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想象,韵律词在汉语里实现的主要手段是“复合”。这并不奇怪。因为汉语里绝大多数的音节都有独立的意义。换言之,一个音节就是一个语素(或词)。而绝大多数的单音语素都可以作为“根语素”来使用(亦即可以通过句法关系与其他根语素组合)。我们可以设想,如果音步由两个音节组成,而每一个音节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语素,那么音步的组合就等于语素的组合。因此音步的实现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语素的组合。语素加语素是复合词产生的一般方式。因此音步的实现跟复合词的实现便“合二为一”。就是说,简单复合词(一个语素加一个语素)的实现必然可以满足音步的要求;另一方面,音步的实现(一个音节加一个音节)则不可避免地导致复合词的出现。当然不可能每两个音节加起来的音步都是一个复合词,但是汉语里这种音步(音节+音节)和复合词(语素+语素)的对应关系极其普遍和自然。我们知道,语素加语素是构词范畴里的现象。音节加音节是韵律范畴里的运作。由于汉语“单音语素”这一特点,亦即“语素—音节”绝大部分的对应性,使得音步与复合词这两个不同层面上的运作可以同时在一个形式上得到实现。就是说语素A加上语素B,从韵律角度看,[AB]是一个音步;从构词角度看,[AB]是个复合词。当然形式相同,性质不一:它既是韵律词,又是复合词。
从语素组合的双重性质这一点来说,两个单音语素组合的结果不仅是韵律词同时也是复合词。如果从韵律词跟复合词的相互作用上看,二者的关系并不是绝对平等的。就是说韵律词跟复合词之间存在着主次、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简而言之就是:
韵律词不必是复合词,但是原始复合词必须是一个韵律词。
这里所说的“原始复合词”指的是最基本、最简单的复合词。比如“电视台”、“中央”等。较复杂的组合如“中央电视台”是复合词的再度组合,这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我们所要强调的是:“不合乎韵律词要求的组合,不能构成原始复合词”,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例子看出来。
第一,我们知道汉语的复合词可以按主谓结构构成,比如:“年轻”、“地震”等等。也可以按动宾关系组合,比如:“垫肩”、“操心”等等。可是汉语的复合词很少或几乎没有按“主谓宾”结构来组合的 。构词法必须对这种缺乏“主谓宾”复合式的现象作出解释。然而从复合词成分之间的句法关系上很难解释为什么“主谓”、“动宾”、“偏正”、“动补”以及“联合”等形式都是允许的格式,而偏偏“主谓宾”关系就不行。从韵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非常容易解释。因为“主谓宾”结构很难构成一个韵律词(见下文)。复合词首先必须是一个韵律词,如果某种句法格式不能产生韵律词,那么这种格式就不能产生复合词,尽管这种格式可以产生合法的短语和句子。
第二,我们知道“动宾”跟“动补”式复合词在汉语中是相当能产的。可是我们很难发现由双音节动词加上单音节宾语或补语构成的复合词,比如:
陆志韦先生说:“多音动词加上宾语,一般地不会构成词。”(1965:91)如果复合词可以按动宾关系来组合,根据这种关系我们没有理由否认“获得罪”、“跨越轨”这类三音复合词的合法性,因为它们都是动宾/补的组合。然而事实上这类复合词根本不存在。我们必须解释为什么不存在[2+1]式动宾/补复合词?不从韵律学上来观察,不承认原始复合词必须首先是韵律词,也是很难说明问题的。
第三,汉语里也没有单音动词加上双音宾语或补语式的复合词。比如:
原因很简单,汉语没有这类韵律词。如果我们承认“复合词必须首先是韵律词”,那么这种不合法的复合词就可以通过产生韵律词的规则来排除。否则我们只能“述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1]
第四,大于三音节的形式如“一衣带水”、“满城风雨”等,对说汉语的人来讲也不像词。所以叫做“成语”而不叫“复合词”。可是为什么它们“不像词”呢?有人会说,“因为它们是四字格”。那么为什么“四字格”就不像词呢?“因为他们是成语。”可是上面两个成语也是由“复合”而成,为什么就不是复合词呢?成语跟复合词的区别是什么呢?恐怕无法说明它们不像词的“语感”是从哪来的。如果从韵律学的角度来看,这很清楚:它们不像词,因为它们大于一个韵律词,不属于韵律构词法中规定的“词”的范畴。换言之,因为它们不是韵律词,所以终究不够一般所谓的“词”的资格。
第五,三音节的复合词多半由偏正关系组合。比如:
可是如果我们把“皮鞋工厂”压缩成三音节以后,只有[2+1]式是词,[1+2]式就不行。如“皮鞋工”、“皮鞋厂”都可以接受。可是“ ﹡ 皮工厂”和“ ﹡ 鞋工厂”就不像中国话了。吴为善曾举过一个很有趣的例子:“复印文件”。如果把它压成三音节,“复印件”是词,而“印文件”就非是短语不可了。为什么[2+1]式可以成词,而[1+2]式要么不能说,要么只能是短语呢?因为[1+2]不能造成韵律词(见下文),因此不能产生复合词。可见怎样产生合乎语法的复合词还得取决于韵律词。
以上诸例均说明作为一个原始复合词,首先得满足韵律词的要求。不符合韵律词的要求便不能构成复合词。
注释
[1] 陆志韦(1965:90)说:“宾语是三个字以上的…一般是词组。”并指出,宾语较长的“在语感上就更不像词,特别是像‘放秃尾巴鹰’。”为什么宾语较长的就更不像词呢?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此外,陆先生认为[1+2]式动宾结构可以成词,理由是“宾语不能脱离动字”如:“尥蹶子”、“昧良心”等等。然而这种办法并不牢靠,“尥了一个蹶子”“昧着你的良心”显然都是词组,可是宾语仍然不能脱离动词。值得注意的是,[1+2]式动宾结构几乎都可以用为词组——像上面两例那样;绝对不能用为词组的只有[1+1]式,如:“得罪”,“ ﹡ 得了他的罪”,“ ﹡ 得了罪”,“ ﹡ 得了一个罪”。这说明[1+2]动宾组合都没有真正变为词。根据这里的韵律构词学的理论,它们根本不可能变成词,至多是“固化”较强的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