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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督教与罗马帝国的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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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0年左右的耶路撒冷会议之后,基督教正式向外邦传播。从此,基督教面临的核心问题不再是与犹太教的关系,而是与罗马帝国、与希罗文化的关系。基督教对于罗马政府的态度最初是友善而顺服的,保罗在写给罗马基督徒的信中就劝告他们:要顺服掌权者,“因为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13章1节)。但罗马宗教、政治与基督教的信仰和崇拜之间的深刻差异,却最终使它们走向冲突和对立。
罗马文献中最早谈论基督教的是历史学家苏埃托尼乌斯(Suetonius),他讲道:公元51年,在革老丢(Claudis)治下,“由于基督徒们在犹太人中引起的骚乱,革老丢决定将犹太人逐出罗马”。这与《使徒行传》18章2节所说的“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也许是同一事件。罗马人对外来宗教持宽容态度,驱逐基督徒和犹太人的原因应当是出于公共秩序的考虑,即基督徒与犹太人关于耶稣神子地位的争吵而引起的骚乱。但自64年始,它们之间的冲突便直接表现为帝国政府对基督教的迫害与镇压。塔西佗和苏埃托尼乌斯都谈到罗马皇帝尼禄(Nero)在公元64年罗马城大火后对基督徒展开捕杀。按塔西佗的《编年史》:“这些基督徒被戏弄而死。或穿上兽皮由狗撕咬而死,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在黑夜时当做照明而被烧死。虽然他们遭受如此无情惩罚是罪有应得,然而人们仍然同情他们,因为人们觉得他们是因一人之残暴而死。”(卷XV,47章)
公元112年,在小亚细亚任总督的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图拉真(Trajan),询问如何处理基督徒时,图拉真的回答是:“(对于这些基督徒),不可能有什么统一的规则、用固定的形式来处理。不要去追查这些人。但是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控诉他们,而且得到证实,那就必须惩罚他们。但是,如果他否认自己是一个基督徒,而且通过向我们的神灵献祷,而清楚地表明他不是基督徒,那么,作为对他忏悔的回报,你就要放了他,而不管他过去的行为多么可疑。”此后,这基本上就成为罗马对待基督教的官方政策。
罗马政府后来之所以迫害基督教,原因是多方面的:一、罗马政府的宗教宽容政策,是以对帝国的政治忠诚为前提的,而其政治忠诚又以帝国宗教作为检验的标准。罗马皇帝或者罗马皇帝的保护神,是罗马所有臣民必须崇拜的偶像。然而,基督教从犹太教那里继承的一神信仰和反偶像崇拜的精神,要求基督徒远离这样的帝国宗教。在罗马宗教与政治合一的社会里,这被视为公开的政治挑衅。从根本上看,基督教信仰与罗马帝国宗教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张力。二、由于罗马的公众场合普遍带有希罗宗教(Graeco-Roman Religion)的偶像崇拜的背景,因此,基督徒的聚会,只能在私人场合进行,于是罗马政府怀疑他们在密谋政治颠覆或造反。三、早期基督教的和平主义思想,要求基督徒不参加军队,这对于以征战立国的罗马来说,是难以容忍的。四、罗马人以罗马建城即公元前751年作为纪元,而基督徒认为基督之诞生使人类进入新历史之中,以耶稣之诞生作为纪元。基督徒对于人性和历史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这也不见容于罗马政府。五、谣言的伤害。由于罗马人不了解基督教的崇拜形式及其教义,谣传基督教的“彼此相爱”是乱伦,会颠覆罗马人的家庭价值;而基督徒圣餐时所念的礼仪经文,也被罗马人谣传为“吃人喝血”。
按教会传统,人们通常认为在罗马帝国时期历经了10次大的迫害,始于尼禄,终于戴克里先。有趣的是,罗马皇帝对基督教的迫害有两个规律:一、越是能干的皇帝,越是迫害基督教。因为他们要强化罗马宗教的多神信仰,每个地区都要同等地崇拜罗马神袛,以确保它们共同忠诚于罗马。这便激化了基督教与罗马帝国的矛盾。二、出身于边境的皇帝,倾向于强烈地迫害基督教。在晚期罗马,军队在帝位争夺中的作用加大,不少皇帝出身于那些长期在边境作战的将军。由于他们出身边境,在政治上他们不得不做出更加忠实于罗马传统的姿态,迫害敢于挑衅罗马宗教的基督教常常成为一个当然的选择。举例来说,哈德良(Hadrian)出身于西班牙,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出身于北非,德修(Decius)出身于东北边陲,戴克里先(Diocletian)则出身于巴尔干地区,他们都对基督教进行过严厉的迫害。
图18 罗马帝国大迫害与使徒殉道图
按教会传统,在三百多年中共有10次大迫害。可见,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迫害是断断续续的。迫害发生地主要是在边境地区,可能是为防止边境驻军中的不同宗教信仰。在这些大迫害中,一批使徒以身殉道,他们的鲜血被称为“教会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