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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筮,数也”

中华古代的一种巫术活动,最初是与数联系在一起的。从一至九这九个自然数,经过古人智慧的进一步抽象简化演变为阴爻阳爻,构成八卦的基本筮符,说明阴爻阳爻由数起,这已为有关的出土实物所证明。刻镌于殷周甲骨、青铜器铭文甚或见于汉代墓葬竹简上的这种“数字卦”,是目前比较可信的、用于占筮的阴阳爻的前身。

而且,这种“数字卦”见于甲骨和青铜器这一点,更增加了阴阳爻这种符号原本是筮符这一结论的说服力。因为甲骨是卜具和灵物,与占卜有关。在中华巫术史上,一般认为是先有卜后有筮,卜是渔猎时代的巫术的主要方式,筮是农耕时代的巫术的主要方式。从历史上看,自然是占卜这种巫术方式更为古老,所以《左传·僖公四年》有“筮短龟长,不如从长”的说法。占卜是《周易》占筮的前期形态,两者在文化意识和情感方式上是一致的。从“数字卦”见于青铜器铭文这一文化现象,也可见出阴阳爻原本是筮符这一结论。青铜器作为祭祀之器,在古人心目中具有巫术意味,或者狞怖威慑,或者祀福呈祥,这类“奇字”刻于青铜器铭文之后就不足为奇了。这是在巫术智慧中,占筮与青铜器的神秘意蕴具有相通之处的缘故。至于“数字卦”见于汉代竹简这一点,虽是比较晚近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也同样是这种阴阳爻的前身用于巫术占筮的一个佐证。古人迷信鬼神,这一点在处理人自身的生死问题上尤其明显。数术就是中华古代巫术,其中包括“蓍龟”。古人将数术(巫术)分为六种:(一)天文;(二)历谱;(三)五行;(四)蓍龟;(五)杂占;(六)形法(风水)。此六种还可以分成天启、人为和半天启半人为三大类。其中。“蓍龟”之“蓍”是一种人为的数术(巫术)。在墓葬中出现“数字卦”是不奇怪的,因为“数字卦”这种孕育着《周易》阴阳爻的筮符,具有巫术意义,“尚鬼,故信巫”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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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版及甲骨文

龟先筮后,甲骨占卜早于易筮。

总之,“蓍龟”是因事情有疑难、求教于鬼神以谋解决而产生的,此《尚书·洪范》所谓“汝则有大疑,谋及卜筮”,《易传》所谓“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也。就《周易》占筮看,它是巫术(数术)之一种,无疑与神秘的数相始终,正如《左传·僖公十五年》所云:“筮,数也。”

《易传》系辞篇所论古筮之法,也始终是数的运演,可以反证用于占筮的《周易》阴阳爻的文化基因是数,而这种筮数现象又证明《周易》之学原本巫学。所以《易传》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

《易传》又说:

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数在《周易》本文的巫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数,也就没有《周易》占筮本身。问题是,数在《周易》巫学中究竟具有怎样的文化智慧性质,中华古人为何独以数为巫术占筮的文化基因呢?也就是说,为什么数是用以占筮的《周易》阴阳爻的文化原型呢?

数的观念起于初民对客观世界无数事物种种数量关系的崇拜与感知。初民的智慧极其有限,他们对客观事物极为复杂、庞大、多变的数之关系起初是无力把握的。凡是人所无力把握的东西,必在有关鬼神观念的催激下,在人心目中加以扭曲的复制和重构,促使人对这种事物及其数量关系产生神秘的感觉、意识、情感与观念。比如,初民有一次见到一个海滩上有大量的鲸集体自杀,其数量多得不可胜数,这一奇异的自然现象一定会在初民的心灵中激起巨大的心理震荡。人们可能由于不明鲸之死亡的真正原因而被弄得惊恐万状,同时亦可能被死鲸数量之巨(无法数清)弄得神思恍惚、心魂难安,于是不仅对鲸亡此事本身而且对死鲸的数量产生神秘的心理反应。这样,神秘的数的观念就渐渐产生了。并且可能在此心理基础上,诱发一种以鲸之集体自杀为征兆的巫术或是乞求于某种神灵的原始宗教意识。又如,由于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人们对盲目自然力的抗御力量十分虚弱,初民对生之艰难即对自身的生产繁衍这一点必然十分关切。某一天忽然领悟到比如鱼的生殖力竟是如此之强,对鱼卵及河泊中游鱼的数量之多真是大为惊讶与欣喜不已,在这种对鱼之数量且惊且喜的文化心态中,可能萌发由于生殖崇拜而引起的关于鱼的巫术智慧。西安半坡“人面鱼纹”文化观念的意义就在于此,它原初并非为了审美,而是一种原始巫术的遗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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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人面鱼纹盆(仰韶半坡类型)

