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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馀论

(一)关于第六十四、六十七回的问题

我在前文谈到第六十四、六十七回时,曾经指出程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比戚本系统的这两回好。并且考订了这两回有可能是曹雪芹的原文的失而复出。我在前面讨论这两回时,有一个矛盾情况未加分析,即关于第六十四回中有关叙述多浑虫后来病死,多姑娘改嫁鲍二这一情节,与庚辰本第七十七回中的灯(多)姑娘的丈夫仍是多浑虫,多浑虫并未病死,多姑娘也未改嫁的情节前后有矛盾。既然有这样的矛盾,那末,说第六十四回有可能是曹雪芹的原文复出是否仍有可能呢(这个问题只涉及第六十四回,故这里不再讨论第六十七回的问题)?我认为这种前后情节矛盾的情况,在这部未完成的《石头记》巨著里存在着好多处,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例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王夫人“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这里元春与宝玉的年纪只差一岁,但到第十七至十八回时,却说:“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同一个元春,同一个宝玉,前面说两人只差一岁,但到后面,元春对宝玉已能“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而且竟然说:“其情状有如母子。”难道世间能有相差一岁的“母子”的吗?这里前后情节的矛盾岂不太明显了吗?再如第六回周瑞家的送宫花给王熙凤时,说“只见奶子正拍着大姐儿睡觉呢”,这里只提一个“大姐”,到第二十七回时,却说“李纨、凤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与众丫鬟们在园内玩耍”,第二十九回也说“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另在一车”,这里巧姐、大姐分明是两个人,巧姐比大姐大,但到了第四十二回中,凤姐却又只有一个女儿小名叫“大姐儿”;“巧姐”这个名字,是因为“大姐儿”生病“发起热来”,凤姐为了“驱祟压邪”,让刘姥姥给正式起的名字——“巧哥儿”。这样凤姐又只有一个女儿了。这不又是前后明显的矛盾吗?这种情况,正说明这部稿子还是一部未完成的巨著,曹雪芹还没有来得及作 最后 的文字和情节的统一和定稿工作。同时,这种情节上的前后出入与矛盾,也正是曹雪芹不断修改此稿所留下的一种痕迹。

《红楼梦》中,涉及多浑虫、多姑娘、鲍二和鲍二家的情节的,计有第二十一、四十四、六十四、六十五、七十七诸回 。具有以上各回的抄本计有庚辰本、蒙古王府本、戚序本、南京图书馆藏本、晋本、稿本、吴晓铃同志藏舒元炜序本(上述各回中,此本只有第二十一回)、程甲本、程乙本。现按以上序次,将上举五回的有关文字撮要列出,以资分析。

第二十一回:

庚辰本有关多浑虫、多姑娘的一段文字,撮要如下:


荣国府内有一个极不成器,破烂酒头厨子名唤多官。人见他懦弱无能,都唤他作多浑虫。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众人都呼他作多姑娘儿。


上述这段文字,蒙、戚、宁、晋、稿、舒、甲、乙各本,基本上都与之相同,只有无关紧要的少数文字上的出入。这段文字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荣国府的厨子叫多官、多浑虫,他与晴雯有无亲属关系这里并未提及。二、他是“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三、这个媳妇就叫“多姑娘儿”。

第四十四回:

这回的情节主要叙述贾琏私通鲍二家的,被凤姐撞见撕打,后来鲍二家的上吊自杀,贾琏赔给鲍二二百两银子,并答应“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他”。

以上情节,上述各本均相同。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贾琏赔了“二百两银子”,并答应“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他”。这就为鲍二的发迹和后来重娶按下了伏笔。

第六十四回:

己卯、庚辰两本此回都缺。蒙、戚、宁、晋四本和稿本的底本,关于贾琏偷娶尤二姐,在小花枝巷买房子和派家人侍候的一段,均相同,原文107页所引。稿本的旁改文字和程甲、乙本的文字均相同,原文见本文第四部分所引。关于这两段文字的重大差别和对这种差别的分析,前面也已说过,这里不再重复。但要补充一点,即程本此回叙鲍二续娶多姑娘事,与庚辰本第四十四回鲍二家的吊死后贾琏给鲍二二百两银子并答应“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的情节是前后关联的。

第六十五回:

庚辰本此回涉及鲍二和鲍二家的等人的文字主要有下面两段:


那鲍二来请安,贾珍便说:“你还是个有良心的小子,所以叫你来服侍,日后自有大用你之处,不可在外头吃酒生事,我自然赏你。倘或这里短了什么, 你琏二爷 事多,那里人杂,你只管去回我,我们弟兄不比别人。”鲍二答应道:“是,……”

鲍二的女人上灶,忽见两个丫头也走了来嘲笑要吃酒。鲍二因说:“姐儿们不在上头伏侍,也偷来了,一时叫起来没人又是事。”他女人骂道:“胡涂浑呛了的忘八,你撞丧那黄汤罢,撞丧醉了,夹着你那膫子挺你的尸去……”这鲍二原因妻子发迹的,近日越发亏他,自己除赚钱吃酒之外一概不管,贾琏等也不肯责备他,故他视妻如母,百依百随……


以上两段文字,蒙、戚、宁、晋、稿五本,基本相同。蒙、戚、宁第二段鲍二家的骂人的话略作了些修改,晋本及稿本的底本全同庚辰本,但晋本抄漏了一句骂人的话。程甲、乙本基本上也同庚辰本,但明显地作了修改,第一段“你还是个有良心的”句下,“所以叫你来服侍”改为“所以二爷叫你来服侍”;第二段“鲍二的女人”下面加了“多姑娘儿”三字,下面骂人的话也如蒙、戚一样作了改动;“这鲍二原因妻子发迹的”几句,也改为“这鲍二原因妻子之力,在贾琏前十分有脸……”。上引第一段文字,乍一看,好像鲍二确是贾珍派去的,但仔细琢磨,并不是那么一回事。贾珍对鲍二说“所以叫你来伏侍”云云,是贾珍以贾府主子的身份说的,因为他与贾琏关系密切,所以这句话是说明贾琏所以叫他来当这个差使的原因,是代贾琏说话,并不是说明鲍二是他派去的,下文“你琏二爷事多”以及“我们弟兄不比别人”等话,就把这层关系交待清楚了。第二段说“鲍二原因妻子发迹的”几句,是呼应上文贾琏赔鲍二二百两银子,又重娶了多姑娘,多姑娘又是老早就与贾琏有暧昧关系的,因此鲍二就得到了贾琏的“重用”等情节的。所以仔细玩味这段文字,可以确知这鲍二实是贾琏这边的人,此回情节与上面第六十四回程甲本的祖本的情节是密合无间的。因此从这第六十五回的文字来看,也可以反证程本第六十四回的文字是比较可靠的。

