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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多元文化结构中的儒学及其定位

今天,海内外的学术界仍有为数甚多的学者坚持认为,以“伦理本位主义”(或“伦理中心主义”或“泛道德主义”)为主要特色的儒家思想,不仅在历史上抑制了中国文化的发展,阻碍了中国近代化的历程,而且在当今社会发展中仍是经济、政治、法制的进步与改革的主要障碍,由此主张“彻底打破”儒家伦理中心主义的价值系统是实现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检讨“五四”以来具有开放心灵的现代儒家的学术进路,其态度是既强调保持儒学基本价值的认同,又希望使儒学经过转化或发展成为可以包容或开出科学与民主的新体系。 其他关心儒学发展的学者也是从这方面要求儒学实现创造性的转化和调整,以至更有学者具体地提出了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学乃至政治模型方面的新设计。 认为儒家要做适应现代社会的转化,就必须使自己能够为现代社会的科学认识、民主政治、个性解放等现代性因素提供基础,表现为一种“彻底改善”的倾向。这两方面的观点固然都言之成理,但反思这些观念由以提出方法,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在某种意义上,我可以接受把儒家的价值系统看做伦理中心原则的系统,乃至古典中国文化在儒家影响下呈现泛道德化的提法,但是这不等于说我也能够同意打破儒家价值系统的结论,因为在这两点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关系。所谓“泛道德主义”,当然不应仅指儒家的价值取向,而且更指儒学在中国文化历史发展中的实际功能和效果。正如墨家的兼爱思想虽有其特定取向,但并未历史地“泛化”为实际效应。一种思想在某一种文化中发生的功能效果,是和整个文化的结构与该思想体系由结构所决定的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必然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当我们谈及一种思想曾历史地表现“泛化”,和如何在今后解除或避免其“泛化”,就不能离开系统、结构的观点孤立地就某一思想体系去考察。

传统中国文化的结构及其造成的结果,道德价值的偏重使科学、知识、技能、商业的发展受到了相当的限制,这是不必争辩的事实,但是近代西方的工业资本主义和科技文明的进步在传统中国未能发生,乃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复杂联结和作用所致,所谓“道德化”只是这些因素之一。同时,每一“家”或每一学派都有权利提出一种学说,并凭借自身的吸引力与社会需要的适应力而延续为一种传统。因而,何以杨朱的唯我主义,墨子的兼爱思想,甚至老庄代表的道家学说没有被“泛化”而成为中国文化的系统特色,其间选择的机制以及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特点等问题在此无法讨论,但显而易见,每一学派的学说是否能成为主宰整个文化系统的核心,并不是由学派自身的意愿决定的。所以,仅从这方面说,儒学提倡的道德价值对科学知识等造成的实际限制,这个责任也不应由儒家本身来负担。何况科学知识的发展并非唯一的价值和标准,更不能由此否定一种道德体系的自身价值。

从一定的系统和结构角度批判地来看,传统中国文化结构体系的问题,一方面是某些文化元素的缺失,如希腊式的纯粹理性主义;另一方面,是结构的不合理以致造成儒学的“越位”效应,即造成道德价值超越了自己的份位,侵入政治、认识、艺术等领域中去。根据这样的立场,儒学的问题可能在于它需要一个合理的“定位”,即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结构,使儒学在这个结构中获得一适当的地位,以便发挥出无过不及的最优功能。也就是说,儒学的困境的解决出路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来考虑:建构一个新的文化结构,调整儒学在新的文化结构中的地位,使其越位等消极性得以排除,而使其价值理性的积极性得以继续发挥。

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向是多元化,中国社会的发展也必然走向多元化。站在多元性文化体系的立场,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某一个思想体系的取向,毋宁是系统相互作用的诸多要素的综合效应。以一个简单的受力系统为例,物体同时受到不同方向、不同大小的力,影响物体运动状态的不是某一个力的方向和强度,而决定于力的合成结果。比照有些学者提出的“文化力场”的观念来看,文化的现代化不是以决裂传统为途径,其关键可能在配置合理的文化元素和获得一个良性的结构,使多元文化系统的合成指向较为理想的方向,而不是强求系统中每一元素都指向同一方向。质言之,如果我们能够建立起一个新的文化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儒学的地位和其他文化元素的相互作用,使得整个文化系统不再表现出泛道德化的特征,那么,即使这个结构中的儒学的原有价值取向并不根本改变,也仍然不会失去它存在的理由。显然,这样的思考方式是基于:不是就儒家自身思考儒家进一步发展的途径和方式,而是把它置于多元互动的整个中国文化现代建构中综合地设计它的发展。根据这样的思考方式,是无须打破儒家固有的价值结构的,也不承认打破或消灭儒学是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必然、唯一的方式。一个文化中有某一思想体系为价值中心取向和一个文化整个为价值中心取向,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改变传统中国文化的结构与“打破”儒学的价值结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新的文化建构,这里的文化也是广义的,即不仅是思想文化层次新元素的引入和新结构的配置,儒家还要通过与系统中政治文化、经济文化、科技文化的相互作用,发生影响,儒学的这样一种出路不仅在逻辑上、理论上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一方面,现代中国与外部世界的文化交流和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动已经为新文化建构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处于一个不断走向“形式合理性”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工具合理性”过分发展的结构,儒学这个强调“实质合理性” 的价值体系应能有良好的调节作用。让儒学回到它应有的位置,这可以说是“重新定位”的问题。

儒学的重新定位并不排斥批判和发展。对儒学的批判继承和现代阐释也必然包含着调整、反思、补充、发展的意义。但审视关于儒学发展课题及其未来设计的讨论,同时比较世界几支大的精神传统在现代社会的调适与创造转化,当我们要求儒学包容科学、民主以及要求儒学为现代化过程提供直接的功利性精神动源时,不免产生疑问:我们可曾向佛教要求浮士德精神,向神道要求民主理论,向印度教要求个性解放,或向天主教要求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面对上述各宗教传统在现代社会仍有强大生命力的现象 ,人们自然会想到,为什么在关于儒学的现代转化和发展上我们会提出如此众多的要求,而我们对于儒学提出的从本体论、心性论、认识论、伦理学的改进要求为什么没有在其他传统中(包括中国本土的佛教与道教)作为现代转化的要求?或者,在对儒学的转化的要求中我们是否应当区分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以避免把最高要求当成最低要求?

