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大维对元首制的解释是:元首制不等于君主制。元首不是君主而只是“第一公民”。从制度上看,元老院依然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构,有立法权、行政权、军事指挥权和最高审判权。元首是元老院成员中的第一人,元老院任命并制约元首。实际上,由于屋大维是元首,元老院的成员由他挑选、任命,所以不是元首听命于元老院,而是元老院听命于元首。
屋大维深知军队是自己的可靠支持力量,屋大维精减了30万名军人,只保留了大约20万名精兵,这些精兵全都是效忠于元首的职业军人。被精减下来的军人,按退伍军人待遇发给一笔安家费,分给一份土地,生活无忧。军队分驻于各个行省。在首都附近布置了禁卫军。禁卫军士兵只从意大利人中挑选。
元老院重组了,军队精简了,于是屋大维导演了埋葬罗马共和制度的最后一幕:公元前27年1月,屋大维宣布恢复共和国,并辞去一切职务,愿意退隐园林。元老院不同意,请他继续担任元首,终身执政,任最高统帅,并授予奥古斯都称号,意指屋大维是罗马最高保护神。屋大维从此便被尊称为奥古斯都。公元前27年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时代开始的年份。
奥古斯都在公元前27年才36岁,正年轻力壮,不曾考虑自己的接班人问题(见图2-5)。他临朝执政了41年,活到77岁,这是罗马人中罕见的高寿。在这41年内,罗马帝国基本上社会稳定,经济昌盛,公民们都欢呼好日子又来了。
奥古斯都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女儿生活放荡,奥古斯都不得已于公元2年把她放逐到一个孤岛上去。奥古斯都的第三位夫人是一个离了婚的女子,她同前夫生下的一个儿子提比略在军队中服役,立有战功。奥古斯都经过反复思考,决定先把提比略收为义子,在战场上召回了他,与他共同执政。
图2-5 奥古斯都雕像
罗马帝国盛期有三个王朝,即尤利奥克劳狄王朝(14-68年)、弗拉维王朝(69-96年)、安东尼王朝(96-192年)。
尤利奥克劳狄王朝从提比略继位开始,他从元老院那里接受的仍是元老院首席成员的职位,并担任了统帅。皇帝一词就是从“统帅”一词演变而来的,所以罗马帝国的元首也就被称为皇帝。尤利奥-克劳狄王朝共有4个皇帝,虽然都不是父子继承关系,但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或亲戚关系。
弗拉维王朝的创立人是韦斯巴蒂安。他出身平民家庭,是第一个以平民身份登上皇位的罗马皇帝,在军队中逐级晋升,成为一个将领,驻防在埃及,乘国内局势混乱之际,击败了企图篡夺皇位的其他将领,从而登上皇位。他在位10年,死于瘟疫,其长子提图斯继位。提图斯是罗马帝国史上第一个子承父位的皇帝。他的政策还不错,但在位只有两年,同样死于瘟疫。他的弟弟多米提安继位。多米提安前期还有些政绩,到了后来,他总是疑心周围的人要背叛自己,因此专制暴虐,终于在登基15年之后在一次宫廷政变中被杀。元老院获讯后非常高兴,立刻宣告多米提安为罗马人民公敌,并推举元老出身的涅尔瓦为新皇帝,从此开始了罗马帝国的第三个王朝:安东尼王朝。
安东尼王朝共有6个皇帝,除了第一任皇帝涅尔瓦执政才一年多就去世,以及最后一任皇帝康茂德是个暴君,在位12年后死于侍从的暗杀之外,其余4个皇帝都是有作为、有建树的。他们依次是图拉真、哈德良、安东尼·皮攸斯、马可·奥里略,而且这4个皇帝都是在恢复了收养义子作为皇位继承人的做法之后成为皇帝的。然而,马可·奥里略继位当上罗马皇帝后,因多年执政操劳,身体状况越来越糟。他想找一个义子作为接班人,但找不到合适人选,于是他决心抛弃前几代的继承惯例,把自己的儿子康茂德立为嗣君。结果,康茂德断送了安东尼王朝。罗马帝国的盛期也随着安东尼王朝的灭亡而结束。
