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于1792年写作并出版了《为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及道德问题的批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一书。有人将之誉为女权主义的开山之作,但也有人认为是否应将此书归于女权主义的范畴尚需斟酌。
其实,英语中直到1890年代才出现了我们现在所使用的“女权主义”(feminism)及“女权主义者”(feminist)这两个名词。在之后的一百多年中,这两个名词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道和使用。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它们所产生和传播的年代,都是男性主导社会发展、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主宰女性命运的时代。“女权”主张的出现,挑战了男性的权威,也因而像其他那些被压迫群体的权利主张一样,引起了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手段就是为这个主张贴上各种名不副实的标签,通过歪曲其原本的含义,来阻止人们对它的接受和认同;例如将女权主义等同于“仇男主义”、说女权主义者都是“想要爬到男人头上的丑女”。
玛丽写作此书是在“女权”相关的名词出现之前,我们可以也应当剥除掉当今人们对于“女权”的理解以及附着于其上的各种标签,就只是在玛丽所使用的“女权”含义(the rights of woman,意为“女性的权利”)之下来阅读和思考这本书。
玛丽在此书中的评论几乎涉及到了当时女性生活的每个方面,但她将最大篇幅的笔墨用在了剖析社会上流行的性别偏见以及检视女性所接受的教育这两个问题之上。她指出,社会为男性和女性制定了不同的道德准则,并在此原则的指导之下只提供给女性残缺而愚昧的教育。这种教育不但不能促进女性的发展,还扼杀了她们天赋的才能,让女性作为一个整体不可避免地在成年之后成为孱弱而缺乏理性的人,从而使得她们没有能力去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在这样的教育之下,因为女性的表现低劣就认定她们生来便与才华和美德无缘是不公正的,因为任何处在相似环境之下的人都会变为像她们一样的人。
从行文风格来看,玛丽的这部作品真挚而饱含激情,但却绝不会被情绪所左右。相反,她的论述逻辑清晰、排布得宜、文字质朴而流畅。所谓人如其文,我们不妨在这里摘录几段玛丽的文字,来为她画一幅小像。
在那个普遍认为女性要依赖男性才能生存的年代,玛丽在书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我一向认为自立是人生中所能拥有的最大福祉,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即使我生活在一片贫瘠的不毛之地,哪怕我的其他欲望都不能满足,我也要坚决捍卫我的独立。”她这样说,也这样做。她靠开办学校、从事编辑和写作工作来维持自己与家人的生活。在与美国人吉尔伯特·伊姆利的感情关系中,她选择放弃与自己的爱人缔结婚约,因为她的家庭经济窘迫,如果他们结婚,伊姆利就要分担她家的经济压力。玛丽对于独立的坚持与维护,由此可见一斑。
在探讨女性与男性的关系时,玛丽无意去仰视或俯视另一个性别,她说:“我对男性抱有一种平等的爱。男性的特权,无论是真实的还是篡夺的,都无法令我低头,除非他们的理性值得我的尊敬;而即使我顺从,对象也是理性,而不是某一个人。”这句话清晰地表明,至少在玛丽这里,“女权”与“仇男”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事实上,女性的权利与任何“仇恨”都没有关系,它真正的源头来自于一个人对理性的热爱和对自我的尊重。
更为难得的是,玛丽身为女性,可是她作此辩护并非仅仅出于对女性利益的考虑,她的目标在于推进整个社会文明取得真正的进步。因为:“要求女性驯服的观点,反过来也会作用于男性……男性屈从于上位者的权势,以换取刹那的欢愉——女性不过做了和他们相同的事情。”推而论之,一个男性与女性平等相处的社会,也将会是一个大多数社会成员彼此之间关系更加平等的社会。
玛丽在书中充分地表达了对当时女性境遇的同情,也公允地指出了她们在性格、品德以及身体素质等方面的不足。在她看来,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必须从改进儿童所接受的教育着手,因此她用了大量的篇幅来阐述她对于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的观点。在讨论父母双亲在教养孩子上的分工问题时,她指出父亲在孩子的成长中严重缺位,而母亲则由于没能接受完备的教育而不具备善尽教养后代责任所必需的能力:“既然人们坚持认为养育子女、为下一代打下身心健康的基础,是女性特有的责任,那么让她们变得无能而愚蠢,就是违背事实常理的……许多男士致力于培育马匹,并且会亲自过问马厩的管理;可是很奇怪的是,他们竟然会如此地缺乏理性和情感,以致于认为在照管孩子上面花费任何心思都会降低他们的身份!”她所描述的情形,与中国传统的严父慈母、男外女内的家庭教育模式何其相似。时至今日,传统观念已经远不及过去根深蒂固,但是中国的父亲和男性陪伴孩子成长的意愿和程度,仍然远远不能与母亲和女性相提并论。
即便是那些参与到孩子教育中的父母,也并不一定就是合格的教导者,玛丽评论说:“极少有父母会真正同他们的孩子这样讲话:‘在你能够自己做出判断之前,服从我对你是有好处的;……当你的心智达到成熟,你只需在我的意见与你自己的意见相一致时,才服从它,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尊重它。‘”可是直到现在,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仍然有多少父母只因为自己生养了孩子就理所当然地将他们的一生视作可以任由自己支配的财产!
在这些文字当中,我们看到了一位完全超前于她的时代的天才,并且她的很多观点即使是在当下看来也全然不嫌落伍。这当然证明了玛丽的才华与眼光都高蹈于世;可是,在另一方面它也表明,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女性所面临处境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从过去到现在,它也尚未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这也是为什么在两个多世纪之后,我们仍然需要玛丽和她的作品的原因。
其实此书之前在国内已有数个全译本和节译本发行,其中不乏大家之作。前辈的版本多以忠于原著而见长,端庄严谨。可是在互联网时代时间日趋碎片化的背景之下,大部分读者更加倾向于阅读风格平易简洁的文字。原书中大量酣畅淋漓的长句,在翻译过来之后,若不加对其结构进行一定的调整,反而可能会给读者的阅读带来一定的障碍。我们心中对于此书深有共鸣,希望它能够被尽可能多的人看到,于是才有此次不揣冒昧,重译经典。在翻译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处理原文中较为复杂的句子结构和相对冷僻的典故习语时,我们会尽可能地将之调整为更加贴合汉语语言习惯的行文方式;我们也非常希望,能够听到读者及前辈们对这种尝试的点评和建议。
金无足赤,玛丽与她的作品自然也有其局限与偏颇的地方。何况我们与她之间还隔着两个世纪的时光以及东西文化的鸿沟,当然更难免在某些观点上会感觉有所隔膜,甚至是完全立场相左。但读书有如交友,怎会永远都能言和意顺、略无参商?也正是在那些与朋友、与作者相互切磋琢磨的过程中,我们更加了解与坚定了自己内心真正的所思所想,也让思维得以不断地发展和成长。
希望这本书能够为你带来一些思考、一些温暖、一些勇气。
最后,感谢译言古登堡计划给我们机会翻译《为女权辩护》一书,感谢各位前辈编译者的作品带给我们的启迪,感谢在翻译的过程中给予我们帮助、鼓励和督促的各位亲朋同好,没有大家就不会有我们的这一次尝试。
本书译者
2014年4月
备注:
1.下文中下划线部分所对应的原文,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计划提供的原文中从缺,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补全,并标记以备查阅
2.下文中绿色背景色部分所对应的原文,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提供的原文中有,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中从缺,仍旧保留,并标记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