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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欧阳修的儒学思想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更号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人。四岁而孤。家贫,其母以荻画地,教之以书。进士及第后,为西京推官。与尹洙、梅尧臣等相过从,以文章之名冠天下。后入朝为馆阁校勘。范仲淹因言事获贬,欧阳修以书责司谏高若讷,称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而被贬为夷陵令。庆历三年,起知谏院。参与了范仲淹推动的庆历新政。后因朋党之议,为奸邪所陷,出知滁州、扬州等地。复为翰林学士,主持修撰《新唐书》。嘉祐二年知贡举,排抑被称为“太学体”的险怪奇涩文风,使场屋风气为之一变。此年贡举,程颢、张载、二苏、三曾皆在选中。在翰林八年,累迁至参知政事。后因诬罔,自请出守亳州,改知青州。守青州时,因上书请止青苗钱,为王安石所诋。熙宁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熙宁五年卒。

欧阳修在北宋儒学复兴运动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行谊文章,不仅为同代推服,亦为后世景仰。苏轼说他“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是很恰切的评价。

第一节
论本末

欧阳修自幼喜读韩文,其《记旧本韩文后》云:

予少家汉东,汉东僻陋无学者,吾家又贫无藏书。州南有大姓李氏者,其子尧辅颇好学。予为儿童时,多游其家,见有弊筐贮故书在壁间,发而视之,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脱落颠倒无次序,因乞李氏以归。读之,见其言深厚而雄博,然予犹少,未能悉究其义,徒见其浩然无涯,若可爱。是时天下学者杨、刘之作,号为时文,……未尝有道韩文者。

北宋尊韩之风起于仁宗天圣年间,欧阳修与身其间,其推助之功,实不可没。 而韩愈尊儒排佛的思想,更对欧阳修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

与韩愈一样,欧阳修也将释氏视为当世的主要患害之一:

昔孔子叹为俑者不仁,盖叹乎启其渐而至于用殉也。然则为佛者,不犹甚于作俑乎!……今佛之法,可谓奸且邪矣。盖其为说,亦有可惑人者。

欧阳修甚至将排击佛法提高到尊王攘夷的高度。在这里,华夷之辨的根本分野在于中国文化独有的价值形态及生活方式。

释氏的危害不仅体现在文化和精神价值上面,还影响到当世的社会经济生活。在《原弊》一文中,欧阳修指出:

今坐华屋享美食而无事者,曰浮图之民;仰衣食而养妻子者,曰兵戎之民。此在三代时,南亩之民也。……然民尽力乎南亩者,或不免乎狗彘之食,而一去为僧、兵,则终身安佚而享丰腴,则南亩之民不得不日减也。故曰有诱民之弊者,谓此也。

民是国家财富的基础,“浮图之民”和“兵戎之民”不仅使本该用力于南亩的劳力大大减少,而且还因其不劳而食,极大地增加了国民财富的耗费。更严重的是,由于为僧为兵者可“终身安佚而享丰腴”,而“尽力乎南亩”的本份之民却不免于饥寒,这等于是在诱导百姓从事虚无骄浮之事,从而在根本上削弱国本。

佛法之所以能“为中国患千余岁”,其原因有二:

彼为佛者,弃其父子,绝其夫妇,于人之性甚戾,又有蚕食虫蠹之弊,然而民皆相率而归焉者,以佛有为善之说故也。

佛为夷狄,去中国最远,而有佛固已久矣。尧、舜、三代之际,王政修明,礼义之教充于天下,于此之时,虽有佛无由而入。及三代衰,王政阙,礼义废,后二百余年而佛至乎中国。由是言之,佛所以为吾患者,乘其阙废之时而来,此其受患之本也。

一方面,佛法自有感染百姓的力量,这一力量源自其“为善之说”。另一方面,佛法之所以有为患中国的可能,根本原因在于三代以降的政阙礼废。

既然释氏为患的根本原因在于政阙礼废,那么对治释氏之患的方法也应是从根本上入手:

然则将奈何?曰:莫若修其本以胜之。……然则礼义者,胜佛之本也。今一介之士知礼义者,尚能不为之屈,使天下皆知礼义,则胜之矣。

对治释氏之患要在“修其本”,而不是如韩愈所说的那样必欲“火其书”而“庐其居”。

对于道教的神仙长生之术,欧阳修也有明确的批评。其《删正黄庭经》序曰:

自古有道无仙,而后世之人知有道而不得其道,不知无仙而妄学仙,此我之所哀也。道者,自然之道也,生而必死,亦自然之理也。……后世贪生之徒,为养生之术者,无所不至,至茹草木,服金石,吸日月之精光。又有以谓此外物不足恃,而反求诸内者,于是息虑绝欲,炼精气,勤吐纳,专于内守,以养其神。其术虽本于贪生,及其至也,尚或可以全形而却疾,犹愈于肆欲称情以害其生者,是谓养内之术。故上智任之自然,其次养内以却疾,最下妄意而贪生。

在欧阳修看来,生必有死,乃自然之理。道教信徒以长生为目的的种种造作,实本于贪生之谬惑。而欧阳修以“永和石本”校定《黄庭经》,即以强调养生之《黄庭外景经》为正本,取代当时流传的芜杂谬妄的《黄庭内景经》,其目的正在于使世人明晓神仙之说的虚妄。

儒者之道与道家诞妄虚托之论有着本质的区别:

君子之于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其道,周公、孔子、孟轲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其文章,则六经所载至今而取信者是也。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易明而可行。及诞者言之,乃以混蒙虚无为道,洪荒广略为古,其道难法,其言难行。

道并非什么高妙虚玄的东西,不过是体现在人伦日用之中每日常行的道理。孔子没后,“惟孟轲最知道,然其言不过于教人树桑麻,畜鸡豚,以谓养生送死为王道之本。”

治理天下首在于明本末,除众弊:

天下之事有本末,其为治者有先后。尧、舜之书略矣,后世之治天下,未尝不取法于三代者,以其推本末而知所先后也。三王之为治也,以理数均天下,以爵地等邦国,以井田域民,以职事任官。天下有定数,邦国有定制,民有定业,官有定职。使下之共上勤而不困,上之治下简而不劳。财足于用而可以备天灾也,兵足以御患而不至于为患也。凡此具矣,然后饰礼乐、兴仁义之教以道之。是以其政易行,其民易使,风俗淳厚,则王道成矣。

为治之本在于使天下、邦国、民、官皆有一定之规,使上下各安其位,各尽其职,然后才能“足食足兵”。在此基础之上,再制作礼乐来教化百姓,使风俗淳厚。这就是王道得以成就的根本原则。

以这一原则为标尺来衡量当世的状况,欧阳修也就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以及对治的方法:

今之务众矣,所当先者五也。其二者有司之所知,其三者则未之思也。足天下之用,莫先乎财,系天下之安危,莫先乎兵,此有司之所知也。然财丰矣,取之无限而用之无度,则下益屈而上益劳。兵强矣,而不知所以用之,则兵骄而生祸。所以节财、用兵者,莫先乎立制。制已具备,兵已可使,财已足用,所以共守之者,莫先乎任人。是故均财而节兵,立法以制之,任贤以守法,尊名以厉贤,此五者相为用,有天下者之常务,当今之世所先,而执事者之所忽也。

财和兵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是人人皆知的,但如何才能做到“足食足兵”却并不是仅仅着眼于丰财强兵就能做到的。建立起有效的制度,是节财和用兵的关键。而制度既已确立,还需有德才相应的人来贯彻和实施。欧阳修显然没有把制度看做最重要的因素,制度对于治理国家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能领会制度的精神,进而能将制度真正地付诸实施的人,那么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空文。而要想得人而任,就必须“尊名以厉贤”。所谓“尊名以厉贤”,就是要统治者崇尚名节,一方面,让贤德之人愿意为朝廷任使,另一方面,进而鼓励人们以追求德性、成德成贤为目标。节财、节兵、立制、任贤、尊名,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做到“五者相为用”,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当时北宋政权所面临的种种危机。

