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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变换分析法

3.1 层次分析法的局限和变换分析的产生

层次分析法很有用,但它有局限,它不能揭示句法结构内部的实词与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而语言中存在着大量的由于句中实词与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不同而造成的种种有意思的现象,特别是歧义现象。要揭示这种隐含在句子里边的实词与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就得寻求新的分析手段。变换分析法正是适应这种研究的需要而产生的。

在第二节末尾,我们指出“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有歧义,而“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这样的歧义句就没法通过层次分析来加以分化。因为这个句子之所以有歧义,跟内部的构造层次、词语之间的语法结构关系都毫无关系,而只是因为“屋顶上”似乎既可以看作是“他”所在的地方,也可以看作是“我”所在的地方,还有可能是“他”和“我”都在屋顶上。现在的问题是,说“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有歧义,这种感觉对不对?怎么从形式上来加以验证?怎样有效地来分化这种歧义句式?我们得找到一种新的思路,新的对策,新的分析方法。

从哲学上来说,一个事物的特性将会在内外两个方面表现或反映出来。从内部来说,一个事物的特性,一定会在其构成成分上,或构成成分的配置上,或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上,或其他某个方面表现或反映出来;从外部来说,一个事物的特性,一定会在跟他事物的联系接触上表现或反映出来。既然我们现在一时无法从“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这句子本身去加以分化,那我们就从外部去找找出路。

从外部一找,首先可以肯定,“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确实有可能表示不同的意思。“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是属于这样一种词类序列:

(1)名词[施事]+在+名词[处所]+发现+名词[受事]

我们在实际的汉语实践中找到了词类序列相同,而所表示的意思正好相对的a、b两种类型的句子。请看:

(2)a. 我在飞机上发现了敌人的坦克。

我在屋顶上发现了藏在草丛里的小偷。

他在紫金山天文台发现了这颗小行星。

b. 他在抽屉里发现了蟑螂。

他在马桶里发现了小张的钥匙。

他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发现了那张纪念邮票。

例(2a)各例“名词 [处所] ”指明“发现”的施事所在的地方,例(2b)各例“名词 [处所] ”指明“发现”的受事所在的地方。例(2a)和例(2b)之间的区别也可以从形式上得到验证。

我们看到,例(2a)可以跟这样的词类序列发生联系:

(3)名词 [施事] +发现+名词 [受事] +时,名词 [施事] +是+在+名词 [处所]

请看:

(4)我在飞机上发现了敌人的坦克。

⇒我发现了敌人的坦克时我是在飞机上。

我在屋顶上发现了藏在草丛里的小偷。

⇒我发现藏在草丛里的小偷时我是在屋顶上。

他在紫金山天文台发现了这颗小行星。

⇒他发现这颗小行星时他是在紫金山天文台。

而例(2b)则可以跟这样的词类序列发生联系:

(5)名词 [施事] +发现+的+名词 [受事] +是+在+名词 [处所]

请看:

(6)他在抽屉里发现了蟑螂。

⇒他发现的蟑螂是在抽屉里。

他在马桶里发现了小张的钥匙。

⇒他发现的小张的钥匙是在马桶里。

他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发现了那张纪念邮票。

⇒他发现的那张纪念邮票是在《现代汉语词典》里。

所谓例(2a)的词类序列可以跟(3)词类序列相联系,也就是说例(2a)的词类序列(假设为[A]式)可以变换为(3)词类序列(假设为[C]式),即

(7)[A]式⇒[C]式

同样,所谓例(2b)的词类序列可以跟(5)词类序列相联系,也就是说例(2b)的词类序列(假设为[B]式)可以变换为(5)词类序列(假设为[D]式),即

(8)[B]式⇒[D]式

值得注意的是,[A]式只能变换为[C]式,不能变换为[D]式,即

(9)[A]式⇒[C]式

[A]式 [D]式

反之[B]式只能变换为[D]式,不能变换为[C]式,即

(10)[B]式⇒[D]式

[B]式 [C]式

通过像上面那样的分析方法,验证或者说证实了“我在屋顶上发现了他”确实是个歧义句,“名词 [施事] +在+名词 [处所] +发现+名词 [受事] ”确实是一个歧义句式。这种分析方法,就是变换分析法。再举个例子。请先看实例:

(11)我送一件衣服给她。

(12)我偷一件衣服给她。

(13)我做一件衣服给她。

这三个句子,格式相同,词类序列都是“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如果用层次分析法来对它们进行分析,结果一样,请看:

但这三个句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不同。例(11)包含两个行为动作,实际只有一个过程,送的过程也就是给的过程;例(12)和例(13)都包含两个行为动作,两个过程;但例(12)和例(13)又有区别,例(12)包含的是两个转移过程,而例(13)包含的是一个制作过程,一个转移过程。上面所讲的这种区别,可以通过变换分析来加以证实。先看例(11)跟例(12)、(13)的区别。为区别起见,例(11)、(12)、(13)代表的句式分别标为[A]式、[B]式、[C]式。[A]式可以变换为“名词语 [施事] +动词+给+名词语 [与事] +名词语 [受事] ”(假设为[D]式),即

(16)[A]式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D]式名词语 [施事] +动词+给+名词语 [与事] +名词语 [受事]

例如:

而例(12)、(13)代表的[B]式和[C]式,不能变换为[D]式“名词语 [施事] +动词+给+名词语 [与事] +名词语 [受事] ”,即

(18)[B]式 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D]式 名词语 [施事] +动词+给+名词语 [与事] +名词语 [受事]

[C]式 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D]式 名词语 [施事] +动词+给+名词语 [与事] +名词语 [受事]

请看:

例(12)代表的[B]式和例(13)代表的[C]式还有区别:[B]式可以变换为“名词语 [施事] +从…+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假设为[E]式),即

(21)[B]式 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E]式 名词语 [施事] +从…+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例如:

而例(13)代表的[C]式 不能变换为[E]式“名词语 [施事] +从…+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即

(23)[C]式 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E]式 名词语 [施事] +从…+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例如:

至此,我们通过变换,分化了层次分析所不能分化的“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给+名词语 [与事] ”这一歧义句法格式。

3.2 关于“变换”这个概念

在具体介绍变换分析之前,有必要先对“变换”这个概念略作一些说明。

“变换”一词是英语transformation的译名。在中国大陆,一说起transformation,人们往往把它跟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联系在一起。其实英语里的transformation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

就我现在所知,在语法研究中,最早使用transformation这一术语的是1896年所出版的英国语法学家纳斯菲尔德(J. C. Nesfield)的 English Grammar Series 。这本英文文法书在解放前曾翻译出版,取名为“纳氏英文文法”。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据黎先生自己说是以《纳氏英文文法》为蓝本的。该书的第四册有一编叫The Transformation and Synthesis of Sentences(句子的改换和综合),专门讲了“句子的改换”。纳斯菲尔德将transformation定义为:“把一个语法形式改换为另一个语法形式而意义不变。”他所说的语法形式是指句子格式,他所说的意义不变,是指基本意思不变。黎锦熙先生在《新著国语文法》里所谓的变式句,就是纳氏的transformation of sentences。

我们通常把50年代兴起的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里所用的transformation,翻译成“转换”。“转换”开始(1957年的《句法结构》)是指从核心句(kernel sentence)到非核心句(nonkernel sentence)的转换;后来(1965年的《句法理论要略》)是指从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到表层结构(surface structure)的转换。

而我们把美国描写语言学后期代表人物海里斯(Z. S. Harris,又译为哈里斯)所用到的transformation译为“变换”。海里斯最早是在 Discourse Analysis (《话语分析》,1952)一文中用到transformation,当时他把“变换”定义为:“结构不同而等价的序列之间的替换。”例如:“N 1 +V+N 2 ”(主动句)跟“N 2 +be+V—en+by+N 1 ”(被动句)等价,彼此存在可替换性。在后来的 Co-occurrence and Transformation in Linguistic Structure (《语言结构中同现和变换的分析方法》,1957)一文中,又将变换关系定义为:“两个有着相同的个别同现集合的形类相同的不同结构之间的形式联系。”显然,看重了“同现”,并将此作为变换的条件。后来在Transformational Theory(1965)一文中,海里斯又将“可接受性”作为变换的条件,说:“两个有着相同词类的n个词的句式,如果其中一个n元组集合的句式中某一个能让人满足的句子X跟另一个n元组集合的句式中某一个能让人满足的句子Y,在排列词序的可接受性上相同,那么对该n元组集合来说,这两个句式互为变换。”

总之,英语语法著作中的transformation有三种含义:在传统语法中,指句子的改换;在美国描写语言学中,指不同句式的变换;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中,指由底层结构到表层结构的转换。我们所讲的变换,是海里斯所用的transformation的含义(不过,中国学者有所修正与发展)。

3.3 变换分析的客观依据

层次分析的客观依据是句法构造的层次性。变换分析也有它的客观依据。变换分析的客观依据是什么呢?是句法格式的相关性。什么叫“句法格式的相关性”呢?我们知道,各个句法格式,从表面看好像是各不相同的,实际上彼此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例如:

(1)a. 张三送给李四那个照相机。

b. 张三送了那个照相机给李四。

c. 张三把那个照相机送给了李四。

d. 那个照相机被张三送给李四了。

e. 那个照相机张三送给李四了。

例(1)a、b、c、d、e各句,无论从词类序列、内部的层次构造和句法结构关系,以及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看,都各不相同,它们代表了不同的句法格式;但是句中所包含的各个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送”和“给”都是表示含有“给予”意义的转移性行为动作,“张三”是“送”和“给”的施事,“李四”是“送”和“给”的与事,“那个照相机”是“送”和“给”的受事。“送”和“给”行为动作的实现,“那个照相机”就由张三一方转移到李四一方。显然,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存在着结构上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的前提条件是,句中所包含的各个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一致。造成这种相关性的原因有两个:

1. 语言表达要求细致,这样,语言中同一个意义可以用不同的句法格式来表达,从而造成语言中存在大量的同义句式。举例来说,基本意思是“我丢了两把办公室的钥匙”,可是在不同的场合,根据不同的表达需要,可以用不同的说法,也就是不同的句式来表示。下面四种句式都可以用来表达上面这个基本意思:

A. 名词语 [施事] +动词+名词语 [受事]

A句式就是一般的所谓“主——动——宾”句式。例如:

(2)我丢了两把办公室的钥匙。

B. 名词语 [施事] +把+名词语 [受事] +动词语

B句式就是一般所说的“把”字句。例如:

(3)我把办公室的两把钥匙丢了。

C. 名词语 [受事] +被+名词语 [施事] +动词语

C句式就是一般所说的“被”字句。例如:

(4)办公室的两把钥匙被我丢了。

D. 名词语 [受事] +名词语 [施事] +动词语

D句式就是一般所说的主谓谓语句。例如:

(5)办公室的两把钥匙我丢了。

上述A、B、C、D四种句式就是同义句式。而除了A句式外,其他三种句式还可以因表达的需要而在内部格式上有所变化,造成更多的同义句式。请看(变化后的格式和例句,在原先的编号上加’,以示区别):

B’. 名词语 [施事] +把+名词语 [受事] +给+动词语。

例如:

(3’)我把办公室的两把钥匙给丢了。

C’. a. 名词语 [受事] +被+名词语 [施事] +给+动词语

b. 名词语 [受事] +被+名词语 [施事] +动词语+数量词

例如:

(4’)a. 办公室的两把钥匙被我给丢了。

b. 办公室的钥匙被我给丢了两把。

D’. a. 名词语 [受事] +名词语 [施事] +给+动词语

b. 名词语 [受事] +名词语 [施事] +给+动词语+数量词

例如:

(5’)a. 办公室的两把钥匙我给丢了。

b. 办公室的钥匙我给丢了两把。

2. 语言表达还要求尽可能经济,这又常常在一定的上下文里省略一些词语,这样就造成原本属于不同句式、内部语义关系也不相同的两个句子在表面上成了形式相同的歧义句了。例如“老虎把鸡吃了”跟“白菜被鸡吃了”原本是属于不同句式的两个句子,前者属于“把”字句,后者属于“被”字句。但为了经济而省略的结果,出现了表面相同实质不同的“鸡吃了”。请看:

(6)A. [鸡是“吃”的受事]

a. 老虎把鸡吃了。 [回答“老虎把什么吃了?”]

b. 鸡被老虎吃了。 [回答“什么被老虎吃了?”]

c. 老虎吃了。 [回答“鸡呢?”]

d. 鸡吃了 。 [回答“鸡呢?”]

B. [鸡是“吃”的施事]

a. 白菜被鸡吃了。 [回答“什么被鸡吃了?”]

b. 鸡把白菜吃了。 [回答“鸡把什么吃了?”]

c. 鸡吃了 。 [回答“白菜呢?”]

d. 白菜吃了。 [回答“白菜呢?”]

例(6),“鸡”在A里是“吃”的受事,A这个“把”字句经省略,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出现了(Ad)“鸡吃了”这样一个句子;“鸡”在B里是“吃”的施事,B这个“被”字句经省略,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出现了(Bc)“鸡吃了”这样一个句子。而它们各自来源于不同的意思。“鸡吃了”就是这样造成的歧义句。

以上两点,也说明了使用变换分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3.4 变换分析的基本精神和所遵守的原则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变换分析的着眼点不在所分析研究的句法结构的内部,而在所分析研究的句法格式的外部。具体说,变换分析是通过考察所研究分析的有歧义的句法格式跟与之在结构上有相关性的另外的句法格式之间的不同联系来达到分化原先的歧义句法格式的目的的一种分析手段。

对于变换分析,首先必须认识清楚,“变换是句式的变换”。用朱德熙先生(1986)的话来说,“变换可以理解为存在于两种结构不同的句式之间的依存关系”。因此,决不能将变换看作是某两个具体句子之间的变换。明确这一点很重要。按照这个精神,作为一个合格的变换,一定得遵守以下一些原则。

一、作为一个合格的变换,一定得形成一个变换矩阵(matrix),这个变换矩阵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我们所要研究分析的句法格式(称为“原句式”)及其一个个具体的实例;这一部分置于变换矩阵的左边。

二是与原句式在结构上有相关性的另外的句法格式(称之为“变换式”)及其一个个具体的实例;这一部分置于变换矩阵的右边。

三是表示原句式和变换式之间变换关系的箭头,置于原句式及其实例和变换式及其实例之间(用一般的箭头,如“⇒”,表示变换关系成立;用加斜杠的箭头,如“ ”,表示变换关系不成立)。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个变换实例。先看实例:

(1)戏台上摆着鲜花。

(2)戏台上演着京戏。

这两个句子格式相同,其词类序列都是:

(3)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

如果对它们进行层次分析,切分和定性相同。请看:

但例(1)和例(2)所表示的语法意义是不同的。例(1)表示存在,表静态,“动词着”在意思上大致相当于“有”。我们把例(1)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假定为A义。例(2)表示活动,表动态,“动词着”在意思上表示某行为动作正在进行。我们把例(2)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假定为B义。这种歧义现象也得用变换分析法来加以分化,因为A义和B义的差异是由句法结构内部实词与实词之间不同的语义结构关系所造成的。具体说,例(1)里的“戏台上”(名词 [处所] )指明“鲜花”(名词语)存在的处所,而例(2)里的“戏台上”(名词 [处所] )指明“演京戏”(“动词+名词语”)这一活动进行的场所。下面试用变换分析来分化上述歧义句式。这里我们不妨假设表示A义的“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为[A]式,表示B义的“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为[B]式。我们看到,[A]式可以跟“名词语+动词+在+名词 [处所] ”句式(假设为[C]式)相联系,即[A]式可以变换为[C]式,具体如下:

(5)[A]式 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

⇒[C]式 名词语+动词+在+名词 [处所]

戏台上摆着鲜花 ⇒ 鲜花摆在戏台上

门上贴着对联 ⇒ 对联贴在门上

黑板上写着字 ⇒ 字写在黑板上

墙上挂着画 ⇒ 画挂在墙上

左胸上别着校徽 ⇒ 校徽别在左胸上

树上钉着广告牌 ⇒ 广告牌钉在树上

台上坐着主席团 ⇒ 主席团坐在台上

门口站着人 ⇒ 人站在门口

前三排坐着来宾 ⇒ 来宾坐在前三排

床上躺着病人 ⇒ 病人躺在床上

……

这说明,[A]式与[C]式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即

(6)[A]式⇒[C]式

上面说的是[A]式。现在看[B]式。我们看到,[B]式可以跟“名词 [处所] +正在+动词+名词语”(假设为[D]式)发生联系,而且共现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保持不变,即[B]式可以变换为[D]式。具体如下:

(7)[B]式 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

⇒[D]式 名词 [处所] +正在+动词+名词语

戏台上演着京戏 ⇒ 戏台上正在演京戏

门外敲着锣鼓 ⇒ 门外正在敲锣鼓

外面下着大雨 ⇒ 外面正在下大雨

大厅里跳着舞 ⇒ 大厅里正在跳舞

教室里上着课 ⇒ 教室里正在上课

操场上放映着电影 ⇒ 操场上正在放映电影

炉子上熬着粥 ⇒ 炉子上正在熬粥

……

这说明,[B]式与[D]式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即

(8)[B]式⇒[D]式

值得注意的是,[A]式只能变换为[C]式,不能变换为[D]式,即

(9)[A]式⇒[C]式

[A]式 [D]式

例如:

(10)[A]式:戏台上摆着鲜花 ⇒ [C]式:鲜花摆在戏台上

[A]式:戏台上摆着鲜花 [D]式:*戏台上正在摆鲜花

反之,[B]式只能变换为[D]式,不能变换为[C]式,即

(11)[B]式⇒[D]式

[B]式 [C]式

例如:

(12)[B]式:戏台上演着京戏⇒[D]式:戏台上正在演京戏

[B]式:戏台上演着京戏 [C]式:*京戏演在戏台上

通过变换,分化了这个歧义句式。

二、在变换矩阵中,矩阵左边作为原句式的一个个实例,形式(即词类序列)必须相同;语法意义(也称为“高层次语义关系”)也必须一致。拿上面所举的例(5)变换实例来说,原句式的一个个实例,其词类序列都是“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构造层次和内部语法结构关系也都相同,这符合本条所说的要求;而原句式的各个实例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即高层次语义关系也都相同,它们都拿处所成分作话题,表示存在,表静态,这也符合本条要求。

三、在变换矩阵中,矩阵右边作为变换式的一个个实例,形式(即词类序列)必须相同;语法意义(也称为“高层次语义关系”)也必须一致。再拿上面所举的例(5)变换实例来说,变换式的一个个实例,其词类序列都是“名词语+动词+在+名词 [处所] ”,构造层次和内部语法结构关系也相同,这符合本条所说的要求;而变换式的各个实例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即高层次语义关系也都相同,它们虽然也都表示存在,表静态,但都以存在的事物为话题,这也符合本条要求。

四、变换矩阵中每一横行左右两侧的句子,即每一横行作为原句式的实例和作为变换式的实例,其共现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也称为“低层次的语义关系”)必须保持一致。再拿上面所举的变换实例来说,每一横行作为原句式的实例和作为变换式的实例,其共现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都保持不变。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例(5)中

前三排坐着来宾⇒来宾坐在前三排

在原句式中,“来宾”和“坐”是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前三排”表示“来宾”所处的位置;在变换式中,“来宾”和“坐”仍是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前三排”仍表示“来宾”所处的位置。二者在共现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上保持不变。可见,原例(5)所列的变换符合本条要求。再如:例(5)中

墙上挂着画⇒画挂在墙上

在原句式中,“挂”和“画”是动作和受事的关系,“墙上”表示“画”存在的处所;在变换式中,“挂”和“画”仍是动作和受事的关系,“墙上”仍表示“画”存在的处所。二者在共现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上保持不变。这再次说明,原例(5)所列的变换符合本条要求。

五、变换矩阵中每一横行左右两侧的句子,即每一横行作为原句式的实例和作为变换式的实例,二者在语法意义(即“高层次语义关系”)上的差别一致。再拿上面所举的变换实例来说,虽然我们分别在上面第二和第三点里说,原句式的语法意义是表示存在,表静态;变换式的语法意义也是表示存在,表静态;但是二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异。试以原例(5)里的两个具体例子来加以说明:

a 台上坐着主席团⇒主席团坐在台上

b 门上贴着对联⇒对联贴在门上

a行的原句式和变换式虽然都表示存在,表静态,但二者有差异:原句式以“台上”为话题,说明“台上”存在什么事物;变换式则以“主席团”为话题,说明“主席团”存在于何处。b行的原句式和变换式之间语法意义上的差异也是如此,原句式以“门上”为话题,说明“门上”存在什么事物;变换式则以“对联”为话题,说明“对联”存在于何处。显然,a行和b行各自原句式与变换式在语法意义上的差异一致。可见,原例(5)所列的变换符合本条要求。

