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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据说,初时一切皆混沌不清。 这个故事同样如此,它始于一个全新物种的崛起,时间可能是在20万年前。彼时,这个物种还不曾有名字——任何东西都没有名字——但这个物种却有着赋予事物名字的能力。

如同所有年轻的物种一样,这个新物种最初的地位也是岌岌可危的。他们数量不多,占据的地盘仅限于非洲东部的一个狭长地带。慢慢地,这个种群的数量逐渐增长,但很可能曾经又重新减少到几千人——以某种标准来看可以说几近灭绝的边缘。

这个物种的个体既非十分敏捷,又非十分强壮,也算不上子孙众多。然而,他们格外地机智灵巧。渐渐地,他们拓展到了更广大的地域上,面对不同的气候、不同的猎食者以及不同的猎物。通常的栖息地限制或地理约束似乎对他们都不起作用。他们穿越河流、高原和山脉。在沿海地区,他们采集贝类;深入内陆,他们则捕猎哺乳动物。无论他们定居到哪里,都能适应并创新。到达欧洲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与自己非常相像的物种,但后者更敦实,可能也更强壮,并且已经在那块大陆上生活了很久很久。他们与这些原居于此的生物交配繁衍,并以各种方式将其赶尽杀绝。

后来再看,这个事件的结局其实是个范例。在这个物种继续扩张领地的过程中,他们遭遇的动物是自身的2倍、10倍甚至20倍之大:有巨型猫科动物;有如塔一般高的熊;有如象一样大的龟;还有站起来高达4.5米 的树懒。这些动物更强大,往往也更凶猛。但它们繁育的速度太慢,最终被彻底消灭了。

虽然是一种陆地生物,但带着那永恒的创新精神,这个物种也跨过了大海。他们到达了岛屿,那里是演化的方外之地,是珍禽异兽的居所:有鸟类能产下30厘米长的巨蛋;有像猪一样大小的河马;还有巨型蜥蜴。习惯了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些生物无力对抗新来者或其所携带的旅伴(大多是老鼠)。于是,这些生物也大多消亡了。

这个过程继续着,适应了某地就会重启征程,历经成千上万年,直到这个不再年轻的物种已然扩张到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有几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得以让智人( Homo sapiens )——他们已经给自己起了这样一个名字——以史无前例的速度繁衍后代。仅在一个世纪之中,人口的数量就翻了一番,之后又翻了一番,然后又是一番。广阔的森林被他们砍伐掉了。人类是有意为之,为的是填饱自己的肚子。也有无意为之的事情,他们把生物从一块大陆带到另一块,重组着地球的生物圈。

与此同时,一种更奇怪也更激进的转变正在进行之中。人类发现了地表之下蕴藏的能源之后,开始改变大气层的组成。结果是,气候以及海洋的化学组成也都发生了改变。有些植物与动物改换了生存地来适应这种变化:它们或是爬上高山,或是向着极地迁移。但是还有许多物种发现自己无处可逃——初时是数百种,然后是数千种,而最终可能是数百万种。物种灭绝的速度猛增,而生物圈的构成不断改变。

此前,不曾有别的生物像这样改变着这颗星球上的生命。不过,的确曾经发生过其他具有可比性的事件。在遥远的过去,极其极其偶然的情况下,这颗星球曾经历过如此巨大的扭转,以致生命多样性急剧减少。在这样的远古事件之中,有五次是灾难性的,足以令其单独归为一类,这就是所谓的“五次大灭绝”。就在人类发现了这些灾难性事件的同时,他们也领悟到自己正在引发又一次新的大灭绝。这似乎是个荒谬的巧合,但也可能根本就不是巧合。这次灭绝是否会达到前五次大灭绝的程度?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但人们已经称之为“第六次大灭绝”了。

第六次大灭绝的故事,至少根据我所选择的内容来说,分为十三章。每一章的主线是在某一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物种:美洲乳齿象,大海雀,还有一种在白垩纪末期与恐龙一起消失的菊石。本书前面几章所涉及的物种已经灭绝了,因此这一部分主要是在介绍远古的大灭绝及其曲折的发现过程,自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居维叶以始。本书的第二部分讲的是发生在当下的事情,在日益支离破碎的亚马孙雨林中,在迅速变暖的安第斯山坡面,在大堡礁的外围海域里。我选择前往这些特定地点的原因对于一个记者来说都很普通,无非是那里有个科考站,或者是有人邀请我参与一次科考活动。当今正在发生巨变的范围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我可以随便去往某处,只要在正确的指引之下,都能发现灭绝的现象。本书中还有一章所讲述的灭绝差不多算是发生在我家后院里——很可能也同时发生在你家后院里。

如果说灭绝是一个令人恐惧的话题,那么大灭绝就更是如此。但这同时又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迷人话题。在接下来的文字之中,我要尝试着去表述其两面性——既有我们所了解到的事实带来的兴奋,也有与之俱生的恐惧。我希望,本书的读者在掩卷之时,能够对于我们活在其中的非凡一刻心存感激。 9AaYUvFJnxXtQ4Kp+QZ94SyICdSoRJ+1Jy78RNyU9BQ/YLQ2kvp82sCjp/OwFe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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