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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思想史文献的基本特点及研究方法初探

王宪明

中国古代思想史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从理论到方法,都有一套比较成熟的东西。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研究是否也有这样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近年来,我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初步的探讨,得出了几点粗浅的认识。现在写出来,请大家批评指正。

明末以来,特别是鸦片战争以来,在与外国,尤其是与西方文化的接触和交流中,形成了大量文本文献。它们与传统的古典文献不同,具有古典文献所不具备的新特点。为了将之与古典文献区别开来,我们姑且将之称为“新文本”。新文本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用中文翻译的外国作品;二是部分直接用中文创作的作品。这些新文本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一般说来,这些文献多跨着中外两种乃至多种不同的文化,跨着中日、中英、中德、中法、中俄、中法、中葡、中西(西班牙)、中意等多种语言文字,有的是直接翻译而来,有的则是通过间接翻译即“重译”而来,有些甚至连翻译都没有翻译,直接使用外文原文。可以说,近代所有新文本都具有“四性”、“四跨”,即:国际性、翻译性、混杂性、过渡性;跨文化、跨语际、跨语境、跨时代。

上述诸特点之中,“国际性”、“翻译性”、“跨文化”、“跨语际”、“跨时代”等,容易理解,无须多说,“混杂性”和“过渡性”则须稍加说明。

对近代新文本的认识,通常容易产生的误解,是把翻译文本完全视作外国文化,把用中文创作的文本视作纯粹的中国文化。但是,实际上,大量的新文本是无法绝然划分出哪些是中国文化,哪些是外国文化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都是中国近代思想文化的组成部分。所有新文本都是“混合物”,所不同的,只是中外文化成份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多少的问题。所谓“混杂性”,就是指每一种新文本中,都有一个或明或暗的“他者”(other),中外思想文化混合于同一文本之中,翻译文本中有中国思想文化,原创文本中有外国思想文化。

所谓“过渡性”,更是常常容易被忽略。一方面,学术界都知道,近代中国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动的时代,李鸿章曾将之描述为“三千余年一大变局” ,黄遵宪诗则称“五千年史未闻诸” 。剧烈震荡和变化是这个时代的普遍现象,整个中国处于“过渡时代”之中 :不仅政治、经济、社会体制在西方列强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而且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也失去了往日“天朝上国”的威严和自信,逐渐沦为被批判的对象。在此过程中,列强为了各自国家的利益,竞相推介其本国的思想文化,中国各派系、各地方、各学者亦按照各自的实力、认识水平和外语能力,直接间接地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渠道引进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不同学者的论著和思想学说,各种思潮如过眼云烟,不待凝固下来并形成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观念、体系,便为后来者所替代。例如,一个外国人名,可能同时存在多种译法,甚至同一位作者所写的文章中,对同一个外国人的译名前后不一。有些重要的名词术语,也常常存在多种不同的译法。有时,中文字眼虽不同,意思却可能相同,字眼相同,而意思却未必相同。在实际的研究中,研究者稍不留意,往往就会按照后来形成的统一的标准来理解和阐释近代新文本中所用的术语、观念等,而忘记了那个时代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中国近代思想史文献所具有的上述诸多特点,给研究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要求研究者须具备跨文化、跨语际的眼光和学养,运用新方法,开展研究工作。

