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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演化社会理论的探讨

哈耶克1966年写过一篇很长的文章“复杂现象论”,收录在冯克利的中译本《哈耶克文选》的最后一部分,原文是“The Theory of Complex Phenomena”,收录为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 文集的第四篇,也是哈耶克1967年的文集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的第二章。关键是,哈耶克1967年文集的第四章,是一篇短文,概述了哈耶克的社会演化学说,标题是“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如图5.1。由于哈耶克这篇短文对于我想象中未来的演化社会理论具有奠基性的意义,在下面的叙述中,我将详细讲解哈耶克的这篇文章,及哈耶克使用的核心概念的晚近发展。

图5.1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英文第1页

哈耶克是1988年去世的,那一年,他发表了最后一本书《致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我多次提及,这本书以及它的七篇很短的附录,可以说为当代的演化社会理论提供了奠基性的学说。三十年来,据我观察,脑科学和网络社会科学的进展,与复杂性研究领域的进展,伴随着社会科学家的反思,都可以视为哈耶克这本书的注脚。

不过,《致命的自负》的副标题是“社会主义的谬误”。哈耶克这本书的主旨并不是阐明基于复杂现象论的演化社会学说,而是要阐明人类理性对人类生存的永恒威胁,是理性对自己能力的致命自负。有鉴于此,我认为讲解哈耶克的“关于行为规则系统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总共16页——是结束我这本小册子的各种可选方式当中更明智的选择。

我首先讨论“复杂性”(complexity)的涵义。以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家和一位诺贝尔物理学家为思想教父的桑塔菲研究院最初之所以引发我关注,是因为1990-1995年,它连续发表了两卷《复杂性》研究论文选集。在英文语汇里,complexity的涵义不同于complication,虽然它们都被译为“复杂性”。研究复杂性的学者们强调,与complication涵义相反的单词是simplicity(简单性),但是与complexity涵义相反的单词是independence(独立性)。因此,当哈耶克以及桑塔菲学派的学者们使用“复杂”这一语词时,他们想象的是,如哈耶克所言,基于大量相互作用着的微观行为而涌现出来的宏观秩序——也称为“涌现秩序”(emerging orders)。此处关键是“相互作用”,也就是说,不是相互独立的。关于真实世界由相互作用着的许多部分构成的系统,最著名的命题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如果这些局部相互独立,那么,不难想象,类比于相互独立的一系列概率事件可以简单相加那样,整体就是部分之和。当然,这样的复杂性常常也意味着“不简单”,即complicatedness。在哈耶克的叙述中,复杂系统的另一特征是,它涌现出来的秩序是什么样子,不可能预先知道,因为“知道”依赖于必须收集的关于这些秩序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恰好是“涌现”出来的。

注意,于是我们不仅不能用统计学意义上的概率分布或随机性,而且甚至不能用奈特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来描述哈耶克意义上的“涌现”。也因此,我们常观察到违反常识和直觉的现象涌现出来——最常见的譬喻,被用于以“混沌理论之父”和“洛伦兹吸引子”闻名于世的气象学家洛伦兹(Edward Lorenz,1917-2008)1993年名著The Essence of Chaos(《混沌的本质》)的封面:“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可以导致德州的一场热带风暴”(据考,这是他在1969年“京都演说”里提出的一个譬喻)。因为,我们的常识和直觉都是由以往重复发生的情境及其信息塑造的。

莫兰(Edgar Morin)在谈到复杂思维时画了一幅四元示意图 :有序、无序、相互作用、组织。从相互作用着的许多微观个体,既可涌现出有序,也可涌现出无序。更常见的是,相互作用的个体可以自发地形成组织(自组织过程),这些组织的相互作用可以导致有序或导致无序。桑塔菲学派复杂理论的科普作家,沃尔德罗普(Mitchell Waldrop)1995年有一本畅销书《复杂》(Complexity) ,英文原作的副标题很贴切——“The Emerging Science at the Edge of Order and Chaos”,陈玲的翻译是“诞生于秩序与混沌边缘的科学”,我更愿意翻译为“从秩序与混沌的交界处涌现出来的科学”。这是因为,复杂——即大量相互作用着的微观个体的宏观局势,既可能形成秩序,又可能陷入混沌(无序之一种类型)。

三联书店出版了陈玲的中译本之后,我立即被这本书吸引,因为第一章的主角就是我那时特别关注的收益递增经济学家亚瑟(Brian Arthur)。为什么收益递增是第一章?可能的理由,我认为,收益递增是这样一种现象,它导致系统失去平衡。因此,它是最致命的不稳定因素。如果没有收益递增,那么,主流经济学家就特别自信,因为经济系统永远是稳定的,有均衡,有一般均衡或博弈均衡,于是,一切都正常——可观测并且可分析。后现代主义复杂理论思想家彼得·包夫(Peter Baofu)2007年写了一本书,The Future of Complexity:Conceiving a Better Way to Understand Order and Chaos(或可直译为《复杂性的未来:想象一种理解秩序与混沌的更好的方式》),开篇即指出关于复杂性的全部研究,无非是要求解这样一个基本问题:复杂现象是否有“模式”(涌现出来的宏观秩序)可被人类认知?以怎样的方式认知?就我的阅读范围而言,这是最接近哈耶克思想的问题。哈耶克晚期的思想早已超越了他的时代,至今,社会科学仍停留在被哈耶克超越了的时代。我推测,需要再等半个世纪,社会科学才可能摆脱旧时代的束缚。

注意,图5.1中英文标题下面有一个括弧,里面是副标题,可译为“人类诸行动的社会秩序与个体行为规则之间的相互作用”。此处,哈耶克使用通常指有目的性的人类行为的英文“conduct”而不用泛指包括动物行为在内的“behavior”来表示“行为”。并且,他使用在意义指引下才有的“actions”(诸种行动)来表示指导人类行为的社会秩序。第一段文字,如图5.2,哈耶克解释,“行为规则”可以是有意识的,也可以是无意识的,甚至可以是无生命的。这些规则的传承,可以是先天遗传的,也可以是后天模仿的。

图5.2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页

这里有必要介绍哈耶克的另一部作品《法、立法与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第一卷(英文版1973年发表)。因为,哈耶克在这一卷的第一章“Reason and Evolution”和第二章“Cosmos and Taxis”阐述的,正是他在生命最后十几年里强调的那种秩序观念——概括而言,这种秩序既不是自然发生的,也不是人为设计的,而是人类行为的无意识结果。也因此,他写了图5.2的脚注1。哈耶克解释说,他将避免使用“组织”(即为追求特定目标而形成的群体)这样的语词来描述秩序,因为秩序不是人为设置的。又因为秩序是从许多微观个体的相互作用中涌现出来的,故可称为“模式”(pattern)。相对于模式(秩序)这一整体(全局或社会网络全局),哈耶克将个体也称为“成分”(局部或社会网络局部)。

在图5.3中,哈耶克举“熵”为例,说明大量微观个体的相互作用可以涌现为无序而并不必须涌现为秩序。假如这一情形发生于生物社会,当然意味着社会瓦解,也就是群体的消亡。接着的这一段文字,哈耶克其实在讨论最初由达尔文提出而生物学界至今争议不休的“群体选择”(group selection)问题。

与这一问题密切相关的是,例如,我关注的哈佛大学诺瓦克小组的研究,以及诺瓦克与威尔逊(Edward O. Wilson)联名发表于《自然》杂志2011年3月24日的引发150多名生物学家联名批评的那篇文章,“The Evolution of Eusociality”(虽令人困惑但常直译为“真社会性的演化”),由此引发的一大群生物学家联名批评的文章标题是“Inclusive Fitness and Eusociality”(同样令人困惑地译为“包容性适存度与真社会性”)。这里出现的英文前缀“eu-”,意思是“真正的”,通常用来指内在性质而不是外在的表象。注意,哈耶克在第2节进一步论证群体行为秩序与个体行为规则之间的关系。我在图5.3的右下角画了一张示意图:从全部个体行为规则的集合到全部群体行为秩序的集合,可以想象一个映射 :从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个体行为规则涌现出同样的群体行为秩序。

图5.3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2页

此外,我在图5.4的顶部画了另一示意图来表达哈耶克在这里阐述的第(2)项性质,即映射 依赖于情境。设全部可能的情境的集合S,设全部可能的个体行为规则的集合R,那么,根据哈耶克阐述的第(2)项性质, 是从S和R的乘积空间到全部可能的群体行为秩序的集合Ο的映射。并且,哈耶克继续阐述,性质(3),关键是这样涌现出来的秩序必须有助于而不是有害于群体的生存与繁衍。只有如此,“群体选择”才言之成理。这就导致哈耶克对性质(4)的讨论——个体行为规则可能与其他规则共同作用,在某些情境中涌现出来一套有害于群体的秩序,也可能在另一些情境中涌现出来一套有利于群体的秩序。性质(5):微观层次的行为个体,由于与许多个体相互作用,基本上不可能知道涌现出来的秩序是有害还是有利于群体。我在性质(6)左侧标明我讲解过的贝克尔晚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可支持哈耶克论述的性质(6):个体的具体行为总是在情境(包括其他个体的行为)激励下为谋求个体的生存和幸福而诱发的。只是借助于群体选择的力量,那些更有利于群体繁衍的秩序偶然涌现出来,并使遵循这些秩序的群体在群体之间的竞争中胜出。性质(7),请回忆海纳模型,哈耶克强调,个体行为的规则通常不是为行为提供充足激励,而是增加限制。个体行为的驱动力量要么来自内部冲动,要么受到外部激发(通常是这两者的混合)。最后,性质(8)是宏观秩序要求的个体行为之间的相容性,至少,这些个体行为之间的冲突不会涌现为无序。