第七十七回:

庚辰本此回涉及多浑虫等人的文字有下面两段:


他又没有亲爷熟(热)娘,只有一个醉泥鳅姑舅哥哥。……

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他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在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惟(性)大,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成了房。后谁知他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却当年流落时,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顾。偏又娶了个多情美色之妻,见他不顾身命,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便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又见他器量宽宏,并无嫉衾妒枕之意,这媳妇遂恣情重(纵)欲,满宅内便博览雄收,内材俊(“内材俊”三字被点去。按此三字应为“纳村俊”之误。“纳”字前似尚应有一字,与上句“博览雄收”四字为对文),两府里(此三字为旁改)上上下下,竟一半是他考试过的。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目今晴雯只有这一门亲戚,所以出来就在他家。此时多浑虫外头去了,那灯姑娘吃了饭去串门子……


蒙古王府本上述两段文字与庚辰本同。但末段“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句下面,迳作“多浑虫、多姑娘”,根本没有“灯姑娘”这个名字,此可证庚辰本的“灯姑娘”是“多姑娘”的误抄,何况前面贾琏“接见”的只有“多姑娘”而无“灯姑娘”。

戚序本:第一段文字基本上同庚辰本,庚辰本“亲爷熟(热)娘”句此本作“亲爹娘”。第二段自“这晴雯进来时”到“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文字基本上同,个别句子小有出入,但与主要情节无关。从“若问他夫妻”句下,戚序本与庚辰本有重大的不同,戚序本作:


若问他夫妻行径,与上回所述的多浑虫、多姑娘一般,这媳妇却叫做“灯姑娘”。目今晴雯只有这门亲戚,出来就住他家,此时他表哥往外头去了,那灯姑娘吃了晚饭……


戚宁本:同戚序本。

晋本:第一段同庚辰本。庚辰本“亲爷熟娘”此本正作“亲爹热娘”。第二段作:


晴雯也不记得家乡父母, 不知 有个姑舅哥哥,因赖家收买厨役才得进来,方知是亲,赖家的给他成了房。岂知他一朝身安,任意吃酒赌钱,不顾家小,人人都叫他是“多浑虫”。他这妻子就是“灯姑娘”,生得几分水色,淫浪不堪。那灯姑娘吃了饭去串门子……


梦稿本:第一段同庚辰本。庚辰本“亲爷熟娘”此本作“亲爷亲娘”。第二段正文全同庚辰本,旁改文字同程本。

程甲、程乙本:第一段同庚辰本,“醉泥鳅”作“醉泥 ”。第二段作: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买的,还有个姑舅哥哥叫做吴贵,人都叫他贵儿。那时晴雯才得十岁,时常赖嬷嬷带进来,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过了几年,赖大又给他姑舅哥哥娶了一房媳妇。谁知贵儿一味胆小老实,那媳妇却倒伶俐,又兼有几分姿色,看着贵儿无能为,便每日家打扮的妖妖调调,两只眼儿水汪汪的,招惹的赖大家人如蝇逐臭,渐渐做出些风流勾当来。……


上述八个本子的第七十七回,庚、蒙、稿三本基本上相同,它们可以肯定是曹雪芹的原文。戚、宁、晋三本,基本上也相同,但这三个本子的共同点是就庚辰本的原文加以改窜,把“多姑娘”落实为“灯姑娘”,以与前面的“多姑娘”的情节区别而避免矛盾。程甲、程乙本则是更进一步的改窜,干脆把“多浑虫”、“多姑娘”、“灯姑娘”的名字全部取消了,“多浑虫”换了“吴贵”、“贵儿”,这明显的是“乌龟”“龟儿”的谐音。“多姑娘”或“灯姑娘”则用取巧的办法以“那媳妇”“他嫂子”来代称。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除庚、蒙、稿的文字比较可靠外,其馀各本的文字都是经后人改窜的,故可以置之不论。

现在也先暂且撇开第六十四回程本中提到多浑虫病死,多姑娘改嫁鲍二的情节不谈。我们先看一看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的情节与第七十七回的情节是否完全一致,因为这两回是从来没有怀疑过是不是曹雪芹原著的。特别是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叙贾琏、多姑娘的一段文字上有畸笏的眉批云:“此段系书中情之瘕疵,为阿凤生日泼醋回及夭(按原作‘一大’,应是‘夭’字之误)风流宝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线千里外之笔也。丁亥夏,畸笏叟。”这段批语,从第二十一回的情节一直贯注到第七十七回宝玉悄看晴雯被多姑娘撞见纠缠的情节,更加可以证实第七十七回的“灯姑娘”就是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这个“醉泥鳅”的姑舅哥哥,也就是多浑虫,由此可见这两回是曹雪芹的原著是无可怀疑的。但是我们将这两回的情节来分析,可以看出这两回的情节,先后仍有矛盾:第一,第二十一回里提到多浑虫时并未说他与晴雯是亲戚,也未提到他另有一个绰号叫“醉泥鳅”。这一点我们就算他是放在第七十七回里补叙的罢;那末第二,在第二十一回里十分明确地说“多浑虫”是“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的,这个媳妇就叫“多姑娘”。但在第七十七回里,这个媳妇却是贾府里的“一个女孩子”,是赖大把晴雯的这个姑舅哥哥买进府来后才给他“成了房”的,并且把名字还误抄为“灯姑娘”。这一点情节上的矛盾是无法解释的,只能说是前后的脱接。由此可见即使没有第六十四回的那段与后文有矛盾的文字,这关于多浑虫、多姑娘的整个故事情节,仍然是有矛盾的。这种矛盾,恰恰就是曹雪芹不断修改此稿的痕迹,有时前面已经改了,后面有关的情节和人物却还未改动,因此形成了类似这种的前后矛盾。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根据第六十四回程本的情节与后文第七十七回的情节有某些矛盾之处,就否定六十四回有可能是曹雪芹原文失而复出的这种推测。