一是从标点开始就需要具备跨文化的眼光和学养

新文本中往往包含大量外国专名,尤其是外国人名,由于缺少统一的标准译名,这些专名往往给研究者造成很大困惑,有时甚至经过众多学者长期研究,仍难以弄清楚指的是什么人,更谈不上理解其中涉及到的思想层面的东西。例如,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多少前辈学者编辑整理过,多少研究者都研读过。但是,且看下面一段:“欧洲文化,受赐于政治科学者固多,受赐于文学者亦不少。……予爱康德、赫克尔之德意志,予尤爱桂特赫、卜特曼之德意志。……吾国文学界豪杰之士,有自负为中国之虞哥、左喇、桂特赫、卜特曼、狄铿士、王尔德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之大炮,为之前驱。” 康德、赫克尔、虞哥、左喇、狄铿士、王尔德等人,尽管有的译音与现在标准的译法有所不同,但大体都可以知道指的是谁。但是,其中两处出现的“桂特赫”和“卜特曼”指谁,就难以弄清楚。实际上,这两个人是被误点,正确的标点应为“桂特、赫卜特曼”,前者为中国人非常熟悉的德国大文豪哥德,后者则为德国文学家、19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Gerhard Hauptmann(1862—1946)。陈独秀另一篇文章《读李大钊〈青年与老人〉有感》中有“李君此文,引弥尔古里天森工氏言,以明社会所需进步保守之量,义极精确” 一句,其中,“弥尔古里天森工氏”指什么人,也难弄清楚。实际上,此处所指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工”字也应为“二”字之误。即应断为:“弥尔、古里天森二氏”。弥尔是英国思想家,中国人对之并不陌生,清末时,其作品《论自由》等由严复翻译介绍到中国,题为《群己权界论》,曾在中国产生过相当广泛的影响,几乎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古里天森为Arthur Christensen(1875—1945),丹麦学者、东方学专家,也是一位政治哲学家。1911年,他用丹麦文发表的《政治与群众道德》,1915年由A.Cecil Curtis翻译成英文,题为 Politics and Crowd-morality A Study in the Philosophy of Politics (《政治与群众道德:一项政治哲学的研究》),在伦敦出版,李大钊曾经摘译过其中的部分章节。

李大钊的文章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例如,《政治家与政论家(一)》中有“德意志有康德、圭得别、特文于思想家为欧洲之宫殿”及“至耶德互德七世立,内政外交,日益棘手,则政治家、外交家,如古莱斯顿、张伯伦、奇士雷里、若罗马、加宗、约翰、莫烈、塞西尔、罗慈等,又复代生其间” 。这两句中,前一句中的“圭得别、特文”因点破人名,把本该属于后边人名的一个字音断给前边的人,结果两个人名都变得无法理解,而后一句中的“约翰、莫烈”则是一人名姓断成了两人姓氏。正确的标点法应该是“圭得、别特文”和“约翰·莫烈”。其中,“圭得”是当时德国文学家哥德的中文译名之一,而“别特文”则是当时著名音乐家“贝多芬”的中文译名之一。同一篇文章中,还有“法兰西有约翰、贾克、卢骚、福禄特尔之徒出,以其思想之力,奋激法兰西国民之精神” 之句,读起来似乎是四个法国人,但实际上,此处所指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著名思想家卢梭,一个是著名思想家伏尔泰,都是中国读者极为熟悉的思想家,“约翰”和“贾克”并不是独立的姓氏,而只是卢梭的名字Jean-Jacques的音译,整个句子应点作“法兰西有约翰·贾克·卢骚、福禄特尔之徒出,以其思想之力,奋激法兰西国民之精神”。再如,《〈晨钟〉之使命》一文中提到“改得西尔列尔之流” ,此处指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或三个人?不清楚。经研究,此处应该点作“改得、西尔列尔之流”。“改得”即“哥德”,“西尔列尔”即“席勒”。《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中有“Perry Harris及Lord Elgin诸人相继东来” ,“Perry Harris”看上去似乎与后边的额尔金勋爵一样,指的是一个人,但通过上下文判断,它并不是一个人的姓名,而是两个人的姓氏,应断作“Perry, Harris”。Perry指Mathew Caltraith Perry(1794—1858),今译佩里,美国海军将军,1853年率舰队迫使日本签约、开放。Harris则指Townsend Harris(1804—1878),美国商人、外交官。1853年在上海遇佩里将军,后开始作外交官,1855—1860年为美国首任驻日本总领事。

这样的例子在整理出版的标点本近人文集及文献资料中并不少见,人名掐头去尾、一人变两人三人、两人三人变一人者,实属常见,说起来问题似乎并不大,不过就是人名问题,但如果不把一个小小的标点标正确,就无法确知文中所指到底是何人,更谈不上此人的生平事迹和思想学说,也就无法理解相关文献的作者到底为何引用这些外国人物。因此,毫无疑问,只有经过跨文化、跨语际的清理、追索工作,才能准确断句、标点,进而才能切实、准确地认识和理解文中涉及的人和事。