哈耶克在《法、立法与自由》第一卷第一章指出:人类既是目标追寻的动物,又是规则遵循的动物。人类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他知道他应当遵守他遵守的规则,甚或能将所有这些规则诉诸文字,而是因为他的思考与行动所遵循的那些规则已从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经过演化选择而成为规则,于是这些规则是许多世代的经验之结果。

图5.4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3页

此处,哈耶克试图纠正亚里士多德以来流毒深远的两分法谬误——全部现象被划分为两类:其一,希腊文是“physei”——英文是“by nature”(基于自然的);其二,希腊文是“nomo”——英文是“by convention”(基于习俗和常规的),或者,哈耶克考证,“thesei”——英文是“by deliberate decision”(基于深思熟虑之决策的,即后来拉丁文的“positivus”——成文法)。两千多年以来,西方思想深陷于这样的截然两分的范畴之中,凡一现象,要么是基于自然的——非人为的,要么是基于习俗的——人为的。但是,哈耶克所说的规则或秩序这种现象,恰好不能被非此即彼地视为自然的或人为的。据哈耶克考证,直到弗格森(Adam Ferguson,1723-1816)才正式提出了第三类现象——即作为人的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人为设计的现象。

与上述思想史考察密切相关,哈耶克在《法、立法与自由》第一卷第二章考证,希腊单词“cosmos”可翻译为英文“grown order”——哈耶克认为最方便的英文解释是“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这一短语;另一方面,希腊单词“taxis”可翻译为英文“made order”——例如指挥官在战场上发布的命令。

图5.5和图5.6的大部分段落,旨在列举人类以外的生物群体行为秩序,鱼群和蚂蚁,这是老威尔逊在1975年发表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Sociobiology:The New Synthesis)里详细讨论的案例。注意,哈耶克在图5.6脚注3里引述了1960年代鼓吹群体选择假说的温-爱德华(V. C. Wynne-Edwards,1906-1997)的著作。关于“群体选择”的生物学观点,山东大学黄凯南有一篇很好的方法论文章,发表于《南方经济》2008年第9期,标题是“群体选择与个体主义方法论”。另一篇很好的综述文章是北京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为生物学哲学、生物科学史和生物科技与社会的教授李建会撰写的,发表于2009年《科学文化评论》第6期(纪念《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专号),标题是“自然选择的单位:个体、群体还是基因?”

图5.5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4页

图5.6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5页

达尔文在1870年代为解释昆虫的利他主义行为而提出“群体选择”观念,未能说服学术界,尽管有诸如费希尔(Ronald Almer Fisher,1890-1962)这样的生物统计学和演化生物学权威人物在1930年代的奠基性工作。直到1950年代,群体选择以及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究竟是什么?这一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再度引发讨论,1960年代初,争论的一方是温-爱德华提出的群体选择假说,争论的另一方是威廉斯(George Williams,1926-2010)发表的《适应与自然选择》 。几年之后,1964年,哈密尔顿(William Donald Hamilton,1936-2000)在《理论生物学杂志》发表的两篇同名文章“The Genetic Evolution of Social Behavior”(“社会行为的基因演化”)中提出了“亲缘利他”概念,奠定了“包容性适存度”的数理基础。

稍后,对“群体选择”观念的另一次颠覆性打击来自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发表于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由此而有了“以基因为中心的演化学说”。并且,道金斯于1982年发表了带有强烈的“基因帝国主义”基调的作品The Extended Phenotype(直译为“扩展的表型”)。在这本书里,道金斯声称,基因型之间的竞争不会局限于表现型之间的竞争,而且还扩展到基因环境当中,包括社会与文化。例如,他提出“meme”(我译为“文化基因”)观念以解释文化的传播或复制。虽然,2004年,道金斯发表文章“扩展的表型——不能扩展太远” ,对他的以基因为中心的演化学说的适用范围作了限定,例如,研究“文化基因”的传播方式时就可能需要弱化“生物基因”的影响;他还承认,对建筑物和建筑风格的传播而言,生物基因当然只有更弱的影响。

直到1990年代,随着脑科学设备和计算机仿真技术的普及,以诺瓦克的一大批文章为基础,“群体选择”观念重新主导了利他主义行为的研究。在诺瓦克之前多年坚持了群体选择观念的,是演化生物学家威尔森(David Sloan Wilson)。根据威尔森的论证,自然选择的力量作用于包括群体在内的许多层次。据此,他指出,“宗教”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他于2015年发表最新作品Does Altruism Exist? Culture, Genes, and the Welfare of Others,基于“多层次选择”假说,他批评哈佛的老威尔逊和道金斯,说他俩都错了。

哈耶克1988年(即他去世的当年)接受卡托研究所的独家采访时,转述过他的老师门格尔(Carl Menger,1840-1921)在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和休谟(David Hume)之后列举的自生自发秩序三例:习惯法、自然语言、货币。紧接着,哈耶克指出,各国政府早已不允许货币自由发展了(他然后描述了一种互联网时代的“迂回方式”的货币无政府主义设想)。因此,自发演化的例子,只剩下习惯法和自然语言。

在第4节里,哈耶克为系统论的老生常谈“整体大于局部之和”提供新的论证。相互作用的许多个体行为涌现出来的宏观秩序有两方面的性质不能简约为个体行为。首先,这是“复杂性”的定义,这些个体的行为是相互依赖的,而且这种依赖的方式取决于宏观秩序的性质。其次,为了适应变化的情境,微观局部与宏观整体必须共同发挥作用。注意,我在图5.6右下方的标注“稳定性”。通常,哈耶克在这里探讨的性质,属于系统稳定性问题。所以,图5.7中,哈耶克开始阐述稳定性问题——我在图5.7左方再次画了映射 之为情境s和个体行为规则r的函数。哈耶克强调映射 必须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否则当情境改变时,群体就很难生存(适应)。这里,系统科学家的工作之一是寻找逆映射 -1

然后,如图5.7,他突然写了这样一段,让读者立即想到他早年的思想:“个体行为规则自发的变化,以及随之出现的秩序变化,可以使群体在它不作出这种改变就会灭亡的环境中继续生存下去。”这就是我反复解释过的,哈耶克(参阅他1945年的名著《通向奴役之路》)最重要的一项学说:伟大社会的特征是保护“匿名的少数”,从而社会可以最高的概率在未来的各种灾难中生存。匿名的少数,因为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预先知道谁是这样的拯救人类的英雄——取决于情境和灾难的性质。所以,一个伟大的社会总是鼓励一切人在一切可能方向上生活。

接着的这一段文字,哈耶克阐述的原理,在当代学术界可称为“互补性原理”——行为规则体系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发展的。新的规则与群体中的其他规则相结合……这就是我定义的“制度”——它是强烈互补的行为规则的集合,或者,假设规则之间的互补性是一个函数,从最弱到最强。于是,互补规则的集合的范围也从最强到最弱连续扩展。我想象的现实制度的演化,是在这个互补规则的集合里不断补充一些规则或删除一些规则。同时,制度之间有竞争。通常,主导着竞争的制度之间关系的,是互替性。

图5.7可能是最关键的一页,现在哈耶克指出:显然,这种形成全面秩序的个体行为规则与其他个体和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可能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现象。社会理论的全部任务,不过是努力揭示这样形成的全面秩序……图5.8继续,他认为,经济学或许是漫长的人类理论演化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唯一接近这一目标的社会理论,尽管经济学家们未必意识到这一点。我在左侧写了“群体的有意识演化?”这是因为,哈耶克此处提出的问题,很少学者提出过。我只在例如《塞莱斯廷预言》(The Celestine Prophecy)这样的神秘主义作品中见过,我为那本书写了一篇书评,其中提到我1998年在郑州演讲之后,一位神秘老人送了我那本书,并写了一张字条祝贺我“意识到人类的有意识进化”的学说。在这一段结束时,哈耶克提出了群体可否有意识演化的问题,然后他承认“对这个重要问题很少有人作过系统的思考”。我随后写了“社会选择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因为,哈耶克提出的系统思考,是这两大理论领域的议题。

图5.7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6页

图5.8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7页

现在,图5.8中的第5节在图5.9继续:哈耶克首先讨论“社会演化心理学”(如果有这门学科的话)的议题,旨在解释个体为何遵守秩序,并且个体的相互作用是怎样与全局秩序相互作用的——在最微观的局部是每一个体脑内的神经元网络结构。此处,哈耶克转述了博兰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的观点:多中心的秩序因为有离散的决策体制,故而具有远比单一中心的秩序高得多的系统鲁棒性(抗干扰性)。请回忆汪小帆2003年的文章,完全随机网络具有极强的鲁棒性,哪怕80%的纽带都被破坏,网络仍可运转。此外,诸如“友谊圈”这样的社会网络,鲁棒性也极强。服从幂律的社会网络,我们知道,具有最弱的鲁棒性。

哈耶克指出,人脑的优势在于,请注意我写在图5.9左下方的注释文字,它可以预先将行动的各种可选方案的各种可能后果呈现于想象之中,并演化形成理性选择的能力。多中心社会网络具有类似的优势——允许哈耶克论证的“匿名的少数”在一切方向上存在,故而具有很强的鲁棒性。

