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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已婚的男人都期望出现一个盗墓者把自己从中解救出来。而小三就是那个没德没品的盗墓者。沈初晴和骆晋结婚整整两年。这两年里,沈初晴从未怀疑过他,她给足了骆晋信任、理解以及宽容。

随着骆晋的事业蒸蒸日上,身边的亲友开始不断提醒她一条千古不变的定律——男人有钱就变坏。更何况骆晋年轻又帅又多金,就算他意志力再坚定,也架不住那些如狼似虎的拜金女一拨一拨地往他怀里扑,所以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类似的话,沈初晴每接一次沈母的电话就要听她老人家警告一次: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一定要看好自己的男人,一定要掌握家里的经济来源……沈初晴嘴上应着,心里却不认同。夫妻之间本应该相互信任,如果这样各自防备,这样的婚姻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在她心里,骆晋不是这种人。更何况,男人若是变心,岂是你想看就看得住的?她坚信一条:是你的,别人抢不走;不是你的,强留也留不住。

那时候,沈初晴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自信来自哪里。后来,她才明白是因为爱。因为爱,所以选择了全身心的投入和信任。

看到那条短信,沈初晴是无意的。她从没有翻看老公手机的习惯。即使结婚了,也应该保留自己的空间和隐私。

对于这一点,沈初晴很认同。

那天晚上,骆晋在洗澡,手机就扔在床上,她在露台练瑜伽。手机反反复复响了好多遍。蓝色的屏幕上一串数字不厌其烦地跳跃着,沈初晴拿起手机的时候,铃声恰巧停止了,一条短信挤了进来。

“你的好,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我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报答你。”

只怪触屏太灵敏,沈初晴看到的那一瞬间,心里“咯噔”一下。这样不算太亲密却又暧昧的话语,让她不由自主地多想了,可又想着是不是发错了,再看那几通未接电话同这条短信是一个号码,便下意识地记下了这个号码。

第六感告诉她,发短信的这个人是个女的。就在她胡乱猜想的时候,浴室的门开了,骆晋走了出来。他只围着一条浴巾,裸露出结实的胸膛。因为长期锻炼身材健硕且匀称,隐隐地散发着力量感,肤色也是那种健康的蜜色,既性感又充满魅力。看到沈初晴拿着自己的手机,“怎么?有我电话吗?”他边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边走过去接她递过来的手机。骆晋看到那串号码后,眉头微皱,随之又放在了桌子上。这个号码他并不熟悉,而那条短信,已经被沈初晴删除了。

“是不是公司里有事了?”自从他的公司日渐壮大,骆晋陪她的时间屈指可数。

“不是。”骆晋长臂一伸将她拥入怀中柔声道,“今晚我只属于我的老婆大人!”淡淡的烟草味夹杂着清新的沐浴露的味道覆盖而来,沈初晴环住他结实的腰际,感受着他胸膛的温暖。小巧的下巴刚好抵在他的颈窝。她的个子不算矮,可在一米八五的骆晋面前就显得娇小多了。

“那你说说你有多久没有陪我了?”带着点撒娇带着点埋怨,沈初晴昂起脸看着他。

“那作为惩罚。今夜就让你为所欲为吧!”骆晋低笑着将她凌空抱起。一个旋转两人双双跌倒在柔软的大床上。

“呸!谁稀罕你!”沈初晴嗔骂着,红晕却爬上了脸颊。尽管他们彼此已经熟悉,但每次他的亲近总能让她脸红,让她心跳不已。

骆晋狠狠擭住她的唇,“那就让我稀罕稀罕你。”

沈初晴还想反驳,骆晋却不再给她任何机会。终,在他温柔攻势下化为一摊柔水。短信的疑惑,也被抛诸在脑后……

天刚蒙蒙亮,沈初晴正做着自己设计的礼服得奖,就要上台拿着金光闪闪的奖杯接受万人崇拜的美梦,却被于悦的催命电话吵醒了。

沈初晴一翻身,摸摸身侧已空。骆晋有晨跑的习惯,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初晴,沈初晴。”那端于悦兴奋地嚷嚷,把沈初晴仅剩的一点瞌睡虫也彻底惊跑了。“本来不想吵你睡觉,可是我实在等不及了。我定做的婚纱到了!天哪!我真想迫不及待地穿上。你过来陪我去试婚纱好不好?立刻,马上……我一刻也等不及了,是姐妹的话现在就过来!”于悦连撒娇带威胁地挂了电话。