二是需要对音对事对境以释人释事

正确标点只是理解新文本的第一步,标点正确了,并一定就能正确理解文中名词术语的意思。由于近代思想史文献都是跨文化、跨语境的,因此,只有运用相应的跨文化、跨语际的方法,才能对其中的大量名词、概念的基本含义,做出恰如其分的解释。例如,李大钊的《政论家与政治家(一)》中提到:“英之国民,虽以保守著闻,而有时亦生路特尔、克林威尔。” 单从读音上来看,英文发音中接近“路特尔”的姓名当然不少,以往曾有学者据其发音将“路特尔”认定为“英国报业主罗瑟米尔(Rothermere, Harold Sidney Harmsworth, 1868—1940)”,但将这位“报业主”放到李大钊此文语境中,却无法读通。通读上下文,就会发现,李大钊文中的这位“路特尔”须具备下列诸条件:第一,不仅不“保守”,而且必须做过某些明显与“保守”传统不同的大事;第二,在英国历史上,其地位至少要能够与克林威尔(即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1658)相提并论;第三,其生活时代应早于克林威尔或与之同时代。在英国政治发展史上,同时具备这三项条件的,并不太多,其中,William Lenthall(1591—1662)符合这样的条件。Lenthall,旧译林少儿、愣塔尔等,英国国会议员、下院议长,本来是英国政坛上比较中立甚至偏“保守”的政治家,但在“光荣革命”中,却逐渐成为民党或“革命”派的领袖人物,1640年被推举为长期国会的议长。内战期间,他又与民军站在同一条战线,后因与克伦威尔发生冲突,被迫辞职。克伦威尔倒台后,他在部分军官支持下,再度出山。显然,这位Lenthall的时代和生平事迹与李大钊所讲到的“英之国民,虽以保守著闻,而有时亦生路特尔、克林威尔”是相符的。

在有些情况下,文献中用极其简约的词语传达了外国某一思想家的思想,需具备跨文化的眼光,了解相关思想和学说的发展情况,才有可能对文献形成比较正确的认识。例如,李大钊在《战争与人口》(上)中提到,“法人卜尔隆氏谓动物寿命平均为其发育年龄之五倍,如骆驼八年发育,其寿命为四十年;牛四年发育,其寿命为二十年” 。对这个“卜尔隆氏”,过去曾有学者将之指为“法国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和人类学家、第一具完整的尼安德特人的骨架发现者(1861—1942)”。但是,这位地质学家兼古生物学家的西文名字是什么?不知道。他对人类寿命问题有何研究?不清楚。实际上,近代欧洲人研究人类及动物寿命,早期比较著名的有二人,一为Buffon,原名为George-Luis Leclerc,封伯爵以后称Count de Buffon,旧译“布丰”、“柏芬”等,是法国著名的博物学家,曾对动物和人类的寿命进行过深入研究,认为生物的寿命一般是其成长期的6至7倍。另一位也是法国人,即Marie-Jean-Pierre Flourens(1794—1867),旧译“夫卢龙”、“佛诺林”等,是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布丰全集》的编辑者,著有《人类寿命》等。他在该书中提出一个著名定律:动物和人类寿命的长度不是布丰所说的发育期的6~7倍,两者之间“真正的比例是5倍或近似的倍数”。按照这样的比例,他指出:骆驼发育期8年,马发育期5年,牛发育期4年,狮子发育期4年,狗发育期2年,人类发育期20年,其寿命应分别为40年、25年、15~20年、20年、10~12年、100年等。 据此判断,李大钊文中所说的“法人卜尔隆氏”,正是上述第二位法国学者,而不是过去有学者所指的那位地质学家和古生物学家。

