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第2卷第1号《通告》
本志自出版以来,颇蒙国人称许。第一卷六册已经完竣。自第二卷起,欲益加策励,勉副读者诸君属望,因更名为《新青年》。且得当代名流之助,如吴稚晖、马君武、张溥泉、温宗尧、胡适、苏曼殊、李大钊诸君,允许担任本志撰述。嗣后内容,当较前尤有精采。此不独本志之私幸,亦读者诸君文字之缘也。
(原载1916年9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1号)
《青年杂志》的读者拿到刊物第2卷时,突然发现刊名已改为《新青年》,据说是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抗议《青年杂志》和他们早于1901年创刊的《上海青年》刊名雷同,为避免发生法律纠纷,遂有改名之举。 这当然是一个偶然事件,但却因此而将刊物的预期读者及目标彰显出来。“崇新”与“重少”本来就是晚清以来知识分子的共同心态 ,现在,这些新时代的启蒙家,又赋予“青年崇拜”以新的意义:一是中国国民的改造需从青年开始,即将生理与心理上的“旧青年”改造成“健壮活泼”、“别构真实新鲜之信仰”的“新青年” ;二是呼唤“新造民族之生命”,“青春中国之再生”,“吾族今后能否立足于世界,不任白首中国之苟延残喘,而在青春中国之投胎复活” 。就这样,如论者所说,“‘寻找新青年’成了五四时期一个持续而热烈的命题” 。而且,最能影响“新青年”、以“青年导师”自命的历史人物也几乎同时出现,这就是摘引的《通告》里特意介绍的胡适。胡适此时出现于《新青年》,并非偶然。早在1915年他还在美国读书时即致书《甲寅》编者章士钊,简单介绍自己的学习、志趣之外,还谈到对中国文学、教育发展的看法。《甲寅》在发表这封书信的同时,特意加了《编者附记》“珍重介绍”:“胡君少年英才,中西之学俱粹。” 这自然引起了和章士钊关系密切的陈独秀的注意,立即致书胡适表示:“《青年》、《甲寅》均求足下为文。足下回国必甚忙迫,事蓄之资可勿顾虑。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 请汪孟邹寄去刊物并约稿:“拟请吾兄校课之暇担任《青年》撰述,或论文,或小说戏曲均所欢迎。”以后又不断寄刊物、去信:“陈君望吾兄来文甚于望岁,见面即问吾兄有文来否”,“陈君盼吾兄文字有如大旱之望云霓”。
1914年的胡适
胡适面对这样的殷殷期待,应该是胸有成竹的,因为他早已有了充分的准备。也就是说,胡适是带着自己的思考、主张与特有资源来加入《新青年》群体的。我们注意到胡适留学时期的三件事。
在陈独秀因为《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遭到“爱国者”围攻不久,胡适也被他的爱国同学斥为“卖国贼”,原因是1915年初,因为日本以战争威胁中国政府接受“二十一条”,在留美学生中掀起了爱国排日的风潮,胡适一方面支持维护国家主权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反对扬言“非战即死”的“爱国癫”,他的主张被看作是“不爱国的胡说八道”,胡适因此发表《致留学生公函》,强调“激动之情绪,慷慨激昂之爱国呼号,危言耸听之条陈,未尝有助于国”,“当务之急,当以镇静处之”,“切勿感情用事”。他表示:“真正、最终解决之道一定另有法门—它较吾人今日所想象者当更为深奥。余也不知其在何处,只知它不在哪些地方罢了。还是让吾辈作些冷静、客观之研究吧!从长计议罢!” 一个强调“冷静、客观之研究”,承认自己没有找到“最终解决之道”,着眼于学理的探索和实验的中国现代思想史、文学史上的“胡适”,此时已经呼之欲出。他的学者风范和陈独秀的“老革命党”的气质自然存在巨大差异,他们以后发生意见分歧而分道扬镳是可以想见的;但在《新青年》时期发动新文化运动时,他们却是互补的。如研究者所说,胡适“求真务实、谨慎探索、实验主义的精神,与陈独秀的嘶鸣、狂飙席卷、摧枯拉朽作风”,正是相得益彰。
胡适的座右铭
虽说不知最终“法门”何在,胡适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具体道路还是有自己的设计的。他在前述给《甲寅》编者的信里,就提出“适以今日无海军、无陆军,犹非一国之耻,独至神州之大,无一大学,乃真祖国莫大之辱,而今日最要之先务也。一国无地可为高等学问授受之所,则固有之文明日即于沦亡,而输入之文明亦扞格不适用,以其未经本国之锻炼也” 。在1915年2月20日的日记里,胡适还专门记下了他的老师亚丹先生的话:“一国之大学,乃一国文学思想之中心,无之则所谓新文学新知识皆无所附丽。”并以少见的激情表达了他的理想与抱负:“吾他日能生见中国有一国家的大学可比此邦之哈佛,英国之康桥、牛津,德之柏林,法之巴黎,吾死瞑目矣,嗟夫!世安可容无大学之四百万方里四万万人口之大国乎!世安可容无大学之国乎!” 陈独秀选择“杂志”作为影响全国思想的阵地;现在,胡适又以“大学”作为“一国文学思想之中心”。这就为知识分子发挥独立的历史作用开拓了全新的空间,以后所发生的一切思想、文化、文学、教育的革命,都得益于这样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选择。同样有着这样的战略眼光的,还有蔡元培。他早就总结戊戌变法的教训指出:“中国这样大,积弊这样深,不从根本上从培养人才着手,他们想要靠下几道上谕,来从事改革”,是“不可能的”。 1913、1915年,他又多次谈到,“唯一救国方法,只当致意青年有志力者,从事最高深的学问”,“从根本上解决”之道即是发展“教育”。 此后北京大学所发生的变革,已经孕育其中了。
