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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会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吗?

随着时代的变迁,有很多具体的事情发生了变化,比如过去讲“父母在,不远游”,现在很难做到了。能在父母身边当然很好,如果做不到,现在通讯很发达,人不在父母跟前,心可以在他们身边,经常联络还是很容易的。个人的发展跟孝道不冲突,立业跟成家也不矛盾,可以先成家后立业,也可以先立业后成家。玄学家也探讨过这个问题,有些人认为孝是强加给人的东西,玄学家认为父母子女之间有自然的血缘关系,家庭关系是天伦。“自然亲爱为孝”,“养不教,父之过”,养儿防老也很常见。孝是自然而然的,人类也是这样一代代延续的。你对父母孝敬,你的子女对你也会孝敬。如果你对父母不孝,你的子女对你也会不孝。

倡导孝是社会伦理的需要,当然这也是中国文化背景下对人的要求,如果在西方就可以不讲孝敬父母,而是对上帝忠诚。按照西方的生命观,人类是上帝的子女,不孝顺父母,忠诚于上帝在西方是可以的。当前我们要倡导什么样的理念呢?是不是也要像西方那样人老了就去养老院呢?最近就有社会调查显示,中国的养老方式正在向美国的养老方式靠近。老年人住养老院,鳏寡孤独是没有问题的,他们需要养老院来收留。但是,有子女的老人是不是一定要去养老院呢?现在确实有些老人即使有子女也愿意去养老院,因为老人在家里根本得不到照顾,更谈不上孝敬他们了。这说明我们的社会伦理变化后出现了一些问题,是要倡导子女孝敬赡养父母,还是全部交给社会呢?现在国家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一些农村已经开始给老人发养老金了。

很多人认为,养老社会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我对此表示怀疑,鳏寡孤独养起来,生活有保障是社会的进步,这是大同世界的理想。但是,有子女的老人为什么不让子女去尽赡养父母的责任呢?赡养父母是一种美德,应该鼓励。当然,也不排除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但总的来讲还是要区别对待。条件好的可以养得起父母,条件不好的养不起父母还有民政部门的补贴,这也是一个补救的办法。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社会关系从亲亲开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如果出问题了,身体当然会乱。家和万事兴,家和了整个社会都会兴旺,家庭的道德伦理建设是社会的一项基本建设。西方社会现在也在回归传统家庭,人们不再认同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追求性解放那种家庭瓦解的状态了,而我们现在似乎正在步西方的后尘,离婚率居高不下。

如果我们能很好地发扬孝的思想是很有社会意义的。《礼记》里讲:“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大孝是让父母得到社会的尊重。“其次弗辱”是说,下一等的孝是不要让父母受到社会的羞辱。“其下能养”,即现在我们所提倡的孝,即赡养父母。过去我们总批评光宗耀祖,其实光宗耀祖有什么不好?尊亲就是让父母得到社会的尊重,传统文化其实是认同光宗耀祖的。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是与父母祖先有关的。如果你能对社会做出贡献,让社会对你的父母和祖先都尊敬有加,这才是真正的大孝。现在是要求最低层次的孝—“能养”,还没要求做到另外两个层次的孝。一些人连最低层次的孝都做不到,更不用说另外两个层次的孝了。从社会来看,你光宗耀祖了,个人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个人的价值要得到体现,必须要对他人、社会做出贡献,得到他人、社会的认可。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你的个人价值怎么能体现出来呢?不要把体现个人的价值和对家庭、社会做贡献对立起来,只有在做出贡献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个人价值,你对家庭、社会做出的贡献越多,你的价值也就越大。 EtbCAYhyQ1NcD6VkW/+VLr7ibFT4nVPUVpglzXTjv80IPv2sw8rl3crDExlw6M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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