沈初晴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对这个说风就是雨的于悦,实在没有办法,这妞的性子总是风风火火的。速度收拾好,刚出大门,家里的阿姨追了出来。

“小晴,小晴,吃了早餐再走吧!我都准备好了。”

“不吃了。”沈初晴发动了引擎。

“那不行。你的胃本来就不好。”阿姨摇头一本正经地说,“再说骆先生嘱咐我了,一定要你吃了早餐才能出门。所以你必须去吃早餐。要不然,你带走吃也行?”阿姨对骆晋的话一向是言听计从。

20分钟后沈初晴赶到名门婚纱店——国际顶级婚纱礼服店。

所谓名门,就是专为名媛富豪设计独一无二的礼服和婚纱。更重要的是这里随便一件婚纱没有百万根本拿不下来。

景颜先沈初晴一步到了,坐在那里正翻着本杂志出神。

“你也被她揪过来了?”沈初晴拍了一下景颜的肩头笑道。

景颜是沈初晴的闺密,小学起两人就形影不离。两人的性子很相似,都是拗起来九匹马也拉不回来的。两人好到什么程度呢?上大学的时候不少人以为她俩是Gay,她们哈哈一笑也懒得解释。其实这个问题于悦也怀疑过,她曾对初晴说:“如果你不是和骆晋结婚了,我真的认为你俩是Gay。”

严格说来,于悦算不上是沈初晴的闺密,她是骆晋的兄弟成铭赫的未婚妻,正宗的名媛闺秀。她们是在一次宴会上认识的。因此,景颜是通过她认识于悦的。

于悦穿着那套法国首席设计师设计的婚纱走出来的时候,着实让人眼前一亮。

设计师将蕾丝和中国风的经典刺绣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加上镶嵌在婚纱上的百颗真钻,尽显了奢华和高贵。在水晶灯下,于悦整个人就像镀了层光芒,犹如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公主,高贵优雅。

于悦浅笑着缓步走过去,在她们面前优雅地转了一圈。

“怎么样?”

沈初晴笑着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不得不说,这深V的鱼尾式婚纱勾勒出她的玲珑身材,腰侧的镂空蕾丝和光洁的后背裸露得恰到好处,使她既有西方的妩媚性感,又不失东方的端庄大气。

婚礼只有这么一次,所以于悦要求极尽完美,试完婚纱又开始选宴会时的礼服了。

“不对,不对,我不喜欢这个颜色?”

“这件显得我脸色不好……”

“我要一件能配我这双鞋子的。”

……

婚纱店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围着于悦一个人团团转。她们在一旁看着都要抓狂了,真难为那位意大利设计师始终保持微笑,认真敬业地把于大小姐的要求一一记录。

也不奇怪,于家声名显赫,于悦就是那种典型的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自然有的是资本可以为所欲为,任性骄纵。

沈初晴看着忙着折腾不知疲倦的于悦,她待嫁女儿心的紧张和期待已经溢于言表了,不禁哑然失笑。回想着自己结婚前那会儿是不是也像于悦这样,但真到了婚礼那天,她整个人都懵懵的,仿佛像是做了一场梦。

回想起来整整两年过去了。

沈初晴一回头不见了景颜,她从展厅各式各样的婚纱中穿过,发现景颜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的婚纱前失神,身影颇显落寞。

“景颜?”沈初晴叫了她一声,景颜不知道在想什么,没有反应,“嘿!发什么呆呢?”沈初晴走过去拍了她一下,景颜这才猛然回过神,眼底的哀伤一闪而逝。

“啊!没事,到处看看。昨晚值班,一大早又被于悦拉过来,有点儿累了。”景颜揉了揉太阳穴。

“真的?”沈初晴不相信,从她进店开始就觉得景颜状态不太对。她今天太安静了,而且还有点儿心不在焉。往常她和于悦一见面就掐,谁也不会让着谁。

“废话!”景颜打起精神。

沈初晴狐疑地看了她一眼,正准备继续问,店员走了过来,手中捧着两件伴娘的礼服。

“骆太太,景小姐,这是伴娘礼服,两位请到这边试衣服吧!”店员的笑容到位,声音也很甜美。

“快点去试试你们的礼服,快去。”于悦跑过来笑盈盈地将她们拉起身。

两人起身去了试衣间,沈初晴斜倚着宽大的试衣镜看着景颜等她开口,她太了解景颜的拗脾气,想说的她自然会说,不想说的你也甭想问出来。

景颜望着镜子里两人的影子,淡紫色的伴娘礼服衬得沈初晴的肤色更加白皙了。半晌她幽幽地说了一句,“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真好!”

