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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宫朝:宫廷官与朝廷官

“宫”指宫廷,“朝”指朝廷。二者在分等分类上的相对关系,我们称为“宫朝”问题。这类问题不光中国有。在1722年俄罗斯颁布的《官秩令》中,军职、文职、御前职各有14品 ,御前职构成了一个特别职类。

在中国古代,“至上莫若君父之前”。某些官职、某些人员由于跟“君父”存在特殊关系,就高人一头了。这时候的等级秩序,好比以皇帝为中心画出的一道道同心圆;决定等级高下的不是权责之大小,而是与皇帝之亲疏。

从性别上说,宫廷官又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宦官、女官。由于宦官构成了一种政治势力,所以我们置于第十一章第4节讨论。第二大类是服务于宫廷的官职,包括侍卫、侍从或供奉,它们的存在与变迁,给中国古代的官制官阶留下了深刻影响。

侍卫、侍从是君主的私人扈从、仆从。伦斯基指出,为统治者提供服务的军队官员、职业士兵、家庭奴仆和私人随从及其家庭构成了“侍从阶级”,由此显示了一个“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浑然一体的社会” 。欧洲中世纪“封臣”(vassal)之名,其词源就是武装扈从 。恩格斯认为“军事首长及其扈从变成固定职业,彼此结成与氏族关系根本不同的个人效忠关系”,就意味着自由民的衰落 。韦伯区分出了一种“扈从式封建制”,日本的武士与梅洛林朝的侍卫,即是。韦伯认为,一个公职人员的忠诚,“并不与封建或世袭的权力关系中臣仆或门徒所具有的忠诚相同”,“政治官员——至少在充分发达了的现代国家里——并不被人们看成是某个统治者个人的仆人” ,然而“在一个家产制国家里,官吏必须得是君主的‘家人’(familiaris)” 。战国秦汉间,舍人之类从官的政治权势,曾引起了日人西嶋定生的特殊关注,他在此所看到的,是统治集团的“家长的家内奴隶制”性质 。类似论述都提醒人们,扈从、仆从在官职体系中的地位,是了解其时政治形态的重要线索之一。

这类官职,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官制官阶。就宫廷官与朝官的关系而言,有宫、朝不分的情况,也有宫、朝有别的情况,还有宫、朝转化的情况。还有宫廷官的“比拟”用法:给予朝廷官以侍卫、侍从之名,给朝廷官抹上宫廷官的色彩,即皇帝私人的色彩。

对于周朝官制,研究者将之区分为政务官、民事官、军官、内廷官 ,内廷官单为一类。《周礼》中有很多服事于王室的官职,像宫正、宫伯、膳夫、庖人、医师、酒正、宫人、内小臣、寺人、九嫔、世妇、女御等,它们被列在《天官》部分。《周礼》虽不是历史实录,但这种设计,仍然折射出了周朝国家公务与王室私务不甚分,宫廷官与朝廷官不甚分的情况。

当然,职类分化毕竟在缓慢推进着。春秋晋国的官职,被分为“近官”、“中官”、“远官”3类。“近官”是朝廷要职,由11族旧姓担任;“中官”属内廷之官,由“诸姬之良”即姬姓贵族子弟担任;“远官”大约是县鄙的地方官,由异姓担任 。这三个职类概念,就是以距离君主的远近而划分的。“近官”与“远官”属“中外”之别,即中央官与地方官之别;“中官”也称“内官”,属宫廷官,他们已分化出来,被视为一个特殊职类了,从而使“宫朝”问题凸显出来。

晋国由“诸姬之良”担任的“中官”,与周朝的“士庶子”制度有关。周朝的贵族子弟称“士庶子”,他们往往要给君王担任侍卫与侍从,由此获得担任朝官的资格。做侍卫、侍从,在当时称为“宦”。“宦”是私属、仆从。做私属是“宦”,做朝官是“仕”。“宦”与“仕”,是士庶子仕途的两大阶段。由此,侍卫、侍从职类具有了特殊品位意义:其官职成为一种选官资格。

