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方面,我们时常会听到一种观点,那就是“要做你喜欢的事情”。诚然,“喜欢”产生兴趣,有了兴趣才有做事的动力。然而,作为创业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仅要做产品和服务的研发者,更要做市场的经营者。如果你的一个兴趣不能够产生利益回报,不能够实现增值,那么这个兴趣作为你的个人爱好还算可以,但若拿来作为创业项目,就值得商榷了。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老家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他曾经在老家的国有企业工作过,但总是觉得不能够施展自己的抱负,所做的也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于是,他从那家国有企业辞了职,独自去深圳打工,在深圳工作了3年。接着,他又陷入了迷茫,觉得在深圳也没能寻找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方向。
就这样,他又来到了北京。他是一个喜欢唱歌的人,他的歌声中带有一种迷人的深沉。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穿梭在北京的一条条地铁里,一个个街头歌手映入他的眼帘。就在他看到街头歌手忘情深唱的那一刻时,他忽然发现自己多年以来、又说不清楚的渴望,就是做一名街头歌手!
他不由地想起,在老家的时候,他一个人走进空旷的原野,任由西北大漠清冽的寒风吹拂着他的脸庞,而他则是那样忘我地歌唱。在他的意识里,自己唱歌的那一刻,才是自己一生的兴趣所在。
他坚信,这个兴趣一定能够成就自己的梦想。
于是,他加入了北京街头和地铁走廊歌手的行列。为了更显歌手的气质,他还留起了长发。春去秋来,寒暑易往,他在北京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唱歌。在北京的每一条地铁里,几乎都有过他的身影以及他深沉的歌声。
渐渐地,他已在北京做了两年的街头歌手。他的收入状况很糟糕,由于来自路人的施舍收入并不稳定,他甚至连续几个月连房租都交不起。他在北京住着地下室,平时的饮食也很简单。终于有一天,他的财务状况已经恶化到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的地步。在“兴趣”和现实面前,他无奈地选择了现实。
他不得不离开街头,剪去了长发,剃去了胡须,找了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来养活自己。他曾经以为,很多歌星有过街头歌手的经历,他也希望自己能步那些成功歌手的后尘,最终实现从街头向舞台的华丽转身,从而无限放大自己喜欢的歌唱事业,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化为自己的创业孵化器。然而,无情的现实粉碎了他当初的梦想。
后来,他在参加同事的聚会时,遇到了一位来自长春的女孩。在聚会上,大家听说他歌唱得好听,就请他拿着麦克风唱歌。于是,他接过麦克风,一如他在做街头歌手时的风范,唱了一首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他那粗犷、深沉的歌声,引来了大家一阵阵的掌声,也引起了那位长春女孩的注意。
在聚会上,他和那位女孩互相留了手机号。3个月后,那位做室内装修设计的长春女孩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交往了几个月后,在女朋友的提议下,他们注册了一家装修公司,开始创业。其中,女朋友主要设计装修图案,他则带领施工队伍进行现场施工。创业两年后,他们的公司盈利500余万元,接着,他们在北京买了房,也买了车,俩人也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在总结自己的创业经历时,他意味深长地总结道:创业的时候,能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是每一个人的向往;可是,一个人喜欢做的事情,未必能够成为一个现实的创业项目,因为创业是要讲投入和产出的。实际上,一个人的兴趣或许和先天因素有些关系,但是更重要的是在于后天的培养。对于创业者来说,你看好的项目,即便你原先没有兴趣,也要让自己培养出兴趣。我们没有必要固执地选择那种仅是自娱自乐、不问投入产出比的兴趣。
当然,有益的兴趣爱好,以及培养自己的业余特长也是很重要的。比如,我上面提到的那位朋友就是因为唱歌方面的特长,不仅成功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还让自己的另一半成了自己卓越的创业合伙人。
在此,我们要提醒各位的是,创业的时候,要考虑自己的兴趣和市场的结合程度,但不要迷信自己的兴趣。作为创业者,你一定要清醒地意识到,你是市场资源的整合者,而非“自娱自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