继续图5.10,因此,哈耶克指出,这样一个复杂系统或许比其他类型的系统对环境有更强的适应力,因为它可以利用更多的信息——这是哈耶克在一篇著名文章“散布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中提出的核心观点。从这一观点出发,逐渐形成了他的自发秩序学说。

图5.9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8页

图5.10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9页

第6节在图5.11中继续,哈耶克在这里的论述显得思路不畅。我认为他试图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思想:人类社会的自发秩序与脑内的秩序和宇宙秩序之间有某种相类的复杂性。如果有一门学科是研究复杂性的(那时还没有“桑塔菲学派”),那么,哈耶克认为,这门学科必须探讨这样一个方法论议题:它必须将它自身的研究方法视为它研究的复杂秩序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它的方法与它研究的对象都包含在相互作用的微观行为的涌现过程之内,也因此而依赖于历史(路径)——即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哪怕那些事情后来消失了,它们在复杂性及其思维方式里仍保存着自己的印记。于是,后来发生的理性很难理解自己为何要这样思考。

图5.12中,哈耶克再次追溯这一复杂观念到他的老师门格尔那里。纵观哈耶克的思想路径,我认为,他晚期发表的关于复杂性的学说几乎都已在早期有了基本的构想。例如,他自述《感觉的秩序》(The Sensory Order:An Inquiry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Theoretical Psychology,副标题直译为“理论心理学诸基础的一种探究”,1952年以英文首次出版)的基本构想萌发于他在维也纳大学读书时的一篇学期作业(那时他研读了马赫[Ernst Mach]的《感觉的分析》[Die analyse der Empfindungen]),应当在1919-1920年之间,甚至,根据哈耶克自述 ,那本书的更早渊源来自他父亲(一位解剖学家)。

图5.11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0页

图5.12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1页

又例如,他的几篇“知识”文章,最重要的一篇是1936年就任伦敦经济学俱乐部主席的演讲稿(“Economics and Knowledge”,1937) 。在那次演讲中,他提到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其实是解释“知识的分工”,而不是解释“劳动的分工”。再例如,据《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权威版(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11年首版)的编辑罗纳德·哈姆威(Ronald Hamowy,1937-2012)——他是哈耶克在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指导的博士生,1961年为哈耶克这本书写的批判性评论给哈耶克印象如此深刻,以致哈耶克亲笔写了一篇回应文章(收录于哈耶克1967年的《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研究文集》)——考证,《自由秩序原理》的基本构想源于1939年哈耶克跟随米塞斯参与的那场关于社会主义的大论战。顺便提及,2008年出版的The Encyclopedia of Libertarianism(可译为《古典自由主义百科全书》),主编就是这位社会思想委员会培养的博士。

再多说几句,哈姆威1937年出生于上海的一个犹太家庭,父亲是叙利亚犹太人,母亲是埃及犹太人,他是在纽约长大的孩子。他晚年有严重的心和肾的疾患,2012年9月8日在巴尔的摩的一家医院病逝。事实上,如许多伟大的学术机构里的学生一样,他并未从导师那里直接学习什么。他最初是在巴黎的图书馆,然后到了牛津大学——去追随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两人的对话是这样的:“我早已停止带学生了。”“嘿,听我说,我很聪明,我特别勤奋,而且我是一个很逗乐的人……”“那么,好吧。”根据2012年9月9日发布的讣告,伯林确实认真看了看这位身高大约只有正常人一半的很逗乐的年轻人。

我的另一判断是,越到晚年,哈耶克越重视他自己早年的基本构想。例如,根据哈耶克文集最初的那位主编(W. W. Bartley III)保存的录音带“1984-1988”(哈耶克生命的最后四年),哈耶克认为自己毕生唯一重要的学术著作是《感觉的秩序》,除了薛定谔(Erwin Schrödinger)——他“令人惊讶地懂得这本书的全部”,学术界很少关注这本书。

第7节,我继续讲解,见图5.12和图5.13,以及图5.14的前半部分。这一节的主旨,仍是澄清全局与局部之间的相互作用与依存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军方的学者们通过研发各种类型的军事系统逐渐形成了关于系统的观念,导致了1960年代流行的“系统理论”(systems theory)。哈耶克1952年发表《感觉的秩序》时尚未流行系统理论,但神童维纳(Norbert Viener,1894-1964)已于1948年发表了名著Cybernetics:or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in the Animal and the Machine(《控制论:或动物与机械的通信与控制》)。至今,我仍很不满意“cybernetics”这一单词的中文翻译——这种翻译导致了今天“网络空间”(cyber-space)的汉语意思完全不能溯源到当初维纳建立的通信理论传统中去。不论如何,为了讲解哈耶克的第7节,我首先澄清“系统”这一概念的涵义。

图5.13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2页

图5.14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3页

图5.15的截图,取自林益的英文著作《一般系统理论:数学方法》(General Systems Theory:A Mathematical Approach) 。作者林益,检索百度百科(以及维基百科)可知,是国内培养的理论数学研究生,赴美留学,1988年至今,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立高等教育系统(Slippery Rock校区)数学系担任教授。我喜欢林益定义的简洁性:系统由对象的集合及对象之间关系的集合构成并有多层结构。一般系统研究的数学方法,旨在为分析系统“局部—整体”关系提供基础。

图5.15 取自林益2002年著作《一般系统理论:数学方法》第九章

图5.16的截图取自布克利(Walter Buckley)1967年著作《社会学与现代系统理论》(Sociology and Modern Systems Theory)的第二章。这位作者1998年发表了另一部著作Society—A Complex Adaptive System:Essays in Social Theory。这张截图里的插图及解释,依照历史顺序刻画了三类系统模型:(1)机械论的,核心观念是“均衡”,适用于组织结构的复杂性程度最低的系统;(2)有机论的,核心观念是“homeostasis”(动态平衡),适用于组织结构的复杂性程度更高的系统;(3)过程论的或适应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演化”,适用于复杂性最高的系统——因为复杂系统的多层结构是持续涌现的。第三本参考书是Springer-Verlag 1989年出版的《抽象系统理论》(Abstract Systems Theory),“斯普林格讲义系列”(“Lecture Notes in Control and Information Sciences”)的一种。两位作者综述了关于“系统”的各种定义,从最通俗的牛津英语词典开始:a system is a set or assemblage of things connected, associated, or interdependent, so as to form a complex unity(系统是由一组相互联系或相互依存的事物构成的复杂整体);到更精确的定义:a system is a set of relations among attributes of objects(系统是一组对象的各种性质之间的关系);到抽象系统理论的数学定义:a system is a family of mappings of a topological space representing states of the system into itself(系统是从表达了系统状态的拓扑空间到它自身的一族映射)。现在读者不妨自己阅读图5.12、图5.13和图5.14第7节,哈耶克阐述的基本上就是系统理论的观点。

图5.16 截图自Buckley, Sociology and Modern Systems Theory

图5.14的后半部分,第8节,延续到图5.17,这些文字较为流畅,在这里,哈耶克解释了宗教的制度涵义,并深入到无意识层次,例如图腾与禁忌,这是《致命的自负》最后一个附录(Appendix G)的主题——苏格兰的社会人类学家弗雷泽(Sir. 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1909年的一篇“小研究”引起哈耶克的注意。弗雷泽的这一作品,标题是“Psyche's Task”(“心理之任务”),篇幅长达84页,虽然哈耶克希望将这篇文章全文排版在他的附录里。根据弗雷泽的观察,当某物被图腾化之后,它的主人实际上获得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利。所以,在哈耶克看来,图腾以及迷信,在成为原始社会私有产权最早也是最有力量的保护神。顺便提及,弗雷泽的传世名著是《金枝》(The Golden Bough)。

图5.17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4页

图5.18接续,哈耶克进一步论证,图腾与禁忌之所以对原始人类非常有效,是因为,在心理学视角下,人们更愿意接受有概率分布的风险,而不愿意陷入奈特意义的那种完全未知的不确定性情境。为了提醒读者,我在图5.18的顶端写了“R. Heiner”(这是海纳模型关于有限理性选择的基本判断),并且在左侧写了“许明2005”——请回忆图3.11,他和导师凯莫罗(Colin Camerer)等人2005年发表于《科学》杂志的那篇关于不确定性的脑科学研究报告,标题是“神经系统对人类决策过程中不确定性的程度的反应”。

现在我讲解哈耶克这篇文章冯克利中译本的最后一页,如图5.19,这里只有一段文字。从哈耶克所论的规则与秩序的角度看,图腾与禁忌是对行为的最强约束。我在这里写了几行文字,首先,由于交易费用经济史研究得到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诺斯的制度经济学著名判断: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不确定性。其次,由于交易费用合约理论得到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列出了两类不确定性现象:行为的不确定性(behavioral uncertainty)和环境的不确定性(environmental uncertainty)。那么,制度降低的是哪一类不确定性?返回常识,我们周围既有旨在降低环境不确定性的制度——例如应对自然灾害的各类条例,又有旨在降低行为不确定性的制度;我推测,后者的数量和种类远多于前者,几乎可以说比比皆是。

图5.18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5页

图5.19 哈耶克“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冯克利译文第16页

哈耶克其实相信的是,在群体内部从相互作用的大量个体行为规则涌现出来的宏观秩序固然有助于这一群体的生存,但这一群体未必能在新的环境里继续生存。例如,群体甲最初达到的文明水平足以吸引周围尚处于野蛮状态的群体的注意。就像中国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那样,群体甲完全可能被更野蛮的群体征服,并由此而将文明社会的行为规则传承给征服者,由此,征服者也就达到了比它最初的水平更高的文明水平。还可能发生的是,就像中国以外的其他古代文明的历史那样,被征服之后,最初的文明群体完全消失了。当然,文明社会的那些规则很可能得到了传承。所以,哈耶克相信,规则的生命历程往往远比最初发明了这些规则的个体和群体要长久。这就意味着,如果道金斯试图说服我们相信,我们每一个人以及任何有机体无非是基因的载体,那么,哈耶克试图说服我们相信人类社会以及任何生物群体无非是规则的载体。如果民族之间发生了战争或国家之间有竞争的话,其实,根据哈耶克的观点,真正在竞争的是各种规则。