当然,由于胡适本人一再讲述,最为人们所熟知的,还是已经进入了历史记载的那个瞬间:1915年9月17日,在美国东部美丽的绮色佳小城,胡适写了一首长诗,送赠此时正前往哈佛大学的既是好友、也是论敌的梅光迪,其中一句“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被认为开启了中国文学的一个新时代。更为重要的是,经过从1915年夏到1916年夏长达一年多的辩驳、讨论,胡适逐渐形成了关于他所要发动的“文学革命”的完整思路,其要点为:一、支撑文学革命的三个基本观念是:“文学在今日不当为少数文人之私产,而当以普及最大多数之国人为一大能事”;“文学不当与人事全无关系;凡世界有永久价值之文学,皆尝有大影响于世道人心者也”;“吾之论中国文学,全从中国一方面着想,初不管欧西批评家发何议论”。二、发动文学革命的突破口,是“文学工具的革命”,即“用白话代替古文的革命,是用活的工具代替死的工具的革命”,“有了新工具,我们方才谈得到新思想和新精神等等其他方面”。三、发动文学革命,尤其是工具革命的依据,存在于“中国文学演变的历史”中,“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学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了‘死文学’的历史”。四、发动文学革命的方法,是以“实验主义”的态度进行新创作的“尝试”。 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全面的规划。但胡适却遭到了几乎所有参加讨论的朋友包括梅光迪、任叔永等的反对,特别是在白话入诗问题上,更是完全陷入孤立,谁都不肯同去冒险,胡适感到一种“寂寞的难受” 。可以说,胡适是怀着成熟的主张和摆脱孤单的欲求,和陈独秀这班《新青年》的新朋友走到一起的。
胡适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新青年》第2卷第1号(1916年9月1日发行)上:这一期发表了胡适翻译的俄国泰来夏甫(今译库普林)的“短篇名著”《决斗》。第2号又刊载了胡适写给陈独秀的信,将他在美国的思考结论和盘托出:“终观文学堕落之因,盖可以‘文胜质’一语包之。文胜质者,有形式而无精神,貌似而神亏之谓也。”因此,“今日欲言文学革命,须从八事入手”,同时进行“形式上之革命”与“精神上之革命”。最后表示希望“揭之贵报,或可供当世人士之讨论。此一问题关系甚大,当由直言不讳之讨论,始可定是非”。陈独秀在回信中,表示除个别论述略有保留,其余“无不合十赞叹,以为今日中国文界之雷音”,并希望“详其理由,指陈得失,衍为一文,以告当世”。陈独秀反应如此强烈,胡适有一个理解,说陈独秀也早有文学改革之意,“但未想到如何改革”,现在从胡适这里“知道工具解放了就可以产生新文学”,就自然要由此发难,推动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学革命了。
经过一段准备,1917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第2卷第5号就推出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从八事入手”发动“文学改良”的主张:“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模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并逐一详加论说。最后表示“此八事皆文学上根本问题,一一有研究之价值”。人们自会注意到,和私下的议论相比,此公开发表的文章,言辞和态度都要温和得多。胡适后来解释说:“为考虑到那无可怀疑的老一辈保守分子的反对,我觉得我要把这一文题写得温和而谦虚”,“说明是改良而非革命;同时那只是个‘刍议’,而非教条式的结论”。 陈独秀作为编者,在胡适的文章后面加了一段话,明确宣布:“白话文学,将为中国文学之正宗。余亦笃信而渴望之。吾生倘亲见其成,则大幸也。”陈独秀是敏锐的,他把胡适的主张概括为争取“白话文学”的“正宗”地位,是抓住了要害的。但如果以此为五四文学革命的全部内容和意义,也会形成许多遮蔽。
但陈独秀并不满意于胡适的温和态度,于是,一个月以后在第2卷第2号上又发表了自己亲自撰写的《文学革命论》,充分肯定“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同时又替胡适捅破“窗户纸”,表示:“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可以看出,陈独秀在这里所做的,就是后来胡适《新思潮的意义》里所概括的以“评判的态度”“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工作,也即“重新估定旧文学的价值”。 一方面,“推倒”长期被视为正宗的“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实际指“古典主义文学”,而非今人理解的“古代文学”) 和“山林文学”,并具体把批判锋芒指向“明之前后七子及八家文派之归方刘姚”等“十八妖魔辈”;另一方面则要张扬被长期边缘化的“国民文学”、“写实文学”和“通俗的社会文学”传统,因此给《国风》、《楚辞》、魏晋以下之五言,特别是元明剧本、明清小说以极高评价。