当然,程本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之是否确是曹雪芹的原文,它丝毫不影响我们对庚辰本的评价。因为在庚辰本里本来是缺这两回的,因此这两回的真伪问题与我们对庚辰本的历史评价需要加以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我这篇文章虽然尽可能地把庚辰本与己卯本联系起来研究分析了,并且还尽可能地联系了其他本子,但我深深感到这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要弄清楚这些本子的来龙去脉,它们的相互关系,我认为是一定要把这许多本子放在统一的考察之下进行的,孤立地、形而上学地研究这些本子是不可能得出全面的切合客观实际的结论的,在这方面我这篇文章,只能算是一个尝试。

(二)关于第六十六回回目下面“以后小字删去”的问题

一、关于第六十六回回目下面“以后小字删去”这两行字的问题,我在本文第四节“删去第六十六回第一页右下角的两行小字的问题”里曾说:“我怀疑这是由于修版时的疏忽而修掉的。”我还说:“我认为这两行小字,不是这个过录的庚辰本在过录时记下来的……有可能是后来的人再据这个过录的庚辰本过录时加上去的,所以它虽然对现存的这个过录庚辰本关系不大,却给我们透露了一点消息,这个庚辰本还可能被后人过录过,在过录时或许是他有选择地过录了一部分他认为用得着的批语,对他认为用不着的批语,就用墨笔在这个底本上作了勾删的符号。”我当时在作出这一分析时,只是根据1955年影印的庚辰本和1975年影印的庚辰本,1975年的印本我还只是用的报纸本而不是用的毛边纸的大开本。文章写定以后,很久以来我对删去这两行小字的问题一直不得其解,自己虽曾怀疑是修版时修掉的,但这毕竟只是怀疑,不是认真的调查研究。为了彻底弄清这个问题,我多次想查看原本,但当时听说原本已运到别处去珍藏,不在北大图书馆,因此这个心愿迄未能实现。最近我有机会见到北大图书馆的负责同志,承他告诉我原本并未运出,仍在北大图书馆,并同意我去查看,因此我终于见到了这部珍贵抄本的真面。

在图书馆借到这部书后,我首先急于要查看的是第六十六回回目下的这两行小字,但当我翻到第六十六回首页注视回目下面时,竟是一片空白,根本没有这两行小字,这一下我简直弄得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了,明明1955年的印本有这两行小字,我还把这个印本带了去,就放在书桌上,两行小字赫然存在;但摊开原本,同样的第六十六回回目下面,却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这确实使我一时无法解开这个谜。但是经过几分钟的犹豫,我决定认真逐页查看,终于我在翻过三叶(六面)后,在装订线的里面(即1975年印本的第1601页),发现露出了“删去”两个字的纸头,我赶紧拨开线缝查看,这六个字居然纹丝不动地存在在装订线的后面,原来这是一张小纸条,是粘在书页上的,此书在1955年影印后重新装订了一次,可能重装时这一块小纸片脱浆后掉下来了,因而被误粘在第六十六回第三页的装订线后边,要不是露出了两个字的纸头,这个谜就无法解开了。但是我据此再查1975年报纸本的庚辰本,在第1601页的装订线的位置上,却一丝一毫影子也没有,再检毛边纸大开本,则与原本一模一样,在第1601页装订线的后面有这两行字,在装订线的前面则露出了“删去”两个字。由此可见我原来怀疑是修版时修掉的这个想法是不符合实际的,是错误的。但这一发现却十分重要,它证实了我原来的分析,认为这两行字不是庚辰本抄写时写下指示本书的抄手的,而是以后的人据此本再抄时写下来的,因为它是写在一张小纸条上粘上去的,本来在抄毕后应该揭去,但却没有揭,因此一直保留到现在。如果这两行字是庚辰本在抄写时指示抄手的话,那末,它就应该贴在庚辰本据以过录的底本即怡府抄录的己卯本上,这个道理是最浅显最明白不过了。看来这次新印本没有印这两行字,并不是编辑有意删去的,而是因为底本上这张纸条换了位置。但是既有1955年的影印本在,还有1975年的毛边纸大开本在,在这个大开本的装订线缝里面还保留着这两行字,那末它竟然没有引起编辑的注意,仍旧让它在报纸本上彻底消失,在毛边纸的大开本上隐入装订线里边去,这终究是一个不应有的疏忽。

由于这张纸条的这次移动位置,从而使我想起它原来是否就是在第六十六回回目下面的,这倒是个问题。我认为很有可能原来是在第六十三回回目下面的,因为从第六十三回开始,就有用墨笔勾删正文下双行小字批注的符号了,第六十三回共六条双行小字批注,全部都加了勾删的符号,如果说这张小条是粘在第六十六回首页的,那末确很难解释为什么第六十三回的双行小字批注已全部被加上勾删的符号。

由于这张小纸条对研究庚辰本以及可能还有据庚辰本抄的本子是一个重要的线索,所以我建议北大图书馆重新装订这一册,把这张纸条恢复到第六十六回回目下面(甚而至于恢复到第六十三回回目下面也无不可)。

