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
首先,请允许我就今天下午要讨论的主题略做解释。我将这篇论文的主题定为“中国人的精神”,并不仅仅是指中国人的性格特点。关于中国人的性格特点,之前已多有论述,但我认为这些描述或列举,于我们了解中国人的内在精神气质并无助益,对此,相信诸位也有同感。此外,即便是讲中国人的性格特点,也不可能一概而论。诸位知道,中国南方人和北方人的性格差异之大,就好比德国人与意大利人之迥然有别。
我所讲的中国人的精神,是指深深植根于中国人头脑、脾性和情绪之中,作为中国人生存之本,并将其与所有其他民族,特别是与现代欧美人区别开来的那种精神。或许,我应该将我要讨论的主题称作“中国式的人格”,这样最能表达我的本意。或者,说得再简单和直白些,就叫真正的中国人。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此刻探讨这个话题尤为有趣,对此相信诸位与我必有同感。此刻在中国,我们环顾四周,看到的是中国式的人格——真正的中国人——正迅速地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的人格——所谓革新的或现代的中国人。因此我建议,在中国式的人格、真正的中国人彻底消失于世界之前,我们应当最后端详一番,看看能否在他身上找到什么天性、特质,那种特质使他从本质上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也区别于我们今天所见的新型的中国人。
在传统的中国式人格中,首先会打动你的,是他性格里毫无强横、野蛮或暴虐的成分。借用一个形容动物的词汇,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是一种驯养动物。即使从一个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为例,你也会同意我的说法,即,与欧洲社会同样阶层的人相比,他身上的动物性、野蛮性(德语叫“动物野性”)都更弱。在我看来,真正能概括诸位对于中国式人格总体印象的词,是英文中的“Gentle”,即“温良或文雅”。我所讲的温良或文雅,并非指天性柔弱或消极顺从。已故的麦高恩博士曾讲:“中国人的温良,并非那种饱受蹂躏、心灰意冷的民族的温良。”我讲的温良或文雅,是指没有蛮横、强硬、粗野或暴戾,没有任何令你不快的东西。可以说,在真正的中国式人格中,有一种沉静、理智、节制的柔美,如同一块韧性良好的金属呈现的质感一样。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即使他有什么体格或道德上的缺陷,这缺陷也会由于其精神气质的温文尔雅而获得补救,或至少得以弱化。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粗野,但粗野中没有卑劣;真正的中国人也许丑陋,但丑陋中没有凶恶;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粗俗,但粗俗中没有强横和嚣张;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愚笨,但愚笨并不至于荒唐;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精明,但精明中并未深藏恶意。总而言之,哪怕是在真正的中国人的身体、头脑和性格的缺点与瑕疵中,也没有令你深恶痛绝的成分。你很难在老派中国人里,哪怕是最底层的中国人里,找到让你极其厌恶的类型。
我曾提到,中国式的人格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温良,是那种难以言喻的文雅。当你深入分析真正的中国人这种难以言喻的温良品质时,会发现,这是同情与智能两相结合的产物。我曾将中国式的人格类比为驯养动物。驯养动物在哪方面有别于野生动物呢?我们认为,是它更通人性。人又在哪方面区别于动物呢?我们认为,是智能。不过,驯养动物的智能并非思维的智能,它既不基于思维推理,也非基于本能,不是狐狸那种总知道去哪儿能找到小鸡吃的动物本能。像狐狸这种源自本能的智能,但凡是动物都具备,野生动物自然不例外。驯养动物那种可被称作“通人性的智能”的东西,迥然有别于狐狸式或动物性的智能。驯养动物的智能,不基于思考,也不出自本能,而是出于同情,出于一种爱与依恋的感情。一头纯种的阿拉伯马能理解它的英国主人的指令,不是因为它懂英语语法,也不是它对英语有什么天分,而是因为它爱主人、依恋主人。这就是我所讲的人的智能,而非仅仅是狐狸式或动物性的智能。正是这种“人性特质”,使驯养动物区别于野生动物。同样,正是拥有这种富于同情心的、真正的人性智能,使真正的中国人具备了中国式的人格,拥有了那种难以言喻的温良尔雅。
我曾在某处读到过一位在中日两国都居住过的外国人的话,他说,外国人在日本住得越久,就越不喜欢日本人,而在中国住得越久,就越喜欢中国人。我不清楚他关于日本的说法是否属实,但相信在座所有的在中国居住过的人,都跟我一样,同意他对中国的说法。外国人在中国住得越久,对中国人的喜欢——也可称之为对中国人的偏爱——就与日俱增,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实。在中国人的身上,哪怕他缺乏卫生习惯或优雅教养,哪怕他的头脑和品格有很多缺陷,依然会有一些难以言喻的特质,令外国人喜欢他们远胜于喜欢其他民族。这一难以言喻的特质,我把它叫作“温良”,它能在外国人心目中削弱、减轻——假如还实现不了救赎的话——中国人体格或道德上的缺陷。再强调一遍,正如我之前向诸君阐明的,这种温良,是我所说的同情或真正的人类智能的产物,这种智能,既非基于思考推理,也非基于本能,而来自于同情——来自同情心的力量。那么,中国人为什么特别富于同情心呢?
对于这一点,我在此斗胆给出一种解释,当然,诸位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假设。中国人之所以有如此强的同情心,是因为他们完全(或者说几乎)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一个中国人的全部生命,是一种感性的生命,这种感性不是来自身体器官的肉体感觉,也不是源自神经系统的情绪冲动,而是来自我们天性的最深处——心灵或灵魂——的感受,或曰“人性情感”。其实,真正的中国人过着如此感性的生活、如此灵性的生活,以至于,有时甚至可以说他忽视了许多应做之事,忽视了一个在世间生活的、有灵有肉的人在感官上的很多需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对于脏乱环境通常无动于衷,对精致装饰的匮乏也毫不介意。当然,这些是题外话了。
中国人富于同情心,是因为他们完全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一种充满人性情感的生活。针对这一心灵生活的内涵,请允许我先举两个例子作必要的解释。第一个例子,在座的诸位中,或许有人认识我在武昌的一位老朋友和老同事,梁敦彦先生,知道他曾在北京担任过外务部尚书。当初,梁先生接到汉口道台的任命时,曾经欣喜若狂,但他告诉我说,这并不是因为他渴慕权力或是从此将荣华富贵(我们当时在武昌都很穷),他之所以发誓成为一个达官贵人、享有顶戴花翎,只是希望让他的母亲开心,因为,他的升迁能令他远在广东的老母亲感到欣慰和愉快。这就是我所说的,中国人所过的心灵生活—— 一种充满人性情感的生活的内涵。
另一个例子。我的一位在海关工作的苏格兰朋友告诉我说,他曾有过一个中国仆人,那人是个十足的流氓,不但撒谎、敲诈,还嗜赌成性。可是,当我的朋友由于伤寒和高烧,病倒在一个偏僻的港口、身边没有任何同胞能照料自己时,居然是这位中国仆人,这个可恶的流氓,全心全意地照料他,其细致和周到,甚至远胜于自己的密友和亲属。我记得,《圣经》中有一句话讲的是一个女人,这句话,也可以用来形容那个仆人,甚至形容所有的中国人:“多给他们一些宽恕吧,因为他们爱得深沉。”旅居中国的外国人,他们的眼睛和头脑发现了中国人性格、习惯上的诸多缺陷与瑕疵,但他们的心灵,仍为中国人所吸引,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感性的生活,或者说,充满了人性情感的生活。
现在,我们已经抓住了一条线索,可以借此探索中国人富于同情心的奥秘,理解究竟是什么,令真正的中国人拥有了那种富于同情心的、真正的人性智能,那种难以言喻的温文尔雅。下面,让我们进一步来验证这条线索或假设,让我们看看,就“中国人过着心灵生活”这一线索,除了解释以上两则看似孤立的事件外,还能不能解释我们在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中所见到的更普遍的现象。
首先,我们以汉语为例。既然说,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那么汉语也就是一种心灵语言。众所周知,在旅居中国的外国人中,儿童和文盲掌握汉语相对都很轻松,比成年人或受过教育的人要容易多了。原因何在?——因为儿童和文盲,是用心灵的语言来思考和交流的,而受过教育者,尤其是受过现代欧式的智力教育者,是用头脑或智力的语言来思考和交流的。其实,受过教育的外国人觉得汉语难学,恰恰是因为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太高了,所受的智识教育、科学教育太多了。《圣经》里有一句形容天国的箴言,也可以用来形容汉语:“除非你变成一个孩子,否则难以学会它。”
我们再以中国人生活中另一个众所皆知的事实为例。中国人素以记忆力超群著称,其中有何奥秘?奥秘就在于,中国人是用心灵而不是头脑来记事的。心灵中的“同情心”,就像胶水那样具有附着性,相对地,头脑或智识就显得干瘪和僵硬。同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童年时的记忆力远强于成年后,因为在孩童时期,我们跟所有中国人一样,是用心灵而不是头脑来记事的。
再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事例:中国人的礼貌。常有人评价中国是礼仪之邦。这种真正的礼貌,其核心是什么?是对他人感受的体谅。中国人之所以有礼貌,原因就在于,过着心灵生活的民族能觉知自己的感受,所以无须费力就能体谅别人的感受。中国人的礼貌不像日本人的礼貌刻意,令人非常愉快,正像法语中那句绝妙的表达:la politesse du Coeur(发自内心的礼貌)。日本人的礼貌,相对就显得刻意和不那么令人愉快,我听到过一些外国人对此表示厌烦,因为那是一种编排过的礼貌——如同在戏剧表演中刻意习得的礼貌那样,而不是自然流露或发自内心的。日本人的礼貌就像缺少香气的花朵,而真正礼貌的中国人的礼仪是由心而发,因而像名贵的香膏般芬芳馥郁。