第二节
论朋党

北宋朋党之议起于宋仁宗景祐三年。是年,范仲淹以言事忤宰相,黜知饶州。廷臣多谏争,而司谏高若讷独以范为当黜。欧阳修遂贻书责之,斥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自此,朋党之论渐起。 庆历三年,吕夷简罢相,范仲淹、韩琦等同为执政,欧阳修、余靖等为谏官,石介以此作《庆历圣德诗》,而朋党之论更盛。欧阳修因而作《朋党论》,以为“小人无朋,惟君子有之”:

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君子为朋,则同心尽力于王事,这非但不是朝廷的威胁,反而是治理的根源。欧阳修进而援引历代的史迹,来辅证其说:“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 关键并不在于朝臣是否“更相称美”,相与为朋,而在于明辨君子与小人。

欧阳修又上疏详论群小造为党论的目的:

自古小人谗言忠贤,其说不远。欲广陷良善,不过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必须诬以专权。其故何也?去一善人,而众善人尚在,则未为小人之利。欲尽去之,则善人少过,难为一一求瑕。唯是指以为朋,则可一时尽逐。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则难以他事动摇,惟有专权是上之所恶,必须此语方可倾之。

小人要想使君子一时尽去,惟有朋党、专权二事可以动人主之视听。而此时党论之起,无非欲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等人去位。欧阳修比小人为苍蝇,作《憎苍蝇赋》,其结篇曰:“呜呼!止棘之诗,垂之六经,于此见诗人之博物,比兴之为精。宜乎以尔刺谗人之乱国,诚可嫉而可憎。”

君子小人之辨成为两宋政治话语的核心要素,与欧阳修等人的推动实有莫大关系。 君子小人之辨此后渐渐成为两宋时期居统治地位的政治话语,对于理解两宋政治的变局有着关键性的影响。《邵氏闻见录》卷九云:“元丰六年,富公疾病矣,上书言八事,大抵论君子小人为治乱之本。” 南宋初年,高宗皇帝也曾对秦桧说:“朝廷惟要辨君子小人,君子小人既辨,则治道无不成。” 全祖望《元祐党案序录》云:

元祐之学,二蔡、二惇禁之,中兴而丰国赵公弛之。和议后,秦桧又禁之,绍兴之末又弛之。郑丙、陈贾忌晦翁,又启之,而一变为庆元之锢籍矣。 此两宋治乱存亡之所关。

士大夫以议政之不同,而相互攻讦,致以道德人格相毁,如苏轼之于程颐。又相率以判然二分之君子小人剖划营垒,终致一代以“得君行道”为标榜之士风,挫为党禁,而北宋君臣相得之盛,终于靖康。这样的历史教训是值得我们深省的。

第三节
论正统

欧阳修撰述《正统论》,“盖为宋初对五代之统绪如何继承之问题而发。” 按欧阳修《正统论序》所说,宋初薛居正等撰《五代史》,于梁立有帝纪,而李昉在编次前世年号时,却以梁为伪,“以梁为伪,则史不宜有帝纪”,造成此种“与史官戾不相合”的状况的原因在于历家之不识古义。

欧阳修对于当时盛行的历史论说,如“正朔”、“正闰”以及“五德终始”诸说,皆有明确的批评。而批评的根本理据和标准则归本于孔子。正朔之说出自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云:“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欧阳修并不否认“三代固尝改正朔”这一事实,但他认为孔子对这样的做法并不赞成。在他看来,孔子欲“行夏之时”,其根本原因在于夏时为正时,为了“新民耳目”而“更易虚名”,结果致使“四时与天不合”,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至于“正闰”和“五德终始”,则更是不知出于何人的“缪妄之说”。而自从秦因五行生胜之理以水德自名以来,历代无不循迹而行,从而“溺于非圣之学”。对于汉代以后“名年以为号”的做法,欧阳修以为比“三代之改岁”要方便得多。但由于后世多有“僭乱假窃”的状况,导致名号纷杂,不知所从。正统之论的直接起因,即在于此。