同时,跨文化、跨国际的语境也是理解近代文献的重要线索。例如,李大钊《不自由之悲剧》一文中有“往者余居日本,美国马秀士博士东游抵东京,所至辄有演讲,大致皆为关于民主政治与舆论(democracy and public opinion)之问题。神田中国青年会亦招博士为吾国学生讲演,是日讲题为《美国制造舆论之渊源》,余亦往聆听焉” 。这个“马秀士”,过去曾有学者认定应为美国评论家和教师马修斯(Mathews 〈James〉 Brander, 1852—1929)。但是,查阅此人的回忆录及著作等,虽然此人曾经指导过日本留学生,但并无到访日本的记载。美国学者之中,发音为马秀士,或具有博士头衔,或发表过有关民主政治与舆论之间关系的论著的人并不少见,但是,同时具备李大钊文中所提到的所有条件的人,即跨越太平洋,于李大钊在日本留学期间到日本进行过交流并做过演讲、李大钊又有机会听到的,则只有Shailer Mathews(1863—1941)。首先,此人是美国著名教育家,著有《法国革命简史》《历史的精神解释》及有关圣经、神学、教育、妇女、周日工人学校等论著多种,主编过《今日世界》等杂志;其次,此人曾作为全美教会联合会的代表,携带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的信件,前往日本,就此前美国社会上出现的排日舆论等作解释,并表达美国人民愿与日本保持友好关系的愿望,于1915年1月底抵达日本,所到之处,受到日本政府和社会各界隆重接待,在日访问一个月,发表演讲百余次,其中就包括2月6日在李大钊留学所在的早稻田大学所做的演讲;第三,论著及在日演讲中多有涉及宗教、教育、戏剧等与公共舆论和民主相关的内容等。实际上,马氏此次代表美国教会和威尔逊总统访日,最重要的一个使命,就是向日本政府和社会解释美国公共舆论与民主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寻求从公共舆论入手改善美日关系的对策和良方。

三是追索来源文本,明确思想影响源及其性质

中国近代思想史文献中常常引用外国学者的著作,找出这些被引用的著作,无疑对准确理解和把握思想家的思想有很大帮助,反之,如果弄不清这些著作,就会妨碍我们正确理解这些思想家们的思想,而如果弄错了他们所提到的著作,更会导致对思想家们的思想的曲解。

孙中山先生在《五权宪法》中曾说过:“从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有一位教授叫做喜斯罗,他著了一本书叫作《自由》。他说宪法的三权是不够用的,要主张四权。那四权的意思,就是要把国会中的‘弹劾权’拿出来独立,用‘弹劾权’同‘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作为四权分立。” 在孙中山先生的其他演讲稿中,“喜斯罗”亦作“希斯洛”。过去曾有学者将此人注作“Hugh Richard Heathcote Gascoyne Cecil,今译西塞尔,纽约哥仑比亚大学教授,其主张四权并立的著作为《自由》( The Liberty )”。这里,西塞尔虽曾撰写过一本题为The Liberty、中文确实可以译作《论自由》的著作,但其中并无孙中山所提及的与弹劾制度相关的内容。我们顺着孙中山所提到的线索去查找,结果发现,所谓“喜斯罗”并不是“Cecil”,而是James Harvey Hyslop(1854—1920),是美国逻辑学与伦理学、神经学教授,1889—1902年间曾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先后在该校哲学系担任过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教授,著有专著近30种。孙中山所提到的《自由》,是他于1899年出版的Democracy: A Study of Government(《民主:一项有关政府的研究》)。全书共分三章,第一章是《导论》,第二章为《问题的性质》,第三章是《可行的补救措施》。其中,第三章主张在传统的行政、立法、司法这“三权”之外,另设Court of Impeachment and Removal(弹劾与罢免部),专门负责限制与惩罚相关官员等。 弄清了此人此书,我们就比较清楚地了解到,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在理论上是受到了谁的影响,否则,我们得出的结论很难与孙中山先生思想发展的实际相符。

