亨利勋爵一边嘀咕,一边审视自己的戒指。

“犹太老头想跟我讲讲她母亲以前的事情,可我说我不感兴趣。”

“这么说就对啦。旁人的悲剧故事总是包含着一些无比粗鄙的东西。”

“我关心的只是西比尔本人,她的出身跟我有什么关系?从纤巧的脑袋到纤巧的双脚,她是个不折不扣、十全十美的天仙。我天天晚上都去看她演戏,她一晚比一晚不可思议。”

“最近你从不和我一起吃饭,依我看,原因就在这里吧。之前我就想,你肯定是有了一段离奇的浪漫经历。事实果真如此,只不过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亲爱的哈里,我俩不是天天都一起吃中饭或者晚饭嘛,我还跟你去了几次歌剧院呢。”多利安说道,诧异地睁大了蓝色的眼睛。

“可你总是到得特别晚。”

“呃,我没法不去看西比尔的戏,”多利安叫道,“哪怕只能看一幕也好。我如饥似渴地盼着看她,还有啊,每次想到那个娇小的象牙躯体包蕴的美妙灵魂,我心里就充满了敬畏之情。”

“今晚你有空跟我吃饭,对吧,多利安?”

多利安摇了摇头。“今晚她要演伊摩琴,”他回答道,“明晚是朱丽叶。”

“什么时候才是西比尔·范恩呢?”

“永远也不会是。”

“祝贺你。”

“你这人真是讨厌!她集世上所有的伟大女角于一身,绝不仅仅是一个个体。要笑你只管笑,可我告诉你,她真的是个天才。我爱她,也一定要让她爱上我。你既然懂得人生的所有奥秘,那你就教教我,怎样才能迷得西比尔·范恩来爱我!我要让罗密欧心生嫉妒,让世间那些作古的恋人为我俩的笑声自伤自怜,让我俩的激情散发出缕缕气息,搅得他们的飞灰产生意识,唤醒他们的枯骨来品尝痛苦。天哪,哈里,我说不出地崇拜她!”他一边说,一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滚热的红印烙上了他的双颊,他激动得无以复加。

亨利勋爵审视着他,心里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快意。相较于自己在巴兹尔·霍沃德画室里遇见的那个羞涩惊惶的孩子,现在的他真有天壤之别!他的天性已经绽放,开出了火焰一般的艳红花朵。他的灵魂已经悄悄走出隐秘的藏身之处,欲望也已经在半道迎上了它。

“你打算怎么办呢?”亨利勋爵终于开了口。

“我要你,还有巴兹尔,哪天晚上陪我去看她的戏。结果如何,我一丁点儿都不担心。你们肯定会承认她的天才。然后呢,咱们得把她从那个犹太老头手里弄出来。从眼下算起,她跟那个老头还有三年的合约——至少也有两年零八个月。当然喽,我肯定得给那个老头一点儿补偿。这些事情办妥之后,我会挑一家西区 的剧院,让她风风光光地登台亮相。她一定能让整个世界如痴如狂,就跟让我如痴如狂一样。”

“那是不可能的,亲爱的孩子!”

“可能的,她做得到。她不光拥有艺术,不光拥有登峰造极的艺术本能,还拥有个人魅力。而你经常都跟我说,改变时代的并不是原则,而是个人魅力。”

“好吧,咱们哪天晚上去呢?”

“我想想啊。今天是星期二。咱们就定明天吧。明天她演朱丽叶。”

“好的。八点钟在布里斯托俱乐部见,我负责通知巴兹尔。”

“八点不行,哈里,真的。六点半吧。咱们一定得在开场之前赶到。你们一定得看看她演第一幕,演她与罗密欧相遇的情景。”

“六点半!真够早的!这不是吃茶点或者看英文小说的时间嘛。怎么也得是七点。没有哪个绅士会在七点之前吃饭。约定的时间之前,你会跟巴兹尔见面吗?要不然,我给他写封信?”

