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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效果

如果理论是根据它的实际效果定义的,这些效果改变人们的观点,使人们用不同的方法去考虑他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活动,那么它们是哪种类型的效果呢?

理论的主要效果是批评“常识”,即对于意义、写作、文学、经验的常识。比如,理论会对下面这些观点提出质疑。

●认为言语或文本的意义就是说话者“脑子中所想的东西”。

●认为写作是一种表述,在某个地方存在着它的真实性,它所表述的是一个真实的经验,或者真实的境况。

●认为现实就是给定时刻的“存在”。

理论常常是常识性观点的好斗的批评家。并且,它总是力图证明那些我们认为理应如此的“常识”实际上只是一种历史的建构,是一种看来似乎已经很自然的理论,自然到我们甚至不认为它是理论的程度了。理论既批评常识,又探讨可供选择的概念。它对文学研究中最基本的前提或假设提出质疑,对任何没有结论却可能一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提出质疑,比如:意义是什么?作者是什么?你读的是什么?“我”,或者写作的主体、解读的主体、行为的主体是什么?文本和产生文本的环境有什么关系?

举个什么样的例子对某种“理论”加以说明呢?我们不要泛泛地谈理论,还是深入到两位最著名的理论家的一些深奥的著作中,看看能得到些什么吧。我举两个相关但又截然不同的例子,它们涉及对于“性”、“写作”和“经验”这些常识性观点的批评。 KonWtFn6bdRCHDBRTIhHhbB50qdU2doxEK5C87pkdTfAYKLznN3pCXBDmrFM0c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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