二、我在本书前面还讨论到庚辰本第七回末的一副对子:“七回卷末有对一副: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我认为这条题记与己卯本上的“五回题云”和“六回题云”的两段文字是一个人写的,我说:“事实上庚辰本上的这一条题记,也相当于己卯本上的夹条,只不过一个是写在纸条上夹入书中,一个是直接写在书上的空白处而已,从它的内容来看,很清楚就是同时抄下来的。说不定在己卯本上这‘七回卷末’云云,原来也有夹条,因年久丢失了也未可知。”这次我检查庚辰本原抄本,竟发现这“七回卷末有对一副”的题记,并不是直接写在这个抄本上的,我前面说它是直接写在这个抄本上的是错了,因为看影印的本子,完全与直接写在这个抄本上的文字一样,实际上这条题记却与己卯本的“五回题云”和“六回题云”一模一样,也是一张夹条,而且与己卯本中上述两个夹条是一样的纸张,一样的笔迹,一样的款式。这一事实,不仅证实了我的分析,这三张夹条是一个人写的,而且使我进一步推测,这己卯本上第五、六两回的夹条,在庚辰本上原来也可能是有同样的夹条的,可能这两个条子因年久丢失了;同样,这庚辰本上“七回卷末有对一副”云云的夹条,可能在己卯本上原来也是有夹条的,也是因为年久丢失了,否则既是同一个人写的,为什么那两条只夹在己卯本里,而这一条又只夹在庚辰本里呢?另外,这“五回题云”和“六回题云”,实际上就是早期脂本的回前题诗,现在蒙古王府本、戚序本、南京图书馆藏本、红楼梦稿本、舒元炜序本的第五回前,都还保留着这首“五回题云”的回前诗,在甲戌本和戚第本、南京图书馆藏本、蒙古王府本的第六回前,也还保留着这首“六回题云”的回前诗,而在甲戌本和戚序本、南京图书馆藏本、蒙古王府本的第七回末,也都还保留着这副对子。

由于庚辰本第七回卷末的这张夹条的发现,它更加有力地证实了我的推测,这己卯本和庚辰本两个抄本,曾经被一个人收藏过,或者这两书的藏主是关系非常密切的,否则不可能在这两部书上有同一个人的笔迹。

三、这次看了庚辰本原抄本以后,一个突出的印象,是此书用的纸张与己卯本的纸张一模一样,不仅都是乾隆竹纸,而且它因年久以后黄脆的程度看来也差不多,这种情况,使人会明显地感到,这两部抄本,确是在差不很多的时间内抄的。至于这个抄本的主人,究竟是谁呢?目前我们还无法判断,但我认为肯定是与怡亲王家有密切关系的人。那末,有没有可能也是怡府的抄本呢?这个可能性我认为不存在,因为此书除第七十八回的一个“祥”字避讳外,其馀各处的“祥”字“晓”字一概未避讳,由此可见第七十八回的那个避讳的“祥”字,确是因为抄手不认得这个讳字而把它照样描下来的,它意外地为我们留下了研究这个本子的一个重要线索,但它却不是有意避怡亲王允祥的讳,因此此书的主人绝不可能仍是允祥或弘晓。

(三)关于避“寅”字讳的问题

庚辰本第五十二回末“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句下双行小字批云:“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明确提出了《红楼梦》作者避“寅”字讳。对于这条脂批,台湾的潘重规教授举出《红楼梦》第二十六回里薛蟠说看到一张好画,落款是“庚黄”,宝玉怀疑不是这个名字,在手心里写了“唐寅”两字这一情节,指出《红楼梦》的作者并未避“寅”字的讳,因此认为这条脂批不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见潘重规著《红楼梦新解》第130页)。这个反驳,从形式上来看似乎很有道理,明明《红楼梦》第二十六回写着“寅”字,怎么能说“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此样写法是避“寅”字讳呢?然而这个反驳,其实是毫无道理的,非但毫无道理,而且还证明潘教授并不了解在历史文献上避讳的各种情况。按《红楼梦》第五十二回里用“自鸣钟敲了四下”来代替“寅正初刻”,根本避开“寅”字,书面上不出现要避讳的字,这是一种避讳法。这种例子在历史文献上可以举出很多,如王羲之祖父讳“正”,故王羲之每写“正月”即改为“初月”或“一月”;另一种讳法是将所讳的字缺末笔书写,这种缺末笔的讳法,在古书中是极为普遍的,就以本文讨论到的己卯、庚辰两本来说,这种缺末笔的讳字就极多。但是这种缺末笔的讳法,在转辗过录或历久以后的翻刻中,却很容易消失,尤其是这种家讳,更不易保持。因为如是避皇帝的讳,那末只要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刻本或抄本,一般都会避讳,如康熙时代的刻本或抄本,一般都是避“玄”字讳的,这种避讳具有较长的时间性(康熙在位六十一年,而且康熙以后还有一段时间要避“玄”字讳),以及在这段时间内又具有极大的普遍性(当然也有民间抄本不避讳或漏避讳的,但这是例外)。但是避家讳就并不是如此,第一它的时间性不会太长,第二它根本不具备普遍性,它的避讳完全只限于亲属亲笔书写或由亲属雇人书写时被指定避某字的讳,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缺末笔避家讳的情况才会产生,如己卯本是怡亲王府的抄本,故在这个抄本上保留了不少缺末笔避“祥”字“晓”字讳的情况。但是当这个本子换了一个主人再一次去过录时,它就没有必要再避这两个字的讳了。由此可知,除非能证明现今所有的《红楼梦》乾隆抄本都是《红楼梦》作者的亲笔,而它的第二十六回的“寅”字一律不缺末笔,这样才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不避“寅”字讳,否则潘教授拿着现今的甲戌、庚辰以及其它的任何一部《红楼梦》乾隆抄本的第二十六回的“寅”字来否定《红楼梦》第五十二回这条批语的历史价值,甚而至于妄图否定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创作权,岂非痴人说梦,徒见其根本不了解历史文献上避讳的种种方式和应该如何检验古代抄本上的家讳这种特殊的历史现象而已。