但是关于规则,我们根据中国经验可以说得更多。例如产权及保护产权的规则,或“法治”和“宪政”这样更高远的理想状态,在中国转型期社会,始终不能令人满意地实施。历史因素当然特别重要,甚至是主导性的。例如,中国有两千年之久的官僚政治传统——伴随着的是“官与商勾结”的传统。又例如,王朝更迭的基本方式是以暴易暴——难以确立稳定的产权关系。福山(Francis Fukuyama)最近发表文章 ,建议学术界接受不同于西方模式的东亚模式及其特殊性——即借助有效的文官政府成功推行经济发展战略,并因此取消宪政与法治的必要性。如果东亚模式的成功经得住时间考验——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么,福山的这一思路其实与上述的哈耶克思路并不冲突,而且西方模式与东亚模式恰好构成不同微观行为规则之间的竞争关系。福山并不孤独,中国的和东亚其他地区的“经济奇迹”几十年来在西方学术界引发的核心议题,与福山这两篇文章的议题,基本指向一致:经济模式与政治模式之间有各种可能的关系(涌现秩序),西方模式不因西方社会的发达状况而成为普适的。

可是,如果上述议题具有学术合法性,那么,基于西方经验的经济学基本分析方法不需要修正吗?让我们回到图1.4,那里有新古典理性选择模型最具普适意义的表达。以图1.4下端我写的预算约束为例,价格向量p,可以说是哈耶克最重视的产权规则,当然还有收入M。在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里,给定了p和M,也就给定了集合A的结构。然后,理性选择不过就是(x,y)在集合A里寻优的过程。在这样简单的情形中,假如价格并非教科书定义的那样“一物一价”,而是——这似乎是中国社会的常态——价格因人而异,因关系纽带的远近亲疏与差序格局而有差异,并且差异可能足够大以致交易各方很难将交易视为同一市场的交易。

此处,我要解释“价格”的含义。当经济学家谈论价格的时候,他们通常假设商品的质保持不变,随价格改变的仅仅是量。价格歧视的意思是保持质不变,同样的量有不同的价。因此,经济学教科书的处理方式是,将“市场切割”视为“价格歧视”的前提。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极端而言,要求将市场切割到个人范围内——还有“市场”吗?所以,处理中国现象,有一些学者倾向于引入中国特色的“交易费用”——开发和维持“关系”的成本(请回忆边燕杰《社会网络十讲》)。例如,许多学者认为“三缘关系”(血缘、地缘、业缘)是中国传统商业(尤其是晋商)的社会支撑系统。与经济学家谈论的交易相比,“关系”具有长期性。积累在关系里的“信誉”(资本)的价值远高于短期交易的损益,因此,以关系为依托,可以极大地降低交易费用。关系是个人中心网络的纽带,关系的维持是私人事务的一部分。不难想象,费孝通描述的差序格局可以表达为许多个人中心网络及其关系纽带,交易费用也因此成为个人中心网络的一种经济性质。在我周围的朋友,经商赚钱,有些人感觉特别容易,有些人则感觉特别困难。究其理由,他们表现出来的企业家才能固然有差异,但更显著的差异,我认为是他们在社会网络里各自占据的(个人中心)局部网络之间的差异——尤其是交易费用的差异。

杭州,每年龙井茶的产量和价格都是公众议题。多年前,市政府为确保龙井茶产区(狮峰、龙井、云栖、虎跑)的茶不与外区的龙井茶混淆,从而导致劣质茶淘汰优质茶(经济学的“柠檬原理”),每年估产并制作龙井茶的防伪标签,按产量发给产区茶农。可是,产区茶农将这些防伪标签贴在他们从外区购入的龙井茶包装盒上,赚取本地茶与外地茶的价差(每斤明前茶的价差至少5000元),而茶农自产的龙井茶仍可按正宗龙井茶出售——通常卖给亲友或知情人士。根据以上分析,不难推断,杭州政府颁发防伪标签这一政策可诱致杭州龙井茶产区(狮龙云虎)以正宗龙井茶的价格出售的茶叶总量增加大约一倍。

回到图1.4,价格如果因人而异,预算约束也随之因人而异。所以,图1.4的那条预算直线几乎永远不会是直线,它可能是折线,向外或向内,取决于交易费用的结构。最后,收入M的复杂性毫不亚于价格。中国最近三十多年培育出来的市场经济,脱胎于更早时期的中央计划经济,并且,市场与计划之间也不是截然两分,而是一种犬牙交错、此消彼长的动态格局。最近十几年,市场经济衰退,计划经济强劲,表现为收入的“实物形态”占总收入的比例显著增加。同时,腐败泛滥,表现为“灰色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显著增加。实物形态的收入和灰色收入,这是两类需要认真界定的中国情境里的经济现象。

据我观察,由于中国政府实在庞大,税负实在太重——增值税17%+企业所得税25%+股东利得税20%。为了避税,也为留住劳动力——请检索《财新网》2015年8月6日特稿“苏州制造业入冬:订单少税收高用工难”——许多企业将当年收入的相当大一部分用于改善员工的实物化福利(福利分房、教育、培训、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出国考察……以及其他可以不纳入工资、奖金、劳动补偿的项目)。那么,图1.4的收入M现在怎样代表总收入?这里,构成M的那些实物除非可以随时在市场上以市场价格出售,否则就不能转化为货币,也就是说,M之外,还要有一系列的实物,以及这些实物的“影子价格”。或者,这些实物可以折算为图1.4预算约束左端的商品,例如,左端的商品x和y,以及这些实物和这些实物的影子价格。当然,这也要求我们修正图1.4的无差异曲线族,可能凸向原点,可能从原点外凸——于是均衡可能发生在角点而且可能不稳定。

现在让我们反思新古典经济学的厂商理论,从生产函数开始。因为这是以往就有争议的环节,为什么将生产环节视为“黑箱”并且表达为给定的函数?新古典经济学教科书通常的解释是,只要“技术”是给定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就可以表达为生产函数,即Q=F(X),这一函数关系代表的是生产的技术结构。所以,科斯(Ronald Coase,1910-2013)获得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时,他的授奖演说标题是“生产的制度结构” ,强调他的贡献是填补以往经济学假设“生产的技术结构”之不足。科斯考察生产的制度结构,首先见到的是交易费用——由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所谓“是买还是造”的问题)。

科斯考察的毕竟是美国社会的充满了企业家精神的经济活动,不是中国社会的缺乏企业家精神的经济活动。我写过文章概括西方的企业家精神为三大要素:敬业的精神、创新的精神、合作的精神。我也写了文章概括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在西方的三大要素之外还有第四要素:济世的精神。不过,在经历着“三重转型期”(文化—政治—经济)的中国社会,最近十几年的情形十分不利于企业家精神的正常发挥,反而十分有利于它的不正常发挥——所谓“寻租”活动。如果假设企业家精神的总量不变,那么,在不好的制度诱导下,“敬业—创新—合作”的企业家精神大多被导入寻租领域。所谓制度的好或不好,我们通常这样界定:如果资本勾结权力的交易费用远低于资本不勾结权力的交易费用,这种制度就是不好的。在这一视角下,目前大力推进的反腐败行动,确实在改善中国的制度。

可见,只要进入中国情境,由于交易费用依赖于个人中心网络的差异,价格与市场可以变得如此复杂。这是中国经济的微观考察,令人兴奋,因为这些考察很难纳入教科书经济学。至于中国情境的宏观经济学,据我观察,目前还没有建基于中国情境的微观分析的宏观经济学家。虽然,我周围确实有几位对中国经济有深刻洞察的经济学家。

行为经济学的微观行为考察,相当于延伸了科斯的制度考察,在这一视角下,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函数Q=F(X)应当改写为

其中X是有效投入,而X 0 是名义投入。因此,在不好的制度下,有效投入或许只能达到名义投入量的1/3。根据经济史家克拉克(Gregory Clark)2007年的著作A Farewell to Alms:A Brief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 年,制衣业工人的小时工资,在美国是9美元,在印度是0.38美元,同时,印度纺织业工人每小时上班时间真正在工作的时间大约是15分钟。所以,印度工人的工资不能简单以名义投入时间计算,而应根据有效劳动时间来计算。

有效投入量依赖于名义投入量和参数向量γ,故而用二元函数h来代表。向量γ的分量包括了科斯考察过的制度参数(交易费用),以及我们行为经济学家关注的行为参数(心理、家庭、人格、关系、情境)。贝克尔确实是芝加哥学派的领袖人物,他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函数的变量X里增加了一个分量“人力资本”(服务流),就相当有效地挽救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厂商理论。由于人力资本依赖于先天因素(家庭遗传)和后天因素(教养教育),所以,上列行为参数当中的心理、家庭和人格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来表达。这样,行为经济学家需要研究的就只有“关系”和“情境”两类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这是社会学家的观点,这两类因素的影响可以通过社会资本来表达。事实上,行为经济学的难题也就在这里,参阅图1.5:个体行为嵌入于演化中的社会网络,怎样为从各局部网络相互作用的个体行为规则涌现出来的宏观秩序建模?