然而,欧阳修之正统论虽与历史纪年不无关联,但其宗旨却并不在此。事实上,正统论既是欧阳修《春秋》学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又是其《春秋》学的运用和延伸。欧阳修以正统为可绝,而且认为正统之绝并不会对历史记事产生影响:

或曰:可绝,则王者之史何以系其年乎?

曰:欲其不绝而猥以假人者,由史之过也。夫居今而知古,书今世以信乎后世者,史也。天下有统,则为有统书之;天下无统,则为无统书之。然后史可法也。昔周厉王之乱,天下无君,周公、邵公共行其政十四年,而后宣王立。是周之统,尝绝十四年而复续。然为周史者,记周、邵之年,谓之共和,而太史公亦列之于《年表》。汉之中衰,王莽篡位,十有五年而败。是汉之统,尝绝十五年而复续。然为汉史者,载其行事,作《王莽传》。是则统之绝,何害于记事乎?正统,万世大公之器也;史者,一有司之职也。以万世大公之器假人,而就一有司之记事,惑亦甚矣。

与作为“万世大公之器”的正统相比,历史著述只是“有司”的一种职事而已。如果为了迁就历史记事的方便,而无原则地将正统妄假于人,那就是本末倒置了。正统论的根本宗旨在于延续和发挥孔子作《春秋》的精神:“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 我们应该以欧阳修理解《春秋》的方式来把握他的《正统论》,从而领会其著述之目的是要像《春秋》那样“谨一言而信万世”。

关于正统,欧阳修论曰:

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

评判正统的标准在于“德与迹”。“正”着眼于“德”,而“统”着眼于“迹”。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论的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德,而是得天下的根据。比如,欧阳修不赞同“谓秦为闰”的观点,认为秦之得天下,其来有自,并非全无根基。尽管“秦之兴,务以力胜”,德虽有所不足,但其功和力还是远优于魏晋等朝代。苏轼在其《正统论》中曾经深刻地指出:“正统者,恶夫天下之无君而作也。故天下虽不合于一,而未至乎两立者,则君子不忍绝之于无君。” 欧阳修之所以不以三代之德来作为正统的标准,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德与功不如德,功不如德与功,力不如功,弑不如力”(“德与功”等指得天下的根据), 而是因为他不忍轻易地以无君之名加于天下。换言之,天下之大恶,莫过于无君。再糟糕的君主统治,也胜过让天下陷于混乱和分裂的状况。这里,残唐五代之乱的历史记忆在欧阳修的思考中发生着深刻的影响。欧阳修论曰:“德不足矣,必据其迹而论之,所以息争也。” 欧阳修当然希望统治者都能以德统一天下,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才不得已要退而求其次:只要能让天下统一,使战乱得以平息、百姓得以粗安,总比四方争战不息、百姓民不聊生要强得多。

由于正统论既涉及对既往历史的评判,又有规约将来的寓意。所以,欧阳修《正统论》一出,正统之辨遂成为北宋思想论争的主题之一。章望之著《明统》三篇,于正统之外更立“霸统”一名,来安置魏、梁等朝代。苏轼又著《正统论》三篇,来发明欧阳修未尽之旨。苏轼用名实的概念来区分正统,认为“欧阳子以名言而纯乎名”。在他看来,所谓正统,不过是在说“有天下”而已。也就是说,“正统”只是对“有天下”这一事实的追认而已,这只是一种空名,而并不包含道德的判断。正因为如此,苏轼才认为是否给予“正统”之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而他认为,这也是他与欧阳修的区别所在。这样一来,苏轼的讨论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欧阳修赋予正统论的重要意义。之所以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欧阳修之正统论并不是“纯乎名”的。换言之,欧阳修并没有试图抽空正统论中深寓的道德内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正统论才能作为欧阳修《春秋》学的发挥,在对既往历史的评判中,寓规约将来之意。