最后,让我们关注一下中国人的另一个性格特质——缺乏严谨。明恩溥先生正是因为提出了这一观点而声名大噪。那么,中国人不够严谨的原因何在?还是因为,他们过着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和敏感的,它不像大脑或智力那样,是一套僵硬、精准、死板的工具。如果你用心灵思考,就要割舍大脑思考带来的稳定性和精准性——至少,要做到这一点是极其困难的。事实上,我们可以用中国的毛笔来比喻中国人的头脑。用毛笔写字和作画非常困难,但一旦你掌握了它,就将得心应手,能创造出美妙优雅、无与伦比的书画,那是西方的钢笔所远远不及的。
以上,就是与中国人的生活相关的几个简单事实,任何人,哪怕是完全不认识中国人的人,都能在现实生活中看到它们、理解它们。我想,通过对这些事实的验证,我已经证明了我的假设——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
正是由于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一种孩童式的生活,所以他们在很多方面都显得简单而淳朴。作为一个已经在世界上屹立数千年的泱泱大国,中国人的生活,却迄今仍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一种原始的淳朴,这一点的确令人震惊。正是因为这一点,令肤浅的留学生们认为中国的文明已经僵化、停滞,没有任何进步。当然,必须承认,就纯粹的智识生活而言,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发展滞后,正如诸位都了解的那样,中国人不仅在自然科学方面进步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在纯理论科学如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等方面也是如此。甚至,就连欧洲语言中的“科学”和“逻辑”,在汉语中都没有确切的对应词汇。中国人,就像过着心灵生活的孩童那样,对这些理论科学毫无兴趣,因为它们都无须心灵和情感的参与。事实上,对于任何不涉及心灵和情感,比如统计数表之类的东西,中国人都反感得近乎厌恶。而如果连统计数表和纯理论科学都令中国人反感,那么,像今日欧洲的自然科学为验证某个结论,而要对动物进行活体解剖之类的事,将令中国人感到恶心和惊恐。
我承认,单就纯粹的智识生活而言,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发展滞后。今天的中国人仍然过着一种孩童的生活、心灵的生活。就此而言,华夏民族尽管存在已久,却至今仍是一个孩童式的民族。但有一点是诸位必须谨记的,那就是,这一在很多方面原始淳朴的、过着心灵生活的孩童式的民族,却有一种思想的,或理性的力量,那是所有原始的民族所缺乏的。这种思想或曰理性的力量,使中国人能正确处理社会生活、政府管理和文明发展中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我敢说,这种成就超过不论古代还是现代的欧洲民族。这一成就非凡而卓越,它真真切切地使亚洲大陆上绝大部分的人口,实现了在同一帝国内的和平共处。
实际上,在此我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并非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生活。所有的原始民族都过着心灵生活,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们也过着心灵生活。马修·阿诺德曾言:“中世纪基督徒诗人靠心灵和想象生活。”我认为,中国人的优异之处在于,他们在过着心灵生活、孩童生活的同时,还有一种思想的或曰理性的力量,这一点,是你在中世纪的基督徒或任何其他原始民族身上找不到的。换句话说,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成熟民族,一个有着成年人理性智慧的民族,他们至今仍能过着孩童式的生活或曰心灵的生活,这是中国人的优异之处。
所以,与其说中国是一个发展滞后的民族,不如说中国是一个永不衰老的民族。简言之,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就在于——他们掌握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来回答开头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看到,真正的中国人的生活,既有成人的理性,也有儿童的心灵。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兼具成人的头脑与儿童的心灵。中国人的精神则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一种民族永生的精神。那么,这种民族永生的奥秘何在?你该记得,我在讨论之初曾讲过,令中国式的人格、真正的中国人拥有那种无法言喻的温良气质的,是富于同情心的、真正的人性智能。这种真正的人性智能,是同情与智能的结合,是心灵与头脑和谐共荣的结果。简而言之,就是灵魂与智慧的融洽结合。如果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一种民族永生的精神,那么,这种永生的奥秘就在于灵魂与智慧的完美结合。
诸位该问了,中国人是如何,以及从哪里得到了这种民族永生奥秘的?作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他们从何处获取了这种灵魂与智慧完美结合的奥秘,从而能永葆青春?答案当然是:从他们的文明中。诸位肯定不希望在剩余时间里都听我滔滔不绝地讲中国文明,所以,我将努力就中华文明中选择与这一话题相关的几个方面,加以阐释。
首先,在我看来,中华文明与当代欧洲文明有一个巨大的、根本性的差异。在此,我需要引用当代著名艺术评论家伯纳德·贝伦森的一个精辟论点。在对比欧洲文明和东方文明时,贝伦森讲道:“我们欧洲的艺术注定要沦为科学,几乎没有一部杰作不是学科划界的战场。”如同贝伦森先生对于欧洲艺术的观点,我认为,欧洲文明本质上就是学科划界的战场,一方面是科学与艺术两个不同范畴的斗争,另一方面则是宗教与哲学之战,同时,它还是头脑与心灵——即智慧与灵魂——不断冲突的惨烈战场。而在中华文明中,至少在过去的两千四百年里没有这种冲突。在我看来,这是中华文明与当代欧洲文明一个巨大的根本性差异。
换句话说,我认为在当代的欧洲,宗教能够满足人的心灵,却无法满足头脑;哲学能满足人的头脑,却无法满足心灵。再来看看中国,有人说中国人没有宗教,的确,中国普通大众并不虔诚地信教(我指的是欧洲语境中的宗教)。不管是道教还是佛教,中国的各种庙宇、仪式、庆典,更多具有的是娱乐性,而非教化作用。可以说,它们触发的更多是中国人的美感,而非宗教的或道德的情感;它们更多诉诸的是人们的想象,而非心灵或灵魂。但是,与其说中国人没有宗教,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中国人不需要宗教,中国人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
中国人,甚至中国的普通大众,都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这个特殊的现象该如何解释?对此,已经有一位英国人做出了尝试,伦敦大学的汉学教授罗伯特·道格拉斯在对孔子学说的研究中讲道:“已经有超过四十代中国人完全信奉同一个人的教诲。孔子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他的教诲十分契合被教导者的天性。中国人属蒙古人种,其黏液质的头脑天生不善思辨,天然地排斥探究超出自身经验事物,再加上他们对来生的观念从未被激发,因此,像孔子的那一套朴素、注重实际生活的道德体系,就足以满足中国人的需要。”
这位渊博的英国教授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的原因在于他们有孔子的教诲,这一点完全正确。但他还说,原因也在于蒙古人种的黏液质头脑,这就完全错了。宗教属于情感范畴,涉及的是人的灵魂,而不是思辨。哪怕是非洲的野蛮人,一旦他们脱离了纯粹的动物生活、内心的灵魂开始觉醒,就会产生对宗教的情感需求。因此,尽管说蒙古人种的头脑或许是黏液质的、不善思辨的,但属于蒙古人种的中国人,仍毫无疑问是比非洲的野蛮人更高级的人类,无疑也拥有灵魂,而只要有灵魂,他就有对宗教的需求。除非,有某些东西能取代宗教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实质上,中国人缺乏对宗教的情感需求,是因为孔子的儒家学说已经建立起一套哲学伦理体系,一套关于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综述,能取代宗教的位置。有人讲,儒家学说并非宗教,的确,儒学不属于欧洲语境下的宗教。而我认为,这正是儒家的伟大之处。儒家的伟大之处正在于,它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能使人们不再需要宗教。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得找出人类需求宗教的原因。在我看来,人类需求宗教,与需求科学、艺术和哲学基于同一原因——他们有灵魂。以科学为例,这里我指的是自然科学,人类为何要研究科学?现在很多人认为,人类研究科学是因为他们想要铁路和飞机。然而,推动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的动力,绝不是对铁路和飞机的需求,如果像当今的所谓改良派中国人那样,仅仅是为了铁路和飞机而研究科学,那么人类永远也不会拥有科学。在欧洲历史上,那些真正推动了科学进步,使铁路和飞机成为可能的真正的科学家,他们考虑的根本不是铁路和飞机的问题。促使他们推动科学进步,并使铁路和飞机得以实现的,是他们灵魂深处的渴望。他们渴望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神奇的宇宙,理解宇宙中那些令人惊叹的奥秘。所以,我认为,人类对宗教的需求,与对科学、艺术和哲学的需求是基于同一原因,即,人类是一种有灵魂的存在。由于拥有灵魂,而灵魂不像动物那样只关注当下,灵魂既关注当下也关注过去和未来,因此人类渴望了解这一他所置身的宇宙。如果人类对宇宙万物的性质、规律、用途和目的都毫无概念,就像被关在小黑屋里的孩子一样,会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危险、害怕和不确定。正如一位英国诗人所说的那样,宇宙的奥秘,沉重地压迫着人类。也正因为此,基于与需求科学、艺术和哲学同样的原因,人类需求宗教,以减轻自己所背负的那——
