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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温斯顿的手刚握上门把手,突然看到桌上的日记本还摊开着。上面写满了打倒老大哥,字迹大到哪怕从房间另一端也能看得一清二楚。想不到自己竟然做了这么蠢的事。但他意识到自己尽管怕得要死,依然不想在墨迹还未干的情况下把日记本合上,因为那样会弄脏乳白色的书页。

他深吸一口气,开了门。一股暖流瞬间从他体内流过,他深深松了口气。站在门外的是一个面色惨白、萎靡不振的女人,头发稀疏,脸上爬满皱纹。

“啊,同志,”她闷声闷气地嘀咕道,“我刚才好像听见你回来了。能不能来我家看下厨房的下水道?给堵起来了……”

这是同楼邻居的老婆帕森斯太太(党并不赞成人们使用“太太”这个词——所有人都应该以“同志”相称——但对有些妇女,人们会不自觉叫她们太太)。她三十岁上下,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很多。她给人一种脸上的皱纹里积着灰尘的印象。温斯顿跟她穿过走廊。充当业余修理工是每天都会遇到的烦心事。胜利大厦是座老楼,建于大约 1930 年,现在已经摇摇欲坠了。墙上和天花板上的涂料不断剥落;水管一冻就会爆裂;天花板只要一下雪就会漏水;供暖系统在厉行节约期间会完全关闭,不过通常也只供应一半蒸汽量。维修只能自己动手,否则就得提交给某个高高在上的委员会审批,就算只是修一块窗玻璃,都可能拖上两年之久。

“当然,就因为汤姆不在家。”帕森斯太太含糊其辞地说。

帕森斯家比温斯顿家大,呈现出另一种昏暗单调的氛围。一切好像先被砸了一通又踩过一遍,就像有大型野兽光顾过一样。体育用品散了一地——曲棍球棒、拳击手套、踢爆了的足球、汗湿的运动短裤向外翻着……桌上乱七八糟堆着脏盘子和折了角的练习本。墙上挂着青年团和儿童特工队的旗帜,还有一张老大哥的大海报。屋内有一股这栋楼中到处都能闻到的煮白菜气味,除此之外,还有刺鼻的汗臭贯穿其中。这汗臭来自于那个现在不在场的人——只消一闻便知,却难以道出缘由。另一间房里,有人拿着梳子,用卫生纸包着吹,试图跟上电屏中仍在播放的军乐曲调子。

“是孩子们,”帕森斯太太说着,不乏忧虑地朝门那边看了一眼,“他们今天没出去。当然……”

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说话说一半。厨房水槽里面,绿汪汪的水几乎快漫出来了,散发出比煮白菜臭上百倍的恶心气味。温斯顿跪在地上,检查水管拐角接缝处。他讨厌用手,讨厌弯腰,因为这样会引起咳嗽。帕森斯太太一筹莫展地站在一边看着。

“当然要是汤姆在家的话,一下子就能修好了。”她说,“他就喜欢鼓捣这些。他双手可巧了,汤姆就是这样。”

帕森斯是温斯顿在真理部的下属。一身肥膘、做事积极,但带着不可撼动的愚昧,浑身上下充斥着无知的狂热——这样的人无疑是维护党统治的最佳人选,在这一点上,连思想警察都及不上他。他三十五岁,前段时间才不情不愿地退出了青年团。入团前,他还超出规定年龄在儿童特工队多赖了一年。他在部里一个无需学识就能胜任的低层岗位任职,但他同时也是体育委员会和其他负责社区远足、自发游行、节约运动和一些志愿活动的一系列委员会的领军人物。他会一边抽着烟斗,一边满心自豪地告诉你他连续四年每晚都去社区活动中心。他每去一个地方,都会带着让人难以忍受的汗味。甚至他走后,那股味道依然挥之不去。这在不知不觉中透露出他生活的艰辛。

“有扳手吗?”温斯顿说道,一边用手拨弄着水管接口的螺母。

“扳手啊,”帕森斯太太说,接着马上像泄了气一般,“真不知道放哪里了。也许孩子们……”

孩子们冲进客厅,一边用靴子狠狠踏着地板,一边在梳子上狠命地吹了一口。帕森斯太太拿来了扳手。温斯顿把水从水管里放了出来,厌恶地从里面扯出一团堵住管道的头发。他打开龙头,用冷水尽可能地把手冲洗干净,接着走进了另一个房间。

“举起手来!”一个粗野的声音大喊道。

一个九岁的男孩,长得眉目俊秀、十分壮实,从桌子后面突然冒出来,举着一把玩具自动手枪朝他耀武扬威,而比他大约小两岁的妹妹手拿一块碎木块,也摆出了相同的姿势。两个孩子都穿着蓝短裤、灰衬衫、脖子上系着红颈巾,这是儿童特工队的制服。温斯顿把双手举过头顶,但心中掠过一丝不安,这个小孩的行为那么咄咄逼人,看起来不像单纯的闹着玩。

“你这个叛徒!”男孩子大喊,“思想犯!欧亚国的间谍!我要枪毙你,我要让你人间蒸发,我要把你押到盐矿去!”