这种士庶子制度,在战国秦汉演变为郎官制度。郎官是皇帝的扈从与侍从。“郎”本指宫中的回廊,“郎中”就是“廊中”,是郎官在宫内执戟宿卫的地点。做郎官在先秦叫“宦于王”,在秦汉叫“宦皇帝者”,后来叫“从官”,属于直接奉侍皇帝的宫廷官。直接奉侍皇帝的宫廷官职类,在汉初相当庞杂,除了郎卫之外,还有侍中、常侍,他们是皇帝的侍从;还包括大夫、议郎,他们算是皇帝的随从兼顾问。还有太子洗马、庶子、舍人,他们是太子的侍从。甚至御史、尚书、博士,一度都在其列。

顺便说,先为私属后任公职的制度,甚至波及到了官僚的私属。例如作为长官私属的那部分“舍人”,在两汉魏晋也有候选入仕的机会 。这种由舍人入仕的制度,还传到了日本 。南朝的“门生”也是官贵私属,也被给予了入仕机会

“宦皇帝者”作为一个特殊职类,其等级有特殊安排。外朝的行政官员有秩级,而服务内廷的“宦皇帝者”无秩级。后来让“宦皇帝者”比于某秩级,从而形成了“比秩”。“比秩”就成了“宦皇帝者”的身份标志。详见本书第七章第3节。可见侍卫、侍从职类,直接影响了品秩的样式。

唐代散阶的演生,与宫廷官有直接关系。高级散阶以“某某大夫”为名,低级散阶以“某某郎”为名,二者都源于汉代的“宦皇帝者”。南北朝有东省与西省两个官署。东省由员外常侍、员外侍郎、给事中、奉朝请等构成,西省由诸郎将、都尉、校尉、司马等构成。东西省在形式上都是散官,而且是皇帝侍从,要在宫中番上值勤,并且由此获得候选资格。它们也是唐代文武散阶的来源。中国古代有众多的品位性官号,都是从宫廷官中滋生出来的,并发挥着超越了侍卫、侍从的特殊等级功能,例如提升个人资位的功能,增加个人待遇的功能,等等。详见第八章第3节。

侍卫、侍从由于亲近君主,而有了参与政治的机会。战国的郎官,往往可以干政。魏晋南北朝依然如此。诸葛亮曾特意告诫后主刘禅:“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不要“使内外异法也” 。所云“宫中”,包括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担任的侍中、侍郎。贺昌群云:“儒者得为侍中,贤士可备郎署。侍中为现行官制以外之官,汉制为之加官,掌乘舆器服,与宦者俱供奉内廷。……郎署为宫廷宿卫之官。咸得出入宫禁,陪侍宴私,陈宜格非,拾遗补阙。……宫中谓禁中,府中谓丞相府。” “府中”也可以引申为丞相统领的朝官。诸葛亮期望,宫廷官与朝廷官能平等协作。

皇帝经常把重要事务交给宫廷官,使之发挥更大政治行政功能,但这又将造成宫廷官的“公共化”或“朝官化”。例如大夫、郎官之所以获得秩级,是因为他们作为候选官,发挥了特殊的选官功能 。御史、尚书、博士因其职能的重要性,后来也朝官化了。其实就连丞相一官,也是从家臣发源的 。汉初用御史起草、处理文书,御史台变成了政治机构,其长官御史大夫具有了“副丞相”的地位。汉武帝改用尚书起草、处理文书,由此发展出了尚书台,三国以下进一步发展为尚书省。曹魏特设中书省,用中书侍郎处理文书,由此形成中书省。中书省之“中”,就是宫禁之“中”。晋朝的侍中参议国政,由此形成了门下省。所谓“门”,就是宫中禁门。尚书、中书为何逐渐变成了宰相呢?马端临指出:“盖汉之典事尚书、中书者,号为天子之私人。”