对于上述这个问题,美国的赵冈先生也批驳了潘重规教授(见赵冈著《红楼梦论集》),他说:“我们现在都知道这些脂批都是此书作者亲人所写的。这句脂批包含两个要点,而这两个要点是不可被混为一谈的:第一,这位批者深知作者的上世有一位名字中有‘寅’字这一事实。第二,这位批者认为书中‘自鸣钟敲了四下’是有意规避使用‘寅’字。这是批者的猜想。批语中虽然没有明白写出第一点,但第二点确是以第一点为基础。此批者如果不知道作者上世某人名字中有‘寅’字,他根本就不可能联想到避讳之事。潘先生举出薛蟠看画一段,证明手犯咀犯兼而有之。这样只能证明作者无意避讳,于是批者的猜想是错误的。……换言之,潘先生有充分的理由来打倒第二点,但丝毫不能动摇第一点。”赵冈先生的这种批驳,不从这些抄本本身并不是曹雪芹的亲笔原稿,因而虽有完整的“寅”字却不能据以论证曹雪芹根本不避“寅”字讳这一点来分析问题,那末他的这种批驳,终究是软弱无力的,他根本未触及第二十六回的这个“寅”字,相反,倒反而与潘重规先生一样,说《红楼梦》第二十六回的这个“寅”字“证明作者无意避讳,于是批者的猜想是错误的”而且还说:“潘先生有充分的理由来打倒第二点。”这样的批驳,是根本不能说明问题的。

大家知道,现今所有的《红楼梦》的乾隆抄本,没有一部是曹雪芹的原稿,连脂砚斋过录的本子都未发现。现在所有的乾隆抄本,都是几经过录的本子,而且其过录的时间已经都是在曹雪芹谢世以后了,有的更是乾隆末期到嘉庆时的抄本。拿这样的过录本上未缺笔避讳的“寅”字来证明《红楼梦》作者不避“寅”字讳,岂非驴唇不对马嘴?那末,在第二十六回里,作者为什么不可以像在第五十二回里一样根本避开这个“寅”字,用“自鸣钟已敲了四下”这类方法来避开这个“寅”字呢?很明显,这个“唐寅”的“寅”字,是不能用“自鸣钟已敲了四下”这类的办法来避讳的,如果这样一避,那还成什么呢?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吗?所以在这个场合,作者如要避“寅”字的这个家讳,只有用缺末笔书写的办法来避讳,其他的避讳办法是不行的。而要证明作者原稿上未缺末笔,则现在的这些过录本都无济于事,相反由于第五十二回的这条脂批,倒可以启示我们思考这第二十六回原稿上的“寅”字,作者书写时完全是有可能缺末笔避讳的。说不定后者的批语正是由于受了前者的启示而写下来的也未可知。所以潘重规教授且慢根据这第二十六回的这个“寅”字来取消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创作权,因为这个例子本身,潜伏着对潘教授的论点的彻底摧毁的爆炸力。

(四)关于所谓“脂京本”的名称问题

关于庚辰本这个名称,近年来又被称为“脂京本”。这个名字是吴世昌同志为了批判胡适而提出来的。对于胡适的批判,我们认为是十分必要的,并且是要认真进行的。但是对胡适的批判,必须是科学的,具有实际的战斗作用的,而且首先是要批判他的反动政治立场、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实用主义的哲学思想和他的一套为反动政治服务的实用主义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考证方法,而绝不是简单地改换几个《红楼梦》版本的名称的问题。否定庚辰本这个名称的根据,就是吴世昌同志说的:“‘某年某月定本’云云,都是随意加上,以‘昂其值’于‘庙市’的花招。”但是,如本书前面已分析的,吴世昌同志自己的这个说法,倒是真正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是随意加的。就是改换《红楼梦》的版本名称,吴世昌同志也是自相矛盾的,同样是胡适首先提出来的程甲本、程乙本这些名称,吴世昌同志自己却至今仍在运用,就是吴世昌同志给甲戌本改称为脂残本,其实称甲戌本为“残本”的,最早还是胡适。由此可见这种用改换版本名称的方法来批判胡适,并不能多少触动胡适的反动政治立场和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徒然在《红楼梦》的研究上增加一些混乱而已。笔者过去在文章中也曾偶尔用过脂京本之类的名称,这是因为当时我还未对庚辰本进行认真研究,没有看清楚这种批判的表面性和不科学性,现在经过对庚辰本的研究,看清楚了吴世昌同志所改的这一系列版本名称的自相矛盾和混乱,因此我决定不再用他所取的这些版本名称。另外,我认为《红楼梦》早期抄本的名称有一部分可以用干支来称呼,如己卯 、庚辰等等,尽管现存的这几个抄本都是过录本,并不是乾隆二十四年、二十五年抄下来的,但这些干支,毕竟是反映这些抄本的原底本的年代的,它对于《红楼梦》的研究仍然是有用的,因此分别称这些本子为己卯本、庚辰本是完全可以的。就像195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排印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是根据程乙本为底本而以另外七种本子参校,其中还包括用庚辰本和戚序本参校的,但吴世昌同志仍称这个本子为程乙本,我们认为这是可以的。那末,据己卯本原本和庚辰本原本过录的本子,其过录本与底本相距的年代绝对不会像1957年印本与程乙本那样相距一百六十多年之久,更未必用七种本子参校过,它的原底本与过录本相距的年代,最多也不过相距几年、十几年或二十几年,为什么就不能用它的底本的名称来称呼它的过录本了呢?吴世昌同志称1957年的印本为程乙本,不仍旧是用的它的一百六十多年以前的原底本的名称吗?即此一点也可以看出吴世昌同志对这些版本名称的取舍,实实在在是很随意的。至于另一部分没有干支的本子,则可以根据各该本的特点予以定名,而且目前这些早期抄本都早已有较为通用的名称了,大可不必再在这些版本名称上制造混乱。例如吴世昌同志称甲戌本为脂残本,原因是此本只残存十六回,但是大家知道郑振铎藏的抄本,只残存两回,残得比甲戌本还要厉害,难道倒不算残本了吗?又如吴世昌同志称己卯本为脂配本,原因是己卯本中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是用程本抄配的,但是蒙古王府本从第五十七至六十二回,还有它的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难道不也都是用程本抄配的吗?红楼梦稿本前八十回中抄配的回数不是更多吗?为什么这两个本子倒又不算脂配本了呢?由此可见这种并没有多少科学性的名称,只会给《红楼梦》的版本研究带来混乱而已。因此我认为废除“脂京本”、“脂残本”、“脂配本”之类的不科学的版本名称,对《红楼梦》的研究实在是有百利而无一弊。