后来有人把《文学革命论》视为“全盘否定传统”的滥觞,并不符合事实,显然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曲解与遮蔽。当时引起一些人震惊的,还是陈独秀的决绝态度:“有不顾迂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以与十八妖魔宣战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胡适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他说,陈独秀的贡献有三:将自己相对温和的主张“变成文学革命,变成三大主义”;“把伦理道德政治的革命与文学合成一个大运动”;“由他一往直前的精神,使得文学革命有了很大的收获”。 胡适还说,如果按他自己的“态度做去,文学革命至少还须经过十年的讨论与尝试。但陈独秀的勇气,恰好补救了这个太持重的缺点” 。
胡适自己则在继续深化他的思考,他在1918年4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第4卷第4号上,又发表了《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进一步提出,文学革命“固然不能不从破坏一方面下手”,但又不能局限于此,更要着眼于“建设”,要创造出“真有价值,真有生气,真可算作文学”的“新中国的活文学”。他因此将他的“八不主义”改作建设性的要求,概括为四条:“(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顺便说一点,后来鲁迅在胡适的基础上又提出要“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了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的真心的话发表出来”,“说些较真的话,发些较真的声音”。 这都是五四文学革命所确立的新的言说方式。胡适在他的文章里还提出,“建设新文学”的“唯一宗旨”是建设“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这同样具有极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它一方面将现代文学语言的创造与国语(现代民族国家的共同语言)的创造联系起来,揭示了现代文学和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内在关系,晚清以来的国语运动也因此和五四文学革命汇合,扩大了文学革命的阵营,像被周作人称为“章太炎同门老大哥”的朱希祖原来对文学革命一直没有表态,现在也在《新青年》连续发表《白话文的价值》等文章。另一方面,这也是胡适对“如何创造国语”的一个设计。对此,胡适后来有一个解释:“不要等到文法和字典先把‘标准国语’订好,然后才来写国语文学,应该就以国语直接写文学。等到我们有了国语的文学,我们自然就有了文学的国语了。”
这正是胡适的独特贡献:他提出了战略性的三大突破口,即以“文学革命”作为思想启蒙运动的突破口;以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的“语言工具革命”作为文学革命的突破口;以创造“国语的文学”(白话文学作品)作为语言工具革命的突破口。胡适的这三大战略选择及其实现,对中国现代思想和现代文学的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钱理群)
本志自第二卷第一号起,新辟“读者论坛”一栏,容纳社外文字。不问其“主张”“体裁”是否与本刊相合,但其所论确有研究之价值者,即皆一体登载,以便读者诸君自由发表意见。
(原载1916年9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1号)
《新青年》为“容纳社外文字”,增强读者的参与,促成编者、作者与读者以及读者之间的交流,除“通信”之外,还开辟了“读者论坛”专栏。实际上,这两个栏目是相互关联的。比如,上海某中学毕业生李平,即为陈独秀在读者来信中发现的,随后就成为“读者论坛”的作者。第2卷第2号的“读者论坛”刊发李平的《新青年之家庭》,该文为“新青年”建立“新家庭”提出二十六条建议,如“家庭之组织,仅许一夫一妻”、“子女必受同等之教育”、“男子不纳妾,女子不畜婢”等,观念超前。第2卷第3号的“通信”又刊有他的《致陈独秀》,进一步提出:“贞洁之操行于男子为小德”,“苟出之于女子则众且以不贞洁之大罪加之”。这样的话题,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后,才成为“社论”的主要言论。
“读者论坛”摆脱对“社论”的依附,成为具有独立性和影响力的栏目,是在《新青年》发动批孔和文学革命之后的第3卷。该卷第1—5号共发文11篇,占该栏目发文总数近半,文章标题多进入封面“要目”,栏目在《新青年》上的位置,提到“社论”与文学作品之后、“国外大事记”和已令人瞩目的“通信”之前,进入言说最为活跃的时期。