第四节
经学

经学史上,欧阳修的影响恐怕首先来自于他的“疑古”精神。如疑《泰誓》为伪书,以《周礼》为“不完之书”,否认子夏序《诗》说, 以《春秋》正“三传”之谬,认为《系辞》非孔子所作等等。而这种“疑古”精神,可以视为北宋士大夫精神中理性化倾向的一个突出个案。

欧阳修疑古的根本依据在于《论语》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泰誓》里有“白鱼赤乌”的记述,欧阳修以“奇书怪说”称之,其疑《泰誓》为伪,根本宗旨在于“破汉儒灾异五行之说”。 《系辞》既讲“河出图,洛出书”,又讲“包羲氏……始作八卦”,欧阳修认为二说相互牴牾,显然不是孔子所作。这里,对河图、洛书的怀疑其实是关键所在。

在欧阳修看来,经和传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经简而直,传新而奇,简直无悦耳之言,而新奇多可喜之论,是以学者乐闻而易惑也。

此论固然是就《春秋》与“三传”的关系而发,但也是关于经与传关系的一般论述。经言简而意深,传则“繁衍丛脞”。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别,其原因在于经和传的作者在德性和智慧两方面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孔子,圣人也,万世取法一人而已;若公羊高、穀梁赤、左氏三子者,博学而多闻矣,其传不能无失者也。” 作为圣人的孔子,是立法者,其立法的精神是后面所有世代的标尺。而传者则只是一些博学多闻的经师、学者而已,并不能完全领会圣人立法的精神实质。

欧阳修对经学史的贡献,主要还是在易学上。

欧阳修对王弼的《周易注》极为推重,他甚至将王弼在易学上的贡献与孔子相提并论。 当然,在他看来,王弼的《周易注》仍然是“善矣,而未尽”。 《周易》一书既有卦辞、爻辞,又有彖辞和象辞,如何在整体上理解这些不同层次的辞的关系,就成了理解《易》的一个根本问题。对这一问题,欧阳修有其独到的见解:

夫卦者,时也。时有治乱,卦有善恶。然以《彖》、《象》而求卦义,则虽恶卦,圣人君子无不可为之时。至其爻辞,则艰厉悔吝凶咎,虽善卦亦尝不免。是一卦之体而异用也。卦、《彖》、《象》辞常易而明,爻辞常怪而隐。是一卦之体而异用也。知此,然后知《易》矣。夫卦者,时也;爻者,各居其一位者也。圣人君子道大而智周,故时无不可为。凡卦及《彖》、《象》,统言一卦之义,为中人以上而设也。爻之为位有得失,而居之者逆顺六位,君子小人之杂居也。君子之失位,小人之得位,皆凶也。居其位而顺其理者吉,逆其理者亦凶也。六爻所以言得失顺逆,而告人以吉凶也。爻辞兼为中人以下而设也。是以论卦多言吉,考爻多凶者,由此也。卦、《彖》、《象》辞,大义也。大义简而要,故其辞易而明。爻辞,占辞也。占有刚柔进退之理,逆顺失得吉凶之象,而变动之不可常者也,必究人物之状以为言,所以告人之详也。是故穷极万物以取象,至于臀腓鼠豕皆不遗,其及于怪者,穷物而取象者也。其多隐者,究物之深情也。所以尽万物之理,而为之万事之占也。