(五)关于庚辰本研究的几点意见

——《论庚辰本》再版后记

一、我于1977年7月23日凌晨在结束《论庚辰本》一书时写道:


究竟是谁的意见比较地符合这些版本的客观实际情况,这要由客观实践的检验来加以鉴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不能有第二个标准。


我在本书的《序》里再一次写道:


我坚信科学上的是非真伪,不能凭个人的主观自信而只能由客观实践来检验,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南京大学胡福明同志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极其重要的具有强烈战斗性的哲学论文。这篇论文,引起了思想界、学术界以至于全社会的长时期的热烈讨论和激烈的争辩,推动了当时正在开始的思想解放运动,为恢复我们党的传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路线起到了极其巨大的积极作用。

我是完全赞成胡福明同志这篇文章的全部论点的。

我的这本小册子,虽然已经经历了将近两年的实践的检验,得到了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的支持,得到了日本、美国的专家以及香港和其他地区的专家们的来信,香港《大公报》还将此书连载了几个月,对于以上这许多给予我热情的鼓励和支持的同志和朋友以及许多不相识的读者,我谨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是,我认为我在这本书里提出的一系列的关于庚辰本、己卯本的观点,以及其他方面的观点,仍在经历社会实践的检验中,这些观点之是否正确,尚待继续经受实践的考验和审查,凡是我在这本书里讲得不对的地方,必将受到社会实践的纠正,我也诚恳地欢迎这样的纠正;同样,我在本书里提出的一些观点凡是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是反映了客观真理的,那末,它也必将为社会实践所肯定,这种否定和肯定,都不是个人的愿望所能左右的。学术研究,应该以追求真理为目标,为依归,而不是追求任何仅仅属于个人的东西。

二、有的同志向我提出来,庚辰本是据己卯本过录的这个结论,根据现存的己卯本和庚辰本来对照,根据本书列举的一些照片,可以相信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己卯本现今尚缺三十七回又两个半回,这残缺部分的情况,是否也是如此,似乎觉得难以判断。其实这个问题我在本书的第一节里,列举了六个方面的情况,已经把问题说清楚了,我认为如果有幸,至今尚缺的三十七回又两个半回的己卯本真的能够复出,则必然其墨抄部分与庚辰本的墨抄部分是一样的,道理很明显:(一)现存的己卯本虽然总数是四十一回又两个半回,但其顺序并不是第一至四十一回再加第四十二、四十三两个半回,也就是说它并非截然的前四十一回完整地保存着,后三十七回又两个半回已丢失了,情况恰好不是如此。现存己卯本的情况是:

存:第一至二十回

第三十一至四十回

第六十一至七十回(内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系据程本抄补,不是己卯本)

第五十六至五十八回

第五十五、五十九各半回

缺:第二十一至三十回

第四十一至五十回

第五十一至五十五上半回

第五十九下半回至六十回

第七十一至八十回

看了上面的存缺情况,可以看出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其存、缺都是交叉的,前四十回中间缺了十回,后四十回缺得更是参差,由于以上的情况,就使我们可以看到己卯本八十回的基本的面貌。(二)新发现的三回又两个半回的情况,等于是回答了上述问题。当这三回又两个半回尚未被发现以前,北京图书馆原藏的三十八回己卯本(不算抄补的两回)与庚辰本是相同的这一情况,早已是客观存在,实际上这一部分已充分证明了庚辰本是据己卯本抄的这一事实了(只是当时未被发现而已)。此后,又意外地发现了三回又两个半回,起先人们还以为是另一抄本,根本没有敢想象竟会是己卯本的一部分。最早是已故的吴恩裕同志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他约我去北京图书馆查看己卯本的三十八回,结果证实了这三回又两个半回确是己卯本的一部分。我们用这新发现的三回又两个半回来对照庚辰本的这三回又两个半回,其相同的情况,与前一样。连第五十六回末抄手揭示下一抄手的“此下紧接慧紫鹃试忙玉”一句都被庚辰本的抄手照录下来了,这就可见它们一致的程度。我想如果真的幸而还能发现其馀部分的己卯本的佚文的话,我敢说,它的墨抄部分必然与庚辰本一致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不必怀疑。

三、有的同志提到在己卯本第三十一至四十回的总目上,有“己卯冬月定本”的一行题词。在庚辰本的后四十回的总目上,有“庚辰秋月定本”、“庚辰秋定本”这两种共四行题词。由于这样,有的同志提出一种设想,可不可能曹雪芹和脂砚斋在己卯年(乾隆二十四年)“定”了前四十回,在庚辰(乾隆二十五年)秋月以前“定”了后四十回。这一设想,我觉得(只能是“觉得”,因为无法确证)不能说绝无可能,但在资料完全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对这种情况作出判断,包括否定和肯定两方面的判断。我们只能继续努力,力求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接近客观的历史真实,故而我们仍存此一说,以待将来认识的深化。

四、1977年到1978年,在北京发现了一对有“芹溪”的上款的藏书木箱。对于这一对木箱,已故的吴恩裕同志作了认真的研究并写出了专著,我于1978年2月1日目验了这一对木箱。在右边的箱门上刻着行书“题芹溪处士句”及一首诗:“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一拳顽石下,时得露华新。”下款延伸过去,刻在左边箱门的右下角,题曰“拙笔写兰”。左边箱门的上端,与前同一笔迹刻着“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的纪年。我与吴恩裕同志同样认为这一对木箱是真的曹雪芹的遗物,木箱箱门后壁的墨迹和题诗,是雪芹和他的夫人的真迹,弥足珍贵。对于这一对书箱我已写了专文论析,这里不再重复。这里需指出来的,是这一对木箱的年代,恰好是“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这个纪年,正是“庚辰秋月定本”的年代,木箱的纪年是在“定本”完成之前。值得提出来的是木箱上刻字的笔迹,与庚辰本上朱笔批语的笔迹极为相似,对于这一情况,我们当然不能妄下断语,断定它就是一个人的手笔,但对于有心研究庚辰本的同志,注意及此,也不是没有意义的。

