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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言

《最漫长的旅程》是我的五部长篇小说中最不流行的一部,却是我最欣然命笔写出来的一部。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我力图比在其他写作中更接近我的心智所在——或者换句话说,更接近心智和心境的结合点,即创造的冲动迸发火星的地方。倘若思想和感情不是总在合作,那么它们总是会发生碰撞的。我记得写作这部小说时,我是如何兴奋,如何全神贯注,有时又如何故意写入歧途,仿佛反文学的精神轻轻地把我的胳膊肘推了一下。尽管这部小说缺点多多,但是它是我几本书中唯一一本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突发念头的。在别的写作中,我不得不窥视一番我过去的杂物间,找到那些一定用得上的素材;即使我找到了它们,可它们却找不到我,那被窥视的奇异的感觉,甚至重访的感觉,是没有的。

因此,“世界经典文库”的编辑要把这本书收入这个系列,并要我提笔写一篇前言,我欣然受命。

我的笔在哪里?

在一篇旧日记中,日期为一九○四年七月八日,有如下记录:“另一部长篇小说的念头——一个男人发现他有一个私生的弟弟——上星期六以来一直萦绕在心头。”

这部小说就是这样产生的——多么平淡无奇啊!然而,它于一九○七年出版了,在酝酿和出版的间隔中,一些别的念头冒出来干扰或者混淆或者丰富原来的主题。比如关于“现实”的形而上学的观念(“奶牛在那里”);比如现实必须面对的伦理观念(里基不能面对斯蒂芬);比如英国私立学校的观念或者理想;比如书的名字,借用雪莱的话劝导我们别仅仅爱一个人;又比如剑桥啦,威尔特郡啦,等等。我没有有意识地把上述念头一一写下来,但是我写作时,它们在我的脑海里转来转去,也许大大削弱了我的方向感。

让我试着单把威尔特郡写一写。

一九○四年的日记这样记录九月十二日:“我又去菲格斯伯里圆环阵地散步。”这个条目后面藏有很多内容。它激起我一阵情感上的兴奋,我趁兴挥笔疾书。菲格斯伯里圆环阵地距离索尔兹伯里约五英里,火车驶向索尔兹伯里市,从火车上看得见那圆环阵地。作为一处古迹,圆环并不引人注目。外圈堤岸里面有一内圈堤岸,中央是一棵小树。堤岸上绿草如茵,其余的地方都种了一圈套一圈的庄稼。我那时二十五岁,开始对威尔特郡丘陵草原另眼相看,可我迄今为止一直谴责它裸露而荒凉。我在意大利已经产生了同样的经历,并且因此写出了我的一个短篇小说。这一次的经历,不仅仅是看看风景,而是呼吸空气,闻一闻田野的气息,从这里观望的牧羊人在这里垒起了一些人为的加固物。他们和我没有什么可交谈的——只有一个我喜欢的话题;我给了一枚六便士的小费,被谢绝了,而我被让了一袋烟,我不得已也谢绝了。整个经历本身小事一桩,但是对这部小说来说却至关重要,因为这一经历丰富了我构思那半个兄弟的贫瘠概念,给斯蒂芬·旺哈姆,那个私生子,找到了一个家。菲格斯伯里圆环阵地变成了卡德伯里圆环阵地。圆环阵地下面的文特伯恩峡谷变成了卡德峡谷,一个平面交叉的变化,而《最漫长的旅程》这一部分便成型了。它还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分娩了。也就是得到了酬答——比如我在马修·阿诺德的诗作《学者吉卜赛人》看出了端倪。我察觉,我创造,我复兴,在许多年中,这幕威尔特郡风景,令我的虚构的幽灵一直盘桓不去。有一次,我甚至和利顿·斯特拉奇来检验这一魔力,一块儿在圆环阵地不远的地方住下来——一位礼貌的、待人周到的主人,却对各种虚构的描述不赞成。他失败了。圆环阵地还是圆环阵地,那棵树,那棵树依然在那里,如同它对马修·阿诺德的影响,尽管它绝不是他笔下的那棵树。

剑桥是里基的家,他是兄长,嫡出,剑桥是他唯一真正的家:G·E·穆尔 的、我从本世纪开始了解的剑桥:无所畏惧的不受影响的剑桥,寻求真实,关心真理。安塞尔是那个当地神龛的大学本科的领军人物,阿格尼丝·彭布罗克是揭穿这个神龛的死对头。里基被阿格尼丝所俘虏,被索斯顿所迷惑,结果搞得焦头烂额,当安塞尔和斯蒂芬联手前来营救,都无济于事。剑桥的那些章节依然充满浪漫色彩,对我来说至关重要,而我仍然对安塞尔关于大世界的那番痛斥表示赞同。