从提比略继承奥古斯都的元首之位起,历经尤利奥-克劳狄王朝、弗拉维王朝和安东尼王朝,共180年左右,被称为罗马帝国盛期。城市繁荣是罗马帝国兴盛的基石。
城市繁荣依靠的是工商业的兴旺。奥古斯都深知降低税率和简化税种的重要性,也懂得保护私人财产的巨大意义。他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提比略以后的皇帝们都遵循这一系列既定的政策。到了安东尼王朝,城市繁荣和工商业兴旺达到了顶点。海路和陆路畅通,工商业者自由来往各地。而且在政府主导下为城市修建了城墙,这可以使工商业者增加安全感,而且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帝国对城市经济和工商业者活动采取自由放任的原则,政府不与民争利。日用工业品生产和销售都由私人经营。帝国鼓励私人工场和作坊多雇用平民,少使用奴隶,目的在于减少社会上失业平民的人数。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是:使用平民作为雇工的工商户的税率低于使用奴隶的工商户,同时使用平民的工商户有更高的效率。这样,在城市工商业中,奴隶劳动逐渐被自由雇工劳动所替代。
在城市中,雇主和雇工为了各自的利益逐渐形成了两类组织:一类是商人、作坊主的同业公会,另一类是自由人身份的雇工的同业公会。这两类同业公会最初纯粹是公益性的、联谊性的,如筹办祭祀活动,对有困难的同行进行救济等。但政府规定了一个底线,即不准参与政治活动,更不能成为政客们操纵的政治斗争工具,否则就予以取缔。
罗马的城市实行的是城市自治制度。从共和制到帝制,这一制度基本未变。在城市自治制度下,城市的领导人是民选的。他们是义务职,没有薪水,被选上之后一心为城市服务。城市自治政府主要管两件大事:一是维持地方治安和维护市场秩序,警察基本上由奴隶或被释奴隶担任;二是替中央政府征税征粮,按规定期间上缴。
应当指出,罗马从来不吝惜对城市居民的公民权授予。它不像希腊城邦那样,从不把公民权授予外邦人。罗马在领土扩张过程中,只要被征服的城市居民归顺了罗马,罗马就授权给市民,使他们成为罗马公民,使城市享有自治权。
罗马共和时代一直重视农业,保护农业,执政者认为兵农合一制度保证了国家的安全,所以一定要保护小农。后来虽然兵制进行了改革,但募兵的来源依然是小农。
到了罗马帝国盛期,小农经济依然在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这仍同募兵制有关。在罗马附近和意大利境内,份地制实际上已经私有化了,而且再也没有闲置的土地可供分配了。小农家庭如果有不止一个男孩,为了不致使田产分散,男孩之中有一个应募当兵,等于给他一条谋生之路。服役期满后,作为退伍军人,他可以领得一份土地,在那里安家。
小农人数众多,如果算上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那么小农的数目更多了。尽管小农有一部分产品,特别是畜产品、禽蛋产品,是在市场上销售的,但论农牧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小农们还抵不过大田庄。但连同小农本人和他们的家人所消费的粮食和畜禽产品算在一起,小农家庭对罗马食品的供给是有贡献的。
罗马政界,包括元老院成员和政府官员在内,一再呼吁要保护小农。理由之一是:若小农被消灭了,谁来当兵?理由之二是:若小农户被吞并了,罗马失业者大增,社会怎能稳定?