五、去年夏天,我承齐儆同志转告,农科院的陈善铭教授和他的夫人,熟知庚辰本的来历。这一消息,对我来说简直是“石破天惊”。于是我们约定了一个时间,一起去访问了陈善铭教授。原来陈老的夫人是原藏庚辰本的徐星署先生的女儿,陈老是植物保护学方面的专家,而对于文物书画又极精于鉴赏,陈老和他的夫人为人热情诚恳,承他们招待了我们。据陈老讲,过去他们住东四三条五号。此书是1932年初在隆福寺的小摊上买到的,是徐星署先生买回来的。这种小摊是书店摆的,与一般的小摊不同。这部庚辰本《石头记》,是北城的旗人卖出来的,徐星署先生买得的时候是八元钱。徐先生对此书极为珍视,他在世时,轻易不让他们翻看,1938年徐先生去世,当时陈老在国外,抗战时此书曾放在天津周叔弢、周绍良先生家里一年,后仍归徐家。解放以后,经郑振铎先生介绍由燕京大学收藏,后归北京大学。

以上情况,虽然简略,却至为重要,特别是此书出于北城旗人家里,则与此书与己卯本的密切关系相吻合。这一情况,对于有兴趣研究庚辰本的同志,又是极为重要的线索。

一九八○年一月十八日,其庸记于宽堂

(六)关于庚辰本的发现过程

前些时候,承魏广洲先生惠寄1984年第5期“古旧书讯”上他写的《追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的发现过程》,读后感到此文对研究庚辰本的来历颇有用处,故移录于此,以备研究者之用。以下即录原文:

我在十四岁时,从农村来到北京,在琉璃厂松筠阁书店当学徒。学徒期满,留在本店工作,直到二十六岁,时值芦沟桥事变,才离开松筠阁,自己独力经营书业。承邓之诚先生赐名为多文阁藏书处,并亲笔题匾见赠。仗着自己年轻,不怕辛苦,也还能努力自学,做了十几年,在业务上粗有进展。值得庆幸的是,在贩书过程中,认识了不少专家学者,时加指教,使我受益不浅。也经手过不少好书,长了见识。

一九四九年,北京刚解放不久,搞字画的萧福恒来我家说,清末徐郙藏书中有一部写本《红楼梦》共八本,现在徐的后人想出手,问能卖吗?我说,得看看是什么样的《红楼梦》,全不全,你先拿头本来看看才好。萧让我同上徐家看书,徐家住在西城大乘巷一号,我就跟他一块坐人力车去了。到了徐家,叫开大门,让进屋里,见着的是一位老太太。她把《红楼梦》八本,另有胡适写的题跋一本,摆在桌上给我们看。并说家藏的书全都卖了,就留下这部《红楼梦》,傅增湘给过现大洋三百元,没卖给他。这是为给女儿看病用钱,想卖黄金四两(付款时按金价折合流行纸币)。我匆匆把八本书翻开看看,才知是前八十回的写本,每本十回,第七本还缺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每本都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题字,后四本有“庚辰秋月定本”的题字,确是旧抄。胡适手书题跋十一页,订成一本,题跋年月为“民国廿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当时我和徐老太太商量今天先拿头本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处图书馆联系联系。徐老太太同意了,但说最好别过一星期,不行就送回来。我答应下来,就拿了书和萧一起回家。萧叫我赶快跑跑,行不行要遵守信用。我对萧说,“您放心好了。”我回家后,即将书包好,骑上自行车,飞奔北京大学图书馆长向达先生家(时住东四十条),又奔清华大学图书馆长潘光旦先生家(时住清华大学旧南院),不料向、潘两先生说学校暂不能买此书。我原来设想的这两处都落了空。接着我又想到几位收藏戏曲小说的专家,我先找杜颖陶先生(时住和内旧帘子胡同),又找傅惜华先生(住东四北汪家胡同),最后找吴晓铃先生(住宣外样场头条)。杜、傅两位先生全说没有四两黄金买这部《红楼梦》,又说本主要的太多。吴先生说要留下看看,我说是否明天早晨决定,他说可以。次日清早我又赶到吴先生家,他告诉我,郑振择先生从上海到北京来了,住在东交民巷六国饭店,昨天晚间把这本《红楼梦》带给郑先生,已经留在他那里,你和郑先生认识,可以自己到六国饭店找他好了。我听了以后,连忙骑上自行车,奔到饭店。我和服务员说找郑先生,服务员让我等着,不大一会,郑先生从楼上稳步下来,拉着我的手,很亲热地同我谈话,问我书的情况。郑先生说燕京大学可以买这部书,当即写了介绍信,让我去燕大找陆志韦先生。我回家来,萧福恒正等着我,我把郑先生的信给他看过,他又去徐家通知我们办此事经过,徐老太太但催快办。第二天我又骑车奔海甸,先到燕京大学校长室,说陆校长没来,后到燕东园宿舍,才得见面。陆先生看过郑先生的信,叫我去找聂崇岐先生。聂先生住在成府蒋家胡同,和邓之诚先生住同院,过去我也认识他。见面后聂先生就问我,为什么好几年不给燕大送书。我说胜利以后,潘光旦先生叫我给清华大学图书馆跑新书,每月可作数百元,新华书店,龙门书店,三联书店的同业关系,有给照书的定价打八折至九五折的,收入可得数十元,我的生活赖以维持,可是精力也就全花在这上面了。聂先生又问《红楼梦》怎么送燕大来的。我将一切经过从头到尾,都给谁看过了,某某先生说过什么话,都据实告诉他。聂先生听后说:燕大从一九四六到一九四八年买了很多的书。每星期规定一天,由齐思和先生、孙楷第先生和我四人共同看书议价(还有一人是谁不知)。这部《红楼梦》要请孙楷第先生看过才能决定,得等一个礼拜。我说需回城里和徐家商量一下。我回家后即找萧福恒,将聂先生讲的话一一说明,萧又到徐家去一趟,回来说徐老太太同意等一个礼拜。次晨我就马上骑车奔往海甸成府,把徐家愿意等的话告诉聂先生,我就回来了。一礼拜以后,又去海甸成府聂先生家,聂先生说,这书孙先生看过,可以要,但书价只能给美金七十元(折合黄金二两),我得到这个准信,赶紧回来,到家太阳已经落了,晚上即找萧福恒,说燕大要是要,只给美金七十元。萧立刻去徐家商量,过了一夜,萧来对我说,徐家卖了。将这七本也叫拿来了,我说明早就去办。次日清晨天刚亮,我就骑车出西直门直奔聂处,我说徐家同意卖了,这七本书亦拿来了。聂先生当即到学校办了手续,叫我把书送到图书馆找某某写一折合法币五万元的收条,把钱拿到手,这天是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我回城以后,立即把钱送给萧福恒,萧又送到徐家。当日下午,萧来我家说,徐家送我们俩每人一袋面钱。我说总算办成了没有白跑,就挺好。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瞬三十年过去了。一九七八年间我有机会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又看到这部书。这部书已经焕然改观,装裱为“金镶玉”,订成十二巨本,外加函套,妥慎保藏。回想当年,我为此书奔走,记忆犹新,可是当时预闻其事的郑振铎先生,陆志韦先生,向达先生,潘光旦先生,聂崇岐先生,傅惜华先生,杜颖陶先生都已先后逝世,知道此书的人不多了。因此我不厌其烦地把发现这部写本以及交涉收购情况详细记录下来,虽然比较琐碎,也可以说是这一珍贵写本流传过程中的一段插曲吧。