卦所论的是“时”。这里所说的“时”,有时机、情势之意,即某个人或某个共同体所不可避免的逆顺穷通等种种际遇。而《周易》的卦辞、彖辞和象辞的主体是圣人君子,因此,“时无不可为”,只要依据具体的时势出处进退,则无往而不利。而爻则是卦所象征的某一时势中的具体位置。在一具体时势中,总有有利、不利、主导、从属的位置。不同德性的人占据不同的位置,就有了逆顺之别。这里的逆顺涉及两个方面:其一,位之得失,比如,小人占据有利和主导的位置,而君子却处在不利和从属的位置,会对整个时势发生根本的影响,造成某一共同体的整体的逆顺;其二,得位与否,当然也涉及个人的逆顺和吉凶。爻辞实际上是占筮之辞,着眼于个人之逆顺。圣人君子德全智周,无论处于何种时势,无论得位与否,都不会对他们的个人产生根本上不利的影响。对于他们而言,占筮的主要目的在于决定个人的出处进退之类的大节,而不在于预知祸福吉凶。因此,爻辞主要不是为圣人君子而设的,而是为“中人以下而设”。由于爻辞主要是为“中人以下而设”,因此大多为不吉之辞。而爻辞既然以占筮为目的,所以要穷究人物之具体情状,广涉譬喻,方能将吉凶的具体情形详尽地展现出来。爻辞之所以“常怪而隐”的原因即在于此。而卦辞、彖辞和象辞只涉及某一具体时势下人之进退出处的大义,因此简要易明,而且大率为吉辞。

在《易童子问》中,欧阳修指出:“《易》非一体之书,而卦不为一人设也。” 在他看来,《周易》各卦不是只讲某一单一的道理,而且所针对的对象也各不相同。欧阳修对《周易》各卦的理解,一本于彖辞和象辞,因为彖辞和象辞是孔子所作。孔子之所以作《彖》、《象》,在于“惧文王之志不见于后世,而《易》专为筮占用也”。 通过《彖》和《象》,孔子重新揭示了文王在《易》中寄寓的“治乱、盛衰、得失、吉凶之理”。《彖》、《象》“发明卦义,必称圣人、君子、王后以当其事”, 使《易》成为引导生活的指针。因此,《易》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占筮,而在于其所系之辞中寓涵之义理。

《易》的卦爻辞都是用来说明人事的。 其中所述阴阳之理,主要是讨论君子与小人的关系。比如在解释《剥》之彖辞“君子尚消息盈虚”时,欧阳修说:“《剥》,阴剥阳也,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之时也,故曰‘不利有攸往’。……剥者,君子止而不往之时也。” 君子之所为,当顺时而动。一旦君子得其时位,其待小人之道也可于《易》中求得:

童子问曰:“‘《夬》,不利即戎’,何谓也?”曰:“谓其已甚也,去小人者不可尽,盖君子者养小人者也。小人之道长,斯害矣,不可以不去也,小人之道已衰,君子之利及乎天下矣,则必使小人受其赐而知君子之可尊也。故不可使小人而害君子,必以君子而养小人。”

因为小人之道既已衰退,君子之道既已盛大,物极必反,君子不得不引以为惧。

圣人君子处于任何情势下,都可以有所作为,只是所为之事有所不同而已。在解释《需》之象辞“君子以饮食宴乐”时,欧阳修说:“《需》,须也。事有期而时将至也。云已在天,泽将施也。君子之时将及也,必待之焉。饮食以养其体,宴安和乐以养其志,有待之道。” 君子当不得时位之时,则涵养以待时。君子能顺时而进退,故无往而不利。而利与不利在根本上取决于正与不正:

事无不利于正,未有不正而利者。圣人于卦,随事以为言,故于《坤》则利牝马之正,于《同人》则利君子正,于《明夷》则利艰正,于《家人》则利女正。

无论何种情势,皆有与此情势相应之正。君子能行其正,也就无需以占筮来预决悔吝吉凶了。《周易》之根本,还是在于卦辞、彖辞和象辞中所寓涵之大义。 EVAZDND3maq27bSO3HLNM5wwbsulHxPBjgMKd7xOLAsxEAxYiSgDrHA8IQV9W/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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