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想确切地了解“ 历史 ”的真实含义,就必须分别从“ 历 ”和“ 史 ”这两个字的意思谈起。
“历”的繁体作“歷”,其下部的“止”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字形,就是一只脚,表示人穿过一片树林。汉代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里便说:“历,过也,传也。”“过”是指空间上的移动,“传”则表示时间上的移动。
古人在长期观察中发现,天象并非恒定不变,而是以某一时间为周期做循环运动,某一天象与农时、气象可以相对应。《礼记·月令》中就记载了日月星辰的位置以及此时对应的物候现象,比如“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是月也,天上的气下降,地下的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 夏历的孟春正月,太阳的位置在营室。黄昏时参星在南方天中,黎明时尾星在南方天中 。…… 东风使江河土地解冻,冬眠的蛰虫开始活动。水底的鱼游近水面的薄冰,獭捕鱼,鸿雁由南而来 。…… 这个月,天上的气下降,地下的气上升,天地二气融合,草木开始萌发 )。正因为有这种规律性的对应关系,日月星辰的移动(“过也”)就可以用来确定年月、确定季节,“历”(歷)由原来的动词又衍生出名词的含义,即历法。《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说:“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历。”( 圣人很注意根据日和月的规律,来考察星辰的运行轨道,用来排列一年四季的顺序,就称之为历 。)在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历法对于播种、收获等农时具有无比的重要性,所以历法的含义从“歷”中逐渐分化出来,另外创造出一个从日的“曆”。据《尚书·尧典》,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于是命令羲氏与和氏,恭敬地遵循天道,推算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严肃谨慎地向百姓发布节气时令 )。还派遣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分别前往指定的东、西、南、北各个地点观测各种天象,以便为百姓制定历法。《尧典》虽系后人所作,具体内容未必可信,但这条记载至少说明,中国在很早以前就有专职的天文官员了。
“史”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甲骨文中不但有“史”字,还有“大史”“卸(御)史”“公史”“西史”等词语,都是表示一种特殊身份的人,或一种特殊的职位。由于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记录极为不便,所以用字必定非常俭约,能少一个字就少一个字,甲骨文中有不同类型的“史”,说明早在殷商时代“史”就已有了明确的分工。既然在“史”之外还有各种名称的史官,就可以肯定他们的职权和地位是与“史”不同的。《说文解字》中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即保持中正的态度用右手记事。但据王国维《释史》(《观堂集林》卷六)一文中的考证,“中”字在甲骨文、金文中的原始意义为盛放简策之器,后引申为簿书之意,史的字形,即手持簿书之人,则“史之职,专以藏书、读书、作书为事”。比较而言,王国维的说法显然更有说服力。殷商时期的官名,如卿事(士)、御史、三事(司)、吏等,都是由史字分化而来,可见当时“史”地位的尊崇。至于甲骨文中不同史官记事的范围,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十分明确的证据,但可以肯定并不限于天象,而是包括各个方面,甲骨文留下的记载应该就是各种“史”的一部分成果。
尽管早期史料缺乏,我们还是能从晚出的《周礼》来推测当时史官的一点情况。学术界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周礼》一书绝非如古代经学家所言,出自西周初年的周公之手,也不完全是西周时期的产物,而应成书于战国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周礼》不包含战国以前的内容,古代的典籍大多不是成于一人一时,从后世出土的西周金文中所见官制与《周礼》的记载基本相符这一点可以断定,该书所反映的礼仪制度,虽然有不少是出于作者的想象,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是西周制度的实录,而且可能是西周沿用的殷商制度,所以可以用作我们推测早期史官情况时的参考。《周礼·春官》中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官职,并明确记载了他们的职权范围和人员设置。大史的职责是掌管建立邦国的六典,保管邦国之间盟约的副本,参与历法和祭祀日期的确定;小史则掌管王国和畿内侯国的历史记载,在祭祀、丧礼、会晤中协助大史的工作;内史主要保管国家的法典和政令的副本,考核邦国、官府、都鄙的政事和年终统计;外史则负责书写天子下达给畿外诸臣的命令,保管四方诸侯的历史记载。还有御史,保管治理诸侯国、地方以及百姓的法令。简而言之,大史的地位最高,职责最重,小史协助他的工作,内史掌管宫廷内部事务,外史则掌管对外事务。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周礼》一书所记职官体系,大多数职能部门均设“史”,少则一二人,多则十余人,应当是记录、保管部门内部公文、档案资料的人员,相当于现在大多数单位里都有的档案馆、档案室等。这说明那时已有保存整理档案材料,以备撰写历史之需的观念。当然实际情况可能没有制度规定的那么完善,例如在周天子的地位不稳,权威下降,纳贡制度名存实亡,直接辖地狭小的形势下,史官的编制可能会不完整、不满员,不同等级或类型的史官间的分工也会不明确,一部分职能甚至会丧失,各诸侯国也会因地位和实力的差异,或者因为受到等级制度的限制,不可能建立起完整的史官制度。从这一意义上说,《周礼》所反映的,的确只是一种理想,而未必是已经存在的普遍情况。