当然,贝克尔的人力资本概念在多大程度上可观测,至今仍是一个问题。返回费雪(Philip A. Fisher)的资本定价方程——资本价值等于这项资本产生的全部未来收入流的贴现总值,因此,一项人力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产生的全部未来收入流的贴现总值。例如,一名中学毕业生的年功工资曲线大约比一名大学毕业生的年功工资曲线的位置,低1/3的程度,而且年龄越大就越低得多。直观而言,这两条年功工资曲线的差的积分,也就是这名中学毕业生比这名大学毕业生的收入减少的全部差额——还需要沿着年功计算贴现值,粗略地说,这就是大学四年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这一回报与四年总投入的贴现值之比就是回报率。如果我们考察这一回报率的差异,可能发现大学品牌和大学教师的品牌可以解释回报率差异的一部分,又发现学生的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可以解释回报率差异的一部分,又发现学生的专业、人格、职业、性别甚至外表(颜值)等等因素都可解释回报率差异的一部分。

以上的研究结论是否也适用于中国转型期社会呢?基于常识,许多人相信“拼爹”,或个人中心网络里的其他类型的关系,对收入的影响远比任何人力资本都大。但是,父母大多都愿意投资于孩子的人力资本,因为如果不如此,他们的孩子可能处境更差。所以,拼爹之外,可能还有必要拼能力(主要取决于先天和教养)和人力资本投资(主要取决于后天和教育)。在任何社会情境中,我们通常排除少数有条件拼爹的和少数先天条件太好的样本。大数定律适用于剩下的那些样本——由人力资本决定收入的群体。

回到厂商理论,带有制度和行为因素的生产函数:

这里,γ包含的行为参数,除了可以通过人力资本反映的,还有可以通过社会资本反映的。我们知道中国的社会不同于西方的社会,不过我们还不知道怎样刻画这种社会差异,例如将这种差异表达为各种参数的差异。只管而言,我可以想象,个人中心网络的团聚性,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可能高于美国社会。

按照新古典经济学假设,企业最大化的是利润——这不是行为经济学必需的假设。利润函数通常的表达是:R=PQ-WX, =F(X)。这里P是产出Q的市场价格——这也不是行为经济学必须的假设;W是X的市场价格——任何市场价格都不是行为经济学必需的假设。不论如何,在制度经济学或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新古典利润函数的表达是:R=PQ-WX 0 =F(X),X=h(X 0 ,γ);在形式上,相当于生产函数是复合的:Q=F(h(X 0 ,γ))。但是因为制度或行为的性质不同于单纯的生产技术,很可能存在“非凸性”——与收益递增现象类似。

在更抽象的讨论中,关于厂商理论,行为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之间最关键的差异在于,行为经济学家更关注控制厂商的人(企业家、经理人、董事会、社区、政府)的行为,而不是简单假设厂商最大化利润(即假设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事实上,浏览经济学思想史可知,1930-1950年代,“不完全竞争”学说曾是厂商理论的核心议题。不过因为缺乏数学手段,这项议题被搁置,直到经济学进入博弈论时代。可是,与马歇尔的理论相比,博弈论并不很在乎真实世界,直到现在,博弈论命题的可检验性或许对多数博弈论学者仍不重要。其实,只要我们始终关注真实世界的人的行为,我们或迟或早可以找到可观测的变量,以及变量之间的关系。或许,这些真实的人的行为,名义上并不追求诸如利润函数这样的最大化目标。不要忘记,张五常认定为经济学唯一重要定律的“需求假说”,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可表述为更具普遍性的行为经济学假说——任何人选择任一可选方案的欲望与这一可选方案的代价成反比。如果可选方案表达的是商品需求量,这一假说就能推演出需求定律。

对研究中国问题而言,行为经济学家更希望可选方案的集合不仅仅能表达商品及其需求量,而且能表达诸如权力、地位甚至情感这样的事情。从易到难,我先介绍“权力”(power)的参量表达,这是我的《新政治经济学讲义》处理的主题。耶鲁大学的行为主义政治学权威达尔(Robert A. Dahl,1915-2014)去年辞世,他在1957年发表过一篇文章“The Concept of Power”(“权力这一概念”)。在这篇文章里,并且更详细的讨论收录于他1963年的名著《现代政治分析》(Modern Political Analysis)1984年增订版 ,符合我们关于社会网络的常识,他视权力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性质。接着,他定义权力为“影响力”(influence),并给出测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力的概率描述。我试着用行为经济学的语言转述达尔的定义:假设有两个人甲和乙,各自有可选方案的集合A和B。可观测事件(甲,a)代表甲从A选择a,可观测事件(乙,b)代表乙从B选择b。那么,如果甲选择a可以改变(增加或减少)乙选择b的概率,甲就被认为对事件(乙,b)有影响,条件概率P((乙,b)|(甲,a))与概率P((乙,b))之间的差异可视为甲对乙选择b这件事的影响力的测度。

我更喜欢巴泽尔(Yoram Barzel)在《国家理论》 里提供的简明定义:权力就是将成本加给他人的能力。虽然,成本这一概念隐藏了我们关于权力必须作的几乎全部考察。

哪一个定义更好,取决于我们要分析的问题。达尔的定义更适用于他的政治分析,他最常讨论的是利益各方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力。巴泽尔的定义更适用于他的制度解释,他最常讨论的是产权与合约的监督方式——理性的利益各方在给定情境内权衡不同监督方式的成本。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给定集合A和B,甲通过以甲为中心的网络和乙的个人中心网络对事件(乙,b)产生影响,记作:I {甲:A,(乙,b)} =P((乙,b)|(甲,a))-P((乙,b))。可见,这里形成的是社会网络内相互有影响的人之间的博弈。对于网络博弈,我们知道,最常见的是多重均衡,而且均衡不稳定,故更多地使用的方法是仿真计算而不是博弈分析 。搁置博弈的均衡问题,我们知道,网络整体的拓扑结构以及每一个人在网络中的位置(参阅图4.19“社会资本的决定因素”)可能发挥主导性的作用。

其次,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我们还希望测度“社会地位”这一概念。林南在《社会资本》第六章这样界定“社会资本”:为了获得地位而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网络中的资源 。第六章的脚注1说明这一章的内容来自林南1999年的文章 。图5.20取自这篇文章的图1,是他的基本思路的概括,图5.21是图5.20的中译(林南《社会资本》第六章图1)。

图5.20 林南关于社会资本与社会地位之间关系的基本理解

注意,图5.20的“Initial(parental or previous)Statuses”,确实不易翻译,张磊的翻译如图5.21,“初始(父母的或先前的)地位”,这是直译,需要解释,或许应根据布劳(Peter Blau,1918-2002)《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 第五章的分析,译为“可耗竭的初始地位”。

如果借用林南《社会资本》第六章中译本的术语,图5.20和图5.21的关键范畴——“initial status”和“attained status”可译为“先赋地位”和“自致地位”。林南引述社会交换理论泰斗布劳和计量社会学泰斗邓肯(Otis Dudley Duncan,1921-2004)的经典著作(The American Occupational Structure,1967),美国社会的研究结论是:在社会地位的获取过程中,个人的自致资源远比先赋资源重要得多。当然,基于常识,我们知道中国社会未必如此,甚至很可能不如此。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远未发展到美国那样的程度,所以“关系”在资源配置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图5.21 林南关于社会资本与社会地位之间关系的基本理解框图的中译

贝克尔和他的长期合作者墨菲联名发表《社会经济学》 ,收录了一篇文章(第三合作者是Ivan Werning),标题是“Status and Inequality”(“社会地位与不平等”)。我注意到这篇文章2000年的工作文稿,标题是“Status, Lotteries and Inequality”(“社会地位,彩票与不平等”)。五年之后,这篇文章的另一版本发表于《政治经济杂志》 。可见,贝克尔认为这一主题很重要,并且以经济学方法研究这一主题也很艰难。

在综述以往关于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的经济学研究时,贝克尔列出四类可以解释收入不平等现象的因素:

(1)random shocks(直译“随机冲击”),这类因素通常与一般均衡分析相结合,否则不必称为“冲击”。返回常识,我们说一个成功者多大程度上只是因为幸运,就是推断随机冲击这类偶然性的作用。弗里德曼夫妇的自传《两个幸运的人》(Two Lucky People),标题已充分尊重了人生的偶然因素。

(2)inherited position(“在社会网络中可继承的位置”),例如我们常说的“家庭出身”,又例如“联姻关系”,都是中国人说的“背景”(晚近的典型案例:浙江商人吴小晖通过他与中国最高家族的联姻迅速崛起,参阅《财新周刊》2014年第1期封面报道“黑马安邦”)。这些因素不仅在中国社会很重要,就是在英国这样经历了六百年资本主义发展的社会,根据经济史家克拉克的新著,由家族(姓氏)传承的社会地位如此普遍,以致克拉克能够以相当高的准确性只根据一个英国人的姓氏就推断他目前的社会地位 。日本社会的情形略显独特,因为日本传统的家族观念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日本私人企业家很可能从家族之外根据能力选择年轻人接自己的班——通常要有“养子”仪式。