借此哀悼向达、潘光旦、杜颖陶、傅惜华、聂崇岐、陆志韦、郑振铎诸先生。

挽诗一首


真才实学自古稀,热爱文化数第一,

祖宗遗产无价宝,取其精华读书人。


这部写本的行款、格式以及每本书上的题字附记如下: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原装八本,每半页十行,行三十字,用黄竹纸写的,无格,书纵八寸横五寸七分。

第一本,第一至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

第二本,第十一至二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眉有墨批鉴堂识,松斋,梅溪朱批,畸笏叟壬午季春,壬午九月,己卯冬夜,丁亥夏,己卯冬辰,壬午春,朱批。

第三本,第二十一至三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眉有朱批,壬午春畸笏,壬午九月畸笏。

第四本,第三十一至四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

第五本,第四十一至五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庚辰秋月定本。

第六本,第五十一至六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庚辰秋月定本。

第七本,第六十一至七十回,内缺第六十四及六十七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庚辰秋月定本。

第八本,第七十一至八十回,题“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庚辰秋定本。

书后有胡适题记云:“此是过录乾隆庚辰定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生平所见此为第二最古本石头记。民国廿二年一月廿二日胡适敬记。”下钤“胡适之印”,四字朱文章。

另附胡适手书,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石头记》抄本,凡十一页订一本,每半页十二行,行二十二字。末页署:“二十一,一,二十二夜。”

附表一 己卯本《石头记》避讳情况表

一、己卯本《石头记》讳字表

续表

二、己卯本《石头记》晓、祥字未讳表

三、己卯本新发现残卷讳字表

四、己卯本新发现残卷晓字未讳表

附记:

庚辰本对玄(包括半边的玄,如“眩”字等)、禛、弘等字均讳。玄、禛讳法同己卯本,弘字讳法缺末笔作“ ”。但庚辰本避讳不甚严格,有多处玄字未讳。

又,庚辰本在第七十八回末有一避讳的“ ”字,原句云:“成礼兮期 ”(见庚辰本第1963页)。

附表二 己卯、庚辰两本回前回后朱墨批语对照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上表说明:一、己卯本中之夹条,除第十九回回前“回家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一条,有可能是在己卯本抄录时夹入外,其馀各条,均是庚辰本过录完成后夹入,故庚辰本没有抄录。二、凡庚辰本回前回后之墨批,均为怡府过录的己卯本所原有。根据此一规律,可以用庚辰本来推测现己卯本缺失各回的回前回后批语的情况,该己卯本缺失各回回前回后的批语情况,应与现存庚辰本回前回后之墨批相同。三、目前庚辰本上的回前回后朱批、行间朱批和眉端朱批,均不见于己卯本。据此可以推知,己卯本缺失各回也不会有回前、回后、行间、眉端的朱批。现庚辰本上的朱批肯定抄自另本,也有可能是直接抄自曹雪芹和脂砚斋的手稿本。四、根据庚辰本的抄写规律来看,抄手是相当忠实于底本的(指墨抄部分),因此第二十七回林黛玉《葬花词》句旁之墨笔双圈(共四句)和单圈(共九句)以及密点(共一句),应为怡府抄本上所原有(并且还应是脂评原本上所原有)。今怡府抄本从第二十一至三十回虽已失,无从证实,但庚辰本在此诗上端有朱笔眉批云:


余读葬花吟凡三阅,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加批。

先生想身(非)宝玉,何得而下笔?即字字双圈,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

噫嘻,客亦石头记化来之人,故掷笔以待。


以上这三段对话式的批语,明确指出“即字字双圈,料难遂颦儿之意”,此可证此庚辰本《葬花词》旁之墨笔双圈、单圈及密点,确应为怡府抄本上原有之物。 16TsEJyYyoIXlUzWkszF5lzI9jD9x4AwvGXlSZRFdFJ0h2mbvy7t0ICacTDNgs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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