人生之谜的重负……
幽晦难明的尘世的如磐重压
艺术和诗歌,能令艺术家与诗人体验到宇宙的美丽和秩序,从而减轻宇宙的奥秘给予他们的压力,所以,像歌德这样的诗人不再需要宗教,他说:“拥有艺术者,同时就拥有了宗教。”哲学,也使哲学家得以认清宇宙的法则和秩序,减轻宇宙的奥秘给予他们的压力,因此,像斯宾诺莎那样的哲学家也不需求宗教,有句话说得好:“智者通过摘得智慧之冠抵达圆满,正如圣人通过摘得宗教之冠臻于圆满那样。”最后,科学,也使科学家认清了宇宙的规律和秩序,减轻他们理解宇宙奥秘的重担,因此,如达尔文和海克尔教授这样的科学家也不需求宗教。
然而,普通的大众们,他们既非诗人、艺术家,亦非哲学家或科学家,他们生计艰辛,无时无刻不面临自然灾害的威胁,面临来自他人的残酷压迫。对他们来说,有什么东西能减轻那“幽晦难明的尘世的如磐重压”?是宗教。宗教又如何减轻这种重担?通过给人以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在面临自然力量的威胁,或面临他人残酷无情的压迫而感受到神秘和恐惧时,宗教给予人类庇护,从这种庇护中,人们找到了安全感。这种庇护是一种信念,它使人相信有一种超自然的存在,它对有可能危害人类的元素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控制。当人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无常,面对岁月变迁和人世浮沉,面对出生、童年、青年、老年和死亡,并因此感到神秘与恐惧时,宗教也给予他们一种庇护,在这种庇护里,人们能找到一种永恒感,它是对永生的信念。因此我认为,宗教通过提供一种生存的安全感和永恒感,为既非诗人、艺术家,也非哲学家或科学家的普通大众,减轻理解宇宙奥秘的重担。基督曾讲:“我赐予你们的安宁,既非由世界所赋予,也不会为世界所剥夺。”也就是我所说的,宗教给人类大众带来的有关生存的安全感和永恒感。于是乎,除非你能找到一种东西,它能像宗教一样给人类大众带来同样的安宁,带来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否则,大众将始终怀有对宗教的需求。
而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儒学虽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那么,它一定拥有什么特质,能像宗教一样给予人类大众安全感与永恒感。让我们来进一步探究。
常有人问我,孔子究竟为中华民族贡献了什么?对此我可以罗列许多方面。但今天时间有限,我只能试着向诸位阐释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贡献。对于这项贡献,孔子在他的有生之年也曾说过,后世会因此而记得他,会明白他为大家做了什么。等我解释完,诸位就会明白儒学究竟有“什么”,是能像宗教一样给予人类大众安全感与永恒感的。为了能充分阐释清楚,请允许我先对孔子和他的生平做一个简要的说明。
在座的很多人可能都知道,孔子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一段扩张时期。那时,封建时代已经走到尽头,半宗法式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亟待发展和重建。这种大变革的时代,必然会不仅带来世界秩序的动荡,还会造成人们思想的混乱。我曾说,中华文明中两千五百年来不存在心灵与头脑的冲突,我也必须坦白地讲,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处于历史扩张时期的中国,与当今的欧洲极为相似:人的心灵与头脑之间存在着剧烈的冲突。在孔子的时代,中国人置身于一套庞大的体系中,这是一套从令人敬仰的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庞大的社会和文明体系,有着无数的制度、成规、教条、惯例以及法律,他们必须在这套体系之内继续自己的生活。然而,他们开始感觉、开始意识到,这套体系既非自己所创,也完全不符合现实生活的需要。对于他们来说,这套体系虽是惯例,却不见得合理。两千五百年前中国人的这种觉醒,就类似于欧洲人所谓的现代精神的觉醒——那种自由主义的精神,那种寻求事物来龙去脉的探索精神。中国当时的“现代精神”意识到,旧的社会秩序已不符合现实生活的需要,因而,它不仅试图重建一套社会文明秩序,还要为其找到新的理论基础。但是,所有的为新秩序探索理论基础的努力和尝试都失败了。有一些理论,虽能够满足中国人的头脑——满足智识的需求,却无法满足他们的心灵;另外一些,能满足心灵,却无法满足头脑。于是,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像当今的欧洲一样,产生了心灵与头脑的剧烈冲突。这种在人们试图建立新的文明秩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灵与头脑的剧烈冲突,使中国人对所有文明都心生不满,由此而生的痛苦和绝望甚至使他们想推翻、摧毁所有的文明。在当时的中国,有一些人,例如老子,就像当今欧洲的托尔斯泰一样,曾亲眼目睹心灵与头脑的冲突给人们带来的不幸和苦难,以至于认为,眼前的社会与文明的本质和体系都是错误的。老子及其最出色的学生庄子,告诫中国人,应当抛弃所有文明。老子对中国人讲:“抛开一切,跟随我来;随我去那山林中,去那山林的隐居之处,过一种真正的生活—— 一种心灵的生活、永恒的生活。”
孔子同样看到了这种心灵与头脑的剧烈冲突所带来的不幸和苦难,但他认为,罪恶不在于社会与文明的本质和体系,而在于社会与文明的运行方式,在于人们据以建立社会和文明的理论根基。孔子教导中国人说,不要抛弃自己的文明。孔子教导说,在一个真正的社会,真正的文明—— 一个有着正确的理论根基的文明里,人也能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事实上,孔子的一生就致力于将社会和文明引上正轨,赋予它一个真正的根基,以防止其毁灭。然而,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他已经看到自己无力阻止中国文明的毁灭了。那该怎么办呢?正如一个建筑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子起火、燃烧,坍塌在即,明知已无法拯救这栋建筑时,他该怎么做?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栋建筑的蓝图保存下来,使它未来还有重建的可能。因此,在发现中华文明的广厦已趋于崩塌、自己无力挽回之际,孔子决定将中华文明的蓝图保存下来。这就是流传至今的“中国的圣经旧约”:《五经》,五部经典。这就是我所说的,孔子对中华文明的重大贡献——他保存了中华文明的蓝图和基本架构。
孔子将中华文明的蓝图拯救出来并予以保存,是对中华文明的一大贡献,但还不是他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贡献。他的最大贡献,在于保留中华文明蓝图的同时,还创立了一套新的学说,以综合并阐释这一蓝图。通过这项工作,他使中国人形成了真正的国家观念,从而为这个国家确立了一个真实、理性、永久、绝对的基础。
然而,从古代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现代的卢梭、赫伯特·斯宾塞,都曾针对文明建立过学说,并试图为“国家”建立一个准确的定义。那么,这些欧洲伟大人物的哲学、他们关于文明的学说,与儒家关于文明的学说,与儒家的哲学和道德体系之间有何不同?在我看来,区别就在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宾塞的哲学,无一例外地,既没有变成宗教,也没有替代宗教的位置继而成为整个民族或普通大众的共同信仰。而儒学对于中国的普通大众而言,则变成了宗教,或曰宗教的替代品。这里所讲的宗教,并非狭义的欧洲语境中的宗教,而是广义的普遍意义上的宗教。歌德曾言:“唯有民众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唯有民众过着真正的人类生活。”当我们讲到广义的宗教时,我们通常是指如歌德所说的,被广大民众认可或至少被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普通大众认可并接受的,真实存在的、有约束力的一套学说和规则。从这一广义来讲,基督教和佛教是宗教,而儒学也变成了一种宗教,因为它的学说为全体中国人所接受并认可,它的行为规则产生了实际的约束力。相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没有变成这种广义的宗教。这就是我所说的,儒学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宾塞哲学的区别——后者始终只是一种哲学思想,只有学者能够理解它;而前者变成了适用于中华民族全体(包括学者在内)的宗教,或曰宗教的替代品。
广义上,我认为儒学与基督教和佛教一样,是一种宗教。诸位也许记得我曾说,儒学并非欧洲语境中的宗教,那么,两者有何区别?区别当然包括后者带有超自然色彩的起源,而前者没有,但不限于此。除此之外,儒学与欧洲语境中的宗教例如基督教和佛教还有一大区别——宗教教导人成为一个好人,而儒家学说的教诲不止于此,它同时教导人要成为一个好的公民。基督教的教理问答中会问:“作为一个人的终极意义是什么?”而儒家的教理问答则问:“作为一个公民的终极意义是什么?”儒家要求于人的,不在于他自身,而在于他同别人的关系、同国家的关系。基督徒对教理问题的答案是:“人的终极意义在于宣示上帝的荣耀。”而儒家的回答则是:“人的终极意义在于成为孝顺的儿子、忠诚的公民。”在《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有子(有若)讲道:“明智之人关注生命的根本——人的终极意义。有了根本,就有了智慧与信仰。人作为一种道德载体,其终极意义在于成为孝顺的儿子、忠诚的公民,这不就是根本吗?”简而言之 ,欧洲语境中的宗教,其目标是将人改造为完美的理想的人,把人变成圣人、佛或天使,而儒家只求现实的目标,即引导人成为一个好的百姓、一个孝子良民。换句话说,欧洲语境中的宗教教导:“如果你想拥有宗教,你必须变成圣人、佛或天使。”而儒家教导:“如果你成为孝顺的儿子、良好的公民,你就已经拥有宗教。”