在有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研究中,不少人把梁启超认定为中国“第一个传播介绍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人”,理由是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第十八期上发表的《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一文曾提到过马克思,说马克思是“日耳曼人,社会主义之泰斗”。但是,梁启超在那篇文章中明明说马克思的主张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要之,其目的皆在现在,而未尝有所谓未来者也”,而仅有现在而无未来的主张,“无有一毫之意味,无有一毫之价值” ,看其口气不像是在传播马克思主义,而是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而按照跨文化的眼光去追索梁启超所极力赞扬的“进化论革命者颉德”的生平及其思想学说,就会发现,此人在西方被公认为较早预言马克思主义必然破产、俄国革命必然失败的思想家,其代表作《社会进化》一书第8章《现代社会主义》中,集中对现代社会主义,尤其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唯物史观等进行了系统批判。该书宣称,“在社会主义乌托邦之下,要么必须限制(人口)增长,要么不限制,两者必据其一。如果不限制,天择就会继续进行,那时,(社会主义)体系就会整体消亡。” 对于马克思的《资本论》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分析,颉德认为“并无任何新奇或特别之处,不过是人类社会历史上大部分时期都一直存在的对社会关系的当代表述而已” ,称马克思在劳资关系性质问题上的分析“极其错误” 。马克思认为,经济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颉德则认为这“没有分析社会进化过程深层的那些主要因素”,促使无产阶级势力不断发展壮大的,完全不是马克思的追随者们所说的“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内在趋势”,如果他们真那么认为,就是在“自欺欺人”,决定社会进化的“新因素”完全在经济之外且独立于经济。 资本主义社会里劳资之间的关系、劳工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全新而特别”之处在于“伦理的进步”,“伦理的进步才是最基本的、最独特的”决定性因素,而它是“完全独立于经济问题之外的” 。其结论是:“马克思的唯物进化说是毫无说服力的”,如果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用被剥削阶级一方唯物的自私自利去反对剥削阶级一方的唯物的自私自利,将会“一无所成”。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只能通过教会的教化来逐步实现。通过跨文本的追索,可以确证,梁启超上述文章不是一篇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文章,相反,它是一篇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文章,不能因为文中提到了马克思的名字,就认为是在传播马克思主义,还要进一步深入到文章所引用的文献内部,才能判断该文的价值取向和政治立场。

四是旧词新义,须探明源流

近现代思想文化是跨文化的,因此,一些表面上看似地地道道的中文词语,其背后的思想内涵却可能既与古代意思有着天壤之别,也与今天我们的理解有着很大不同。例如,“专制”一词,“中国两千年专制”几乎成了中国学者的口头禅,但是,近现代历史文献中的“专制”却非土产,而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译自西文的“Despotism”。但是,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古典文献中的“专制”,指的是个人破坏制度、违法犯罪的行为。例如,《史记》所说的秦昭王之母“宣太后专制”、西汉吕后“立诸吕为王,擅权专制” ,《旧唐书》所记载的东汉末曹操、司马懿“拥天下之强兵,挟汉、魏之微主,专制海内,令行草偃” ,《宋史》中记载的唐安史乱后,“藩镇专制,百有余年,浸成割据” ,指的都是官员、皇亲国戚及地方大员不守法度、违法犯禁。可见,中国古代政治中是坚决反对“专制”的,无论何人,只要“专制”,必加制裁。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历史典籍中找不到哪一位皇帝自诩“专制”,也找不到任何一份用“专制”来形容皇帝或整个中国的政治制度的。近代通过翻译而从西方传入的“专制”,指的是一种从古代以来即长期存在的一种政治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君主专权、大规模存在奴隶制、没有法律、没有私有财产,等等。 西方国家一直到近代前期都存在的那种君主专制制度,特别是一直到19世纪中期都合法地大规模地存在的奴隶制度,中国自从秦始皇统一以后从来都不存在。

再如,“文学”一词原指文章博学,为孔门四科之一,如《论语·先进》:“文学子游、子夏。”南北朝皇侃引范宁疏:“文学,谓善先王典文。”又指文献经典,如《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十一月诏:“选豪俊,讲文学。”晚清时期,该词被用来翻译西文的Education及当作“文献”讲的Literature等词。例如,1896年,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上海翻译出版了曾经担任过日本驻美国公使的森有礼与美国学者的通信集《文学兴国策》。该书中的“文学”有时容易被今天的读者理解为是诗歌、小说、戏剧之类的东西的总称,但是,该书的英文原文标题为Education in Japan,书中所讨论的,都是教育和学校问题,并非今天意义上所说的“文学”。