突然他们围着他又蹦又跳,嘴里大喊着:“叛徒!思想犯!”小女孩一举一动完全模仿她哥哥。这着实有点吓人,好像两只蹦跳着嬉戏的虎崽,不久后将会长成吃人的大虫。这个男孩子眼中透出一种工于心计的凶残,很显然起了踢打温斯顿的念头,而且意识到自己很快就到能做这种事的年龄。还好他手上拿的不是真枪,温斯顿心想。

帕森斯太太的目光紧张地在温斯顿和孩子们之间徘徊。客厅比较明亮的灯光下,温斯顿发现帕森斯太太脸上的皱纹中间果然嵌着灰尘,这一点让他觉得颇为有趣。

“他们闹腾起来就是这样,”她说,“他们不能去看绞刑,很失望,所以就这样子了。我太忙了没空带他们去,汤姆又在上班回不来。”

“为什么我们不能去看绞刑?”小男孩大声嚷道。

“要去看绞刑!要去看绞刑!”小女孩边叫边跳。

温斯顿记起来了,傍晚时候,公园里要绞死几个被指控犯了战争罪的欧亚国俘虏。这种公开处决大约每月一次,是很受人们欢迎的盛事。孩子们总会嚷着要大人带他们去看。温斯顿向帕森斯太太道了别,走向大门。而他出门刚走了不足六步路,脖子后面就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感觉就像有一根烧红的铁丝刺进了肉里。他转过身,看到帕森斯太太正把她的儿子拉进门,小男孩把一个弹弓揣进口袋。

门关上的时候,小男孩大吼道:“古登斯坦!”而最令温斯顿震惊的是小孩母亲灰褐色的脸上那无可奈何的惊恐表情。

回到自己家,温斯顿快步走过电屏,坐回桌旁,手还在揉着脖子。电屏里的音乐停了。代之以军人抑扬顿挫、粗野的声音,念着一篇有关新型漂浮堡垒战舰上武器装备的报道。这艘战舰正驻扎在冰岛和法罗群岛之间的海域。

他思忖,养着那样的孩子,那可怜的女人该是过着多么可怕的生活。再过个一两年,他们就会不分白天黑夜监视她有没有异端思想的迹象。当今几乎所有小孩都是恶童。最糟的是诸如儿童特工队一类的组织,一步步把小孩塑造成为无法驾驭的小野人,但却又不让他们产生任何反党倾向。恰恰相反,他们崇拜党以及与党相关的一切。歌曲、方阵、横幅、远足、木枪操练、呼喊口号、老大哥崇拜——一切的一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充满荣誉感的游戏。他们的所有恶意都是对外的,针对国家的敌人、针对外国人、针对叛徒、针对从事阴谋活动的人、针对思想犯。几乎所有三十岁以上的人都会害怕自己的亲生骨肉。这种害怕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泰晤士报》几乎每周都会刊登那些小告密者——报上经常用的一个词是“儿童英雄”——听到了一些反动的话,于是向思想警察告发自己父母的报道。

弹弓造成的刺痛消退了下去。温斯顿心不在焉地拿起笔,思忖着是否能继续在日记本上写些什么。突然间,他又想到了奥伯里恩。

几年前——多久来着?应该七年前——他梦见自己走过一间漆黑的房间。正走着,身旁一个坐着的人开口说道:“我们会在一个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声音很轻,而且几乎是漫不经心的——只是陈述,而非命令。他继续向前走,并没有停下脚步。奇怪的是,当时在梦里,这些话语并没有给他留下很深印象。直到后来,这句话才逐渐有了意义。他记不得第一次看到奥伯里恩是在做这个梦之前还是之后,他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才意识到梦里就是奥伯里恩在说话。但不管怎样,他的确辨认出来了,当时在黑暗中同自己说话的,就是奥伯里恩。

温斯顿一直无法确定——哪怕今天早上两人眼神交汇过一瞬间,依然无法确定奥伯里恩是敌是友。而且这件事似乎并不重要。他们之间可以互相理解,这种理解比情感与党派更为重要。“我们会在一个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他曾经这么说过。温斯顿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这句话将会通过某种方式变为现实。

电屏里的说话声停止了。一阵清亮、优美的军号声划破了呆滞的空气。接着说话声又刺耳地响起:

“注意!全体人员注意!马拉巴前线传来简讯,我军在南印度大获全胜。得上级授权,我在此宣布此次行动将很有可能结束这场战争。以下是此次简讯的详细内容——”

坏消息来了,温斯顿心想。不出所料,在播报完对欧亚国军队的屠戮,歼灭、俘虏大批敌军之后,宣布从下周起,巧克力的配给量从三十克下降到二十克。

温斯顿又打了个嗝。酒劲已经消退,残留下一种泄气的感觉。也许是为了庆祝胜利,也许为了使大家忘却降低巧克力配给量这件事,电屏开始大放《献礼大洋国》。这首歌播放的时候,每个人都必须起身立正。但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没人能看得到。

《献礼大洋国》之后,音乐变得柔和起来。温斯顿走到窗口,背对电屏。窗外依然寒冷晴朗。远处一枚火箭弹发出沉闷的爆炸声,回音阵阵。当下每周都会有二三十枚火箭弹落在伦敦。

楼下的街道上,那张一角脱落的海报在风中呼扇。“英社”一词时隐时现。英社。英社的神圣原则。新话、双向思维、过去的可变性。他觉得自己好像在海底森林中漫无目的地走,迷失在畸形的世界里,而他自己也是一个怪物。他是孤独的。过去已然死去,未来不可预见。他又有多少把握能确定当下有人能够支持他?又如何能知晓党的统治不会永远存续?仿佛给他答复一般,真理部白墙上三行口号映入他的眼帘:

战争就是和平

自由就是奴役

无知就是力量

他从口袋掏出一枚二角五分硬币。这枚硬币上,也用清晰的小字铸着相同的口号。硬币另一面上,是老大哥的头像。就算是在硬币上,这双眼睛依然盯着你不放。硬币上、邮票上、书籍封面上、横幅上、海报上、香烟盒上——无处不在。这双眼睛总是看着你,声音总是包围着你。不论你是睡着或是醒着、工作还是吃饭、在家还是外出、洗澡还是躺在床上——无处可逃。除了头颅里几公分见方的区域,没有东西是属于你自己的。

太阳已经西斜,真理部大楼数不清的窗户由于没有阳光的照射,变得阴森恐怖,仿佛碉堡上的一个个枪眼。他的心在眼前这个巨大的金字塔前战栗。这个建筑太过坚固,根本无法攻占。哪怕一千发火箭弹都不能将其摧毁。他又开始想自己到底在为谁写日记。写给将来,写给过去——写给一个可能是想象中的时代。而他所面对的不是死亡,而是泯灭。这本日记可能会化为灰烬,他自己也会人间蒸发。只有思想警察才会读到他所写的一字一句,然后将其销毁,再没有人会记得。如果连你自己的肉身都不复存在,连一个匿名的字都留不下来,你又如何能向将来申诉自己的内心。

电屏报时十四点整。他必须在十分钟内离开家。他得在十四点三十分回去工作。

不可思议的是这次钟声似乎让他又振奋了起来。他像一个孤独的魂灵,讲述着一个未曾得闻的真理,而一旦开始讲,就一发不可收拾。他讲述这一切并不是为了公布于众,而是通过保持清醒,将人性的传统延续下去。他回到桌边,给钢笔蘸了墨,写道:

致将来或过去、致一个思想自由、人们彼此不同且不再孤单的时代——致一个存在真理、做过的事无法被抹去的时代:

从一个千人一面的时代、孤独的时代、老大哥的时代、双向思维的时代——向彼时致以问候!

他认识到自己已经死了。似乎只有现在,当他能够清晰表达出自己的思想的时候,才算是跨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他的每一个行为所带来的结果,都蕴含在行为本身之中。他写下:

思想罪并不会导致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

现在既然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死人,所以尽可能多活些日子就变得重要了。他右手的两个指头粘上了墨水。正是这类细节能让你的行为暴露。部里某个爱打听的积极分子(很可能是个女人:像那个矮小的浅褐色头发妇女或是小说司的黑发女孩)可能就会揣测为什么他在午休时候要写字,为什么要用老式的钢笔写字,他到底写了些什么——然后给有关部门通风报信。他去洗手间用一块深色的磨砂肥皂仔细地洗去手上的墨痕,这块肥皂用起来感觉就像砂皮纸一样,但用来洗墨水是再好不过的了。

他把日记本放到抽屉里。把日记藏起来是徒劳的,但他至少要确定这本日记有没有被人发现。在页末夹一根头发太明显了。他用指尖沾起一粒肉眼可见的白色尘埃,放到了封面的一角。如果有人动过这本日记,尘埃就一定会被抖落。 rsJOvXWfZnkxxCb/TiQQuexU2t9vCLBlI3yYZT3oLGV5+9MkJMcdvOO7p6AInq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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