(3)inequality inability(能力在人群中的不平等分布),这是学术界的常识。能力谱系的一端是“天才”,或孔子所说的“生而知之者”;能力谱系的另一端是“痴愚”,或孔子所说的“学而不知者”。大多数人的能力介于两极端之间,是孔子所说的“学而知之者”,就此而言,如图5.20和图5.21所示,“教育”被置于顶端位置,是先赋资源转换为自致地位的最重要途径。注意,在林南的框架里,教育与先赋地位之间有双向互动,并且都是正号——即可继承的社会关系强化了教育品质(上层家庭的孩子进入美国名校的比例显然高于普通家庭),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能够更有效地运用先赋资源(典型的案例是李嘉诚的两位儿子)。不过,在每一社会都会出现仅依靠个人能力脱颖而出的人。他们的能力通常比大多数人更靠近“天才”一端,例如篮球天才、音乐天才、数学天才等等。当然,我们知道,人类的社会制度通常不利于天才人物的生存与发展,不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我的观察是,计划体制很难发现天才,但有充足资源使那些已表明是天才的人物获得发展机会,完全的市场体制或许比计划体制更容易发现和保护天才,但或许更不容易,对天才而言更好的体制大约是计划与市场的某种混合体制。

(4)access to human capital and assets(可译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可得性在人群中的不平等分布”)。我认为这一类因素似乎与前述三类因素有相当大的重合,但是确实有必要列出这一因素。例如李嘉诚的故事,出身普通家庭但经过努力而成功进入上层,主要归因于他的超人品性能够与夫人庄月明的家族财富顺利结合。所以,常见的情形是品性与资本的可得性之间相互作用,又例如,根据邢李原自述,1971年,他以高中学历在加州学习制衣,因精明和自信特别受到创建Esprit的那对加州夫妇(Douglas and Susie Tompkins)的赞赏,成为那家公司在香港的原料代理商,筹措几千元港币开始发展Esprit亚洲业务,最终,1996-2002年,他收购了这家母公司的全部股票。

贝克尔这篇文章假设人们追求更高社会地位犹如买彩票——收益和风险的概率分布,并且假设社会地位S与其他消费品I(收入)构成显著的互补关系——社会地位越高,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就越高,反之亦然,数学表达就是效用函数U对S和I的交叉偏导U SI 大于零。注意,交叉偏导大于零意味着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呈现收益递增趋势。在这两项主要假设下,他证明,包括“社会地位的虚拟市场”在内的一般均衡,可以导致帕累托最早观察并且以指数刻画的收入分配幂律:P(I)=cI 。此处,参阅图4.26,I是收入水平,P是位于收入I的人数,α是幂律的常数(通常在2-3之间),两端取对数可得“幂律”。

社会地位的虚拟市场允许一个人通过相应的努力获得和改善自己在科学界的地位、在军事界的地位、在法律界的地位、在演艺界的地位,等等。由于能力分布的不平等,人们投资于更适合自己能力的领域。贝克尔证明,有社会地位虚拟市场的一般均衡状态,可以是社会最优的,但它表现出来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可以远高于没有社会地位虚拟市场时的一般均衡状态。关键是,贝克尔在文章开篇就强调,帕累托发现的收入和财富分布的幂律,似乎与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无关。学者们在各种类型的社会——游牧部落、市场社会、半市场社会、封建社会、伊斯兰的、基督教的、儒家文化的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都观察到帕累托幂律。

社会地位与收入幂律分布之间的这样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关系,引导我介绍第三篇重要文章,这是耶鲁大学社会学家古德(Roger V. Gould,1966-2002)生前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The Origins of Status Hierarchies:A Formal Theory and Empirical Test”(“社会地位阶梯的起源:形式理论与经验检验”) ,旨在解释广泛见于人类社会(包括大型社会、小型社会、根块采集与狩猎的社会)的权威、特权、财富、荣誉、政治影响力等等社会地位的阶梯。

对于上述现象的解释,历来有两大类模型。其一是经济学家鼓吹的(例如贝克尔的模型),在这一类模型里,一个人能够取得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能力,而能力在人群中的分布先天就是不平等的。其二,主要是社会学家鼓吹的(例如林南的模型),在这一类模型里,一个人能够取得的成就(自致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社会地位(先赋资源或可继承的社会关系),而社会网络的不同地位能够调动的资源是很不平等的——称为“社会结构”(“秩序”和“规则”远比“个人”生存得更久远)。注意,两类模型都假设一个人的自致地位与他取得的成就或贡献是一致的。因为,成就与地位完全不相关,长期而言,我们很难想象这样的社会怎么能够生存。个人能力的解释与社会结构的解释,为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提供理论基础。基于个人能力的解释,收入与财富的不平等分布就是很自然地呈现的秩序(涌现秩序)。基于社会结构的解释,收入与财富的不平等分布就是阶级斗争的结局(由统治阶级强加给被统治阶级的社会结构)。

古德建议的第三类模型,与哈耶克的涌现秩序学说十分接近,他甚至也使用了“涌现的”(emergent)和“自生自发的”(spontaneous)这两个带着十足哈耶克风格的形容词。首先,经验观察表明,社会地位的阶梯并非如社会学家想象的那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或目的性,相反,这些阶梯自然涌现出来,尤其是如果地位与成就足够地一致,并不导致激烈的社会冲突(阶级斗争)。其次,经验观察表明,在现实社会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未必带来与个人成就或能力完全一致的荣誉或经济回报。这两方面的观察意味着,一个能够长期生存的社会,或多或少必须使地位与成就相互一致,并借助于这样的激励机制持续筛选更适合这些地位故而具备相应能力的人(纵向流动性的功能)。能力是事前不可观测的,所以我们只能根据成就来判断能力。类似地,一个人的合作意向是事前不可观测的,所以必须有一套评估人们合作信誉的机制在群体当中传播,并由此提高合作策略发生的概率。

古德引入的第二项基本假设是,通常根据成就来判断能力的时候,由于信息在社会网络之内传播时发生的种种扭曲——这些扭曲综合而言倾向于夸大差异,例如,“家丑”外扬的时候就常常被夸大,故而中国传统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警示,推而广之还有诸如“为尊者讳”这样的警示。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被夸大。所以,社会根据对每一个人的能力的判断为每一个人安排的信誉,不能完全符合真实情况,而是常常有夸大的倾向,所谓“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根据这一基本假设,我们不难想象,如果能力在人群中的分布服从正态分布,那么,社会对个人能力的判断机制总是倾向于将那些偏离均值能力的人放在更远偏离均值的位置上。直观而言,这样的机制导致了人类社会地位阶梯的等级差别远比实际能力的分布要大。所以,长期而言,如果我们假设一个社会群体根据能力创造的总价值与社会根据能力判断分配的总价值保持预算平衡,那么,上述的社会判断偏差长期而言必须有所纠正,否则社会就难以为继。社会学家鼓吹的模型,主旨在于纠偏,就此而言,经济学家鼓吹的模型有致命缺陷。

然后,古德描述社会判断是怎样扭曲的,借助于社会网络的性质。每一个局部网络里的邻居们相互影响,每一个人的判断来自他自己的体会,但仍主要来自他的邻居们的判断——在股市里就称为“羊群效应”(香港人所谓“追涨杀跌”的行为)。古德指出,这一假设并不要求社会网络的研究者知道关于每一角色的个人信息,所以,很适合实证研究。

这种相互影响类似于“自激”或“正反馈”,最初的偏离导致更多偏离,更多的偏离又导致更多的偏离……于是倾向于夸大差异。为什么是夸大差异而不是如同负反馈机制那样缩小差异?因为,如果信誉的评估机制倾向于缩小差异,也就是说,那些能力偏离均值的人被评估为更接近均值,于是能力的分布在评估之后表现出更强烈的均值——“肥尾”现象倾向于消失,那么,社会为找到适合于扮演各种角色的人可能必须支付极高的代价。

从社会演化的长期情形,不难推测,社会越是在演化的早期,结构就越简单,需要扮演的不同角色也就越少。所以,人类社会演化的早期,例如几十万年前,在洞穴人的时代,可能并无特别严重的地位等级差异。但是,演化到更复杂的社会形态时,分工越来越精细,需要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多,地位等级的差异也就越来越大。此外,古德引述博弈论的结论进一步论证社会舆论和社会判断的自我强化倾向或“马太效应”。我认为此处可以引述的唯一合适的博弈论结论,应当是谢林(Thomas Schelling)“焦点均衡”——多重均衡的博弈参与者们借助例如文化传统(习俗、惯例、常识)这样的背景信息达成“焦点”(focal point)的均衡。如果我的判断正确,那么,由于多重均衡是协调博弈的特征,当文化传统发生断裂时,例如转型期社会,常识、行为规范、核心价值观等等有助于博弈参与者达成焦点的背景信息大多已不存在或严重扭曲,于是,焦点要么不存在,要么散落于不同的局部网络——即局部网络的协调博弈有焦点均衡,但不同的局部网络有不同的焦点均衡。我的一位朋友,在不同群体的信誉有重大差异,有时令人惊讶。事实上,我周围有相当多这样的例子。

不论如何,古德论证,社会评价达成的均衡具有下列三项性质:(1)地位较高的人与地位较低的人之间的纽带更可能是弱纽带;(2)地位相近的人对扮演各种角色的人的能力有相似的判断;(3)资源在社会成员当中的分布大致与他们的成就正相关但更不平等。