沈初晴还以为孤家寡人的她被晒幸福的于悦刺激到了,于是宽慰道:“别伤感了,美女!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

“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已经娶了你,哪还有我的份儿?”景颜自嘲地笑笑,心底响起了一个声音,不会了!

只有她心里清楚,她想嫁的人要娶别人了,而她却做了他老婆的伴娘,还有比这更讽刺的事吗?

沈初晴知道某个时候,景颜和自己很像。遇到事情总是自己一个人死撑,不愿把脆弱的一面示人,好像软弱一下是一件无比丢脸的事情。

这样的执拗,沈初晴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一个上午于悦兴奋得像只陀螺团团转,搅得沈初晴连和骆晋约好去父母家的事情都忘记了。

好在骆晋“神通广大”,无论她去到哪里,他总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她。

跟在骆晋身后的“尾巴花”看见沈初晴果然在这儿,“姐,你怎么又不带手机?每次都这样,害得我跟姐夫到处找你!”本来想和姐夫单独去那家法国餐厅吃饭,偏骆晋说要叫上沈初晴一起,没能如愿的沈卫婷一脸的不高兴。

景颜看不惯“尾巴花”盛气凌人的架势,瞪了她一眼,总觉得她眼睛里藏着精明,有事没事缠着骆晋分明就是不怀好意。

“不想来,就别跟着。又没人求着你来。”

“尾巴花”是沈初晴的堂妹,因为她总是喜欢缠着骆晋,跟在他屁股后面,所以景颜给她起了个“尾巴花”的外号。其实叫她“尾巴花”还是看在沈初晴的面子上,不然会更难听。

沈卫婷毫不客气地回瞪过去,轻蔑地冷哼,“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要不是我姐,你能进这高级的婚纱店,还穿这么贵的礼服?”

“卫婷,怎么说话呢?”沈初晴怒了。

景颜倒是笑了笑,“是啊!我虽然穷,但我可不像某些人,总是做一些春秋大梦!”

沈卫婷从小的梦想就是成为大明星,总是想着一夜成名,所以书也没念好。不但没考进中戏,还在家里闹自杀,把父母都气得住院了。最后还是骆晋出面给学校一大笔赞助费,沈家这位二小姐才如愿以偿地进了学校。

“你……”

论斗嘴,沈卫婷可不是景颜的对手。

沈卫婷气得一跺脚,转身去找骆晋哭诉,“姐夫,我被别人欺负,我姐也不帮我说话……”

沈初晴摇摇头,对这个妹妹很是头疼。可是没办法,三叔三婶千叮咛万嘱咐要她照顾好这个妹妹。所以,每个月沈初晴都会接她一起回沈家的老宅,顺便送她回家。

沈初晴的父母退休后就搬到了乡下的老宅,距离市区大概两个小时的路程。骆晋提过让他们二老搬来和他们一起住,可是他们不肯,说是乡下空气好,可以在这里种种菜遛遛狗。所以,骆晋尽量每月抽出时间和沈初晴一起回去看他们,偶尔也会住上几天。

沈卫婷最高兴的就是这一天。当然,如果没有沈初晴在的话会更好。

沈家最热闹的也是这个时候,沈母大清早就开始张罗。邻居们只要看到她大兜小兜地往家里拎东西,就知道她那个又孝顺又优秀的女婿要回来了。

然后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沈母就在街坊邻居们无比羡慕的目光中忙东忙西,早早地备下骆晋喜欢吃的菜,满满的一大桌。之后,就在路口一边和街坊聊天,一边等他们。

骆晋一下车就被一群人团团围住,热情地问东问西,弄得沈初晴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沈母最享受的就是这个时刻,她的好女婿已然成了她炫耀的资本,而最近她开始有些担忧。