首先,第3卷的“读者论坛”实现了《通告》“不问其‘主张’‘体裁’是否与本刊相合”,“皆一体登载,以便读者诸君自由发表意见”的许诺。如第3卷第1号刊发的何天爵《惜时篇》,认为“作则运甓与读书,息则闭目静坐”的“淡泊宁静悃愊”者“真可谓大国民”。也有与此人生观不同的文章,如朱如一《活动与人生》(载第3卷第2号)提出“盖进化者活动之结果耳,活动不息,斯进化无止境……夫进化无止境,固吾人之理想也”。值得一提的是载于第3卷第2号、被列入“社论”栏刊发的“二十八画生”近万言的《体育之研究》,该文的关键词是“动”,几乎直接针对《惜时篇》之人生观而作。对《新青年》倡导的文学革命,“读者论坛”也刊有不同意见的文章。余元浚的《论胡适先生〈文学改良刍议〉》(载第3卷第3号),对《文学改良刍议》的“须言之有物”,以及“吾所谓物,非古人所谓文以载道之说也”加以质疑,对“须讲文法”一项明确表示“最不敢赞同”,对“不避俗语俗字”也提出要在“应用上规定其范围”。“桐城方孝岳”的《我之改良文学观》(载第3卷第2号)从“中国文学”之不同于“西洋文学”出发,对“认白话文学为将来中国文学之正宗”,“不可不依此趋向而行”的主张提出质疑:“予观之,恐矫枉过正,反贻人之唾弃;急进反缓,不如姑缓其行。”陈独秀对“读者论坛”中的文章,一般不予以评论,惟通过文中圈点以暗示,此文则不着一处,文后“独秀识”也仅仅提出自己的看法,可见他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反映了他对文学革命倡导的自信。第3卷第3号的“读者论坛”中“北京大学理科学生”胡哲谋的长文《偏激与中庸》,通过理科知识讲一番道理,激烈批评的就是“桐城方孝岳”这种“‘矫枉过正’‘失之偏激’等似是而非”之见,认为《新青年》出版以来“持论雄伟,不囿成见,不避物议,务以真理明言,启发青年之思想,私心钦服,不可名状”,并述及“近世东西洋交通以来,我东洋诸国乃日趋于劣败之地位,惟日本一国,知旧文明不足恃,极力改张,乃得稍稍与西洋诸国相抗衡,余者非已被征服被保护,则亦苟延残喘而已夫。国家既处于劣败之地位矣,非其文化之咎,而更谁归?”如此感时忧国而以日本相警醒之言论,在第3卷第1号“读者论坛”首篇《青年之生死关头》(作者李次山)批评国民“享福主义”根性中也有表现。
较之《新青年》第3卷,第4卷的“读者论坛”不再风光,这与《新青年》第4卷第3号不用外稿的《本志编辑部启事》相关,同时“通信”栏改弦更张,读者言论主要通过与主观导向极强的“编辑部同人”的“通信”方式刊出。但与“女子问题”不同,“读者论坛”仍然存在,且起到特殊作用。
《新青年》第4卷仅有第1、2号保留“读者论坛”,并保持前此的编排位置,发文3篇,作者是北京大学文科学生傅斯年和罗家伦。这是两位在学生中颇有影响的领袖式的人物。他们的文章出现在以老师辈为主的《新青年》上,自有特别意义。傅斯年在第4卷第4号“社论”栏撰文,第5卷第4号又一期两文,是该期“戏剧改良”的主论者之一,显然已跻身于《新青年》同人。特别要提到的是他的《文学革新申义》(载第4卷第1号“读者论坛”),这是一篇对文学革命表态的文章,在该期《新青年》上占八页多的版面,洋洋洒洒八千多字,但在文体上却是一篇相当标准的骈文,在新文化倡导者所发表的文章中可谓仅此一见。在具体论述中,他在批评“骈文有一大病根存,即导人伪言是也”的同时,又难抑赞赏之辞:“论其外观,修饬华丽,精美绝伦。用为流连光景凭吊物情之具,未尝无独到之长也”,他的结论是:骈文“实难能而非可贵”,“不适用于社会”而可“退居‘历史上艺术’之地位”。这一意见和态度显然有异于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对“骈文”的全盘否定。在北大经历了三年多六朝文熏陶与训练的傅斯年,1917年后转而支持《新青年》倡导的文学革命,撰文中难以根除骈文遗迹,并不奇怪。他刊载于第4卷第2号“读者论坛”上的《文言合一草议》,明显可见竭力剥离“骈体”的努力,这是足以反映新文化倡导者的“历史中间物”特点的。
(陈方竞)
记者足下:仆不幸处此尘世,然终不敢不尊孔子,窃以孔子为万世之师表,独一无二之大圣。……思欧美各国各有立国之精神,吾国之精神之国魂何在乎?非堂堂所谓孔教者乎?孔教固我国之精神之国魂,又岂可自残也耶……
陈恨我谨白
恨我先生:……足下来书意在尊崇孔教,保存国粹……持此见解、抱此杞忧者,先足下而有孔教会筹安会诸君子,今国人方出大力解决此问题,不审足下何所左袒也。
记者 一九一六·九·一
(原载1916年9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1号)
《新青年》第2卷第1号陈独秀与陈恨
这都是人们所熟悉的事实:1916年10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2号发表了陈独秀《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点燃了《新青年》批孔的第一把火。文章一开始就说:“南海康有为先生,为吾国近代先觉之士”,“吾辈今日得稍有世界知识,其源泉乃康梁二先生之赐”,但现在“康先生电请政府,拜孔尊教”,“为害于社会思想之进步也甚巨”,故不得不予以辩驳。其实,早在1912年,康有为即表现出对“教化衰息”、“纲纪无存”、“道德沦丧”的担忧,其学生陈焕章、沈曾植在上海组织成立孔教会,创办《孔教会杂志》,次年孔教会移至北京,严复、夏曾佑、梁启超等维新派人士均列名于北京孔教会的发起人,要求国会将“定孔教为国教”写入宪法,当年10月公布的《天坛宪法草案》第十九条第二项,列入“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法” 。