“历”和“史”原本应该是两个系统,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但历官(或负责历事的人员)要将推算或观察的结果记录下来,这些记录成为历法、历书或天象表,相当于英语中的calendar。这些记录必定要有确切的时间,形成一个严格的时间序列,否则就会毫无意义。史官的职责虽然是记事,但记录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必定也需要有具体的时间,因而自然地形成原始的编年记载。事实上,早在甲骨文中,在其记事文字前就采用干支记日了,说明时间与事件密不可分。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大部分早期史书,如《竹书纪年》《春秋》《左传》等,都是编年体著作。在时间的特点上,“历”和“史”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但就专业分工而言,历官无疑要比史官更专门,对专业知识和技术的要求更高。而史官只需要利用历官所提供的时间系列,或具体的历书,就能进行各方面事实的记录。但是历官所负责的范围只限于天象,或者与天象有直接关系的人事,而史官涉及的范围则广泛得多。
尽管分属两种不同的职责,但开始时,记天象的历官和记事的史官在人员上并没有严格的分工,往往就是同一个人。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同一个人才有资格,因为一般人不可能掌握历法。历法的制定和使用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中,而记事者又必须要记载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所以史官除记事外,还兼有观测天象、解释灾异、制定历法的职责。如《左传》哀公六年(前489)就记载该年“有云如众赤鸟,夹日而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 天上的云彩像一群红色的鸟,在太阳两边飞翔了三天,楚国的国君 〈 子爵 〉 派人去问周天子属下的太史 )。一直到汉代依然如此,像司马迁就参与过《太初历》的制定。
尽管“历”和“史”关系如此密切,但直到19世纪末,在中国的学术分类中,并没有“历史”这么一门。今天所说的历史一般只要用一个“史”字来表示就可以了,如史籍、史书、史表、史家、史学、史法、史才、史识、史德等。如果用现代汉语来表达,这里的“史”都可以用“历史”二字来代替。《四库全书》的分类也是经、史、子、集四部,史部当然就是历史部。将“历”和“史”两字连用,古籍中反而不多。现在发现最早的例子,是《三国志·吴主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吴使赵咨向曹操称颂孙权时说:“吴王浮江万艘,带甲百万,任贤使能,志存经略,虽有余闲,博览书传、历史,籍采奇异,不效书生,寻章摘句而已”( 吴王在江上拥有万艘战船,武装的士兵有百万,任用贤人,发挥能人的作用,他的志向在于进取,虽然是空闲时间,也广泛阅读重要文献和有关的注释、以往历代的史书,目的在于寻找罕见的事例和策略,不像一般的读书人那样,只是为了搜集或摘录一些片断或词句 )。但这里“历史”一词的含义,仅仅是指对过去事实的记载,“历”是已经过去的意思,引申为以往的各阶段、各国、各朝、历代,加在“史”字前作为定语,是一个偏正结构的名词词组,而不是今天意义上作为术语的“历史”。
就像中国大多数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名词都是借鉴于日语一样,“历史”这个名词也是来自日语,尽管这两个字本来都是中文,并且已在中国用了至少3000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大量引入西方的科学概念,首先用“历史”来迻译西方概念的history,然后被早期游历日本的中国人介绍回来。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女学》中介绍:“日本之女学,约分十三科,……,五历史……”(《饮冰室合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8年)其后不久黄遵宪的《日本杂事诗》也说:“(日本)有小学校,有学科曰读书,曰习字,曰算术,曰地理,曰历史。”(《日本杂事诗广注》,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此后,“历史”作为一个固定的词汇开始使用,1901年,梁启超主持的《清议报》上便有“历史学家米鲁由苛被捕”的句子。实际上日语是借用了汉语古籍中已有的固定搭配,这种现象在语言学上称为“ 借词 ”。日本人翻译history时确定用“历史”一词,可能未必来源于《三国志》等古籍。明代有署名李廷机和袁黄(袁了凡)编纂的《历史大方纲鉴》和《历史大方纲鉴补》,这两本书都是托名当时的名流,其实除标题有所改动外,内容完全一样,是一部介绍历史的通俗读物。尤其后者,在日本颇为流行,早在江户时代的宽文三年(1663)就有了和刻本,仅比该书的万历三十八年(1610)刊本晚了52年。估计日本人将“历史”作为history的对应词,很可能是来源于这类流行书的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