其实,儒家与欧洲语境中的基督教或佛教的区别就在于:后者是一种个人的宗教,或曰教堂宗教;前者是一种社会宗教,或曰国家宗教。我曾讲过,孔子对中华民族的最大贡献就是确立了“国家”的真正概念。在确立这一概念的同时,孔子将其变成了一种宗教。在欧洲,政治是一门科学,而在中国,自孔子时代起,政治成为一种宗教。所以说,孔子对中华民族的最大贡献是建立了一个社会宗教或曰国家宗教。孔子将这种国家宗教,写进了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中所著的《春秋》一书。他将之命名为《春秋》,是因为该书旨在探究导致国家像春天和秋天一般盛衰兴亡的道德根源。这部书也可以叫作《现代编年史》,就像卡莱尔的《现代短论》一样。在书中,孔子回顾了社会和文明走向邪恶、衰败,并最终引发灾难与痛苦的历史,他追根溯源,指出这种灾难与痛苦的根源就在于人们缺乏真正的国家概念,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应向国家、向君主承担的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孔子在这部书中宣传了君权神授的主张。我知道,在座诸君,或起码大多数人都不信奉君主的神圣权力。让我们暂且搁置分歧,请诸位先不轻易下结论,容我把话讲完,也容我引用卡莱尔的一句名言:“君权对于我们来说,要么是神圣的权力,要么是魔鬼般的罪恶。”在这个问题上,希望诸位牢记并深思卡莱尔的这句话。
孔子在《春秋》中教导人们说,在社会的交往中,影响人们行为的,除了趋利避害的基本动机以外,还有一种更高尚、更纯粹的动机叫作“责任”(“分”),它比所有其他本能的动机都更高尚。以此类推,在所有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君民关系中,也存在这种更高尚、更崇高的动机,它能影响和启发人的行为。那么,说一国的民众应当对君主承担责任,有什么合理依据呢?在孔子之前的封建时代,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都是半宗族制的,也就是说,国基本上等同于家,民众并不强烈需求一个明确坚实的理论依据,来解释和支撑他对于国君的义务,因为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宗族或家庭,国君通常还是宗族或家庭的长者,亲族关系或血缘纽带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将他与国君相关联了。然而到了孔子的时代,封建制度正趋于消亡,国的规模已远远超过家族的范畴,一国的民众不再局限于同一宗族或家庭。因此,有必要就民众应向君主承担的责任这一问题,找到新的明确、合理又坚实的依据。孔子为之找到了怎样的新依据呢?那就是——名分大义。
去年我在日本时,前文部大臣菊池男爵请我翻译《春秋》中的四个汉字——名分大义,我将之译为“有关名誉与职责的根本原则”。中国人正是以此将儒家与其他所有宗教区别开来的。他们不称儒家学说为“教”,因为“教”是汉语中对宗教的总称,其他宗教的名称中都有这个字,例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中国人称儒家学说为“名教”——荣辱之教。孔子学说中的“君子之道”,理雅各教授将其翻译为“上等人之道”,欧洲词汇中最贴切的表达则是“道德法则”。而君子之道的字面意思是“道路”——有修养者之道。孔子所教导的哲学与整套的道德体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君子之道”。孔子将这一君子之道编纂成文,把它变成一种宗教—— 一种国家信仰。在这套国家信仰中,第一信条就是名分大义——“有关名誉与职责的根本原则”,或可称之为“荣誉法典”。
在这一国家信仰中,孔子教导说,人内心的荣辱感和君子之道,是一个国家,甚至所有社会文明唯一真实、理性、永久和绝对的基础。我相信,在座的诸位,哪怕是不相信政治中有任何道德可言的人,都同意这种荣辱感对于人类社会是很重要的,不过我恐怕,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它的必要性。对此,我必须指出,对于任何形式的人类群体而言,这种内在的荣辱感都是绝不可少的,就像成语“盗亦有道”所说的那样,连在盗贼团伙中也不能例外。一旦失去这种荣辱感,所有的社会和文明都将在瞬间土崩瓦解,化为乌有。何以如此?让我们以社会生活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赌博来说明。当人们坐下来赌博时,除非他们全都认识到,并感觉到这种内在的荣辱感,约束自己在某种颜色的纸牌或骰子出现时必须支付赌资,否则赌局就无法进行下去。同样地,除非商人们都认识到并感觉到内心的荣辱感,约束自己必须履行合同,否则所有的交易都将被迫终止。诸位可能会说,违反合同的商人会被告上法庭,的确,可要是没有法庭又会怎样?再说了,法庭是如何让商人履行合同的?只能通过暴力强制,所以,如果荣辱感缺失,就只能靠暴力将社会勉强维系一段时间。但我后面会进一步阐释,单靠暴力,是绝对无法长久地维系社会的。警察可以通过暴力迫使商人履行合同,那么律师、法官,甚至共和国的元首们,又是如何让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呢?诸位该知道,这是无法靠暴力实现的。那靠什么?要么是警察自身的荣辱感,要么是哄骗。
近代以来,全世界(很遗憾,也包括中国在内)的律师、政客、法官、国家首脑,都是通过哄骗的手段,令警察履行职责的。在要求一个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他们会说这是为了社会的需要,或为了国家的福祉。社会的需要,意味着警察本人可以按时领取薪水,以免他自己和全家冻饿而死。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就是哄骗。因为所谓的“国家福祉”,在我看来,对警察而言不过是每周的十五先令,他借此只能勉强糊口;而对于律师、政客、法官或元首而言,则意味着每年一两万英镑的高薪,他们能住在精致的别墅里,开着汽车,用上电灯,过上舒适奢侈的生活,全都建立在成千上万人的血汗之上。我称之为哄骗,是因为如果不承认内心的荣辱感——那种使赌徒将兜里最后一个铜子儿自觉付给赢家的荣辱感,那么,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一切,所有的财产占有和转移行为,就都失去了依据,失去了约束力。因此,虽然那些律师、政客、法官、元首们侈谈着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但他们真正依靠的其实是警察潜意识里的荣辱感。这一荣辱感,不仅驱使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还使他尊重财产权,在律师、政客、法官和元首享受着高薪的同时,满足于自己区区一周十五先令的薪水。我称之为哄骗,是因为当这些人要求警察有荣辱感的同时,自己却公然信奉“政治无道德”之类的信条,并明目张胆地依此行事。
诸位该记得,我曾讲到,卡莱尔说过君权对于我们要么是神圣的权力,要么是魔鬼般的罪恶。现代共和政体下的律师、政客、法官或元首,他们这种哄骗欺诈的行径,正是卡莱尔所说的魔鬼式的罪恶。这些现代社会的公众人物,一方面声称政治无道德、不顾荣誉,一方面又高谈着社会需要和国家福祉。正是这种虚伪狡诈,造成了卡莱尔所说、我们所见的“无处不在的苦难、叛乱、骚动、无裤党的起义热潮、专制复辟的蔓延、数百万人穷困潦倒、军队的养尊处优和尸位素餐”。简而言之,正是哄骗与武力的并用、伪善与军国主义的结合、律师与警察的联手,造成了现代社会的无政府主义思潮。这种武力与哄骗的结合,践踏了人们心中的道德感,驱使狂热的无政府主义者将炸弹掷向律师、政客、法官和元首们。
我认为,如果构成社会的个人没有道德感,如果政治中不讲道德,这样的社会就不可能牢固,至少不可能持久。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那个被律师、政客、法官或元首所糊弄的警察,他的内心必然会产生动摇。他被要求恪尽职守,以造福社会,但这可怜的警察自己也是社会的一分子。至少,对于他自己和他的家庭来说,他是社会最重要的一分子,所以,只要有其他方式(哪怕是做匪徒)能让他挣更多的钱,能改善自己和家庭的生活,那也是在造福社会。如此,这个警察早晚会得出结论:既然政治不讲道德,既然挣更多的钱就是造福社会,如果做革命党徒或无政府主义者收入更高的话,干吗非要当警察不可呢?当一个警察得出上述结论时,这个社会的崩溃就近在眼前了。在《春秋》中,孔子除了宣传他的国家信仰外,还描述了当时的社会景象——那个时代就像今天的世界,公众人物没有荣辱感,政治道德沦丧,社会行将覆灭。所以孟子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言归正传。我认为如果一个社会缺乏道德感和荣誉感,那么它最终是无法维持下去的。因为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哪怕是对赌博、经商这类无足轻重的小事而言,荣誉感和廉耻感都是如此重要和不可或缺,更何况是在社会中?社会关系有两个最核心的基础——家与国。诸位都知道,在所有民族的历史中,公民社会的兴起都始于婚姻制度的确立。欧洲的教会将婚姻制度神圣化,使其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在欧洲,婚姻大事须由教会批准,这一权力的来源是上帝。然而这只是表面的,或曰法律形式上的批准,婚姻之所以神圣不可侵犯,其内在的真正约束力是荣誉感和廉耻感,是男女之间的君子之道,正如我们在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所看到的那样。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换句话说,在所有拥有公民社会的国家中,对荣辱感的认识——对君子之道的认识,使婚姻制度得以确立,婚姻制度又使家庭得以确立。