1916年袁世凯病亡,被强行解散的国会恢复。教育总长范源濂再提“读经尊孔”,孔教会再次上书国会参、众两院,请定孔教为国教,声称“中国若果不亡,则孔教必为国教;若孔教不为国教,则中国必亡之” 。继之,以张勋为代表的十三省督军省长联合致电总统黎元洪,要求定孔教为国教,写入宪法。9月20日,康有为在《时报》上发表《致总统总理书》,要求“以孔子为大教,编入宪法,复祀孔子拜跪,明令保守府县学官及祭田,皆置奉祀官” 。11月12日,国会参、众两院中赞成立孔教为国教的一百多名议员,在北京成立“国教维持会”,通电呼吁各省督军“一致主孔教为国教”。 1916年9月到次年1月的宪法会议,收到要求定孔教为国教的来电“闻不下一万三千件” 。这一在声势与规模上超过1913年的“国教请愿运动”,发展迅速,遍及全国。密切关注这一动向,通过《新青年》与之对抗的陈独秀,目睹了袁世凯称帝的全过程,在北京又直接经历了张勋事件,对复辟与尊孔之关系有甚深体验,加之不批孔何谈“改造青年之思想,辅导青年之修养”(创刊号《通信·答王庸工》),《新青年》何以“放眼以观世界”(《社告》),批判民初社会炒作的孔学之滥调,遂成为《新青年》之历史使命。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陈独秀似乎早已成竹在胸,于是继《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之后,《宪法与孔教》、《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再论孔教问题》、《旧思想与国体问题》、《复辟与尊孔》……《新青年》一期一篇,连篇累牍而出,这些文章不吐不快的霹雳文风,给人以水到渠成之感。再加上洪宪帝制、张勋复辟的短命,社会有识之士纷纷响应“非孔”一说,杨昌济有《治生篇》(连载于第2卷第4—5号),吴虞有《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载第6号),继之,吴又有《读〈荀子〉书后》、《消极革命之老庄》、《礼论》、《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等,批孔俨然已成不可逆转之势。
实际上,《新青年》发动批孔的过程,远比这一描述艰难得多,也丰富得多。《新青年》第2—3卷“通信”栏里的大量书信,就生动地记录了《新青年》的批孔文章在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中间所引起的巨大反响。他们纷纷来信,发表意见,与主编陈独秀相互辩驳,这正充分显示了《新青年》发动“孔子问题”讨论的社会思想基础和社会影响,以及在讨论中陈独秀的态度以至心理。但这些书信并未完全收入1922年出版的《独秀文存》。一些被陈独秀刊落却传递着重要信息的书信,时至今日也未被相关书刊收录,而使我们不能不翻阅《新青年》以见“当年”。
我们这里所摘引的《新青年》第2卷第1号“通信”栏读者陈恨我提出的尊孔主张,其实是对第1卷第6号所发表的第一篇讨论孔子问题的文章《孔子平议》(作者易白沙)的反应。易文的中心观点有二:一是指出“孔子当春秋季世虽称显学,不过九家之一”,是汉以后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利用孔子为傀儡。垄断天下之思想”;二是强调孔子“被彼野心家所利用,甘作滑稽之傀儡”,又“不能不归咎于孔子之自身”,主要是“孔子尊君权,漫无限制,易演成独夫专制之弊”,“孔子讲学不许问难,易演成思想专制之弊”,“孔子少绝对之主张,易为人所借口”,“孔子但重作官,不重谋食,易入民贼牢笼”。读者陈恨我的反应,并未涉及易文的主要观点,但所提出的“吾国之精神之国魂何在”的问题,却是一个关键。陈独秀的回应也很有意思。他一开始就说,“本志出版半载,持论多与时俗相左,然亦罕受驳论。此本志之不幸,亦社会之不幸”,显然将读者陈恨我的反对看作是一件好事:他是期待不同意见的相互辩驳的。同时又建议对方“平心静气”读读易文和自己发在同一期的《吾人最后之觉悟》,《吾人》一文提出当下中国“新旧思潮之大激战”中,除要提高“政治之觉悟”之外,必须有“伦理之觉悟”,其关键又是破除“儒者三纲之说”。这是可以视为陈独秀反孔思想的“纲”的。
陈独秀紧接着就在第2卷第2号发表了《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并且很快就有了读者反应。第2卷第4号的“通信”栏里,发表了“北京高等师范预科生、晋后学”常乃德的来信,对陈独秀“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的因缘”的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应该将“汉宋儒者以及今之号为孔教,孔道诸会所依傍之孔教”和“真正孔子之教”区分开来,谓前者与帝制有关联,“则仆可以无言”,“如指其后者,则窃以为过矣”。陈独秀在复信中则认为不能将孔子和后儒作简单切割,他提出一个问题请常乃德考虑:“汉唐以来诸儒,何以不依傍道法杨墨,人亦不以道法杨墨称之,何以孔子为缘而复败坏也?”