因为亲友们总会关心同一个问题——沈初晴怎么还没有孩子。

“人家城里人都兴什么丁克,要过两人世界……”

“过什么丁克,什么两人世界,到老了没人送终……”

“结婚都两年了,两人世界也该过够了吧!该不是不会生吧。沈家的姑爷那么有钱,没孩子传宗接代,难保他不会变心……”

“早些生恢复得快。再说,趁我现在年轻,还能帮你们带带孩子。”

沈母几次跟沈初晴说起这件事,沈初晴就一句话,顺其自然。沈母可不这么想,两个人婚姻有了孩子才能巩固。骆晋这么有钱难保没人惦记,万一以后他们怎么样,有了孩子做牵扯沈初晴也算有个靠山。

沈母还暗地里去找专生儿子的偏方,什么中药、针灸、圣水……每次都上当被骗了好多钱。弄得沈初晴都怕了。这次的饭桌上,这个话题又被沈初晴的三婶就是沈卫婷的老妈庞素芬重提了。

“姐,你是不想生?还是真的不会生?”沈卫婷貌似无心地问了一句。

她的话音未落,脑袋就被敲了一下,庞素芬骂道:“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沈卫婷不满地嘟囔,“我说错什么了?”

其实,她就是故意想让沈初晴难堪的。

从小她就被亲戚们拿来跟沈初晴比,说沈初晴聪明、漂亮,比她学习好,还嫁了个那么好的老公……样样尽是如意。现在她终于有缺陷了,她不会生孩子,迟早会被姐夫抛弃。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孤独终老,更何况想为姐夫生孩子的女人多得是。想到沈初晴即将成为弃妇,她心里就暗爽。

“我们还年轻,初晴自己都还跟个孩子一样,所以生孩子的事先不着急。”骆晋很适时地为沈初晴解了围。他自然亲昵地握起沈初晴的手,力度微微一紧。

沈初晴明白,骆晋是叫她不要冷脸。

在外人看来,自然是恩爱无比。

“继续装吧!”

沈卫婷在心底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饭后,骆晋陪父亲在客厅里下棋。沈初晴想去凑热闹,结果被沈母叫了过去。沈初晴知道躲不过去了,百般无奈地跟她去了房间。

骆晋附在她耳边低声嘱咐,“不管妈说什么,你只负责听就是了。再不然,就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

果然,沈母一脸严肃开门见山地问,“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今天跟我说实话。咱有病就去看病,现在医疗条件那么好,也不怕治不好。国内不行就去国外,你们又不是没这个经济能力……”

“妈,你们怎么没人怀疑骆晋呢?万一是他的问题呢?”沈初晴哭笑不得,不明白她们为什么都认准是她不会生。

沈母生气女儿不分好赖,自己这么操心还不是为她好,没好气地戳了她的脑袋,“胡说什么呢?你要是没病自然是最好了,你今年都26了,老大不小了,还想拖到什么时候?非要等到有一天别的女人怀着孩子,说这是骆晋的。血浓于水,那是亲骨肉,骆晋能不要吗?你还拿什么跟别人争?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

“妈,你《甄嬛传》看多了吧?”沈母来来回回就是那么些话。

“少给我贫,你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

沈初晴用力点点头,她知道自己说一句,沈母就会有一百句来反驳她。她当然也知道沈母是为自己着想。

她不是不会生,她怀孕过但是流产了。她当时不知道,还跟着骆晋去欧洲旅行,结果在骑马的时候颠到了,孩子没有保住。再后来,一直就没有消息了。她自己本身是医生,除了例假不准时以外也没觉得身体哪里异常。再说要孩子也是顺其自然的事,不是说有就有的。所以,她也一直没太在意。

难道,真的是那次意外后,伤了身体?

……

想到这里,沈初晴心里忽然“咯噔”一下。那次意外流产,骆晋既伤心又自责,她知道他是喜欢孩子的,不然他也不会那么难过。

沈母的话在沈初晴耳边不断回旋,就像埋在她心底的一枚定时炸弹,让她开始不安。想了想,沈初晴拨通了景颜的电话。

“帮我安排妇科的何主任……” N7weBf4ROo5kSE2ZP03oUSuSvlEm/7z7P0d0agy2/MDf9Lcp6CERPTdihoeNWS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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