以上三篇文章说明,“社会地位”的经济学或行为经济学分析还是相当复杂的,因为引入了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的视角。我认为,古德2002年文章可能最接近我想象中的行为经济学的演化社会理论。当然,在这一方向上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最后,我要探讨的是“情感”这一观念以及可能的测度,也是以上叙述的合理延伸。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开篇就指出:社会交往的简单过程植根于原始的心理过程,这些简单过程又引起复杂的社会过程。社会交换,这是大多数人类愉快和大多数痛苦的社会根源。在古德描述的分析框架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很可能取决于他周围人对他的“第一印象”——邻居互访,以社会交换的形式。接着,第四章摘要:最初报价的重要性。责任感和促进信任的其他机制。再回到第三章的摘要:吸引是对人概括化的赞同。自我实现的第一印象:通过使某人的风格具有价值来创造社会现实。注意关于“爱情”的附论:虽然爱慕之情的表达能激起另一个人的爱,但是随意地表达爱慕之情反而会降低它们的价值,这就是爱情的两难困境。

关于情感,还有远为复杂的情形,多年前我读过一本书:Aaron Ben-Ze'ev, The Subtlety of Emotions(2000)(直译《情感的微妙性》)。这位以色列学者的现代研究结论,与1927年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柏格森(Henri-Louis Bergson,1859-1941)在《时间与自由意志》(Time and Free Will) 开篇考察的情绪性质完全一致:情绪微妙。例如,普通的消费行为倾向于服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可是,一种情绪的强度增加常常激活更强烈的这种情绪——这当然意味着情绪的“收益递增性”。柏格森认为,情绪之所以有这样的性质,因为它们之间有微妙的相互作用。那位以色列学者描述的那位男摄影师和他的女模特之间保持多年的正常情感,只因为某一天早晨那位模特突然从摄影师眼神里感觉到一丝丝的色情意味,于是,这种感觉迅速扩展,影响她的工作态度以及她的生活态度——包括她与他以往合作关系的重新评价,终于,她穿上衣服走出摄影室,她辞职了。

根据孟昭兰主编《情绪心理学》 的介绍,实验心理学开创者冯特引入三维度空间来刻画情绪:(1)愉快的程度,(2)兴奋的程度,(3)紧张的程度。后来的研究者在冯特的三维情绪空间的基础上研制了情绪维量量表,不再局限于三维的空间,例如增加了“确信度”这一维度。

我在行为经济学课堂上详细描述过人脑的三层演化结构,其中哺乳动物脑结构主导着“情绪(emotions)、情感(feelings)、感情(affects)”这一谱系。卡尼曼的诺贝尔奖演说陈述了情绪与理性双重认知系统,以及情绪与理性对决策的双重影响。然后,当然就是辛格的一系列研究报告,不仅揭示人与人之间共享的情感回路,而且展现了人类“有意识演化”的可能性。

在勾勒了以上思想脉络之后,我认为只能在这里停止讨论“情感”。虽然,这些脉络并未澄清人与人之间情感纽带的稳定性等重要议题。为什么是稳定性?因为社会网络的基本单元是纽带(关系)而不是节点(实体),尽管实体是稳定的(有机体的生命就意味着稳定性)。根据社会交换的三种媒介,关系纽带有三种类型:(1)以货币为媒介,例如市场关系;(2)以权力为媒介,例如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3)以情感为媒介,例如包括家庭和家族在内的社群关系。中国社会传统的经济活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情感纽带。不难推测,这是因为情感纽带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可是,我们生活在转型期中国社会,情感纽带丧失了它们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缺少法治传统(与宗教传统的缺失密切相关)。那么,经济活动(交换)的信任基础呢?显然,这是中国问题的行为经济学研究主题。研究这一主题的时候,一方面要考察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往,一方面还要考察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情感稳定性的微妙条件。

回到上一节结尾时的微妙问题:微观关系的演化是否必定导致宏观结构的改变?基于上述,在演化社会理论(或仅仅是“学说”)的视角下,这一问题存在多种可能正确的解答。第一种解答是,日常生活中的微观关系演化不导致宏观结构的改变,如果“系统”(system)已处于“稳态”(stable steady state)。显然,这样的解答要求我们将社会表达为由一组状态方程描述的系统,并且状态方程满足相应的连续性假设。西格蒙德《演化博弈与种群动力学》(中译本略嫌陈旧的标题是“进化对策与种群动力学”)1998年英文版第6章第4节“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ies”是这样定义“演化稳定均衡”(ESS)策略的:行为的一种类型是演化稳定的,如果它已被种群的全体成员采纳,并且在自然选择力量的作用下,任何成员采纳的任何其他类型的行为都将被淘汰。

基于ESS的定义,并且基于“三分之一定律”,第二种可能正确的解答是:稳定的微观关系必须不断复制自身,但是在关系复制自身的过程中可以有变异或突变(mutation),其中一些变异可能导致宏观结构的变动,如果:(1)在行为类型或策略p*的某一邻域内,出现某一变异策略p,使得参与博弈的p*携带者与p携带者相遇时p*携带者生存得不如p携带者好;或者(2)在p*的某一邻域之外有另一策略p入侵此邻域,使得参与博弈的p*携带者如果采纳行为类型p就可生存得更好。

什么是“更好”?在第一种解答里,ESS有明确的解说,那些不被自然选择的力量淘汰的行为模式,与那些被淘汰的行为模式相比,就是更好的,这当然也是哈耶克的思路。在我提供的第二种解答里,EES的局限性消失了。为了区分于ESS,让我们探讨主观想象的“更好”。你可以主观地相信你的生活方式更好(例如利他主义的行为类型),你或许因此而没有后代,也没有其他人愿意模仿你的生活方式。于是,长期而言,你认为更好的生活方式,因为孤独所以无法传承。但是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暂时没有后代或其他人愿意模仿你的生活方式,不过,只要你坚持你认为有意义的生活方式,逐渐地,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和后代相信你所相信的意义从而模仿你的生活方式,直到超过某一阈值,采纳了你的生活方式的人数足够多,从而他们可以“抱团行动”。然后,你的生活方式将成为“时尚”,并逐渐成为主流生活方式。虽然,这一生活方式并不是演化稳定的。很可能,随着人们对生活意义的理解的漂移,或社会文化的官僚化,出现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被认为“更好”,并成为时尚,逐渐颠覆主流生活方式。长期而言,上述各种可能成为主流的生活方式(主观相信的“更好”策略)都要承受自然选择力量的检验。

在理解自然选择的时候,人们往往想象“物竞天择”十分严酷。固然,有十分严酷的情形,但也有例如夏威夷群岛那样很宽松的情形。这里,关键是“严酷”的定义。请回忆海纳模型,在那里,“理性”的有限性是由“C-D gap”定义的。类似地,生存环境的严酷性,是针对种群的生存能力和既有的生活方式而言的。我读《内经·素问》,常询问:岐伯描述的生活方式难道现代人可以忍受吗?大学生们必须首先取得足够好的考试成绩,否则,任何生活方式都不能成为“更好的”。但是为了足够好的考试成绩,他们很难遵循岐伯描述的生活方式。对他们而言,生存环境的严酷性主要表现为考试竞争。事实上,在这样严酷的竞争中,因为需要大量投入金钱和时间,许多家庭境况不好的孩子已被淘汰。虽然,这些被考试淘汰的孩子的生活方式或许更符合自然选择的方向。

尤其是现代人类,他们掌握着改造自然的力量,他们完全可以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以便适应他们相信的更好的生活方式。这就是为什么我很在乎大约三十年前那位老人留给我的字条:祝贺你意识到了人类“有意识进化”这一可能性。

基于复杂系统的研究,例如洛伦兹1992年的名著The Essence of Chaos,我给出第三种可能正确的解答:任何轻微扰动都可以改变宏观秩序,如同德州那只蝴蝶扇动翅膀可以引发墨西哥湾的热带风暴那样。事实上,泰恩特(Joseph A. Tainter)的《复杂社会的崩溃》(The Collapse of Complex Societies) 已提供考古领域的证据表明复杂社会很容易崩溃。

泰恩特在第一章考察的社会崩溃过程包括中国的西周、美索不达米亚、古埃及、赫梯、克里特、迈锡尼、罗马和玛雅。然后在第二章,他为复杂社会的崩溃提供一种解释。首先,复杂社会之不同于简单社会,特征在于,一个简单的根块采集与狩猎社会充其量只有几十种不同的社会人格(角色),可是一个普通的工业社会至少有一百万种不同的社会角色。

泰恩特指出,不平等和异质性是理解复杂社会的两大关键概念。他的观察是:与复杂社会相比,简单社会常有更大的不平等但更小的异质性。随着社会的复杂化,不平等程度减少但异质性增加,直到社会因此而瓦解。我认为这一判断不准确,尤其是关于不平等程度的。请回忆瓦特刻画的“洞穴时代”,每一洞穴内的局部网络有权力的不平等分布,但程度很小,因为家长的权力至多扩展到洞穴可容纳的25人的范围。洞穴之外,各局部网络之间是平等的。如此,才可理解泰恩特接着表述的论断:简单社会的领导权威接近于零,只依靠个人人格与魅力,而且只用于特殊目的。

泰恩特提出的第二大关键概念“异质性”,确实是复杂社会的特征。因为异质性随分工发展而扩张,从而社会复杂程度上升。分工与交换,这两种相辅相成的市场力量,只要不受抑制,就可持续扩张市场的范围。另一方面,社会异质性扩张导致协调各局部网络的政府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因为,这是常识,政府或协调分工与交换的任何机构总是由人来操作的。权力越大,权力对掌握权力的人而言就越重要。如果你是停车场的保安人员,你失去你指挥停车时的那一点点权力对你其实无足轻重。如果你是公社书记,你失去你的权力可能意味着被接任者迫害到家破人亡的程度。又如果你是省长,你的权力的支持者们来自各地而且有各自的地方派系利益,这时,你失去权力就意味着许多与你关系密切的人失去他们的权力(对你的影响力),甚至,你可能被你的支持者害死(自杀、他杀、诬陷……)——因为你已抛弃了你的生活世界。总而言之,基于常识,权力越大,权力对权力者就越重要。也就是说,权力对权力者而言几乎永远是收益递增的——即效用函数对权力的二阶导数大于零。