问题的症结也许不在儒学是否为宗教传统,而在于我们提出彻底改善的要求时不自觉地具有的预设。当我们要求把儒学改造为一个包容了所有现代化社会需要的价值的体系,要求儒学能为现代化的一切层面提供价值动力而避免“不相干”的时候,这种求“全”责“备”,一方面可能表示我们对儒家“爱之深故责之也切”的良好企望 ;另一方面,这里似乎仍然有着一种不自觉的“一元化”的文化思想方式 。我们常常习惯于设想一个一元化的文化思想提供给我们一切必须的价值。我们能否一改那种求“全”责“备”的心态而在一个多元互动的立场上来理解儒学现代转化的课题,这不仅和我们在理解中给现代或未来的儒学规定的角色有关,与前述儒学价值系统和中国文化价值结构区分的问题也相关联。毫无疑问,无论从制度建构还是从思想意识,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要进一步发展民主、科学、法制以及人权等,但这不等于说应由儒学提供这一切,这也不构成儒学恢复其生存及影响的基本条件。一方面,从多元文化的角度,积极促成儒学的进一步发展决非意味着要恢复它在中世纪的一统地位 ;另一方面,科学民主等已逐步确立了自己的独立的价值地位,如在现代教育和科学已有完善建构的今天,儒学作为一个摆脱了意识形态(政治化)角色的人文学派和价值理性的形态恢复其影响力,对科学发展不会有任何不利的影响。

近年的文化讨论及东西方比较研究在许多方面与“五四”时期有相似之处,从而也有意无意地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和“五四”时代完全相同。其实,尽管就抽象意义上来说,“五四”和今天都有传统束缚现代化步伐的问题,但是今天真正束缚着中国现代化步伐的,并不仅是那个已成为“遥远的回响” 的古典精神传统。中国社会的现实并不是什么儒家伦理化原则作为精神枷锁束缚人和社会的现代化,相反,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投机主义以及无掩饰的贪欲在社会弥散,近年已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青年一代在价值虚无的气氛中无所适从。价值断裂的恶性表现不仅已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合理化生活,而且对整个走向形式合理性的改革也造成阻碍,因为利欲的嚣张非但不是社会主义的体现,也不是“资本主义精神” 。面对道德价值亟待重新建立的社会现实,再要高喊彻底打破儒家奄奄一息的价值理性,不是有点无的放矢吗?

儒家的未来发展有不同层次的可能,这些不同的层次也可以经过人为的努力展开为不同的阶段。我自己的意愿是,在一个新的文化结构中,不但有民主、科学等制度化的建构,以及形式合理性的经济结构及为其所提供的人的利益动机,而且应使儒学仍然成为中国人价值来源之一,提供给中国人做人的道理、人生的意义及处世的原则规范,乃至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类命运的基本态度。在低限度的层次和初级阶段,应当恢复儒学作为道德教育体系的影响。新加坡在中学设置儒学伦理选修课程,通过教育途径使儒学的基本价值在人的道德理性的建构中发挥作用,值得赞赏。 在这种方式里,儒学的发展主要是结合现代生活而加以阐释和调整,使其基本原则和德性培育的功能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得以保持。中国台湾地区的四书教育除了经典训练的意义之外,也具有同样的功能(虽然它也有种种问题)。传统并非仅仅是历史惰性的代名词,由理性接受的传统也是历史自身运动的积极的、建设的要素。

像中国这样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伟大民族,在建构作为价值来源的精神世界方面,不可能割断传统的连续性。就儒学的既定传统而言,其基本点不但通过个体表现为强烈的道德主义、积极的社会关切、稳健的中庸精神、严肃的自我修养,而且表现为人道主义、理性态度、传统忧患的整体性格。儒家哲学强调阴阳互补和谐与永久变易的自然主义以及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念,它的实践精神体现为士君子人格的挺立与培养,其社会功能基本上是建立和维护价值理性。这一切,也可以看做一种内在意索(ethos)的体现。 如果说希伯来文化、伊斯兰文化、日本文化、印度文化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现代变迁而依然保持着它们文化价值的中心部分,那么,儒学代表的这种精神气质也绝不会因社会的现代化而失去价值。在发展科技、民主、法制和经济民生的同时,应当使儒学的这种意索得以承继下来。在比较理想的程度上,儒学在未来多元文化结构中仍可扮演较为积极的角色,但绝不再是作为儒教中国的意识形态,而是作为一种深厚的精神气质对各种社会文化领域有所影响。这样一种模式也不仅可以使中国在保持文化认同时不断地有“旧邦新命”的发展,而且可以对世界文明作出积极的贡献。 21FaB8F339UkH+gN4xTWd17NnebCBEkZ3v/nTGJTRZTxwmKonC2WQSzgMJp5+7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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