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埋儿奉母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郭巨:汉隆虑人,家贫孝母,在养儿与养母难两全的情况下选择了弃儿。这种作法也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拥趸者所诟病。
釜:量器名,也用作容量单位,六斗四升为一釜。
汉朝郭巨,家里贫困,儿子三岁,郭巨的母亲经常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儿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贫困,不能供母吃饱,母亲又把食物分给儿子,把儿子埋了怎么样?儿子可再有,而母亲不可复得。”妻子不敢违背,于是郭巨挖坑三尺,忽然挖到了一釜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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