陈独秀的意见引发了常乃德的思考,他在第2卷第6号的复信里对自己的观点既有所修正,又有所坚持:“谓唐宋诸儒所学与孔道之一部相吻合可也,谓孔道之一部与帝制有关亦犹可也,遂谓孔道即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是以分概全未为可也。”他的这种讨论问题的态度,得到了陈独秀的高度认同,陈在复信中表示“读来书不厌详求,好学精思,至佩至佩”,同时进一步表明自己的立场:“孔学优点,仆未尝不服膺”,所要反对者有二,一是“汉武以来,学尚一尊,百家废黜”,二为“孔子祖述儒说阶级纲常之伦理,封锁神州”,“我恐其敝将只有孔子而无中国也”。常乃德在回信里又寄去了《我之孔道观》一文,陈独秀将其一并发表于第3卷第1号的“读者论坛”与“通信”栏里。常乃德在其文章里一开始就表明态度:“仆不第反对定孔教为国教之说,并反第十九条第二项对宪法草案‘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了“孔子在学术史上所处的地位”,并对孔子的原始教义,包括备受责难的纲常之说,作了自己的学理阐释。在给陈独秀的信中则提出希望:“愿大志此后提倡积极之言论,不提倡消极之言论,提倡建设之言论,不提倡破坏之言论。即以家族制度而论,与其提倡破坏旧有的大家族制度,何如提倡建设理想之小家庭模范。”陈独秀则回应说:“吾国大家族制度,根据于儒家孔教之伦理见解”,“此种伦理见解倘不破坏,新式小家庭,势难生存于社会酷评之下”,但他也同意“破坏略见成效时,则不可不急急从事建设”。在第3卷第2号上,常乃德与陈独秀之间又有了第四次碰撞。常乃德再次确认:“就实际而论,孔子之道,比较的在周秦诸子为毗于专制,无可讳言”,但又强调孔子的特殊价值:“孔子为积极建设派,与老杨之消极破坏者不同,为渐进派与庄墨之急进派亦不同耳。”他并且对“孔子问题”的争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今日反对、赞成两方,各旗鼓相当。所缺者局外中立之人,据学理以平亭两造者耳。若公断之言,稍涉偏倚,则不惟无以折尊孔者之心,诚恐意见所激,则解决此问题之法,将不在学理而在他种之势力,此吾人所欲乎。”陈独秀在复信里,一方面不无欣喜地赞叹:“足下平论孔教,渐近真相,进步之速,至可钦也”,同时又针对常乃德一直想把讨论限制在纯学理范围的意图提出异议:“论古人首当问其学说教义,尚足以实行于今世而有益与否,非谓其于当时之社会有无价值也”,提醒其讨论问题不能脱离现实,“吾人今日之研究,乃孔教果能实行于今世而有益与否之问题”。这样,通过反复驳难,在新文化运动的发动者和普通的大学生之间,既达到了某种共识,又各自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这里所体现的,正是“民主、自由、平等、科学”的新文化精神。陈独秀倡导之,又身体力行之,是令人感动的。后来陈独秀把他和常乃德的这四次通信,都收入《独秀文存(三)》,这就成了一个历史文件了。
类似的讨论,还有很多。第3卷第1号刊载了署名“佩剑青年”的读者来信,劈头就说:“窃以斯世文学不必革命,孔教不必排斥”;又说自己“亦青年之一,非顽固守旧者,特不识诋孔教之用意”。陈独秀在回复里也特“请更详示以理由”,并表示:“倘能持之有故,言之有理,记者当虚心欢迎之。决不效孔门专横口气,动议‘非圣者无法’五字,假君权以行教权,排异议而杜思想之自由也。”同时亮明自己“诋孔教”的理由:“记者非谓孔教一无可取,惟以其根本的伦理道德,适与欧化背道而驰,势难并行不悖。吾人倘以新输入之欧化为是,则不得不以旧有之孔教为非。倘以旧有之孔教为是,则不得不以新输入之欧化为非。新旧之间,绝无调和两存之余地。”同期发表的读者傅桂馨的来信则支持《新青年》和陈独秀的立场:“窃谓居今日之中国而欲研究科学讨论真理,非先将历史上遗传之文明之思想,一一怀疑,一一批评,而与二十世纪之新思想相融合调和”,并且说自己最不满意于孔子的,一是“崇尚绝对主义”,“绝不容相异学派,有讨论研究之余地”,二是提倡“奴隶道德,偏重保守”。第3卷第3号读者刘竟夫的来信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孔子思想到底和中国民众有多大关系?“中国下等社会未尝不知人应孝父母,然而其知此非由于诵孔子之书,亦非有人告以孔子尝如是言之,仍由于相沿之习惯耳”,“孔子不能使人畏,而张天师、佛菩萨却能使人畏”,结论是:“孔子所说法,非为众生说法,只为士子说法,中华几变为官国,即食孔子之赐耳。”旅居东京的读者俞颂华在第3卷第1号和本号都有来信,均是从“宗教”的角度和陈独秀讨论孔子的评价问题。他认为,“宗教在现社会尚有存在之价值”,人“精神上不能无所信仰,以与物质的文明相调和”;而孔子的思想正是中国“伦理的宗教”,其伦理“在今日中国诚有不可取者”,但也只“可改良,而不可废弃”。陈独秀在回复里也首先表示:“好学深思若足下者,仆随蒙教斥,窃所愿焉”;但又说“愚见终有不敢苟同者”有二,一是不可将“宗教”与“信仰”等同,“即无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无所信仰”,二是不可忽视宗教本身的弊病,“至于宗教之有益部分,窃谓美术哲学可以代之”,“此仆所以不信‘伦理的宗教’之说也”。同号读者李杰又从另一角度提出问题:“鄙意以为一方面辟孔,一方面须提倡古人言论学说之有益于现代,而与孔子相反者,作为破坏后之建设,使国人有所遵循,视尤为当务之急。”并且具体指出:“古人学说之最适合于现代者,莫庄墨。若墨子兼爱,适合于近世所谓社会主义,而为大同之基础。庄子学说纯系摧毁君权,扶植民权。”此说立刻引起陈独秀的共鸣:“墨氏兼爱,庄子在宥,许行并耕,此三者诚人类最高之理想,而吾国之国粹也。奈均为孔孟所不容。”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陈独秀在和读者自由无拘的讨论和交流中认识逐渐得到深化和拓展所感到的由衷的喜悦。