再看文学性侍从。汉朝的大夫、议郎等,有一部分由儒者担任,承担文学顾问。南朝出现了内廷学士的制度,掌管典礼、编撰等事 ;也出现了文学之士为皇帝、太子担任“侍读”、“侍讲”的制度 。唐玄宗设翰林学士,掌内廷制诏,从身份说是文学侍从,“有‘天子私人’之目,‘内相’之称” 。“唐代翰林学士设立之初,属于‘天子私人’” ;“翰林学士院的出现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相继从内廷官或卑官弄臣发展成为权力机构有着类似之处” 。宋朝有翰林学士院。还有各种殿阁学士,均为侍从之臣,序班在翰林学士之下。明朝的“近侍官”概念,包括翰林院、东宫官、通政使司、考功监、磨勘司、承敕郎、给事中、中书舍人、光禄司、判禄司、尚宝司、殿廷仪礼司等 。“翰林各官,名为文学侍从,清华之选。” 内阁大学士,被视为翰林院之“内署”,身份也是文学侍从,同于翰林学士 。所以王其榘先生说,明代内阁不是一级行政机构,“而是皇帝特设的草拟诏敕的场所,阁臣是皇帝选用的代言侍臣,或者说能参预机要的亲近侍臣而已” 。在康熙向大学士发布圣谕时,仍有“尔等既为文学侍从之臣”之言 ,把他们看成侍从。

可见,“宫朝”又是可以转化的。御史台以及作为国务中枢机构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都是由宫廷官发展而来的。翰林学士院、内阁承担的很多功能,其实也是朝廷官的行政功能。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这一现象。章太炎云:“略此数者,皆以走使圉隶之臣,倡优之伍,渐计积其资而为执政,大名通于四海。……亦见人主之狎近幸,而憎尊望者之逼己也。” 陶希圣、沈巨尘指出:“关于中国政治制度的变迁与发展,有最显明的一个根本法则:即是君主的近臣此起彼伏的迭相形成政府的重要执政者。” 李俊用16个字来概括中国宰相制度之变迁:“君主近臣,代起执政;品位既高,退居闲曹。”

很有意思的是,在唐宋还出现了宫廷官的“拟化”用法,就是给朝官加以“侍从”、“供奉”的名义。“供奉”本是直接奉侍皇帝的意思。唐朝有一种正七品的女官就叫“供奉”,宋朝的内东头、西头供奉官乃宦官之职。医官、画师等以特殊技巧服务于皇帝者,也称供奉。《红楼梦》:“贾母见他穿着六品服色,便知御医了,也便含笑问:‘供奉好?’” 然而唐朝的中书、门下及御史之官,居然也被名为“供奉官”,包括侍中、中书令、左右散骑常侍、黄门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通事舍人、左右补缺拾遗、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当然他们其中有一部分确实供奉宫中,但这部分人的官号会特别标明“内供奉” ,反过来表明其余的并不是真正的供奉官,“供奉”只是一个名义。尚书省及诸监、寺长官品秩再高,也不是供奉官 。此外唐朝还有“常参官”之名,包括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以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常参”就是经常见皇帝的意思,这样的官儿也有特殊身份。请看下表:

由此可以看到,“供奉官”及“常参官”已成了特殊的职类概念。朝谒之时,中书、门下官因为有“供奉”的身份,别为一班,席位接近皇帝,其余百官则依品秩为班。

“侍臣”的服饰也与众不同。据叶炜君考察,唐朝文官戴进贤冠,而中书、门下之官被特称为“侍臣”,戴武弁、平巾帻,侍中、中书令、左右散骑常侍还另加貂蝉。而武弁、平巾帻及貂蝉,本来就是汉代侍从之服。宋朝初年,中书、门下之官使用笼巾貂蝉。笼巾其实是武弁与进贤冠的合体。后来,“貂蝉笼巾七梁冠”成了最高等的服饰,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不限于中书、门下之官了。第二等则是普通的七梁冠。最高等服饰上的“貂蝉笼巾”成为一个象征,显示荣耀从皇帝侍从的身份而来。明朝服制,“貂蝉笼巾八梁冠”为最高等。“貂蝉笼巾”本来是职类的标志,后来变成了等级的标志

