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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条化和哲学性

亚洲的佛教徒在描述自己的宗教信仰时并不使用“佛教”(Buddhism)这一名词,而是称之为“法”或曰“佛陀教诲”。有些人在谈及信仰时不乐意使用“教条”(doctrine)这个字眼,觉得它有浓厚的西方宗教色彩。然而“教条”一词就我们的理解而言,不过是指一种以智慧和条理的方式系统表达的宗教性教诲和训诫,用来指称佛陀的言说并无不妥。佛教的核心教义由创始者归纳成为一套互相关联的基本原理,被称作“四圣谛”。对教义进行研究、阐述和澄清显然是饱学之士的责任。在佛教中守护经文典籍并加以阐释则是僧伽的职责。但是并非所有僧人都是哲学家,在佛教传统中有些僧人认为神秘体验——通过禅定获得——较之研读经籍更是一条通往证悟解脱的稳当道路。尽管如此,佛教几个世纪以来倾注大量人力物力在佛学研究之中,这一点从卷帙浩繁的经律论藏在许多亚洲语言中得以保存便可看出。至今只有一小部分经藏已经被译成西文,尽管经藏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大多已经可以从英文和其他欧洲语言中读到。 pzuS7Np9sE5aMG0vEgQ3XZgRZqoPEdmxxvi5Eqh1ktGdc1VU64bf3nYep6/Bkf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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