(陈方竞)
女子居国民之半数。在家庭中,尤负无上之责任。欲谋国家社会之改进,女子问题固未可置诸等闲。而家族制度不良造成社会不宁之象,非今日重大问题乎。欲解决此问题,无一不与女子有关。本志与此问题,久欲有所论列。只以社友多属男子,越俎代言,虑不切当,敢求女同胞诸君于“女子教育”、“女子职业”、“结婚”、“离婚”、“再醮”、“姑媳同居”、“独身生活”、“避妊”、“女子参政”、“法律上女子权利”等关于女子诸重大问题,任择其一,各就所见,发表于本志。一以征女界之思想,一以示青年之指针,无计于文之长短优劣,主张之新旧是非,本志一律汇登,以容众见。记者倘有一得之愚,将亦附骥尾以披露焉。特布此告。
《新青年》记者启事
(原载1916年9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1号)
《新青年》第2卷第1号创办“女子问
在《新青年》第1—3卷上,冠以“记者”之名的文章,一般均为陈独秀所写。这则“启事”自《新青年》第2卷第1号刊出,直至推出“女子问题”专栏,连续刊登,可见重视。可以说,《新青年》谈得最多的话题,非“女子问题”莫属。
“本志与此问题,久欲有所论列”,《新青年》创刊号上,陈独秀的《敬告青年》“谨陈六义”首条“自主的而非奴隶的”,即提出:“世称近世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破坏君权,求政治之解放也;否认教权,求宗教之解放也;均产说兴,求经济之解放也;女子参政运动,求男权之解放也”,“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 介绍西方社会具有独立人格的女子,是创刊后的《新青年》的一个重要内容。第1卷第1号载有陈独秀翻译的《妇人观》(“Thoughts on Women”),第1卷第3号他又发表《欧洲七女杰》,介绍了南丁格尔、贞德、居里夫人、罗兰夫人等西方政界、科学界卓有影响的七位女子。此外,第1卷第4号的“国外大事记”上,他还撰写了《挪威女子之选举权》。
但是,《新青年》创刊历时半年,“女子问题”并没有成为一个独立议题展开讨论,与陈独秀的女性观不无关系。第1卷第4—5号连载“孟明”译日本医学学士小酒井光次的《人生科学:一、女性与科学》和《人生科学:二、青年与性欲》,前篇说“现今所见男女区别之大端,决不认为男子压迫女子所致”,原因是“头脑发育之程度……女子较男子近于小儿”,认为“妇人第一使命,在输灌家庭以文明良妻贤母。世所尊重者也……且合乎自然之事理焉”。刊发这篇译文有宣传西方科学观的需要,同时也可见陈独秀认识中的男女两性差异,他在第1卷第6号“通信”上就说:“女子之乳房及生殖器机关,极为发达而亦极易受病;男子之脑较为发达,而受病者亦较多也。” 一方面强调生理、体质上的两性之不同而把性别差异绝对化,另一方面又要求女子具有他认识中的男子那样的人格,《新青年》言论上的自相矛盾,是“女子问题”讨论难以展开的原因之一。
那么,为陈独秀所重视的“女子问题”讨论,该如何展开呢?“只以社友,多属男子。越俎代言,虑不切当”,第2卷第1号上的“新青年记者启事”,就此问题向女性征文。五个月后,征文有了成效,《新青年》第2卷第6号推出“女子问题”专栏,该专栏在第3卷第1、3、4号上共发表7篇文章,标题大多进入《新青年》封面“要目”,可见受重视程度。这些文章多出自从国外留学归来的知识女性之手,第2卷第6号的第一篇《哀青年》,作者李张绍南,留学苏格兰高等女校学看护学。该文对比中外女子之境遇,提出:“其在女子,缠足之痼习,未见明令,早予脱除。生小至老死,奴事于家室间,养成为副属物。且多妻之俗,曩在日本社会中,有蹈此污行者,早已为法律所不许,我犹风行如昨,非青年中之大不幸事乎?”第3卷第4号的《改良家庭与国家有密切之关系》一文,作者孙鸣琪,游学美国,言“见彼国通都大邑之间,皆有一种特别审判庭,名曰关系家庭宫院,审理一切夫妇间不愉快之事”。“女子问题”专栏设立的半年时间里,正值《新青年》发动批孔和文学革命,陈独秀的《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主张人格独立,激烈批评“孔教”对女子的种种束缚,第2卷第4—5号连载的杨昌济《治生篇》,深入到家庭伦理关系中,第6号又有吴虞(又陵)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根据论》,这些言论对“女子问题”讨论不能不有影响。第3卷第3号“女子问题”刊发的高素素《女子问题之大解决》一文,就“孔氏学说”涉及的“女子问题”,列出“男尊女卑”、“男女严明”、“蓄妾弊风”、“节孝名教”、“教育问题”、“结婚问题”、“职业问题”七个,一一加以辩说,揭示纲常名教对女性戕害之深。吴曾兰的《女权平议》(载第3卷第4号“女子问题”,陈独秀在文后特意注明“此文作者吴女士即又陵先生之夫人也” ),列举反对“女权”之言论,一一批驳,说:“专制时代之妇女,出则听命于夫,入则听命于翁姑,幽闭闺阃,不能自主,一无所知,一无所能,与六畜无异,只知饮食,只知养子。以此辈无知无能之人为群男之母,则举国男子当幼稚之时,不受其害者鲜矣!”
