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角度看,这些以主观为中心的方法在多大程度上足以充当与宗教达成妥协的方式呢?一位德国大哲学家认为它们难当此任。他致力于证明,我们也许可以将基督教的基本信条理解为盛放客观真理的仓库。这位哲学家就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1831)。
图5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1831)。
黑格尔在学术生涯的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如何确定宗教信仰的地位。早年未出版的手稿表明,他起先倾向于采取的立场在某些方面与康德类似。因此在开始时他视道德为构建“一切宗教的目标和本质”,认为耶稣诠释了康德式的伦理观,这种伦理观最终服从的只有“普遍理性”的自由实践。不过,他同时深深地质疑神学的教条,声称这些教条所包括的观点无法得到理性的证实,并且完全顺从外在的“权威”,让人无法接受。黑格尔后来广泛批评了他所称的制度化基督教的“实证性”,包括权威教会的学说及行为。他的某些评注者把这一点与启蒙运动的一些反教权主义代表对基督教的特别攻击联系起来。鉴于他对神学的质疑,我们对此并不感到奇怪。不过在重要的方面,这些表面现象具有欺骗性。即便是在这个阶段,他的口吻与其说是超然的讽刺或嘲弄,还不如说是个人不满。随着思想一步步发展,他变得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宗教信条创造了人的精神,这种精神需要我们进行审慎而富于同情心的研究——不能仅仅因为它们是出于过时的无知和迷信而创造出来的荒唐之物而将其一笔勾销。在他1800年的一份重要手稿的字句中,时间已经“推断出,如今被否定的教理神学其实出于……人之本性的需要,因而是自然的,有必要的”。这里的部分意思是将宗教解释成一种历史现象,它能表现人之心灵在其进化的各个阶段所具有的潜力。不过,人们后来知道,黑格尔对宗教思想史的兴趣并不局限在经验理解和研究上,它进一步涉及另一个方面,该方面的重要性只能放在黑格尔形而上学的框架中去理解。因为在他成熟的著作中,黑格尔开始视宗教为一种意识模式,这一模式早先反映了人对作为一个整体的实在之本质的基本理解,后来才进化到某一程度。此外,他认为,在自己的哲学框架中,他明白易懂地表述了这一基本理解的真正含义,使之最终变得清晰起来。
在克尔凯郭尔的许多著作中,著名的黑格尔“体系”无所不在,因此可以说,这一体系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是其作者的宗教思想发展之延伸。不过,若以为黑格尔建构这一体系意在承袭传统,从而在哲学上为宗教学说辩护,那就错了。因为黑格尔认为,按传统观点,这一学说表现了我们思想和知识里所固有的种种对立,他的哲学就是要克服这些对立。要想知道他为什么有此信念,必须大致了解一下他那最终成形的哲学的脉络。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和某些我们所熟悉的对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界和社会的理解方式极为不同。在日常生活或常识的层面上,(他认为)我们将自然领域看做是与我们分离的,它完全独立地存在。此外,我们与他人——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的交往是一种纯粹外在的交往,彼此是分离的。在他看来,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种倾向都将带来问题。在理论上,世界似乎完全处于我们的认知能力之外。早先的哲学家在描述人的知识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时,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康德一派最近宣称,终极的实在由不可知的“事物本身”构成,它们被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与人类的思想和意识分离开来。这再次彰显了这一困扰。在实践中,人们有时候会感到自己疏离于自己所属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追求不同的目标。黑格尔把这种状况定义为“异化”,即出于种种原因,个体认为自己是孤立无援的,完全依赖自我,依靠自己的判断或意志去设计行为准则。这令我们再次想到康德哲学的某些方面,在此即所谓的道德行动者的自主性,这一行动者被描述为最终完全依靠自己的理性本质或“本体”自我的判断。
无论黑格尔对康德的伦理观原先是怎么看的,他后来批评了这一伦理观,认为它重复了在人类经验的不同阶段反复出现的张力和分裂,这些张力和分裂在认知上和道德上产生许多不满和不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何克服?解决的办法在于借用“绝对精神”或 精神( Geist)对实在进行阐释。黑格尔认为,我们感到陌生或成为“他者”,这事实上是囊括一切的宇宙进程的表现方式,我们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它潜在的本质是精神的或心理的。
