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刻木事亲
[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身。
寄言诸子女,及早孝双亲。
丁兰:后汉河内人,少丧母,刻木为像,事之如生。
丁兰尚年幼,父母双亡,没有能够奉养双亲,又思念双亲养育自己的辛劳,因此雕刻木头制成肖像,侍奉他们,就如活着一样。他的妻子时间长了就开始对木像不恭敬,用针戏谑地刺木像的手指,竟然流出血来。木像见到丁兰来了,掉下了眼泪。丁兰询问得到真情,把妻子休了。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身。
寄言诸子女,及早孝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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