“女子问题”专栏讨论与《新青年》主导言论密切相关的,还有“早婚”与“育儿”问题。第3卷第3号“女子问题”刊发的陈华珍《论中国女子婚姻与育儿问题》,从“世界以优胜劣败为公例,天演难逃”出发,说:“迩来中国仍盛行早婚”,“所生儿女不克强壮,甚有夭折畸形者,贻祸子孙,为害不浅。试观印度女子,年方十二三时,已有抱子者。年未三十,即呈衰老之象,故卒致罹灭国之祸。今中国若不打破此风,长此以往,恐不免履印度之辙矣。泰西各国,早婚之禁,载于民法。我国早婚陋习,已牢不可破,非由国家严行取缔,决不能达革除之目的也。”
值得注意的,是把现代女性定位于“贤妻良母”的主张,在“女子问题”所发文章中似成主调。孙鸣琪的《改良家庭与国家有密切之关系》就认为:“为父母者,各宜教导男儿以爱国齐家之道,更应教女儿为妇治家之要务。必先有好家庭然后可成强国。语云:欲治其国者,先修其家,欲修其家者,先修其身,此之谓也。”第2卷第6号上陈钱爱琛更以“贤母氏与中国前途之关系”为题立论:“以予之管见,则谓中国今日女子之急务,乃当洁身自爱,以期养成真道德、学问与经济之女,而作中华民国之贤母氏,岂非幸福哉!”自然也有反对者,唯张素素谈及“职业问题”,认为“女子当具职业,理固昭然”,“世之主张女子治内,不须职业,方嚣然张甚。呜呼!吾欲无言”。
“女子问题”的讨论,在《新青年》进入北京大学后得到真正深化。这里要特别提及的是周作人、胡适和鲁迅在《新青年》上的一次协同作战。先是第4卷第5号发表了周作人翻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他在所写“译记”中说:“女子问题,终竟是件重大事情,须得切实研究。女子自己不管,男子也不得不先来研究。一般男子不肯过问,总有极少数觉了的男子可以研究。我译这篇文章,便是供这极少数男子的参考。”《贞操论》的主要内容是对传统的贞操观提出质疑:“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并提出了新的婚姻观,强调“爱情相合,结了协同关系;爱情分裂,只需离散”。这在当时的中国,自然是惊世骇俗之论,却引起了胡适的强烈共鸣,他立刻在《新青年》第5卷第1号发表《贞操问题》一文,认为与谢野晶子《贞操论》周作人译文的发表,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胡适把批判的锋芒引向北洋政府1914年颁布的《中华民国褒扬条例》,指出当局颁布“表彰节烈,提倡杀身殉夫”的法令,“是残忍、野蛮的法律,是故意杀人”。鲁迅立即在第5卷第2号上发布《我之节烈观》,响应胡适,又把批判锋芒指向宋以后的“业儒”:“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到了清朝,“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这显然是在暗示:袁世凯政府鼓吹节烈,正是社会、道德危机和民族危机以及统治危机的表现。这就把胡适的批判深入了。
紧接着第5卷第3号又发表了胡适的《美国的妇人》,从教育、参政、婚姻、家庭等方面介绍“美国妇女的特别精神”,是“她们的自立心”和“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主张以此“补助我们的贤妻良母观念,定可以使中国女界有一点‘新鲜空气’”,使“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堂堂地一个‘人’,有许多该尽的责任,有许多可做的事业。有了这些‘自立’的男女,自然产生良善的社会”。
第5卷第4号上发表了周作人的《随感录·三十四》,介绍英国凯本德(Edward Carpenter)所著《爱的成年》,提出女子解放问题“必须以女子经济独立为基础” 。这也是石破天惊之论,对此后中国的妇女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第6卷第2号上发表的为翻译契诃夫小说《可爱的人》所写的《译记》里,周作人针对托尔斯泰所主张的、在中国也几乎众口一词的“贤妻良母”论,指出:“我辈虽承认女子生理心理上与男子有多少差异,但不能因此便成别一种人,别有一种天职。爱与生殖这两件,并非专是女子的事。男子既于这两事外,还有许多做人的事业;女子也是如此;她爱男子,生儿育女,此外也还应做人:她对于丈夫儿女,是妻是母,还有对于人类是个人,对于自己是‘惟一者所有’。我辈不能一笔抹杀了她的‘人’,她的‘我’,教她做专心奉事别人的物品。”只有有了“刚健独立,知力发达,有人格,有自我的女人;能同男子一样,做人类的事业,为自己及社会增进幸福”,这才是“真贯彻了人道主义”。这都可以看作是对胡适前述观点的呼应。
历时四年、一波三折的“女子问题”讨论,对整个社会发生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不仅是“破”,还有“立”。仅就《新青年》和《新潮》而言,一个突出成果,就是“她”字的创造—显然,这决非仅仅是一个字的变化。
“她”字的首创者是刘半农,将此披露并提出个人之见的是周作人。《新青年》第5卷第2号上周作人翻译的斯特林堡小说《改革》之前有他的《译记》:“中国第三人称代名词没有性的分别,很觉不便。半农想造一个‘她’字,和‘他’字并用,这原是极好;日本用‘彼女’(Kanojo)与‘彼’(Kare)对待,也是近来新造。起初也觉生硬,用惯了就没有什么了。现在只怕‘女’旁一个‘也’字,印刷厂里没有,新铸许多也为难,所以不能决心用他;姑且用杜撰的法子,在‘他’字下注一个‘女’字来代。这事还得从长计议才好。” 小说《改革》,以及周作人1918年8月后在《新青年》接连几期上发表的文字,凡女性第三人称单数代词都使用“他女”。继之,第6卷第2号《新青年·通信》以“英文‘SHE’字译法之商榷”为题,发表了钱玄同与周作人的三封通信,提出了种种设想,最终稳妥起见,一致同意用不失古汉语根据的“伊”。老师们还在左右权衡的商讨之中,《新潮》的学生则已经大胆地作出了新的选择:第1卷第2、3、5号刊出叶圣陶《女子人格问题》、小说《这也是一个人》和《春游》,凡女性第三人称代词,均使用周作人用过的“他女”;第2卷第1号刊载的北大学生康白情的诗歌(《送客黄浦(三)》)和俞平伯的短篇小说(《炉景》),则直接采用“她”—这标志着“她”字开始真正走进中国现代文学。
(陈方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