我曾讲,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是一套源于君子之道的荣誉法典。但现在,我必须告诉诸位,在孔子以前很遥远的时代里,中国已经流传着一套未诉诸文字的君子之道,它被称作“礼”——礼仪、礼节、礼俗。后来,出现了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和伟大的立法者——周公(公元前1135年)。他在孔子之前,最先明确、定型并制定了形成文字的君子之道——关于得体的行为方式的法律。这部由周公制定的第一部形成文字的君子法,就是著名的《周礼》,即周公之礼。它或许可以被视为前孔子时代中国的宗教,类似于前基督教时代犹太人的摩西法典,它是中国人的“旧约”。正是这套周礼——书面的君子之道,第一次在中国确立了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因此,中国人至今仍将婚姻的圣礼称作周公之礼:周公的礼仪之道。在神圣的婚姻制度的基础上,前孔子时代的宗法体系使中国人建立起了家庭制度,令中国人的家庭得到了稳定、持久的维系。或许,我们可以把这套周公之礼称为“宗族信仰”,以区别于孔子后来所教导的国家信仰。
孔子在他所教导的国家信仰中,对上述宗族制度作了新的阐释。换句话说,孔子在其教导的国家信仰中赋予了君子之道以新的内涵,使其适用范围更广、内涵更深刻。宗族制度确立了婚姻的圣约,而孔子在赋予君子之道以更新、更广、更深刻内涵的同时,确立了一种“新约”。孔子所确立的这种新的圣约,不再被称作礼仪的“礼”,而被称作“名分大义”,我将其翻译为“有关名誉与职责的根本原则”,或曰荣誉法典。通过确立这种名分大义,孔子为中国人创立了一种国家信仰,全面取代了他们已经拥有的宗族信仰。
在孔子以前的宗族信仰里,家庭中的丈夫和妻子受婚姻的圣约所约束——受周公之礼约束,必须绝对遵守婚姻的盟约,确保这一盟约神圣不可侵犯。与之相类似,在孔子所树立的国家信仰下,君主和臣民之间受“名分大义”这一新圣约的约束,必须视宣誓效忠的盟约为神圣不可侵犯,并予以绝对遵守。简言之,孔子所确立的这种新的圣约——名分大义,就像早于他的时代所确立的周公之礼,是一套关于忠诚的圣约。如我所言,孔子正是以此赋予了君子之道以新的、更广泛和更深刻的内涵,赋予了旧的宗族信仰以新的内涵,将其升级为国家信仰。
换句话说,就像旧的宗族信仰确立了婚姻的圣约那样,孔子的国家信仰确立了忠诚的圣约。在宗族信仰中,依据婚姻的圣约,妻子必须绝对忠诚于丈夫,而在名分大义这套宣誓忠诚的圣约中,中国的民众必须绝对忠诚于君王。因此,孔子所教导的这一套忠诚的圣约,也可以被叫作忠君之礼或忠君之教。诸位可能记得我讲过,孔子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宣传君权神授,但更准确地说,孔子教导的是忠君之责神圣。孔子所教导的这种对君王神圣的、绝对的忠诚,与欧洲的君权神授不同,它的授权或理论依据不是来自超自然的存在——例如上帝或某种深奥的哲学——它依据的是君子之道,是人内心的荣誉感和廉耻感。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里,正是这种荣辱感使妻子忠诚于丈夫,而孔子所教导的绝对效忠君主的理论,也是来源于名分意识和荣辱感。这种荣辱感使商人信守诺言、履行合同,使赌徒按规则行赌并偿还他的债务。
我在谈到宗族信仰时讲过,这种旧的宗法体系,以及各国的教会信仰,正是通过确立婚姻圣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使家族得以确立的。同样,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是通过确立宣誓忠诚的圣约使国家得以确立的。如果诸位承认,第一位确立婚姻圣约和婚姻不可侵犯性的人,对人类以及文明的开端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话,也就能够理解,孔子确立的忠君圣约及其不可侵犯性,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工作!婚姻圣约确保了家族的稳定和持久,没有了它,人类将会灭绝。而忠君圣约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持久,没有了它,社会和文明都将崩塌殆尽,人类将退化成野蛮人或动物。因此我说,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大贡献在于,确立了一个关于“国家”的真正的概念—— 一个有着真实、理性、永久、绝对的基础的国家观念。通过这个观念的确立,他创建了一种信仰——国家信仰。
我也讲过,孔子将他关于国家信仰的教导,写进了他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所著的《春秋》一书。在这部书里,孔子首先制定了忠君的圣约,即名分大义或曰荣誉法典。故而,《春秋》也常被称作春秋名分大义,即春秋时代“有关名誉与职责的根本原则”。简而言之,它是春秋时代的基本准则,中华民族的大宪章,包含了神圣的盟约或曰社会契约,从而使全中国人民和整个国家都绝对地效忠于君主。这份圣约,不仅是中国的国家和政府,而且是中华文明唯一的真正宪法。因此孔子说过,后人将通过这部书来了解他,并明白他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 (知我者其为《春秋》乎?)
我绕了这么大的弯,才点到想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诸位恐怕已经有点不耐烦了,让我们言归正传。诸位应当记得我曾讲过,人类大众需要宗教——欧洲语境中的宗教——原因在于宗教给了他们一种庇护。通过信仰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大众能够找到生存的永恒感。而孔子所教导的哲学和道德体系,即儒家学说,却能够取代宗教的位置,使人们可以不必依赖宗教过活。那么,儒家学说中必然有一些东西,能够像宗教一样给普通大众以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现在,我们终于找到它了,那就是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绝对效忠于君主的神圣职责”。
诸位应该能理解,由于对君王的这种绝对神圣的忠诚,在中华帝国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童的心目中,皇帝被赋予了绝对的、至高无上的、超越一切的全能力量。正是这种对皇权的绝对信仰,给了中国人安全感,正如其他国家的大众因宗教信仰而得到安全感那样。这种对皇权的绝对信仰,还保证了中国人心目中国家的绝对稳定和持久。而国家的这种绝对稳定和持久,又让人们确信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持久性,最终令中国人相信种族的永恒。这种从神圣的忠君之责中衍生出来的对君王全能力量的信念,对种族永续的信念,使中国的普通大众拥有一种生命的永恒感,正如其他国家的宗教给予的对来生的信念一样。
同时,正如忠君思想确保了民族血脉的永续,儒家的祖先崇拜也确保了宗族血脉的延续。事实上,中国的祖先崇拜不建立在对来生的信念上,而是建立在种族永续的信念上。在弥留之际,让一个中国人感到慰藉的,不是对来生的信念,而是相信他的子子孙孙,他的所有亲人,都会记住他,怀念他,永远爱他。因此,对一个中国人来说,死亡就像是即将开始的一段漫长旅途,在幽冥之中,或许还有与亲人重逢的“可能”。总结起来,儒家的祖先崇拜和忠君之道,令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得到生命的永恒感,而当他们面临死亡时又得到一种安慰。在其他国家中,这种对大众的慰藉来源于信仰来生的宗教。也正是因为中国人将祖先崇拜提升到与忠君之道同等的高度,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孔子的整套学说,即我所讲的国家信仰,其实包含两部分:对君王的忠诚、对父母的孝顺,即汉语中的“忠孝”二字。中国人所说的三纲——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三个信仰,以重要性排序依次为:第一,绝对效忠于君主;第二,孝敬父母,崇拜祖先;第三,婚姻神圣,妻子绝对服从丈夫。上述三条中的后两条,已经包含在前孔子时代的宗族信仰中,而第一条——忠君之道——则是由孔子首倡,并最终制定为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的。这一国家信仰,是孔子为中华民族立下的新宪章。三纲中的第一条——绝对效忠于君主,取代了或等同于其他宗教中的第一信条——对上帝的信仰。正因为儒教中有了这种相当于信仰上帝的内容,所以它能够取代宗教,使中国人甚至普通大众都没有感觉到有宗教存在之必要。
但是诸位可能要问,如果没有宗教所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如何能够使人、使普通大众,遵守孔子所教导的道德规范?上帝的权威可以使人服从并遵守道德规范,儒家学说又如何使人绝对效忠于君主?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请允许我先指出诸位一个极大的误解,即误认为,使人遵从道德规范的约束力来源于上帝的权威。我在此郑重指出,在欧洲,虽然婚姻的圣约和不可侵犯性来自教会的认可,而教会的权力源于上帝,但我讲过,那仅仅是一种表象。正如我们在所有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所见到的那样,婚姻神圣不可侵犯的内在约束力,其实是荣辱感,即普通男女之间的君子之道。因此,令人服从道德规范的真正力量是道德感,是人内心的君子法。所以我说,信仰上帝绝非遵守道德规范的必要条件。
正是基于这一点,一些怀疑论者,如上个世纪的伏尔泰和托马斯·潘恩,以及当代的理性主义者如海勒姆·马克西姆都提出:对上帝的信仰,是由宗教创始人发明,继而由牧师维持的一套骗辞。这是一种荒谬的诽谤。所有的伟人,所有富于智慧的圣哲,通常都信仰上帝。孔子也信神,尽管他绝少提及这一点。甚至,连拿破仑那样最识实务的俊杰也信奉上帝。正如赞美诗所言:“只有头脑庸俗浅薄的愚者,才会在心中说‘上帝不存在’。”不过,圣哲们对神的信仰,又不同于普通大众的信仰。正如斯宾诺莎所说,圣哲对神的信仰,是对宇宙神圣秩序的信仰。孔子曾讲:“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就是宇宙的神圣秩序。圣哲们对这一宇宙神圣秩序的叫法各异,德国哲学家费希特称之为宇宙的神圣意志,中国的哲学语言称之为“道”。但无论圣哲对它如何称呼,对宇宙神圣秩序的洞悉,使他们共同认识到遵守道德的绝对性和必然性,因为道德规范是宇宙神圣秩序的天然组成部分。