“根本没有什么大世界,不过一个区区小地球,和小小的太阳系其他支系隔离开了。这小小的地球到处都是小小的社会,剑桥只是一个小社会而已。所有的小社会都是小胡同,只不过有些好,有些坏——正如同一所房子里边很美丽,另一所房子里边却很难看。请注意房子这一比喻吧: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好的社会说:‘我告诉你干这个,是因为我是剑桥。’坏的社会说:‘我告诉你干那个,是因为我是大世界’——不是因为我是‘佩卡姆路’,或者‘比林盖特街’,或者‘帕克巷’而是‘因为我是大世界’。他们在撒谎。像你这样的傻子就爱听他们的,真以为他们是一件现在不存在、永远不存在的东西,和‘大’混淆起来,而‘大’无论怎么样都没有意义,和‘好’不搭界,而‘好’才意味着拯救。看看这个大花圈:明天它就干死了。看看那朵好花儿:明年还会再次绽放。下面不妨再打一个比方。拿这世界和剑桥相比,好比是拿房子的外墙和房子的内墙相比。这用不着动多大的脑子,也得不到什么精神结果。你只是不得已说:‘啊,真是不一样!啊,真是不一样!’然后再进到屋子里,展示一番你开阔的心胸。”

索斯顿以那个大世界的姿势出现,不需要把我们留住。它是赫伯特·彭布罗克和阿格尼丝·彭布罗克永远的家,有一些我自己住过的私立学校的影子。我在私立学校不是很幸福,也算不上多么不幸福——瓦尔登的耳朵从来没有挨过揪。我离开学校后,我的生命的最好时光才开始,因此当上年纪的人回忆他们各自的私立学校那么激动,而且把它们比作仿佛艺术作品时,我总是感到迷惑不解:听他们的口气,仿佛离开那里以后就只有无聊的时光了。

在书的写作进程中,出现了一些变化,如同一部如此散漫构思的作品常会有的自然而然的现象。斯蒂芬有一段时间曾经叫哈罗德,又有一段时间叫西格弗里德,曾用一个很长的幻想的章节来写他,可我把这章删掉了,现在把它的大概内容交代一下。他到索尔兹伯里骑马出游半途而归,一个人骑马返回了卡德夫。他来到了一个快活的地方,河上横跨一座铁路桥,他下了马,在河里洗澡。一列火车头在桥上转轨,停了下来,火车司机探出头来,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大骂他没有穿衣服。同样的事情曾经发生在赫里福德郡我的朋友洛斯·迪肯森身上。迪肯森没有以牙还牙。斯蒂芬却绝不饶人。跑上路堤,他袭击了火车头,挥起他的拳头一通乱打。司炉工瘫倒在地上,火车头继续前行。在一场混乱的搏斗中,他被扔到车外的铁轨上。他没有伤着,但是离开他的衣服和马匹很远,他以为他知道一条穿过树林回家的近道,结果迷了路,一路上吓坏了一伙张皇失措的人,自己却被一群羊吓坏了,落荒而逃,在一棵山毛榉树上撞破了头。当他稳住了神儿时,他不再是他自己,半傻半疯的样子,成了树林的一部分,动物们倒把他认出来了。离开那些树林,他回到了过去的生活中,看见了卡德伯里圆环阵地和急匆匆向他走来的里基,只见他胳膊上摞起了高高的体面的服装。(里基是怎么知道他需要衣服,我忘记了。)

只有那群羊从这一幻想的章节里保留下来。羊群的作用尽量省用,只是让那个男孩儿在卡德夫的屋顶上睡着了,风在吹,太阳落在他的身上,他在睡梦中喃喃道:“好啊,好啊……”可他不能读懂一则关于和大自然接触的短篇故事。

《最漫长的旅程》具有强烈的时代烙印。因为,斯蒂芬认为美好无比、似乎注定继承下来的那个英格兰,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人口在增长,科学在应用,这两者把它折腾得面目全非。在那些日子里,空气清新,户外就是荒地,当今的一代人是想象不到了。我很高兴我对我们的乡村了如指掌,后来,我们的乡村道路才危险得不能走路,河流才肮脏得不能沐浴,蝴蝶和野花儿才被砷化合物喷雾剂所摧残,莎士比亚的埃文河才飘满了洗涤剂沫儿,鱼儿才在剑桥翻起了肚皮。

说几句评论。评论是鼓舞人心的。有一位评论家——我认为他就是韦尔·贝弗里奇——令人愉快地计算了突然死亡的百分比(不包括婴儿的夭折),成年人口达到了百分之四十四。然而,这本书没有卖出去。我的一位表叔,一个生来喜欢取笑的人,把剩余的书按每本六便士买下了若干,把它们分送给了我亲戚中那些容易被惹恼的人。还是这位表叔,尽管时时处处地表现出一种男子汉风范,描写菲林太太的性格时却给了我许多点化,而且他在诺森伯兰的家,为卡德夫提供了那所建筑和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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