以上所说的原则,已故著名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称之为“变换分析的平行性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了变换的合格性,同时可以防止在变换矩阵中出现鱼目混珠的情况。请看下列一个变换矩阵:

(13)[A]式:名词语+在+名词语 [处所] +动词+着

⇒[B]式:名词语+动词+在+名词 [处所]

a. 病人在床上躺着 ⇒ 病人躺在床上

b. 孩子们在门口坐着 ⇒ 孩子们坐在门口

c. 他在马背上跳着 ⇒ 他跳在马背上

d. 张三在门外站着 ⇒ 张三站在门外

e. 他在地上画着 ⇒ 他画在地上

f. 对联在门上贴着 ⇒ 对联贴在门上

h. 书在地上堆着 ⇒ 胸前别着胸针

i. 水在河里流着 ⇒ 书堆在地上

在这个变换矩阵里就有鱼目混珠的实例,即c、e和i。为什么说c、e和i是鱼目混珠的实例呢?因为这三个实例不符合上面所说的平行性原则。平行性原则的第二条说,原句式的一个个实例,语法意义(也称为“高层次语义关系”)必须一致,可是c、e和i原句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跟其他各实例不一致,其他实例的原句式都表示存在,表静态,而c、e和i则表示活动,表动态;第三条说,变换式的一个个实例,语法意义(也称为“高层次语义关系”)必须一致,可是c、e和i变换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跟其他各实例不一致,其他实例的变换式都表示存在,表静态,而c、e和i则表示事物的位移,表动态;第四条说,每一横行作为原句式的实例和作为变换式的实例,其共现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也称为“低层次的语义关系”)必须保持一致。可是c、e和i不符合这一条。就c来说,原句式里的“马背上”指明“他跳”这一活动的场所,而变换式里的“马背上”则指明“他”位移的终点;原句式与变换式,其共现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显然不一致。e、i情况类似。很明显,c、e和i只是在形式上跟其余各例一样,实质不一样,所以说这三个实例是鱼目混珠的实例。再看一个变换矩阵:

(14)[A]式:有+名词+动词 ⇒ [B]式:有+动词+的+名词有完成的能力

a. 有能力完成 ⇒ 有完成的能力

b. 有办法解决 ⇒ 有解决的办法

c. 有条件上大学 ⇒ 有上大学的条件

d. 有人骂过他 ⇒ 有骂过他的人

e. 有人陪他 ⇒ 有陪他的人

f. 有钱买新房子 ⇒ 有买新房子的钱

g. 有时间研究 ⇒ 有研究的时间

h. 有时候玩儿 ⇒ 有玩儿的时候

在这个变换矩阵里也有鱼目混珠的实例,即d和h。例(14)所列的变换矩阵,其原句式所表示的语法意义是,具备做某件事的能力或条件,原句式里“有+名词”在表达上相当于“能,可以”的意思;可是d和h都不表示这样的语法意义,d和h里的“有人”和“有时候”也不相当于“能,可以”的意思。凭这一点,就可以判断,d和h在上面这个变换里,确实是鱼目混珠的实例。

要学习掌握好变换分析法,并确保准确运用,就必须牢记变换分析的基本精神和所应遵守的原则。

3.5 变换分析的作用

一、变换分析最直接的作用是可以更有效地分化歧义句式。在分化歧义句式上,层次分析法强于句子成分分析法,而变换分析法分化歧义句式的能力更强。层次分析能分化的歧义句式,变换分析能分化;层次分析不能分化的歧义句式,变换分析也可以分化。

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与教学中,人们常常举“咬死了猎人的狗”来说明由于层次构造的不同所造成的歧义格式。这个歧义格式可以用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

按a切分,是个述宾结构,意思是“发现了一个情况,某个动物把猎人的狗咬死了”;按b切分,是个“定—中”偏正结构,意思是“发现了一条狗,就是那条狗把猎人咬死了”。像“咬死了猎人的狗”这样的歧义格式,也可以用变换分析来加以分化。假设按a理解的格式为[A]式,按b理解的格式为[B]式。A式可以有如下的变换:

(2)[A]式:动词+补语(了)+名词 1 +的+名词 2

⇒[C]式:把+名词 1 +的+名词 2 +动词+补语(了)

咬死了猎人的狗 ⇒ 把猎人的狗咬死了

打破了张三的杯子 ⇒ 把张三的杯子打破了

砸坏了张家的窗户 ⇒ 把张家的窗户砸坏了

弄丢了研究室的钥匙 ⇒ 把研究室的钥匙弄丢了

踢断了桌子的腿儿 ⇒ 把桌子的腿儿踢断了

撕破了词典的封面 ⇒ 把词典的封面撕破了

……

[B]式可以有如下的变换:

(3)[B]式:动词+补语(了)+名词 1 +的+名词 2

⇒[D]式:是+指量名 2 +动词+补语(了)+名词 1

咬死了猎人的狗 ⇒ 是那条/那些狗咬死了猎人

做错了习题的同学 ⇒ 是那些同学做错了习题

打伤了鸽子的人 ⇒ 是那个人打伤了鸽子

叼走了鸡的黄鼠狼 ⇒ 是那只黄鼠狼叼走了鸡

撕破了练习本的孩子 ⇒ 是那个孩子撕破了练习本

拆掉了围墙的学校 ⇒ 是那所学校拆掉了围墙

花光了外汇的公司 ⇒ 是那个公司花光了外汇

……

值得注意的是,[A]式只能变换为[C]式,不能变换为[D]式,例如:

(4)[A]式:打破了张三的杯子 [D]式:*是那只杯子打破了张三

反之,[B]式只能变换为[D]式,不能变换为[C]式,例如:

(5)[B]式:做错了习题的同学 [C]式:*把习题的同学做错了

显然,层次分析能分化的歧义句式,变换分析也能分化。当然,用变换分析法来分化上面那个歧义句式,在手续上比用层次分析法要来得复杂,所以我们能用层次分析法分化的歧义句式尽可能就用层次分析法来分化,而不用变换分析法,正如在物理学中我们能用牛顿定律解决的问题,就不一定非得用爱因斯坦相对论来解决一样。

问题是,在语言中,有许多歧义句,是没法用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的。

有些歧义句是由句中的多义词引起的。对于这种歧义句,多数层次分析法没法分化,变换分析法可以加以分化。请看下面的歧义句:

(6)这几捆书送北京大学图书馆。

例(6)动词“送”,既可以理解为“赠送”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运送”的意思。这就造成例(6)有歧义——当“赠送”理解时,“北京大学图书馆”是与事宾语,即书的接受者;当运送理解时,“北京大学图书馆”是处所宾语。这种差别,层次分析法也不能加以分化,只有靠变换分析法加以分化。例(6)的词类序列是:

(7)名词语 1 +送+名词语 2

假设带与事宾语时为[A]式,带处所宾语时为[B]式。我们看到,[A]式可以变换为“名词语 1 +送+给+名词语 2 ”(假定为[C]式),例如:

(8)[A]这几捆书送北京大学图书馆⇒[C]这几捆书送给北京大学图书馆

变换后“北京大学图书馆”仍指明书的接受者。类似的例子如:

(9)[A]式:名词语 1 +送+名词语 2

⇒[C]式:名词语 1 +送+给+名词语 2

这几本书还王老师 ⇒ 这几本书还给王老师

这批砖卖民本小学 ⇒ 这批砖卖给民本小学

这件衣服送李奶奶 ⇒ 这件衣服送给李奶奶

这笔款交王校长 ⇒ 这笔款交给王校长

这家具退还学校 ⇒ 这家具退还给学校

这说明[A]式和[C]有变换关系,[A]式可变换为[C]式,即:

(10)[A]式⇒[C]式

再看[B]式。我们看到,[B]式可以变换为“名词语 1 +送+到+名词语 2 ”(假定为[D]式),例如:

(11)[B]这几捆书送北京大学图书馆⇒[D]这几捆书送到北京大学图书馆

变换后“北京大学图书馆”仍指明书位移的终点。类似的例子如:

(12)[B]式:名词语 1 +送+名词语 2

⇒[D]式:名词语 1 +送+到+名词语 2

这张桌子搬灶间 ⇒ 这张桌子搬到灶间

这坛酒抬地下室 ⇒ 这坛酒抬到地下室

那树苗扛后花园 ⇒ 那树苗扛到后花园

这盆花拿芸芸屋里 ⇒ 这盆花拿到芸芸屋里

那垃圾袋扔垃圾桶里 ⇒ 那垃圾袋扔到垃圾桶里

这说明[B]式和[D]式有变换关系,[B]式可变换为[D]式,即:

(13)[B]式⇒[D]式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A]式只跟[C]式有变换关系,跟[D]式没变换关系,即:

(14)[A]式:这几本书还王老师⇒[C]式:这几本书还给王老师

[A]式:这几本书还王老师 [D]式:*这几本书还到王老师

反之,[B]式只跟[D]式有变换关系,跟[C]式没有变换关系,即:

(15)[B]式:这张桌子搬灶间⇒[D]式:这张桌子搬到灶间

[B]式:这张桌子搬灶间 [C]式:*这张桌子搬给灶间

这样,通过变换分析就将[A]式和[B]式区别了开来。

大量的歧义句式是由于内部实词与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的不同而造成的。例如,“反对的是他”,可以有两个意思:a. “某人所反对的人就是他”,按此理解,“他”是“反对”的受事;b. “反对某人或某事的人是他”,按此理解,“他”是“反对”的施事。上述两种意思就不能用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而用变换分析法可以分化这歧义句式。“反对的是他”的词类序列是:

(16)动词+的+是+名词语

我们假设,按a理解的“动词+的+是+名词语”,为[A]式;按b理解的“动词+的+是+名词语”,为[B]式。[A]式可以有如下的变换:

(17)[A]式:动词+的+是+名词语⇒[C]式:动词+名词语

反对的是他 ⇒ 反对他

吃的是馒头 ⇒ 吃馒头

看的是电影 ⇒ 看电影

学的是英语 ⇒ 学英语

惩罚的是他 ⇒ 惩罚他

……

[B]式则可以有如下的变换:

(18)[B]式:动词+的+是+名词语

⇒[D]式:动词+实词语+的+是+名词语

反对的是他 ⇒ 反对搬迁方案的是他

苦练的是她 ⇒ 苦练基本功的是她

违反的是他 ⇒ 违反纪律的是他

吃过的是小王 ⇒ 吃过燕窝的是小王

出席的是冯平 ⇒ 出席开幕式的是冯平

……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A]式只能变换为[C]式,不能变换为[D]式,例如:

(19)[A]式:吃的是馒头⇒[C]式:吃馒头

[A]式:吃的是馒头 [D]式:*吃××的是馒头

反之,[B]式只能变换为[D]式,不能变换为[C]式,例如:

(20)[B]式:苦练的是她⇒[D]式:苦练基本功的是她

[B]式:苦练的是她 [C]式:*苦练她

很显然,层次分析所无法分化的“反对的是他”这样一种歧义句式,变换分析予以分化了。

二、变换分析的作用并不只在分化歧义句式方面。前面已经说到,层次分析只着眼于所分析、研究的结构的内部构造情况,而变换分析,从本质上说,更注重句法结构与句法结构之间的联系。因此,变换分析的运用更有助于我们把语法研究引向深入,揭示更多的语法规律。已有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里不妨举几个实例。

实例一: 双宾结构的远宾语不能由表示占有领属关系的偏正结构充任,这个特点就是在运用变换分析法时发现的。

“双宾结构”就是指一个动词后面带上两个宾语的句法结构,如“给他一本书”。一般将离动词较远的那个宾语(如上例中的“一本书”)叫远宾语,也称直接宾语;将离动词较近的那个宾语(如上例中的“他”)叫近宾语,也叫间接宾语。关于双宾结构,一直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注意。从第一部现代汉语语法专著《新著国语文法》(黎锦熙 1924)起,所有讲现代汉语语法的专著或教材,都会谈到双宾结构。可是大家都没能注意到宾语的上述特点。

而上述特点正是在研究双宾结构跟“把”字句的变换关系时才发现的。因为凡“把”的宾语为表示占有领属的偏正结构,都不能变换为双宾结构。请看:

(21)把我弟弟的箱子给你。 *给你我弟弟的箱子。

她把爸爸的电脑送给张老师了。 *她送给张老师爸爸的电脑。

把我的书给他。 *给他我的书。

把妈妈的手表送张阿姨。 *送张阿姨妈妈的手表。

把你的帽子卖给我。 *卖给我你的帽子。

把我们家的房子赔给他们。 *赔给他们我们家的房子。

实例二: 现代汉语里不用“被”、“给”一类字的受事主语句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那受事主语不能是人称代词,而这一点也是在运用变换分析法时发现的。

现代汉语里有一种没有被动标记的受事主语句(即不带“被”、“给”一类字眼儿而表示被动意义的受事主语句),大家早就注意到了。关于这类受事主语句,一般都注意到这样两点:一是主语是有定的,即主语所指的事物,在说话人心目中,听话人是清楚知道的。二是谓语得是复杂的,即不会只是一个单个儿动词。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主语不能是一个人称代词。例如我们可以说:

(22)那烂了的西红柿扔了。

衣服卖了。

书烧掉了。

李教授请来了。

但不能说:

(23)*你批评了?

?他请来了。

*那西红柿烂了,它扔了。

上面这三句话,一般我们得说成:

(24)你挨批评了?|你被批评了?|把你给批评了?

把他请来了。

那西红柿烂了,把它扔了。|那西红柿烂了,扔了它吧。

现代汉语里没有被动标记的受事主语句的上述特点,就是在运用变换分析考察、研究“把”字句与受事主语句的关系时发现的。因为凡“把”的宾语为人称代词都不能变换为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请看:

(25)把这个字擦了。 ⇒ 这个字擦了。

把旧报纸卖了。 ⇒ 旧报纸卖了。

把那啤酒喝了。 ⇒ 那啤酒喝了。

把鸡窝拆了。 ⇒ 鸡窝拆了。

把他撤了。 *他撤了。

把它扔了。 *它扔了。

实例三: 使用程度副词“还”的“比”字句,除了表示比较外,还能表示比拟,这是使用程度副词“更”的“比”字句所不具备的,这一点也是在运用变换分析时发现的。

先前一般辞书上,在谈到作为程度副词的“还”的时候,都说它相当于程度副词“更”。例如“他比我还高”,也就是“他比我更高”的意思。这会给人一个错觉,以为凡是用程度副词“还”的地方,都能用“更”去替换。事实告诉我们,多数情况下,确实是这样,但有时不能。例如:

(26)她的胳臂比火柴棍儿还细。

(27)那蛇,好家伙,比碗口还粗。

(28)“你孩子有多高了?”“我孩子?比书架还高了。”

这里的“还”都用于“比”字句,而这些“还”都不能用“更”去替换。我们不能说:

(29)*她的胳臂比火柴棍儿更细。

(30)*那蛇,好家伙,比碗口更粗。

(31)*“你孩子有多高了?”“我孩子?比书架更高了。”

