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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罗马、中世纪哲学对语言问题的思考

罗马人的思辨水平远低于希腊人,不过,由于罗马人热衷于拉丁语的语法规则研究,所以在语言学领域里,罗马人留下了不少遗产,近代语法学的术语和体例多半是从拉丁语法继承下来的。罗马之后,欧洲进入了中世纪,中世纪哲学总体上当然远不及希腊哲学辉煌,但在语言探究这一领域,中世纪哲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中世纪所谓的七艺中,语法、辩论术、修辞学是最重要的三艺。

中世纪重视语言探索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的哲人热衷于《圣经》的诠释。《圣经》里本来就有很多关于语言的故事,《旧约》里有一个巴别塔的故事,最为著名。这个故事说,天下人的语言一开始都是相同的,他们聚在一起,决定建造一座直通天顶的塔,传扬人类的名字,以免人类始终分散在大地上。耶和华恐怕人类要是做成了这件事,以后无论要做什么,就没有做不成的了,于是,耶和华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人们互相之间语言不通,从此分散在各地,放弃了共同建设高塔的事业。所谓巴别塔中的“巴别”,意思就是“变乱”。这个故事寓意深长,曾被无数人引用、阐释。直到今天,不同语言仍是区分不同社会群体的主要基础,仍有一些语言共同体在要求独立自治,同时也不乏为此互相残杀的实例。另一方面,共同的科学语言似乎要直达统一场理论,让人类能像上帝一样获得对世界的最终认识。

中世纪初的大思想家奥古斯丁对语言做了全方位的思考。他把《约翰福音》开篇的一句理解为“太初有言”,明确提出了言语创生万有的认识。奥古斯丁区别声音与意义:“声音与意义是两回事,声音方面有希腊语、拉丁语的差别,意义却没有希腊、拉丁或其他语言的差别。” 声音因人而异随时而异,意义却是同一的。“幸福”这个词在各种语言中不同,不懂这种语言,你听到这个词就会无动于衷,但对幸福本身的追求却是说各种语言的人共同的。意义的这种同一性是怎么获得的?奥古斯丁建议用记忆来加以解释。奥古斯丁有时也把意义称作内在的语词,内在语词无须通过声音的表达而存在,外在的语词却总是依赖于内在语词的预先存在而存在的。但他也承认,从内在语词到表达,其中发生了一些变化:思维在最终的表达中成为清楚的东西。当然,上帝的行动没有先后之分,对于上帝来说,内在语词已经是清楚的。托马斯·阿奎那后来继承了奥古斯丁的这一区分,主张内在语词是上帝的语词,体现着上帝的创造力量,外在语词则是一种受创物。上帝可以通过外在语词对人说话,也可以直接通过内在语词对人的内心说话。

人们最初是怎么学会语词的呢?奥古斯丁这样描述自己童年的经验:“我看见大人称谓某个对象,同时转向这个对象,这时我会猜测,他们用这个声音来指称他们所要指出的那个对象。他们的确是这个意思,这一点可以从他们的姿态上看得很明白,此外也可以从所有种族的自然语言看得很明白:人们用表情、眼神、肢体动作和声调口气来展示心灵的种种感受,例如心灵欲求某物、守护某物、拒绝某事或逃避某事。我一再听到人们在不同句子中的特定位置上说出这些语词,从而渐渐学会了去理解这些语词是哪些对象的符号,并逐渐学会用自己的口舌吐出这些音符来表达自己的愿望。”

中世纪学者对语法学做了广泛细致的研究,建立了语法学这个学科。中世纪语法学与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等学科紧密交织,其中一个最著名的争论就是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他们注意到有些名词如“苏格拉底”指称的是个体,有些名词如“人”指称的是类。因此,我们应当区分这两类名词,一是专名,一是通名。唯实论者认为通名像专名一样也指称实在的对象,唯名论者持相反的观点。唯名论的重要代表阿伯拉尔从个别高于一般的基本立场出发来区分专名和通名,专名如“苏格拉底”是有所指的,指的就是苏格拉底这个人,作为专名,它的所指是惟一的。通名如“人”却没有一个同样明确的对象与之对应,“人”固然是有意义的,但它的意义不在于有所指,而在于它是代表一个类的记号。另一个著名的唯名论者奥康姆也持类似的观点。奥康姆是中世纪最重要的逻辑学家之一,在逻辑研究过程中,他发现必须对语词做出新的分类,例如需要区分实体语词和形式语词,前者如“桌子”,后者如“有些”、“不”、“如果……那么……”,后面这些词很接近后世所谓的“逻辑常项”。唯名论/唯实论之争通过一些变形广泛存在于20世纪语言哲学,大多数重要的语言哲学家持唯名论观点。

中世纪语言学家对另一些语言哲学问题也发生过很大的兴趣,例如:句子在先还是词在先?多数论者倾向于认为词在先,基本的根据是句子是由词构成的。 4hfEt2nTek9r5yTctAfqOAUdUy4r6MI5cRGlnHkosF53pdxJ6jdr5wFCS0VgTD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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