所以,虽说信仰上帝不是遵守道德规范的必要条件,但对上帝的信仰,能使人认识到遵守道德规范的绝对的必要性。正是对这种绝对必要性的认识,使圣哲们服从并遵守道德准则,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然而,引导圣哲们理解宇宙神圣秩序的这套逻辑,缺乏智慧的普通大众是无法理解的,他们因而也理解不了遵守道德规范的绝对必要性。马修·阿诺德就曾说过:“道德规范,总是先作为一种思想被理解,然后才被当作法则去奉行,这必然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而大众既缺理解道德规范的智慧,亦无严格遵守道德规范的能力。”正因如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斯宾塞所教导的哲学和道德学说,只对学者们有意义和价值。
而宗教的价值正在于,它能够使人,甚至使那些缺乏智慧和能力的普通大众,恪守道德行为规范。那么,宗教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人们以为,宗教只要教人信仰上帝就可以了,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对此,我早已向诸位指明,真正使人遵守道德规范的唯一的力量,是荣辱感,是人们内心的君子之道。孔子曾说:“能脱离人内心的道并非真正的道。”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耶稣也曾传道曰:“神的国就在诸位心里。”所以,认为宗教只需教导信仰上帝就能令人遵守道德的观点是错误的。马丁·路德在《但以理书》的评注中说得好:“所谓上帝,不过是人内心托付其依赖、信念、希望和爱之所在。若托付真诚,则上帝为真;若所托虚妄,则上帝也是虚假的。”宗教教导的信仰上帝,只是一种托付,按我的说法,就是寻求庇护。路德又接着写道:“对上帝的托付和信仰,必须出于真心,否则便沦为虚妄。”换言之,如果真的信仰上帝,就必须真正懂得上帝,也就是要洞悉宇宙的神圣秩序,而我们知道,这是圣贤才能抵达的境界,绝非人人可及。由此可见,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本就是虚幻的,而人们还误以为它能令大众安分、守德。人们把对上帝的信仰、对宗教教导的宇宙神圣秩序的信仰,十分贴切地称作一种信念、一种依赖,按我的说法,就叫寻求庇护。然而这种庇护,即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尽管虚幻,却极有益于使人遵守道德规范。因为,如前所述,对上帝的信仰能赋予大众一种存在的安全感和永恒感。歌德说:“虔诚,即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其本身并非目的,而是手段,它能使人的头脑与情绪完全彻底地沉静下来,达到群体或个人完善的最高境界。”换句话说,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通过给人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能使人沉静下来,使其头脑和情绪获得必要的安谧,来感受内心的君子之道或曰荣辱感。而这一荣辱感,我重申一遍,是真正的、唯一能令人遵守道德规范的力量。
那么,如果教导对上帝的信仰只起辅助作用,那宗教使大众安分守德的根本方法是什么?是启示和灵感。马修·阿诺德说得真切:“从异教徒恩培多克勒到基督徒保罗,无论持何种信仰的高贵的灵魂,都坚信启示与灵感的必要性,主张靠激发人的生命的灵感来完善道德。”那么,什么是宗教所谓的启示,或人的生命灵感呢?
诸位想必记得,我曾讲过,孔子的整套学说可以被概括为一个词:君子之道。我认为在欧洲的语汇中与之最接近的是“道德准则”。孔子说君子之道神秘玄妙:“君子之道,广大而精微。” (君子之道费而隐。) 但他还说:“愚笨无知的普通男女都能理解,卑贱低微的匹夫匹妇皆可践行。” (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 所以,同样了解君子之道真谛的歌德才称之为“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人类又是在何处,以及如何发现这个秘密的呢?这一点我也曾讲过,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来自对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中的真正关系的认识。因而,这个秘密,歌德的“公开的秘密”,孔子的君子之道,最先是被夫妇们发现的。那么,他们又是如何发现这一秘密——发现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呢?
孔子的君子之道,我认为在欧洲的语汇中最接近的表述是“道德准则”,这里特指哲学家与伦理学家提倡的道德准则,而非宗教或宗教导师教诲的道德规范。那么,孔子的君子之道与哲学家、伦理学家的“道德准则”有何区别?要理解二者的差异,我们首先需要找出道德准则与宗教的区别。孔子说:“天(普遍的宇宙秩序)赋予人并要求于人的,即为‘性’;依照天性和天命而行,即为‘道’;将‘道’予以精粹提炼和修整规范,即为‘教’。”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所以按照孔子的观点,上述二者的区别在于,宗教是一种更纯粹、更规整的道德准则,是道德准则更深刻的形态、更高的标杆。
哲学家提出的人类应当恪守的道德法则叫作理性。然而,按照通常的理解,理性是指我们的思考能力,是一套缓慢的思考或推理过程,它能让我们分辨、识别事物外部可定义的性质和特点。因而,理性能让人认清的,仅仅是道德关系中那些可定义的性质和特点,能帮助我们探知的仅限于规矩准则、是非曲直(或曰正义)的外在形态和固化形式。但理性本身,并无助于我们捕捉“正义的命脉或灵魂”,亦即是非曲直(或曰正义)那些难以言喻的、流动变化的绝对的奥义。正因如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伦理学家要求人类遵守的道德法则叫良知,也就是我们的良心。然而,正如希伯来《圣经》中的智者所言:“人心多有计谋。”如果将良知当作准则来恪守,我们被迫听从的,或更倾向于听从的,将不是来自正义灵魂的声音,不是正义那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奥义,而是我们心中的利害算计。
换句话说,宗教要求我们恪守的是人类的真正法则,不是人性中的兽欲或肉欲。对于后者,圣保罗称之为属乎肉体的律法,奥古斯特·孔德著名的门徒利特尔先生将其精准地定义为“个体存活与繁衍之法”。而对人类的真正法则,圣保罗称之为属乎圣灵的律法,孔子则将其概括为君子之道。简而言之,宗教要求我们遵守的人类的真正法则,就是基督宣讲的、存在于我们内心的“神之国”。由此看来,正如孔子所说,宗教是一种更纯粹、更规整的道德规范,比哲学家或伦理学家所倡的道德准则有更深刻的形态、更高的标杆。基督曾说:“诸位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相当于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与宗教相似,孔子的君子之道也是一套更纯粹、更规整的道德规范,比哲学家或伦理学家所倡的道德准则(即哲学家的理性,伦理学家的良知)有更深刻的形态、更高的标杆。与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道要求我们恪守的是人类的真正法则,它绝非市井庸俗之辈、粗野污秽之徒的法则,而是爱默生所说的、世上“至纯至洁之心灵”的法则。其实,要明白君子之道,我们必须首先成为君子,并像爱默生一样,具备那种单纯圣洁的心灵,因而孔子说:“人能提升道德标准,而非道德标准能提升人。”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不过,孔子也教导说,只要我们愿意学习、努力习得君子的那种高尚情操或良好修养,同样可以掌握君子之道。孔子所教导的良好修养,即汉语中的“礼”字,它被翻译成各种意思:礼仪、礼俗、礼貌,但真正的内涵是良好的修养。君子的这种高尚情操和良好修养,放在道德行为体系里,就是欧洲人所讲的荣辱感。其实,孔子的君子之道不是别的,正是荣辱感。这种荣辱感、孔子所称的君子之道,不像哲学家或伦理学家的道德准则那样,是一套干瘪僵硬的、关于是非曲直外在结构体系的知识,而是像基督教《圣经》中的公义一样,是一种本能、鲜活、生动的觉悟,它觉悟到了是非曲直或正义那种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内核,捕捉到了正义的命脉和灵魂,那就是所谓的荣辱。
这样,我们就可以回答此前的问题了:初次认识到婚姻关系本质的夫妇,是如何发现歌德的“公开的秘密”、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因为他们具备高尚的情操,具备君子的良好修养。这在道德体系里被称为荣辱感。这种荣辱感,使他们看到了是非曲直或正义那种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内核,捕捉到了正义的命脉和灵魂,即所谓的荣辱。那么,是什么激发、促使他们拥有这种高尚的情操、良好的修养的呢?我们可以从茹伯的这句妙语中找到解释:“一个人对他人不可能真正公平,除非他爱邻如己。”因此,是“爱”启发了男人和女人,令他们认识到茹伯所说的真正的公平,捕捉到正义的灵魂——荣辱感,从而使他们发现了歌德所称的“公开的秘密”,发现孔子的君子之道。可以说,君子之道诞生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而掌握了君子之道,人类不仅能够创建社会和文明,还能够创造宗教——找到上帝。现在,诸位应当能理解歌德通过浮士德之口所作的信仰告白了,其开头是:
悬于我们头顶的难道不是茫茫的苍天?
