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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教会组织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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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耶稣本人并无意建立教会,但随着皈信者的增多,基督徒自然地形成一个独特的群体。他们将自己称为“教会”,指上帝所呼召的会众、真正的上帝子民。原始基督教的组织形式十分简单,大致由使徒担任领导,在耶路撒冷负责引领聚会和擘饼圣餐。据《使徒行传》6章所记,随着人数的增多,又开始设立“执事”一职来负责教会的行政事务。在保罗旅行布道的过程中,使徒建立教会后,当他们离开时在教会中“选立长老”(《使徒行传》14章23节)进行管理。但是,在基督教传布的最初阶段,并无神职人员与普遍信徒的明确划分。
基督教与犹太教走向正面冲突后,司提反被犹太人用石头砸死,在耶路撒冷受逼迫的基督教转而散入北部的撒玛利亚和小亚细亚地区。从使徒写给各地教会的书信中,可以大略地看到当时教会内部组织的情形。保罗指出教会有三种领袖:使徒、先知和教师。使徒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教会,而先知和教师的工作是宣扬或阐释上帝之道。但先知和教师的具体分别是什么,保罗并没有明确地指出。而且,保罗并不把教会领袖理解为具体职务,而是将其视为受圣灵恩赐而为教会工作的人。也就是说,教会领袖更多地指个人的魅力,而非制度化的职位。至于使徒与使徒之间的关系,从耶路撒冷会议的召集(《使徒行传》21章17-26节)来看,雅各扮演着整个教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这与闪族普遍存在的宗教领袖的继承制度密切相关,即与宗教创始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具有重要地位,后来伊斯兰教的哈里发制度即萌芽于此。但随着公元70年、公元135年耶路撒冷连遭罗马摧毁,耶路撒冷教会失去了对整个基督教世界的直接影响。
使徒时期的教会有着强烈的末世倾向,认为耶稣马上就要第二次来临,天国即将实现,教会作为信徒们在地上的组织只具有过渡性的意义。但是,随着末世的不断推迟和教会的扩展,如何组织教会、选任领袖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公元2世纪中期的《十二使徒遗训》就说道:“因此你们自己要委任监督和执事,他们应该是不辜负主,性格温顺,不贪钱财又真实可靠的人。他们为你们行使先知和教师的职责,所以,不可轻视他们,因为他们和先知教师一样是你们应尊敬的人。”(第15章)这里谈到的“监督和执事”,就具有职分的含义,而且对他们的选任提出若干标准,这意味着基督教开始走向制度化。当然,早期基督教并没有固定的教会模式可循。但大体而言,教会是集体管理,即由全教会选举出来的由长老、监督及一些执事组成的小组领导。
在小亚细亚地区,则出现了由监督(即主教)独掌权力的教会体制。在安提阿的伊格纳修的信中,他认为只有以主教作为教会统一的中心,才能有效地对抗异端思想。他甚至提出:“服从你们的主教,正如耶稣基督服从父上帝,正如长老服从使徒。尊重你们的执事。”(《致士每拿教会书》第8章)认为“主教是教会生活的基础与标准”。可以说,以单一的主教作为教会的权威核心,是在与异端的斗争中形成的。而对于主教这一职位的权威来源,早在罗马的克雷芒时期,就将它的起源追溯到耶稣拣选的使徒。经过与诺斯替派、孟他努派等异端的斗争后,教会确定了基本的信经,并以“圣传”(Tradition)作为大公教义完整而准确的依据。主教职位的权威被认为来自于使徒统绪(apostolic succession,即一代一代地从使徒传承而来),它是教义正确、完整传承的关键。主教成为教会统一的中心,既是使徒传统的见证人,又是使徒统绪的继承人。主教制成为教会的基本组织制度。
围绕着主教制,早期基督教完成了一个制度化的宗教所必需的科层化、专业化和等级化。首先,在神职人员和平信徒之间出现了显著差别。教会书信开始用表示罗马帝国官职级别的术语来称呼神职人员。在使徒时代,一切信徒皆为祭司(如《彼得前书》2章5节;《启示录》1章6节);但到了3世纪,只有那些被仪式性地确认了的神职人员才能够施行圣事。其次,早期基督教的制度化深受罗马帝国行政体制的影响。罗马帝国的统治以城市为中心,基督教早期的传播也以城市为主。城市基督教向外传教,在乡村中形成了本地教会。乡村教会处于城市主教的监管之下。城市主教的管辖范围不断扩大,到公元3世纪大体上形成以罗马的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的主教区(diocese)。虽然从名义上说,每一个主教都是平等的,享有主教团的全部权力;但是,大城市主教先天具备的政治优势逐渐地体现到主教的地位上来。一般来说,那些著名而政治地位又突出的城市如罗马、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迦太基、以弗所、帖撒罗尼迦等地的主教具有突出的地位。一省之内,省城主教的地位又高于较小城市的主教,其情形正如罗马行政体制。它们地位的差序结构,为后来罗马公教的教宗制打下了基础。最后,神职人员内部也出现了严格的阶层。主教成为组织的核心,它的产生过程是:先由神职人员提名,征得邻近地方的主教们同意,再由全体会众认可或选举,并由其他主教祝圣行按立礼。而长老、执事乃至更低层的神职人员则由当地主教任命,并由他祝圣。长老们构成了主教的顾问团,执事则作为助手,照顾贫弱、管理经济、协助礼拜、执行教规等。随着教会的发展,尤其是在大城市里,仅仅主教、长老和执事三个品级不足以牧养信众,于是又从这些大品级神职中派生出众多的小品级神职。
总之,到3世纪中叶,神职人员已成为一个特定的阶层。他们的身份是多层次的:在灵性层面上,他们是上帝之道的现实代表;在道德层面上,他们规训并劝化普通大众;在文化层面上,他们传承并转化古代文明;在社会层面上,他们扮演着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当晚期罗马的皇帝们试图以军事和行政力量重整广袤的帝国时,这些主教们已经依靠他们的宗教和道德力量编织起另一个灵性王国了。
图22 公元300年的基督教分布图
到公元3世纪后期,虽然小亚细亚仍然是它的主要分布区,但基督教已经传布至整个地中海文化圈。基督教成为一种“罗马现象”,转变而为罗马人的宗教。因此,在帝国版图上,某地基督教的发展程度与罗马化的程度是大致相合的。在罗马化程度较深的地方,基督徒在人口中的比例也较高;反之,在边境地区,罗马化程度较低,基督教化的程度也就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