“亲爱的巴兹尔!我都有整整一周没瞧见他啦。我这样真是不该,因为他把我的画像送到了我那里,画框漂亮极了,是他特意为我的画像设计的。还有啊,虽然画像比我年轻了整整一个月,弄得我有点儿嫉妒,可我必须承认,我非常喜欢它。兴许,还是你给他写封信比较好。我不想单独见他。他总是说些招我烦的话,总是给我忠告。”

亨利勋爵微微一笑。“人们特别喜欢把自个儿最需要的东西拱手让人,要我说,这才是慷慨的极致。”

“噢,巴兹尔是个顶好的伙计,我只是觉得他稍微有一点儿非利士人 的味道。认识你之后,哈里,我就发现了这一点。”

“亲爱的孩子啊,巴兹尔把他身上的迷人之处通通放进了他的作品,结果就搞得他的生活一无所有,只剩下他的偏见、他的原则,还有他的常识。我认识的本身讨人喜欢的艺术家只有一种,那就是差劲的艺术家。优秀的艺术家完全生活在自己的作品当中,这样一来,他们本身就成了完全无趣的人物。大诗人,真正的大诗人,是世上最没有诗意的造物。反过来,蹩脚的诗人倒是十分迷人。诗写得越是糟糕,诗人的外表就越是入画。单靠出版一本二流的十四行诗集,作者就可以拥有无法抵挡的魅力。这样的人活出了自己写不出的诗意,其他人则写出了自己不敢践行的诗意。”

“真是这样吗,哈里?”多利安·格雷一边说,一边从桌上拿起一只黄金顶盖的大瓶子,往自己的手帕上喷了点儿香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好啦,我要走了。伊摩琴还在等我呢。别忘了明天的事情。再见。”

多利安走出房间之后,亨利勋爵垂下沉沉的眼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毫无疑问,没几个人曾像多利安·格雷这样,勾起了他如此强烈的兴趣,可是,小伙子对其他某个人的疯狂爱慕并没有让他产生一丁点儿的懊恼和嫉妒。恰恰相反,他为这件事情感到高兴,因为它给了他一个更加有趣的研究对象。他一直都对自然科学的方法十分着迷,只可惜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太过平凡,让他觉得琐碎无聊。于是乎,他从解剖自己开始,最终又开始解剖别人。人类的生活——在他看来,这才是唯一值得研究的事物。与之相较,其他事物都显得一文不值。当然喽,在生活那个苦乐交织的奇异坩埚里观察的时候,你没法用玻璃面罩挡住自己的脸,没法防止坩埚里的硫磺浓烟滋扰你的大脑,没法防止它用丑怪的幻想和畸形的梦魇将你的想象力搅成一团混沌。有一些毒药太过诡谲,只有身受其害才能了解它们的毒性。有一些疾病太过离奇,只有得过一场才能看清它们的本质。即便如此,随之而来的奖赏又是何等丰厚!在你的眼中,整个世界会变得何等奇妙!去发现激情那种稀奇古怪的严密逻辑,还有理性那种多情善感的斑斓生活——去了解两者在何处邂逅相遇,又在何处分道扬镳,在哪些方面和谐一致,又在哪些方面水火不容——这样的探索真是其乐无穷!代价是大是小,有什么关系呢?为了任何一种感官享受,再大的代价也不为过。

他意识到——这样的意识让他玛瑙一般的褐色眼睛闪出了一抹愉悦的亮光——多利安·格雷的灵魂之所以会转向那个白纸一般的姑娘,之所以会五体投地地拜倒在那个姑娘脚下,正是因为他的一些话语,因为他用音乐一般的韵律说出的一些音乐一般的话语。从很大程度上说,这个小伙子是他本人的造物。他提前催熟了这个小伙子,也算是一份了不起的成就。平常人只能等着生活主动揭示自身的秘密,世间少有的命运宠儿却可以早早洞悉生活的奥秘,不用等它取下面幂。有些时候,这种状况的动因是艺术,主要是文学艺术,因为它直接探究激情和理性。不过,隔三岔五,也会有某个性格复杂的人物横空出世,代行艺术之职。实实在在地说,这样的人物本身就是一件货真价实的艺术品。跟诗歌、雕塑和绘画一样,生活也有它自己的精美杰作。