由于罗马小农在粮食产量上不如大农场、大种植园,所以在罗马帝国盛期,以小农为主的罗马农业发生了结构性调整,并且主要发生在意大利境内。这就是:意大利境内的小农考虑到这里的土质在生产粮食方面不如北非,但更适宜种植葡萄树、橄榄树、果树、麻类作物等,于是小农户认为改种这些作物是合算的。这样,农作物结构的调整使意大利境内的小农继续比较富裕。
至于农具和农业技术,在这段时期内并没有多大改进。罗马农业的发展主要不是因农具改良和农业技术的进步,而是由于市场需求的拉动。
进入罗马帝国盛期后,开始时,由于奴隶供给增加了,从而对奴隶的使用也增加了。但这只是奴隶制即将被替代的一个前奏。奴隶制被认为不合算,是导致奴隶制被替代的主要原因。
当然,在罗马人使用奴隶作为劳动力之后,社会上早就有人呼吁使用奴隶是不人道的行为,但罗马人并未把这看成是必须纠正的问题,因为在不少人看来,把被征服者或战俘变成奴隶,要比杀掉他们人道多了。
那么后来为什么会减少对奴隶的使用呢?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受奴隶起义或暴动的影响。共和国晚期爆发斯巴达卡斯起义后,罗马当局出动了不少军队进行镇压,才把奴隶起义平定。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使用奴隶是不合理的:有利时,奴隶主得到各种好处,镇压奴隶起义的经费则由全体纳税人承担,这极不公平。
二是使用奴隶的大田庄主、大种植园主从实际效率方面考虑,发现奴隶劳动的效率低,而管理成本则很高,相形之下,租佃制可以给田庄主带来更多的收益。租佃制又可以分为地租制和租佃分成制两类。在地租制下,无论实物地租还是货币地租,风险都由租佃者承担。在租佃分成制下,虽然田庄主也要承担一部分风险,但对于租佃者有较大的激励作用。因此,在罗马帝国,田庄主常根据不同的作物,或采取地租制,或采取分成制。
三是到了罗马帝国盛期,罗马对外扩张已经达到了顶点,战俘的数量比过去少多了,奴隶的供应数量大大少于过去,这样,使用奴隶的成本也就上升了许多。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在罗马帝国盛期,一方面,社会上宁肯释放那些忠于主人的奴隶,使他们得到人身自由,再雇用他们,从而他们会更加忠于从前的主人,服务得更好,他们甚至被录用为官员或管家;释放的奴隶还有成为工商业者或学者的。另一方面,在大田庄中,田庄主人宁肯采用租佃制,认为这样能调动佃户的积极性。所以,尽管使用奴隶的田庄主或工商业者还存在,但奴隶制被替代已成为主流。
在罗马帝国盛期的180年左右的时间内,罗马帝国境内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大大加剧了。这不仅同罗马各个地区的历史文化背景和资源禀赋状况有关,更同180年内罗马、意大利、外省的关系变化有关。
罗马城及其附近地区是罗马最早的领土,是罗马的政治中心,后来罗马的疆域扩大到意大利半岛,但罗马人始终把意大利人看成是被征服者。这种隔阂在共和制晚期消除了,因为在“意大利战争”后意大利人获得了与罗马人相同的权利,意大利的许多城市获得了自治权,罗马公民权的扩大也使意大利人成为罗马公民。但外省的城市和市民地位的改善没有这么快。这是因为,罗马人和意大利人对外省人的歧视依然存在。
罗马进入帝国时代后,盛期的三个王朝相继推行了奥古斯都的行省政策,这一行省政策主要是要协调罗马人和意大利人同外省人之间的关系,消除罗马人和意大利人对外省人的歧视及偏见。奥古斯都的行省政策终于逐渐生效,具体表现为各个行省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外省的城市有些也取得了自治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到了安东尼王朝,罗马帝国才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
然而,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行省与行省依然处于发展不平衡状态。毕竟从奥古斯都担任罗马元首以来才180年左右,要真正解决罗马各行省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时间太短了。