支撑我们脚下的难道不是坚实的大地?
我已阐释过,并不是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在驱使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真正使人遵守道德规范的,是君子之道,是我们内心的天国,宗教的教化正是诉诸这一点。因此,君子之道,才是宗教真正的灵魂,而信仰上帝和遵守规范不过是它的躯壳而已。如果说君子之道是宗教的生命、宗教的灵魂,那么“爱”就是宗教的灵感来源。这里的爱,并不仅仅指人类从男女的关系中第一次认识到的那种爱,而是涵盖了所有真正的人类情感,涵盖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以及人类对所有生灵的喜爱、善意、恻隐、同情和怜悯之情。所有这些真正的人类情感,都涵盖在一个汉字——“仁”中。这个仁字,在欧洲语汇中与之最接近的表达,是古老的基督教术语Godliness(虔敬):人性中最具神性的特质。而在现代语言中,与之最接近的是“Humanity(人道)”:对人类的爱,或者一言以蔽之,就是爱。简而言之,宗教的灵魂、宗教的灵感之源,是汉语里的“仁”或者“爱”,怎么称呼它都可以。它最初被人类认识时,是男人和女人的爱。这就是宗教的灵感之源,宗教的最高美德。根本上,宗教也是有赖于此,才使得人们甚至普通大众都遵守那属于宇宙神圣秩序的道德规范。孔子说:“君子之道源于对丈夫和妻子关系的认识,但它扩展到最高层面,则能够统领天地——统领整个宇宙。”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我们已提到过宗教的启示和灵感,那种真切的情感。但这种启示、灵感不只存在于宗教中——我指的是教会宗教。任何一个人,只要曾经感受到,在趋利避害的动机之外,还有一种动力驱使自己遵守道德规范,他就得到过这种启示或灵感。在人的每一个为责任感、荣辱感所驱动,而非由利己或恐惧的动机所驱动的行为中,都存在这种宗教式的启示或灵感,所以我说,这种宗教式的启示并非只存在于宗教中。但在我看来,宗教的可贵之处正在于拥有这种圣启和感化之力。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所留下的有关道德规范的教诲,都伴有这种圣启和感化力,从而像马修·阿诺德所说的,“照亮了道德规范,使它更容易被人遵守”。而哲学家或伦理学家的道德规范缺乏这种启示或灵感。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蕴含着启示的、有关道德规范的语言,并不仅仅存在于宗教中。在所有文学巨匠的语言,尤其是诗歌中,都含有这种类似的启示和灵感,例如我刚刚引用的歌德的话就是如此。遗憾的是,文学巨匠的语言难以触及普通大众的灵魂,因为那是知识阶层的语言,很难为普通大众所理解。相反地,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立者,都具备一个共同的优势——他们大部分人都从没受过教育,因而他们说的话都是未受教育者的简单语言,极容易被普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因此,宗教的价值——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将内在的圣启和感化力传达给普通大众。要理解这种启示、灵感是如何进入宗教的,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宗教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立者,都具备充沛的,甚至是异常强烈的情感天性。这种带有异常强烈的情感天性,令他们能深刻地感受到爱,或曰人类的情感。如前所述,这种爱使宗教具有了圣启和感化之力,它是宗教的灵感之源。这种天性中的强烈的爱,或曰人类的情感,使他们觉察到正义那难以言喻的、绝对的内核,捕捉到正义的灵魂——他们称之为“义”。对于正义这种绝对内核的清晰觉察,令他们能看到是非曲直之法则——或曰道德规范——的内在统一性。由于天生带着异常强烈的情感,在无意识之中,他们强大的想象力又把道德规范的这种统一体人格化,化身为一个全能的、超自然的存在——他们称之为“上帝”。他们相信,自己所感受到的那种强烈的爱,都来源于上帝。启示和感化力,正是以这种方式进入了宗教,照亮了宗教的道德规范,从而将大众引领到遵守道德规范这条笔直而狭窄的道路上。然而,宗教的价值不仅于此,还在于它能提供一种组织,这种组织唤醒、点燃、激发人们内心的启示和灵感,从而使他们遵守道德规范。这种组织就是——教会。
许多人认为,设立教会就是为了教人信仰上帝,这又是一个大错。正是现代基督教会的这种谬见,才使得已故的J.弗劳德先生这样的老实人都对他们非常反感,弗劳德曾说:“我在英国听过几百次布道,都在讲信仰的奥秘、神职人员的神圣使命、使徒的传承,诸如此类,却从不记得有哪一次讲到朴素的诚实,讲到那些根本的诫律,像是‘不可说谎’‘不可偷盗’。”尽管我充分尊重弗劳德先生,但对他的主张——教会应当教导道德——却不敢苟同。设立教会的目的,无疑是在于使人遵守例如“不可说谎”“不可偷盗”的道德规范,然而,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教会,其真正功能并不在于宣讲道德,而是教导信仰。我说过,信仰不是像“不可说谎”“不可偷盗”那样一条条死板的规定;教会,应当以一种圣启、一种具有感化力的鲜活情感去打动人心,使人们易于遵守这些道德规范。因此,教会真正的作用并非宣讲道德,而是使人遵守道德,通过启发、激励人的启示和灵感,使其遵守道德。换句话说,全世界伟大宗教的教会,都是通过唤醒、点燃、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从而使人遵守道德规范的组织。那么,教会如何唤醒和点燃人们内心的这种启示与灵感呢?