经过翻译之后,此“文学”已非彼“文学”。有些虽非翻译作品,但词语含义亦因受翻译的影响而发生根本性变化。例如,“文以载道”中的“文”,是中文中最基本的词汇,在此处特指“古文”。但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一些大家就将此“文”解释为“文学”。最典型的莫过于周作人。1932年初,他在南京辅仁大学讲演,称中国文学分为“诗言志”的“言志派”和“文以载道”的“载道派”,“言志之外所以又生出载道派的原因,是因为文学刚从宗教脱出之后,原来的势力尚有一部分保存在文学之内,有些人以为单是言志,未免太无聊,于是便主张以文学为工具,再借这工具将另外的更重要的东西——‘道’,表现出来。这两种潮流的起伏,便造成了中国的文学史。” 他的这一论点显然大大超出了“文”字原本的含义,以至于与传统的解释大相抵触。正因为如此,钱钟书撰文批评说:“‘文以载道’的‘文’字,通常只是指‘古文’或散文而言,并不是用来涵盖近世所谓‘文学’” ,周氏是在用西方的“文学”概念来理解“文以载道”里的“文”字,从而误把“古文”的“文”,当成了西文的“文学”。

再如,新文化运动中有关国民性问题的讨论中,流行的观点之一,就是说中国人“奴性实足”。奴隶、奴才、奴性虽然都是中文中早就存在的词汇,但是,从源头上看,拿这样的字眼来描述整个中国的“国民性”,则是来自西方。孟德斯鸠 、黑格尔 、穆勒 等人的有关论述,被陆续翻译介绍到中国,成为中国国民“奴隶”、“奴性”说的理论源头。

五是理清语际关系,确定词语意义

新文本是跨国际、跨语际的,有些词语、观念翻译成中文之后,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同一个词,但词义却并不一定相同,有时甚至完全相反。例如上文提及的“民族”一词就是如此。

“民族”一词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已出现在中文文献中 ,到唐、宋时期已经比较常见。当时的主要意思是“家族”,同时,表示“家乡”乃至“故国”诸义也开始出现。 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一词出现于19世纪后半期。但真正成为一个有影响、有势力的词语,则是在20世纪初,那时,成千上万的中国青年赴日留学,部分留日学生开始在所办刊物中大力介绍各家政治学说,将日文词“民族主义”介绍到中国。

与留日学人不同,留学英国归来的严复是直接从英文翻译西学著作的。在翻译《社会通诠》的过程中,他根据自己对中英文字及中西历史文化的理解,用“种族”与“种人”来翻译原文中的“tribe”、“race”、“blood”等词。有时严复又将“tribe”译作“种族”等。严复有时也用“种族”一词来翻译原文中的“race”、“clan”等词。而按照后来通行的理解本应译作“民族”的nation一词,严复多将之译作“国民”。可以说:严复所说的“民族”不是对应于甄克思原文中的“nation”,而是对应于原文中的“tribe”、“clan”、“patriarch”、“communities”等数个不同的词,其基本意思主要是指处于宗法社会阶段的“宗族”、“家族”、“宗法”或以此为特点的社会组织,是建立近代国家过程中所必须扫除的过时之物。严复在《社会通诠》正文中所加出的与原文没有对应关系的“民族”以及按语中所提到的“民族”或“民族主义”基本都是在“宗法”、“宗族”、“家族”意义上使用“民族”一词的,而与后来流行的“民族主义”的“民族”完全不同。 史华兹等著名学者在研究严复的“民族”思想时发生误解误译, 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了解严复在《社会通诠》中所用的“民族”一词的特定语义,不了解近代翻译术语的不统一性或多元对应性,而习惯于简单地把一个中文字词对等于一个外来字词。严复如此使用“民族”一词,使该词不仅与今天所理解的“民族”概念有着天壤之别,与一般把“民族”一词视作英文中的“nation”等词的对等词的做法也是完全不同的,而且与严复同时代人,特别是留日学生与保皇党人及革命党人所用的“民族”概念也有着非常大的不同。而不少研究者根据此点,把严复说成是反对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反对革命,从而对严复思想形成误解。