可是,这就意味着当社会为了协调自发演化的异质性而将权力赋予某些社会成员的时候,最初的权力将自发地追求更大权力。我认为,这一过程最可能导致复杂社会的崩溃。不过,泰恩特概括了复杂社会崩溃的四类直接因素:(1)自然灾害,(2)资源耗竭,(3)外敌入侵,(4)内部冲突。在第四章——我认为这是泰恩特这本书的核心——他提出了复杂社会崩溃的经济学原理(扩展了的经济学原理):decreasing marginal productivity of socio-political change(社会的和政治的变化的边际生产率递减)。崩溃意味着,泰恩特的考察是,复杂社会迅速瓦解为许多小规模的社会——请回忆,“焦点均衡”因为失去聚集的共同背景而散落为许多局部网络的均衡。

其实,泰恩特看到的社会崩溃四类直接因素,是永远存在的,对任何社会都存在。所以,他提出收益递减原理来解释复杂社会的崩溃。为什么随着社会复杂程度的增加,社会政治的变化就要边际收益递减?

图5.22是我从这本书的中译本截取的泰恩特列出的主要理由。我同意这四项理由,尤其是第一项,完全符合奈特(Frank Knight,1885-1972)在他的那篇相当于社会演化理论大纲的文章开篇定义的“社会过程” ,人类社会为了求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解决自己面对的重要问题,并为此而有必要的组织——有足够代表性的执行机构,或用奈特的表述,就是社会过程的外化(家庭、政府、法律等社会的和政治的组织)。这些组织需要消耗资源,而且组织控制的资源依赖于权力。从这里开始,我的解释不同于泰恩特的,我更愿意保持哈耶克的思路,将权力强化自身的过程视为权力组织消耗资源陷入边际收益递减状况的主要理由。

图5.22 泰恩特列出的复杂社会边际收益递减的主要理由

权力尽管可以不断获取更大权力(强化自身),却越来越难抑制权力本身的官僚化倾向,因为,更大的权力几乎永远意味着权力的科层程度的增加。给定社会交往技术(即维持纽带的成本),我们试着想象社会网络的顶端怎样强化自己的权力。这里,我需要转述阿罗的著作,The Limits of Organization(1974)。在这本小册子里,阿罗给出社会组织的一般原理:最优的科层高度必须在底层收集信息的有效性和顶端决策的有效性之间权衡。从底层到顶端的距离越长,信息扭曲就越大,从而决策失误以及失误产生的后果就可能越严重。另一方面,从顶端到底层的距离越短,信息扭曲固然减少,但决策成本可能很大,因为顶端需要维持太多与底层的纽带关系。给定社会交往技术,给定最优科层高度,要使顶端有更大权力的唯一方式就是增加底层规模(统治的范围)。如果统治的范围遇到极限,不可能再扩展,那么,给定社会交往技术,给定底层规模,获得更大权力的唯一方式就是增加顶端到底层的距离,于是偏离最优的科层高度,从而损害权力者自身利益。

通常,在复杂社会里可以形成一个统治集团——“顶端”其实是“顶层”。问题就发生在这里,统治集团内部有竞争和冲突。如果统治集团内部有两名以上的竞争者,他们都试图获得更大权力——例如罗马共和时期多位执政官之间的权力竞争,他们于是竞相扩展自己统治局部网络的底层规模。类比于大学生们的生存环境主要是考试竞争,这些顶层成员的生存环境主要是权力竞争。显然,角逐权力的人可以完全忽略最优科层原理。我认为,这是政治活动边际收益递减的主要理由,作为类比,大学生们在考试竞争中投入的资源显然早已进入边际收益递减阶段,甚至,已进入边际收益小于零的阶段。应试教育有如此巨大的浪费,却仍可以维持自身,直到学生无法再支付这种浪费。权力竞争也如此,它可以进入边际收益递减或小于零的阶段却仍维持自身,直到社会耗尽自己的资源。

为什么顶层群体里面没有哪怕一个人意识到无限制的权力竞争必将损害顶端群体的利益甚至彻底颠覆他们的统治?我认为,不能否认,当然会有这样明智的人,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改革(不是革命)总是在统治集团内部启动,而且改革的基本思路,除了宗教改革之外,总是简政放权。一个僵硬的科层体系很难应付泰恩特概括的四类危机——自然灾害、资源耗竭、外敌入侵、内部冲突。只不过,我们知道,尤其在中国历史上,改革总是失败。

为什么改革难以避免失败的命运?我记得我从年轻时就开始思考这一问题,直到现在,我已经老了,每一次解答,我还是首先返回我年轻时的思路,改革的困境在于:一方面,它不能激烈到诱发革命的程度,另一方面它不能太和缓以致毫无效果。换句话说,在提出改革的政治诉求时,改革诉求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分别由当时情境内的革命与保守这两端的立场来限定。如果一个社会的内部冲突已足够激烈,革命一触即发,则改革诉求的最高纲领很容易触发革命。如果一个社会足够稳定,那么统治集团能够接受的改革诉求(最低纲领)可能很接近保守立场。我的描述,很容易使我自己想到微分方程定性理论的相平面分析,那里常出现的情形就是这样的,最简单的情形是直线上的三个均衡点:A,B,C,其中A和C是相互冲突的稳定均衡,而B不是稳定均衡。假设现状是A,假设改革的本意是使社会系统从A演化到C,那么,如果改革的诉求在A与B之间,它将被均衡力量拉向A从而改革消失,如果改革的诉求在B与C之间,它将被均衡力量拉向C从而改革演变为革命。

当然,社会系统的演化远比直线上的三个均衡复杂得多。贝克尔1990年有一篇文章 ,结尾部分,三位作者在二维相平面里讨论日本和德国的经济为何在战败之后迅速崛起。

他们假设二维平面的一个维度(横轴)代表人力资本,另一个维度(纵轴)代表物质资本,注意图5.23的W是一个不稳定均衡,它两侧的均衡是U和L,其中U代表欠发达或中等收入水平的稳定均衡,L代表高收入水平的稳定均衡。战争摧毁了以往积累的物质资本,但没有摧毁人力资本存量,相当于强迫系统偏离稳定均衡U(中等水平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使它绕过不稳定均衡W,在临界曲线MM和稳态增长线Op的右下方一个新的初始状态d(低水平的物质资本和中等水平的人力资本)重新出发,渐进地趋向于稳态增长线Op——沿这条直线增长的经济保持着不变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比率。日本和德国战后的经济沿着这条稳态增长线向右延伸,最终可达到比灾难之前更高的发展水平,远比战前高的人力资本存量和不低于战前水平的物质资本存量。如果没有战争,那么,系统就很难从U跃变到L,因为只要它接近W就会被均衡的力量拉回到U。那么,发达国家是怎样抵达L的呢?贝克尔假设人力资本的积累遵循收益递增律,也就是说,人力资本水平越高,投资于人力资本的回报率就越高;注意,这也意味着,如果人力资本水平很低,那么投资于人力资本得到的回报率很可能低于多生孩子的投资回报率。在这一假设下,贝克尔指出,世界上有一些国家最初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所以,人们选择较大的家庭规模,最终收敛到低水平稳态均衡U。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最初的人力资本存量较高,于是投资于人力资本就更合算,人们于是有了较小的家庭规模和很高的人力资本存量。显然,这是贝克尔著名的“孩子的质”与“孩子的量”之间的互相替代定理的一种应用。

图5.23 贝克尔1990年文章的图3

哈耶克说过,没有人可能预见涌现秩序。我提供了三种可能正确的解答,当然还可以有更多的可能正确的解答。意识到微观行为与宏观秩序之间关系的这种复杂性,哈耶克当然对任何改造文化传统的企图表示不信任:我们是我们的传统的选择,而不是我们选择了我们的传统。理性狂妄,是人类永恒的致命自负。从这一角度看,只承认有限理性的行为经济学家,与鼓吹涌现秩序学说的哈耶克主义者,是天然盟友。

至此,我写完了这本小册子。

附:

包刚升:天津爆炸的事情已经讨论很久了,各种信息满天飞,一团浆糊。我感兴趣的是:人类已有的知识(包括科学的、制度的和管理的知识)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吗?人类已有的知识不足以降低类似事情再次发生的概率吗?如果不是,那么问题到底在哪里?还可以进一步问:我们的整个社会系统能从中学习而有所改进吗?

汪丁丁:这是复杂社会的固有问题,就是我转发的王烁的那篇火线评论。中国既然是世界工厂,就必须成为复杂社会。可是中国太腐败,处处掉链子。分工发达之后,很难避免掉链子。但是不那么腐败的社会,例如西方的民主社会,有冗余度可以利用。天津爆炸是小概率事件,但我们在数学系有一句名言:小概率事件必定发生。如果社会官僚化严重,例如中国,官僚体制对这些小概率事件完全丧失敏感性,当然也就很难想象有任何冗余度。这时,只需要不断重复掉链子,迟早可以导致任何小概率致命打击。 cA0zJjX3s5V24ArUnP5FE2MQEv0jYLbYqG44BkD9w0XHU+P/d7eZmQ0OqDmEqR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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