略微思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例(26)—(28)虽是“比”字句,但都不是表示比较,而是表示比拟。如例(26)并不真是要把“她的胳臂”去跟“火柴棍儿”比较,而只是用火柴棍儿来比拟她的胳臂,以强调说明她人之瘦。再拿例(28)来说,说话人并不真要把自己的孩子跟书架比高低,而只是为了让听话人对自己孩子目前的高矮有具体的感性的了解而临时拿书架来作为衡量高矮的尺度罢了。

上述“还”和“更”的差异——使用程度副词“还”的“比”字句,不仅能用于比较,还能用于比拟,而使用“更”的“比”字句,只能用于比较,不能用于比拟。这一点正是运用变换分析来研究比较“还”和“更”时发现的。请看:

(32)哈尔滨比这里还冷。 ⇒哈尔滨比这里更冷。

我哥哥比我还有能耐。 ⇒我哥哥比我更有能耐。

小张跑得比王平还快。 ⇒小张跑得比王平更快。

(33)那孔儿比针眼儿还小。 *那孔儿比针眼儿更小。

他呀,比狐狸还狡猾。 *他呀,比狐狸更狡猾。

他们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们跑得比兔子更快。

例(32)表示比较,变换式能说,整个变换成立;例(33)表示比拟,变换式不能说,整个变换不成立。

实例四: 表总括的程度副词“都”确切的语法意义是什么?也是在运用了变换分析法后才进一步明确的。

在以往的语法书或词典里,凡说到副词“都”,都会说它“表示总括”。至于该怎么理解这“总括”二字的含义,也就不去注意了。母语为汉语的人,大概没有一个人是翻阅了词典、字典才去使用这个“都”的,都是要用就用,脱口而出,因为他是从小习得的。外族人或外国人学汉语,要使用副词“都”,就少不了要翻阅词典、字典而后用。而他们往往把“表示总括”理解为“只要前面是表示复数的名词性成分就能用‘都’”。按此理解,多数情况下是用得对的,但也会出现用得不对的病句。例如:

(34)*麦克生日那天,我们三个人都给他送了一个大大的蛋糕。

(35)*佐佐木、冈本俩都是同乡,都出生在鹿儿岛。

例(34)按现在句子的意思,“我们三个人”给麦克送了三个大蛋糕,实际只送了一个大蛋糕。句中的“都”应该删去。例(35)用了两个“都”,后一个用对了,前一个用错了,该删去。为什么例(34)不该用“都”?为什么例(35)该把前一个“都”删去?原来副词“都”不是一般地表示总括,而是强调表示“都”后面所说的性状或情况适用于它所指向的某个集合中的每一个个体——或无一例外地独自进行了后面所谈到的行为动作,或无一例外地各自具有后面所谈到的性状,或无一例外地属于后面所谈到的情况。例如:

(36)爸爸、妈妈、姐姐都给我送了礼物。

(37)小芸和小玲都天资过人。

(38)小张和小李都是八字脚。

(39)王先生、张先生和我都是山东人。

例(36)是说爸爸、妈妈、姐姐每个人无一例外地独自给“我”送了礼物,而不是合着送一份礼物。例(37)是说小芸、小玲中每一个无一例外地各自具备“天资过人”的特性。例(38)是说小张和小李每一个人无一例外地是属于“八字脚”的一类人。例(39)是说王先生属于山东人,张先生属于山东人,“我”也属于山东人。由于“都”表示的是上述语法意义,所以用“都”的句子往往可以扩充为一个并列复句,复句里居后的分句中往往用副词“也”,以强调彼此的类同关系。如例(36)—(39)也可以说成:

(40)爸爸给我送了礼物,妈妈给我送了礼物,姐姐也给我送了礼物。

(41)小芸天资过人,小玲也天资过人。

(42)小张是八字脚,小李也是八字脚。

(43)王先生是山东人,张先生是山东人,我也是山东人。

上述对于副词“都”的语法意义的新认识,就是在运用变换分析探究主语为复数的句子,为什么有的能变换为一个并列复句有的不能这一过程中获得的。

总之,实践证明,变换分析的运用确实更有助于我们解释更多的语法现象。

3.6 变换分析的局限

变换分析的运用扩大了语法研究的视野,可以解释更多的语法现象,把语法研究引向深入,有利于揭示更多的语法规律。但是,变换分析同其他分析方法一样,也有它的局限性。具体说,变换分析可以用来分化歧义句式,但不能用来解释造成歧义句式的原因。举例来说,前面我们讲到,现代汉语里“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是个歧义句式,我们运用变换分析把这个歧义句式分化为[A]式“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如“戏台上摆着鲜花”)和[B]式“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如“戏台上演着京戏”),从而达到了分化这个歧义句式的目的。但是,我们要进一步追问,[A]式和[B]式词类序列相同,内部构造层次和结构关系也相同,为什么会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呢?也就是说,“名词 [处所] +动词+着+名词语”这歧义句式是怎么造成的呢?变换分析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得寻求别的解决手段。变换分析的局限就表现在这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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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阳(编)(2002)《20世纪现代汉语语法八大家——陆俭明选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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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Harris(1952)Discourse Analysis. 见Z. Harris, Papers on Syntax , Heary Hiz, ed. D. Reidel Company,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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