六是用“洋典”

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批评中国旧史之大病之一“能铺叙而不能别裁”时,说中国旧史所记,“某日日食也,某日地震也,某日册封皇子也,某日某大臣死也,某日有某诏书也,满纸填塞,皆此等邻猫生子之事实,往往有读尽一卷,而无一语有入脑之价值者……至如《新五代史》之类,以别裁自命,实则将大事皆删去,而惟存邻猫生子等语,其可厌不更甚耶?” 中国历史上有关猫的典故很多,如正史《新唐书》中就有“堂产芝草,犬乳邻猫”之说 ,民间传说中更有“狸猫换太子”故事,几乎家喻户晓,但是,梁启超此处所说的“邻猫生子”,却不是土产,而是洋货,出自英国著名学者Herbert Spencer所著《论教育》。斯氏在该书中说:“Were someone to tell you that your neighbor's cat kittened yesterday, you would say the information was useless.Fact though it might be, you would say it was utterly useless fact—a fact that could in no way influence your actions in life—a fact that would not help you in learning how to live completely.Well, apply the same test to the great mass of historical facts, and you will get the same results.They are facts from which no conclusions can be drawn—unorganizable facts; and therefore facts which can be of no service in establishing principles of conduct, which is the chief use of facts.Read them, if you like, for amusement, but do not flatter yourself they are instructive.” 梁启超将此段译作:“或有告者曰:邻家之猫,昨日产一子。以云事实,诚事实也。然谁不知为无用之事实乎?何也?以其与他事毫无关涉,于吾人生活上之行为,毫无影响也。然历史上之事迹,其类是者正多,能推此例以读书观万物,则思过半矣。”

晚清时人的书信文章中常出现“佛兰金仙”,如黎汝谦《致王雪岑观察书》中有“海内人士大梦将醒,佛兰金仙沈眠渐起” ,叶德辉批驳梁启超《保国会第二集演说》文中有“昔曾惠敏作《中国先睡后醒论》,英人乌理西谓中国如佛兰金仙怪物” 。严复、梁启超等人的作品中也有论及“佛兰金仙”的。 但是,查遍中国的“仙人谱”,却无法找到该仙,弄不清他是哪方神仙。原来,此仙并非中国的“土仙”,而是外来的“洋仙”,是英国女作家玛丽·雪莱(Mary Shelley, 1797—1851)1818年出版的小说 Frankenstein 中的主人公,一位“科学狂人”,曾用墓地和解剖室中的尸体组装成一个没有姓名、没有灵魂的怪物,怪物被注入生命后,渴望伴侣,不得,遂不断杀人。晚清时人使用这一典故,是想证明中国虽暂时被列强宰割、瓜分,但一旦觉醒,就会起而反抗,其力量将无人能够抵御。

这样的例子很多,无需多举。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胡适倡导“不用典” ,但实际上,“不用典”并非真不用典,典还是要用,只不过是用外国之典而已。

七是弄清时代差异

近代中国思想家们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里,把西方近代以来数百年间的各种文化思潮和学说介绍进了中国。要准确理解这种经过大大浓缩、压缩以后的思想史文献,就必须弄清其时代性,否则,就难以对思想家、思想流派或思想文化运动的性质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和历史定位。

例如,自从20世纪20年代蔡元培先生批评严复“看得激进的人多了,反有点偏于保守的样子” 之后,严复及其思想常常被人说成是“保守主义”。但是,新发现的严复批注本Burke (《柏克传》) ,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与上述结论不同的证据。从严复所留下的360多条批注中,有关于法国革命的,有关于传统的,有关于柏克的保守主义的。这个批注本让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严复从柏克那里受到了某些启发,然而,在对待革命、保守主义等核心问题上,严复的思想却与柏克不属于同一个时代,更不属于同一体体系。