没错,小伙子已经提前成熟。春天尚未过去,小伙子就开始采收果实。他身上依然带着青春的脉动与激情,可他的自我意识正在渐渐苏醒。观察他的变化,堪称是一件赏心乐事。他拥有美丽的脸庞,还拥有美丽的灵魂,实在是一件令人叹赏的事物。这一切会有怎样的结局,或者是注定会有怎样的结局,全都是无关紧要。他就像化装游行或者戏剧当中的那些优雅人物,他们的快乐让你觉得虚无缥缈,他们的悲哀却能激发你对美的感受,而他们的伤痕,更是像红玫瑰一般娇艳。

灵与肉,肉与灵——这两样东西何等神秘!灵魂之中藏有兽性,肉体则拥有灵性闪耀的时刻。感官有升华之日,理性有堕落之时。肉体的冲动在哪里截止,精神的欲求从哪里开始,谁能说得清呢?凡俗心理学家的那些专横定义何等浅陋!与此同时,要在不同学派的主张之间作个取舍,又是何等困难!灵魂真的只是栖身罪孽之屋 的一个影子吗?如其不然,情形真的像焦尔达诺·布鲁诺 所说的那样,是灵魂包蕴了肉体吗?精神和物质的分裂是一个谜,精神和物质的统一呢,也是一个谜。

他开始寻思,究竟能不能把心理学发展成一种无比严谨的科学,让它向我们揭示驱策人生的每一点微小动力。事实呢,我们总是误解自己,绝少理解他人。经验并不具备道德上的价值,仅仅是人类给自身错误取的别号。鼓吹道德的人一成不变地把经验看作一种警示,声称它具有某种塑造人格的道德功效,夸赞它教会了我们趋利避害。然而,经验并不拥有驱策的力量。作为一种动因,它的作用跟良知本身一样小。它成功揭示的道理只有一条,也就是说,我们的未来将会和我们的过去一模一样,我们懊恨不已地犯过一次的罪孽,将来还会高高兴兴地再犯许多次。

他非常清楚,要想得出关于激情的任何科学结论,唯一的方法就是进行实验。显而易见,多利安·格雷不光是一件便利就手的实验品,似乎还预示着丰硕的成果。多利安突如其来地对西比尔·范恩产生了疯狂的爱意,这是个非同小可的心理现象。毫无疑问,这种爱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好奇,出于对新鲜体验的渴望,尽管如此,它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激情,反倒是十分复杂。它包含着少年时代的纯感官本能,这种本能已经在想象的作用之下转化成了另外一种东西,就连小伙子自个儿也觉得它与感官相隔遥远,然而,恰恰是因为改头换面,它才蕴含着更大的危险。我们对自己隐瞒了一些激情的源头,正是这些来由暧昧的激情对我们实施着最为强力的专制。我们心里最弱小无力的动机,正是那些我们知根知底的动机。屡见不鲜的情形是,我们自以为是在拿别人做实验,真正的实验品却是我们自己。

亨利勋爵坐在那里,正在为这些事情发白日梦,门上却传来一声叩击,他的贴身男仆走进来提醒他,换衣服去赴晚宴的时间已经到了。于是他站起身来,望向窗外的街道。斜晖已经将对面房屋的上层窗户抹成了赤金的颜色,窗玻璃闪着白热金属板一般的光芒,屋宇上方的天空则仿佛是一朵凋残的玫瑰。他油然想到了那位友人炽烈如火的年轻生命,不由得暗自忖度,这一切将会如何收场。

夜里十二点半左右,他回到家里,看到门厅的桌子上摆着一封电报。拆开之后,他发现电报来自多利安·格雷。多利安发电报是为了告诉他,自己已经和西比尔·范恩订了婚。 v8W3eeb1M/aiFu3u95yhnYN71KCgDDviUNpdqiwKEkCo6yqucAv79tko0TDjhm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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