人面鱼纹,充满神秘气息。

不难见出,种种巫术观念往往是与数的神秘观念纠结在一起的,而且这种数的神秘观念并非是一种彻底抽象的、纯粹的“数”,而是始终与某些神秘的事物、物象纠缠在一起的。比如死鲸之“数”与死鲸现象、鱼卵之“数”与鱼之生殖现象在初民的文化心灵中就是不可分的。这用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的话来说,叫做数的“神秘的互渗”,即神秘的数与事物、物象同时还有事理之间所建立的意识中的“互渗”关系。简言之,这种“象数”之间的“互渗”(在中华古代称“象数相倚”)不仅中华古代是然,大凡原始初民都可能经历过这一原始智慧、原始思维的发育阶段。比如地尼丁杰族印第安人的计数方法就留有这种思维、智慧的文化遗迹,计数并非纯为抽象地进行,而是与物象(具象)纠缠在一起的。列维·布留尔的《原始思维》曾记录过这种计数方法:“他伸出左手,把手掌对着自己的脸,弯起小指,说1;接着他弯起无名指,说2;又弯一下指尖,接下去弯起中指,说3;他弯起食指来指着拇指,说4;只数到这个手指为止,然后,他伸开拳,说5;这就是我的(或者一只,或者这只)手完了。接着,印第安人继续伸着左手,并起左手三个手指,使它们与拇指和食指分开,然后,把左手的拇指和食指移拢来靠着右手的拇指,说6;亦即每边3个,3和3。接着他把左手的4个手指并在一起,把左手的拇指移拢来靠着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说7(一边是4,或者还有3个弯起的,或者每边3个和中间1个)。他把右手的3个手指碰一碰左手拇指,这就成了两对4个手指,他说8(4和4或者每边4)。接着,他出示那个唯一弯着的右手小指,说9(还有一个在底下,或者差1个,或者小指留在底下)。最后,印第安人拍一下手,把双手合在一起,说10,亦即每边都完了,或者数好了,数完了。”这种关于计数的手指“操作”,既认真又烦琐,计数者态度极端虔诚,典型地反映象数之神秘“互渗”的巫术意味。

因此,列维·布留尔进而指出,在初民的原始智慧中,不存在纯粹是数的数,也不存在纯粹是现象的自然现象,两者通常总是被某种神秘的氛围所笼罩着。可以这样说,原始初民对数的认知把握,处于半具象半抽象的智慧发育阶段,并且受某种神秘观念的支配。

每当他想到作为数的数时,他就必然把它与那些属于这个数的、由于同样神秘的互渗而正是属于这一个数的神秘性质和意义一起来想像。

因此,每个数都有属于它自己的个别的面目、某种神秘的氛围、某种“力场”。

这种“氛围”和“力场”,即神秘的“象数互渗”,笔者将其称之为人类原始文化智慧的“阴影”结构,一种人类文化智慧“黎明”时逐渐消退的“黑暗”,它往往与原始巫术智慧联系在一起。

比如古人狩猎之前,想要预测一下朝何方出猎才能捕杀更多的猎物,就从住地树上随手抓来一条虫,让它随意在沙地上爬,虫爬的方向就被认定是狩猎的最佳方向,虫爬动距离的长短就指示出狩猎距离的远近。由于智力低下,中华初民同样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不能认识猎获的动物究竟有多少,无法了解“三”以后的数究竟有多大、是什么数,或者说,他们根本不知道“三”以后还有什么数,大约他们关于数的概念只止于“三”,由此对“三”肃然起敬,充满了神秘感觉也是情理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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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舞蹈盆(庙底沟类型)