柏克视传统如生命,反对一切革命,代表的是欧洲18世纪的保守主义的传统。严复虽然批注过《柏克传》,但从其思想体系看,却与柏克的体系和价值取向有着本质性的差异。严复的思想如果说有体系的话,其性质基本上属于19世纪中后期的进化论。严复并不反对革命,但是,在他看来,在民德、民智、民力程度均未足时,强行革命亦无益,革命以后又会重新恢复到原有的旧状态。他相信“国之进也,新旧二党,皆其所不可无,而其论亦不可以偏废。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且守且进,此其国之所以骏发而又治安也”,认为“天演有必趋之程,非人事所可以大易”,“天演有程,而时不可举,虽有至美之政,至善之教,而群之进也,以人格之不可以大逾,亦特如其所当然而已,不能骤变而速化也”。 在政治领域,“治制本无优劣,视与其民程度相得何如。民如躯干,制如衣服,以童子而被贲育之衣,决其不行而蹶耳,何可用乎?故不察国民优劣,而徒于治制争之,只成戏论。” 因此,维新也好,守旧也好,都应该知道,“群之差数功分,皆取决于其民德之何如,使本弱也,而忽强,本贫也,而忽富,本僿野也,而忽文明,必无是也。民德未孚,虽以术为之,久乃废耳。又使知政俗礼刑,所以成其如是者,一一皆有其本源,则图进步者,知旧法皆有一时之最宜,言率由者,知成功之宜退……是故用天演之说以方群者,将所以除愤解嚣,而使出于中庸之道而已。” 这些基本上都是源自19世纪中后期英国思想家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与柏克的思想有着质的差别。严复晚年最容易让人将之与保守主义联想到一起的那几篇文章,几乎没有引用过柏克。例如,《思古谈》(1913年4月)表彰“孔子信而好古”,引用的是19世纪“英之文豪而兼美术家”“刺士经约翰”(John Ruskin, 1819—1900,今译罗斯金)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讲义》(1913年9月)虽使人回想起严复在《柏克传》中所做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及“有治人无治法”等批注,但是,严复自称“杂引旁行鞮寄之书,以为吾说之助” ,在整个讲义中,却并未提及柏克或柏克的作品,他所提到的,反倒是“西哲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西国法家”Sidgwick(Henry Sidgwick, 1838—1900)、“西哲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斯宾塞尔”(Herbert Spencer, 1820—1903)等。 《读经当积极提倡》和《导扬中华民国立国精神议》(1913年)两文,提到了英国文学家“曹沙尔”(今译乔叟)、“莎士比亚”、“弥勒登”(今译弥尔顿)及哲学家斯宾塞等,但未提到柏克。这些都足以证明,严复的思想从体系上说,主要源自19世纪英国的思想学说,而受18世纪柏克所代表的保守主义的影响非常有限。

再如,五四新文化运动常常被人评介为“文艺复兴”或“启蒙运动”。 但是,在西方,发生在15—16世纪的“文艺复兴”主要内容是复兴古学,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主要是倡导自由、平等、博爱,而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倡导“文学革命”、“伦理革命”等,呼唤“德先生”、“赛先生”,主张“国权”、“群己权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天演进化”、“进步”与“秩序”、“互助”等 ,从一开始就把攻击的矛头指向了“孔家店”和儒家思想,指向了“旧文学”、“旧伦理”,而这些内容在西方,恰好属于“反文艺复兴”和“反启蒙运动”,而不是文艺复兴或启蒙运动,是19世纪后半期新出现的进化论等。

总之,中国近代思想史文献不同于传统的古典文献,是一种“新文本”,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要整理、研究、使用这样的文献资料,除了继续运用传统的研究方法之外,还要根据这些新的特点,引进新的研究方法。所谓“新方法”,简单说来,就是从中外学术文化交汇处,从源头处入手,运用跨文化、跨语际研究的方法,努力弄清相关文献的语际、国际、时际等关系,只有这样,我们对中国近代思想史的认识才会就更清晰、更加真切一些,理解才会更加深入、更加到位一些。

(原载《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3期) gIbNNYSBCgMfTRUi95t8Er7Tamp0c1mdM5zlP7uZfuCd52rDc7T3QdV3kdZiA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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