从历史文化差异来说,罗马境内各个地区并不都使用拉丁语,特别是东部的希腊化三个王朝(希腊本土和马其顿境内的安提柯王朝,拥有叙利亚、伊拉克和伊朗一部分地区的塞琉古王朝,以及埃及境内的托勒密王朝)通用的是希腊语,那里的居民基本上是希腊化的。而在罗马帝国的西部地区,甚至包括意大利、西西里、阿非利加(今突尼斯)、高卢(今法国)、西班牙和不列颠在内,当地的居民归顺罗马帝国之后,仍保留了自己习惯了的语言、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同样十分显著。
先看罗马帝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在罗马共和时代后期和罗马帝国建立之时,这里的城市曾经繁荣过,工商业也比较兴旺,然而后来却成为战场,罗马军队的内战在希腊境内多次展开,希腊城邦的叛乱一再发生。罗马帝国时代,以前三个希腊化王朝所辖地区终于得到了养息的机会,经济转入稳定发展阶段,加上这里的经济基础较好,所以工商业又复兴了。
罗马帝国东部的埃及有着更好的运气。这是因为,托勒密王朝统治下的埃及纳入罗马的版图,并未经过激烈的战争。而且奥古斯都对埃及采取了直接管理的特殊政策:他把埃及置于自己的直接管理之下。同时,奥古斯都鼓励罗马退伍军人到埃及尼罗河下游去安家,建立小田庄,以制约希腊移民在埃及的势力过大。奥古斯都的特殊政策,使埃及能保持希腊化时代的繁荣稳定局面。
至于罗马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来说要比东部慢一些、差一些。阿非利加行省原来是迦太基国所在地,共和时代就被罗马占领。迦太基灭亡后,残存的迦太基人被掠夺一空,又被贩卖为奴。经过罗马帝国盛期的重建,这一地区交通便利,商业兴盛,城市繁荣。但这里主要是罗马的粮食生产基地。这里,只有官员、兵士和来自意大利的商人才在正式场合说拉丁语,其他居民仍使用布匿语(腓尼基语)。
西班牙作为罗马西部的行省,算是比较繁荣的地区。这里盛产矿产,并设立了冶炼工场,采矿业使用的是奴隶和囚犯。西班牙基本上仍是农牧业区域,出口橄榄油和羊毛。
西班牙以北大片土地,居住的是高卢人。高卢人以今日的法国、比利时、瑞士为基地,他们是游牧部落,历史上多次侵扰意大利。只有到了恺撒时,罗马军队才击败高卢人,占领了高卢南部。高卢人北上,遇到了盘踞于多瑙河、莱茵河一带的日耳曼人的阻击,高卢人无奈,只得归顺恺撒。高卢建立行省,凡是归顺罗马的高卢人都被授予罗马公民权,上层高卢人参予城市自治管理,并通用拉丁语。高卢经济以农业为主,广植葡萄,盛产葡萄酒。高卢的手工业也比较发达,手工业品输入意大利。
在不列颠岛,罗马军队只占领了南部,即英格兰地区。岛的北部仍由苏格兰人统治。罗马帝国兴盛时对不列颠的治理方式同对高卢的治理方式一样,即城市由罗马委派的地方行政长官管辖,由当地人选出的议事机构参与治理,乡间则由当地部落头领来治理。不列颠在罗马占领期间是典型的农业地区,可以自产自给,也有部分农产品输出。陆上修筑有良好的道路系统,海运通畅,一些手工业品都由不列颠城市中的手工作坊制造。
如果说在罗马帝国盛期,罗马东部地区是比较富裕的,西部地区处于中等发展阶段,那么一些最不发达地区就属于贫困地区之列,东部西部都有这一类贫困地区。例如,地中海西部的科西嘉岛和撒丁岛,地中海中的西西里岛,还有西班牙北部的山区等地。罗马东部的落后和贫困地区,包括希腊西北部的山区、色雷斯、塞浦路斯岛、克里特岛等地。罗马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东部和西部都存在的贫困地区,对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是有影响的。
第一,它影响了罗马军团对驻防地区的争夺。驻防于贫穷落后地区的罗马军团不愿意长久待在贫穷落后的地方,最好是调到富裕的东部去。为达到目的,军事将领会向元老院成员行贿,希望得到他们的照顾,或是煽动部下起来闹事,逼使元老院下达换防命令。但驻防在富裕地区的军事将领也会采取相应的对策,他们也会向元老院成员进行拉拢,甚至拒不换防,以示对抗。
第二,无论是驻防在富裕地区的罗马军团还是驻防在较落后、较贫困地区的罗马军团,其将领都想尽可能地对当地工商业者进行压榨,以便自己能筹足可以用于活动的资金。各地的工商业者都叫苦不迭。
第三,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军队的风气大坏。军队战斗力的下降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