宋朝有“侍从官”概念。“盖两制、两省官皆极天下之选,论思献纳,号为‘侍从’。” 宋神宗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六部尚书、六部侍郎、权六部侍郎,也属于“侍从”。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为“小侍从”,外任官带待制以上职,则称“在外侍从”。

唐宋上述的那种“供奉”、“侍从”,只是一个“概念”,那些官并非真正的宫廷官,其实都是朝廷官。皇帝故意把他们称为“供奉”、“侍从”,并给予特殊礼遇,是有意显示人近天子者则贵,“至上莫若君父之前”;也等于向他们申明:就算你们已是朝廷大臣了,皇帝我照样可以把你们看成私属的。正如前引韦伯之言,在家产官僚制下,“官吏必须得是君主的‘家人’”。又克罗齐埃指出:领导人必须掌握两种权力,“一方面是理性化的权力,或者说是制定和颁布规章制度的权力;另一方面则是做例外处理的权力”,两种权力间要找到“最佳结合点” 。与此类似,中国专制主义有这样两个支撑:第一是官僚行政组织所支持的常规权力,第二是皇帝与臣民的主奴关系和人身支配。后者具有“私”的性质,若无规则的主奴关系过度强化,就可能损害官僚行政;官僚组织则具有公共性,若其公共性过度强化了,又可能消解臣民对皇帝的个人忠诚,以及皇帝为所欲为的专制权威。在这时候,被以“拟化”方式使用的“供奉”、“侍从”概念,就发挥着冲淡公共性、强化主奴关系与人身支配的作用。

清代朝廷也用一些特殊饰物,来强化“以侍从为荣”的观念,如赐花翎、蓝翎。花翎、蓝翎本是宫中侍卫的服饰。内大臣戴花翎,三四五品的侍卫(即一二三等侍卫)戴花翎,六品侍卫戴蓝翎 。然而后来,花翎、蓝翎被用于赏功了 。清末的花翎又可以捐纳了,有钱就能买到,成了朝廷合法集资的手段。

最后再看一个太平天国的例子。天国前期官制,王侯之下以丞相为最高,其次为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 。由此来看宫内官之显赫:侍臣、左右史、掌朝仪、通赞、引赞、掌朝门、典天舆长等,其位阶高居检点,计100人,他们只比丞相低一等;其下典天舆至典天柴,位阶同于指挥,计1573人,他们只比丞相低两等。连发油盐的典油盐、发酱醋的浆人、杀牛羊的宰夫,都得以位同指挥。又如管脂粉的典妆官,位同总制;养花的典花官、养鸟兽的典天鸟和典天兽、修表的典钟表,位同监军 。天国宫内官的位阶如此之高,也是“人近天子则贵”的意思。

概而言之,在中国制度史、官阶史上,作为宫廷官的侍卫、侍从官职类,具有如下特殊意义:

1.侍卫、侍从职类对政治的干预,显示了传统政治和职位分类的特殊性。

2.在资格管理与选官体制中,这个职类也具有特殊地位,体现在先“宦”后“仕”,经侍卫、侍从而获得选官资格的制度之上。这表明在人员结构上,“宫朝”可以流动与转化。

3.很多重要机构,如御史台、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都是从宫廷职类演化出来的;甚至翰林院、内阁大学士制度,也发源于这个职类。侍从制度深刻影响了朝官的职位结构,表明在职位结构上,“宫朝”也可以转化。

4.朝廷上所使用的很多品位序列、品位性官号,是从侍卫、侍从职类中滋生出来的,并被用之于朝官。宫廷官职类,是中国官阶“品位化”的温床与摇篮之一。这表明在位阶结构上,“宫朝”也可以转化。 GqEFXJFvHp/32JiamEL66AQOLPJ48ee/DuxfBultXqIuxEKFgOB+CFvadlTkEm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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