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不仅赋予了道德规范以灵感、启示和真切情感,也激发了门徒对他本人和其品格的无限敬仰、热爱与膜拜。伟大的导师去世后,嫡传门徒们为了保持对导师的这种敬仰、热爱与膜拜,建立了教会,这就是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起源。就像这样,教会通过保持、唤起、激发直接门徒们曾经感受过的、那种对于创始导师的无限敬仰、热爱与膜拜,唤醒和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和启示,使他们遵守道德规范。人们将对神的信念,甚至对宗教的信念,贴切地称为一种“信仰”或“托付”。托付于谁呢?就是他们所崇拜信仰的宗教创始人,在伊斯兰教是先知,在基督教是耶稣。如果问一个勤勉的伊斯兰教徒为何信仰真主、遵守道德,他会毫不迟疑地回答说,因为他相信先知穆罕默德。如果问一个勤勉的基督教徒他为何信仰上帝、遵守道德,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因为他热爱耶稣基督。所以说,对穆罕默德的信仰、对耶稣基督的热爱,也就是我所说的,教会在人们心中保持、唤起、激发的对于宗教创始人的无限敬仰、热爱与膜拜之感,这是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的灵感之源,是宗教真正能使人,甚至使普通大众遵守道德规范的力量所在。
诸位曾问,如果没有对上帝的信仰,不借助上帝的权威,宗教如何能使人,甚至使普通大众遵守道德规范,遵守例如像孔子在其国家信仰中所教导的那种绝对效忠于君主的信条呢?现在,我终于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如前所述,宗教不是通过教导对上帝的信仰来使人遵守道德规范的,宗教使人遵守道德的主要方式,是建立教会组织,继而唤醒或激发人们心中的灵感和启示。针对诸位的问题,我的答案是,儒家也有相当于教会的组织,这种组织就是“学校”。学校就是孔子的国家信仰体系中的“教会”,诸位或许知道,在汉语中,宗教和教育的“教”是同一个字。正如学校在中国就是教会一样,对中国人来说,宗教就是指教育和文化。中国的学校,其目标与宗旨有别于现代的欧式教育,教人如何赚钱谋生,而是像西方的教会一样,旨在使人理解弗劳德先生所讲的根本诫律——“不可说谎”“不可偷盗”,也就是教人向善。约翰逊博士曾说:“不论是为行动做准备还是为交谈做准备,也不论是出于实用的目的还是愉悦的目的,我们首先需要掌握的,乃是关于是非对错的宗教和道德知识;其次,要熟悉人类历史,并熟悉那些蕴含真理并经过实践证明合理的范例。”
我们已经了解过,教会通过唤醒、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使人遵守道德规范,而其唤醒、激发人们内心灵感的方式,是点燃和激发其对宗教创始人的无限敬仰、热爱与膜拜。那么,中国的学校——孔子国家信仰体系中的教会——与其他国家的教会之间就存在区别。的确,中国的学校也像其他国家的教会一样,是通过唤醒、激发人内心的灵感使人遵守道德的,但它所用的方式与教会不同,它并不激发人们对孔子本人的敬仰与热爱。孔子生前确实为其嫡传弟子所敬仰和热爱,甚至在其身后,也在研究并理解他的学说的人中间激发起了同样的感情。但是,无论是在世时还是去世后,孔子都没有在普通大众的心里激发起如同对宗教创始人那样的敬仰、热爱与膜拜。对于孔子,中国普通大众并不像伊斯兰教众对穆罕默德,或像基督徒对耶稣那样膜拜。从这一点来说,孔子并不属于宗教创始人一类的人物。要成为欧洲语境中的宗教的创始人,一个人必须有极其充沛、强烈甚至异常的情感天性。孔子是商朝王室的后裔,他们曾经在孔子身处的朝代之前统治中国,这个民族像希伯来人一样,有着强烈的情感天性,而孔子本人生活在周朝,周人具有像希腊人那样优秀的理智天性——他们在儒家之前确立了一套旧的礼教,周公就是这个民族的代表。因此,容我做一个类比的话,孔子天生是一个希伯来人,拥有希伯来民族强烈的情感天性,他又在最理智的文化中接受了教育,吸纳了希腊式文化的精华。再做个贴切的类比的话,伟大的歌德具有最完美的人性,他是欧洲文明能够创造出的真正的欧洲人;而中国人公认孔子身上具有最完美的人性,他是中华文明能够塑造出的真正的中国人。我认为,像伟大的歌德一样,受过最充分教育的孔子不可能被归类为宗教的创始人。事实也的确是这样,孔子在世时,除了最亲近、最直接的弟子外,普通大众并不真正理解他。
我们在前面讲过,学校——孔子国家信仰体系里的教会,不是通过点燃和激发人们对孔子本身的敬仰、热爱与膜拜来使人遵守道德的。那么,中国的学校是如何激发人们心中活的情感,使之服从道德规范的呢?孔子说:“学习诗歌可以陶冶情操,学习良好的修养和礼仪可培养鉴赏力,学习音乐可完善品格与教养。” (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 学校通过教人以诗文,来唤醒、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使之遵守道德规范。我也讲过,文学巨匠的作品都能唤醒和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马修·阿诺德在谈及荷马及其诗歌的崇高性时说:“荷马,以及少数最伟大诗人的诗歌,能将原始的野蛮人变得高雅,让人脱胎换骨。”其实,只要是真实的事物,正确的事物,纯净的事物,可爱的事物,值得称颂的事物,任何具备美德或优点的事物,中国的学校都会教导人们深思它们。通过引人深思这些事物,学校就能唤醒、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从而使人遵守道德法则。
诸位大概记得我曾讲过,文学巨匠的语言,例如荷马的史诗,难以触及普通大众,是因为那是知识阶层的语言,大众无法理解。既然如此,孔子这套关于国家信仰的学说,又如何能唤醒、点燃、激发中国人内心的灵感,从而使他们遵守道德呢?我也曾说,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的学校就相当于别国的教会,这一说法其实还不够精确。在孔子的国家信仰中,与教会等同的组织应该是宗族。儒家信仰真正的、实际的教会组织,是宗族,学校只起辅助作用。在中国,每一所宅子里都珍藏着家谱或供奉着祖先的牌位,每一个村庄或市镇都供奉着祠堂或是宗庙。我讲过,宗教使人遵守道德的真正力量,是教会所激发的对于宗教创始人的无限敬仰、热爱与膜拜,而儒家的国家信仰,能够使普通的中国民众遵守道德的真正灵感来源,则是“对父母的敬爱”。基督教的教会说:“爱基督。”中国的每一个家族教导说:“敬爱父母。”圣徒保罗说:“让称颂基督之名者远离罪孽。”汉代的《孝经》说:“让孝敬父母者远离罪孽。”简单来说,基督教真正的灵感之源是爱基督,而中国儒家真正的灵感之源是孝道——孝敬父母,膜拜祖先。
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又说:“培养对先人的尊敬,追忆遥远的过去,能增加人的善性。”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这就是儒家唤醒、激发人的灵感,使之遵守道德规范的方式。在中国的所有道德规范里,最高、最重要的一条是绝对效忠于君主,正如所有伟大宗教的最高教义是敬畏上帝一样。换句话说,基督教说:“敬畏上帝,服从上帝。”而儒家说:“尊敬君主,效忠君主。”基督教说:“为了畏惧并服从上帝,首先应当爱基督。”儒家教导:“为了尊敬并效忠君主,首先应当爱父母。”
以上,我解释了为什么从两千五百年前的孔子时代开始,中华文明就不存在心灵与头脑的冲突。因为中国人,即便是最普通的大众,都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这里特指欧洲词汇意义上的宗教;中国人之所以缺乏对宗教的情感需求,是因为儒家学说给了中国人一种能够替代宗教的东西,那就是对君王的绝对忠诚,也就是孔子在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中所教导的道德律——名分大义。我讲过,孔子对中华民族所做的最大贡献正在于此,他赋予了中国人以国家信仰,即对君王的绝对忠诚。
以上我所讲的是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贡献,这对我们今天讨论的主题——中国人的精神——意义重大。想必诸位都能理解,一个中国人,特别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如果故意遗忘、抛弃或背离道德律,抛弃孔子所教导的名分大义——对自己曾宣誓效忠的君王的绝对忠诚,他就失去了中国人的精神,失去了他的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了。
最后,总结一下我对中国人的精神,或曰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这个话题的观点。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有着成人的头脑和孩童的心灵。中国人的精神是灵魂与智力的和谐统一。诸位如果浏览一下中国的文学和艺术典籍,看到中国人的智力成果,就会同意:这种灵魂与智力的和谐统一,使他们生活得愉悦而满足。马修·阿诺德对荷马史诗的名言,同样适用于中国所有的文学典范:“既有伏尔泰所不能及的震撼人心的力量,又有着伏尔泰式的令人钦佩的简洁与克制的手法。”
马修·阿诺德说,最优秀的希腊诗人的诗歌,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巫女。而中国人的精神,从中国最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来看,正是那种富于想象力的理性。马修·阿诺德说:“晚期异教徒的诗有赖于感受和领悟,中世纪基督徒的诗有赖于心灵和想象,而现代精神生活或曰现代欧洲精神的核心,并非感受和领悟,也非心灵和想象,而正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
如果确如马修·阿诺德所言,欧洲精神要健康地存活,需仰仗的精神核心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那么,诸位就该能体会中国人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我认为,对诸位而言,研究、领悟、热爱——而非轻忽、蔑视、试图摧毁——中国人的精神,是多么重要,多么有价值。
在结束演讲前,我还想提醒诸位一点。当你思考我所阐释的中国人的精神的时候,应当谨记:它并非一门学科、哲学或神学,亦非布拉瓦茨基夫人或贝费特女士所主张的任何“主义”;中国人的精神甚至不能被称作一种心态——大脑与思维积极工作的状态。我要告诉诸位的是,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境,是一种灵魂质地,你无法像学习速记或缩略语那样学会它。这是一种心境,用诗人的语言来说,是一种欣喜的、如沐天恩的心境。
最后,请容许我引用几句最具中国气质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诗,它比我讲过的或能讲的任何语言,都更能够向诸位传达中国人的精神那种欣喜的、如沐天恩的心境。这短短的这几句诗,能够呈现给诸位的,是中国人那心灵与理性的绝妙和谐体,是恬静的、如沐天恩的神圣心境赋予真正的中国人的那难以言表的温文尔雅。华兹华斯在《廷腾寺》一诗中写道:
我同样深信,是这些自然景物
给了我另一份更其崇高的厚礼——
一种欣幸的、如沐天恩的心境:
在此心境里,人生之谜的重负
幽晦难明的尘世的如磐重压,
都趋于轻缓;在此安恬心境里,
爱意与温情为我们循循指路——
直到这皮囊仿佛中止了呼吸,
周身的血液仿佛不再流转,
躯壳已昏昏入睡,我们成了
翩跹的灵魂;万象的和谐怡悦
以其深厚的力量,赋予我们
安详静穆的眼光,凭此,才得以
洞察物象的生命。
诗中那种能使我们洞察物象内在生命的安详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正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也正是中国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