舞者,巫也。一组五人,崇拜数“五”之意味。

这个数的神秘性质起源于人类社会在计数中不超过“三”的那个时代。那时,“三”必定表示一个最后的数,一个绝对的总数,因而它在一个极长的时期中必定占有较发达社会中的“无限大”所占有的那种地位。

笔者在拙著《巫术:周易的文化智慧》(1990)中曾经说过,这就是为什么《周易》要以三个爻符构成一个经卦的缘故了。因为“三”在远古曾被看做是非常神秘的“无限大”的,是中华初民曾经所认知的“最后的数”。《周易》八卦(经卦)自然不是中华最远古的狩猎者的创造,它的制作年代要晚近得多,却有力地反映出中华初民关于“三”的“象数互渗”文化智慧的原始面貌。

在中国,包括数在内的对应和互渗的复杂程度达到无穷无尽。

《易传》所保留的《周易》占筮操作全过程,自始至终都是数的运演,尽管它直接反映的,是战国中后期人们的占筮文化观念,仍然折射出中华初民“象数互渗”这一“阴影”结构的文化智慧。

《周易》巫术占筮过程中数的运演并非是在纯粹抽象思维中进行的,并非是非常理性的思维过程。作为占筮工具的五十根筮策,是一种物的具象,是神秘的,它一方面是抽象之数的具象化,另一方面是具象之物的抽象数化。筮策作为“灵物”,是神秘之数的具象表达。在中华古人的《周易》占筮意识和观念中,作为占筮这一巫术文化基因的数,决不是孤立的精神性存在,它始终是与天地人、四时运行等自然现象和社会人事“互渗”的,确是象与数在神秘观念意义上的结合。同时,整个占筮操作过程总是笼罩着一种不可理喻的文化氛围,仿佛其间无处无时不受外在于人力与人智的“灵气”的支配。这“灵气”被认为是神秘“鬼神”所“赋予”的,这便是《周易》占筮法所谓“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鬼神”(气)观念,正是《周易》本文原本巫学的文化智慧内核。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认为,这里“鬼神二字,并不是说鬼神去支配变化,而是指明阴阳变化的屈伸往来”。对“鬼神”二字做哲学意义上的诠解自无不可,《易传》所谓“鬼神”,确有哲学所指“阴阳变化”的意蕴。然而,倘探寻其本义,则是文化学意义上的一个巫学范畴,指古人心目中所虚构的叫人惧怕、力图讨好之的鬼怪神灵,实际上,是那些为人所暂时无力把握的自然与社会本质规律,是盲目的自然力在人心灵中的扭曲反映和虚幻夸大。“鬼神”当然不可能去支配万事万物的变化,“鬼神”并不存在。但在巫术智慧中,人们却迷信宇宙万物千变万化的总根源是“鬼神”,这正是原始巫术的一个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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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佚名《升天图》( 侯妻墓·帛画)

天上、人间、冥府三界之意象集于一画。

尽管巫术占筮作为一种“伪技艺”,实际上只是中华古人暂时无力改造自然宇宙与社会人事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幼稚的“代偿”行为,其预期的目的愿望实际上总是落空,但在巫术迷阵中,古人总以为占筮“灵验”,神哉奇矣,非常了不得。它将万物数化,仿佛这巫术中的数、数的巫术已将大千世界穷尽了,这便是《易传》所谓“当万物之数也”、而“天下之能事毕矣”的意思。这种极度夸大巫术意义和巫术中数之魔力的文化观念,正可说明《周易》的占筮之数,其实并非是具备独立文化智慧性格的,而毋宁说是深受巫术智慧“奴役”的中华数字之萌芽。

恩斯特·卡西尔有一个很中肯的见解:“因为在人类文明刚刚开始出现时,数学思想绝不可能以其真正的逻辑形态出现。它仿佛被笼罩在神话思维的气氛之中。一个科学的数学的最初发现不可能挣脱这种帐幔。” Ay7f1II3wqwo/PD7nV8GHXDal2exxXKeb5uDHqF2r/e7faHA38ywH/8XezNHun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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