黑格尔的逻辑理论意在表明,事物最内在的真实——“其本来面目,没有外壳”——可以用思维的普遍范畴来表达,而这种思维是按照“辩证的”必然定律来阐明的。他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哲学表明,精神本来外化表现为一种无意识的自然领域,后来,在人类意识的发展中,它渐渐实现其基本的特色。这出现在两个层面。在实践的层面上,它表现在交替出现的历史社会中,促使一类由理性控制的社区出现,个体可以在主观上认同该社区的客观体制,乐于接受其道德要求——对于它强加给自己的一套套规则和义务,个体会认为全都符合自己作为一个自由而理性的存在和一个追求完满的行动者的基本利益。在思辨的层面上,这个世界被视为心灵的产物,我们的思维方式反映了它的基本结构:用黑格尔的话说,它是“知识之目标……使与我们对立的客观世界不再显得陌生,并且正如有人所言,使我们在其中找到栖居之处;亦即,将客观世界回溯到观念那里——回溯到最本真的自我”。这就是说,对我们而言,现实不再是无法缩减的、独立于我们的外部事物,而通过人的意识这一媒介,精神将获得对自身完全而令人满意的理解。
的确,黑格尔暗示,他的哲学已经获得了这种理想的完满。除此之外,他还表述了人的思维以何种方式穿过一系列的不完整、不充分,逐渐接近被他称为“绝对知识”的层次。在这个过程中,他相信自己已经成功地揭示了宗教内在的或隐蔽的含义。不断进化的宗教观念可以说表现了人对这个世界的精神意义不断发展的洞察,这种洞察在基督教中获得了其最高形式——“绝对宗教”。不过,在他看来,上述洞察是通过比喻或神话来表达的,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如果照字面理解,或者光看其表面价值,宗教信条不仅在理性上无法接受,而且容易导致极端的误解。例如,上帝是一种先验的存在,人类对他的依赖关系是外在的。在神学层面上,这反映了一种思维模式,而黑格尔的方法很明确,就是要取而代之。这种思维模式和一种历史观有联系,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把这种历史观称为“不快意识”,它具体表现在潜在性这一非尘世的“彼处”,人类作为承载精神的工具,注定要在现世的存在层面实现这些潜在性。他的目的当然不是为这些思想正名,更不是为其辩护。另一方面,如果要正确理解宗教信仰,那就是它形象地表达了黑格尔在自己的理论中用概念表述和证实的命题:如此,基督教关于堕落和随后通过基督道成肉身而获得拯救的学说,就可以与黑格尔的观点不谋而合,即精神通过他所说的方式克服内在的分裂,最终回归自我,通过人达到绝对的完满,也了解了自己的本质。据此看来,基督教无论是在实践意义还是在其他意义上,都不是——或不仅仅是——一种主观信仰。若能正确看待基督教,那么其内容在理性上是可以接受的,在客观上也是有根据的。因此,它显然最终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这一好客的大院里找到了可靠的安身之处。理性和宗教达成了和解。
图6《基督祝福孩子们》,充满慈爱的基督像。神学的秘密最终被证明是人类学。
可代价是什么呢?主张基督教的内容和黑格尔主义的内容是一样的,这又意味着什么呢?这位大师有一些更为激进的追随者,被称为青年黑格尔派。他们勇担重任,探究自己所认为的上述主张的真正含义。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1808——1874)的《耶稣传》(1835)影响极大,该书评述了福音书里的故事。作者认为,我们必须恰当地关注“古代世界以及那个时代人们的精神”,以此来评价这些故事。思想只能通过具体的和准历史的形式来表达其基本观点,于是有了“神——人”这一形象,它神秘地融合了神性和人性。不过,如果从哲学这一更高的立场来观察,并且同时剥掉基督教神话的表饰,则基督教关于上帝道成肉身的教义就可以被视为象征了精神和自然的合二为一,这种结合在作为整体的人类这一物种的生活和演化中得到表现。如此,困扰传统宗教信仰教义的二元论,即上帝和人属于不同的存在领域,必须被新观念所取代,即“神之本质”仅在人身上就可以实现。上帝和人实际是一体。由此,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得到这样的论断——路德维希·费尔巴哈(1804——1872)明确地发展了它:宗教里的上帝不过外化了人自己的本质和基本特性,这种外化的形式是想象的、理想化的。说神威居于世界之上,要求世人的崇拜和服从,这是一种幻觉,一个“人类心灵之梦”;说到底,人对上帝的了解不过是他对自己的了解。因此,黑格尔派想用理性去证实宗教的种种观念的抱负,在一种要求切实取代这些观念的理论那里达到了顶峰。正如费尔巴哈本人曾简洁概括的,神学的秘密最终被证明是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