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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过道尽头的某处飘来了烘焙咖啡豆的香味——是真正的咖啡,而不是胜利咖啡——香气一直飘到了街上。温斯顿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在大约两秒钟时间里,他回到了自己几乎已经淡忘的童年。接着传来“砰”的一下关门声,那香气也似乎被突然截断,就像这关门声一样只存在于一瞬。

他已经在路上走了好几公里了,静脉曲张溃疡又痒了起来。三个星期里,这已经是他第二晚没去社区活动中心了。这是很轻率的行为,因为可以肯定的是,参加社区活动的次数会被详细地记录在案。原则上党员是没有空闲时间的,除了上床睡觉之外,不能单独行动。按理说如果他不在工作、吃饭、睡觉,那就应该参加集体娱乐活动。只要有任何离群索居的苗头,哪怕只是独自散个步,都多少是危险的。在新话里有个词叫作“自活”,意味着个人主义和怪癖行径。但今天晚上当他从部里走出来的时候,四月醉人的春风让他动了心。湛蓝的天空比前些日子多了些暖意。他突然觉得,在社区活动中心度过漫长而喧嚣的夜晚,玩那些乏味而累人的游戏、听演讲、靠金酒维系同志关系等种种都难以忍受。冲动之下,他掉头离开公交车站,在伦敦迷宫般的街道上漫游。先朝南,又朝东,接着折向北,迷失在从未踏足过的街道上,完全不考虑自己到底要走向何方。

“如果有希望,”温斯顿在日记里写道,“希望就在群众身上。”这句话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它陈述的是一个神秘的真理,显而易见又荒诞不经。他走到了圣潘克拉斯火车站旧址东北方向的某个方位。现在这里是一片影影绰绰、棕褐色的贫民区。他在一条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上走着,街道两边都是低矮的两层小楼。破败的门口正对人行道,给人一种类似鼠洞的奇怪感觉。鹅卵石间隙里积着一摊摊污水。在昏暗的门口和街上两旁的巷子里人头攒动——抹着俗艳的唇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追逐姑娘的小伙子;体态臃肿、步履蹒跚的胖女人,让你看到这些姑娘十年后的模样;迈着八字脚,慢吞吞走路的驼背老头;赤脚在水塘里玩耍的孩童,穿着破旧的衣衫,听到母亲的怒斥一哄而散。街边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窗玻璃是碎的,只能用纸板挡着。大部分人没有理会温斯顿的出现,只有少数几个带着警惕与好奇的神情看了他一眼。两个大块头女人正站在一处门口说话,她们系着围裙,砖红色的手臂交叉在身前。温斯顿走近时听到了她们聊天的只言片语。

“‘是啊,’我对她讲,‘一点没错’,我说:‘可你要是处在我这个位置,你也会和我一样做的。说别人多容易啊,’我说:‘但你又没碰到我这样的问题。’”

“哎,”另一个人说道,“可不是嘛,就是这么回事。”

这两个尖嗓门突然不说话了。她们在温斯顿走过的时候带着敌意上下打量他。其实也称不上是敌意,而是警觉,就像看到一只不知名的动物从身边经过,一时定在了那里。在这样一条街上,穿着蓝色党员工作服的人并不常见。确实,被人看到穿成这样出现在这种地方也是不明智的,除非你有公务在身。如果遇到巡逻队,可能就会被拦下来。“同志,请出示一下证件。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什么时候下的班?你平常回家都走这条道吗?”——如此这般,没完没了。并不是有规定说不能走另一条路回家,但如果让思想警察得知这件事,他们就会盯上你。

突然,整条街骚动了起来,尖叫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人们像兔子一般窜进门里。一个年轻女人从温斯顿前方不远的门内跳出来,一把提起正在水塘玩耍的小孩,用围裙一裹,又跳了回去,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与此同时,一个穿着六角风琴般黑色西装的男人从一侧的巷子里冒了出来,紧张地指着天空跑向温斯顿。

“喷气怪!”他喊着,“领导当心!头上有炸弹!赶紧卧倒!”

不知怎么,群众给火箭弹起了个外号叫作“喷气怪”。温斯顿立马趴下。只要群众发出了这种警告,总不会错。他们似乎有一种直觉,能够早几秒钟预知火箭弹的逼近,尽管火箭的速度理应比声音还要快。温斯顿双手抱头,只听一声巨响,似乎要把人行道整个掀翻似的。一阵零星的碎片像雨点一样砸到了他的背上。站起身来,他才发现背上掉满了从附近窗户掉下来的碎玻璃。

他继续往前走。炸弹摧毁了前方 200 米的一大片房屋。一团黑烟升向天空,下方的废墟尘土弥漫,人群已经在那里聚集。他面前的人行道上也有一小堆瓦砾,瓦砾中央有一条鲜红色的东西。走近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只被齐腕炸断的手。除了近手腕处血肉模糊之外毫无血色,就好像由石膏制成的一样。

他一脚把它踢到水沟里,然后绕过人群拐进了右边的巷子。过了三四分钟,他离开了被轰炸的地区。附近街道上肮脏拥挤的生活如常照旧,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时间接近二十点,群众经常光顾的喝酒店(他们称之为酒吧)里人满为患,肮脏不堪的弹簧门开开关关,里面飘出混杂着尿骚、木屑、酸啤酒的气味。有一间房子门脸向外凸出,靠近门脸的墙边有三个人凑在一起,中间那个拿着一份叠好的报纸,另外两人挨着他的肩膀一起看。都不用走进看他们脸上的表情,但从他们身体的线条就能看出他们是有多专注。显然他们在看一条重要新闻。温斯顿走到距离他们还有几步之遥的时候,三人突然散开,其中两个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一度几乎要大打出手。

“你他妈就不能好好听我说话吗?我告诉你,十四个多月以来末尾为七的号码从来就没中过!”

“中过了!”

“没中过!我把过去两年来所有中过奖的号码都记在了纸上,就放在我家里。一次不落。我告诉你,尾数为七的号码根本就没——”

“中过了,尾数七的中过!我差不多能把那个鸟号码背给你听。尾数是四零七。二月份——二月份第二个星期那次。”

“你奶奶的二月!我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我告诉你,根本没有——”

“哎,别吵了!”第三个人说。

他们正在谈论彩票。温斯顿走出三十米回过头。他们还在脸红脖子粗地争吵。彩票每周都开出无比丰厚的奖金,这无疑是群众特别关心的一个公共事件。可能对于几百万群众来说,彩票就算不是他们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是主要理由。彩票是他们快乐的源泉、愚昧的明证、止痛的良药、头脑的动力。一谈到彩票,即使目不识丁的人都似乎精通算术,过目不忘。有一群人就靠教授下注法、预测中奖号码、兜售幸运符为生。温斯顿从未参与过售卖彩票的事。博彩业是富足部负责的,但他明白(其实所有党员都知道)奖金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构的。实际支出的奖金很少,中大奖的人都是不存在的。由于大洋国各地并没有实质上的交流,所以这样的事不难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希望就在群众中,你必须坚信这一点。你写下这句话的时候,觉得似乎挺有道理。但当你走在人行道上,看着与你擦身而过的人群时,这句话就变成了一种信仰。他拐进的那条街是条下坡路。他觉得似乎之前到过这里,不远处应该还有一条大路。前面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叫喊声。街道有一个大转弯,尽头是一段台阶。台阶下面是一条路面凹陷的巷子。巷子里有几个小摊,正在售卖发蔫的蔬菜。这时温斯顿记起了自己身在何处。这条巷子通往一条大街,从下一个转弯处再往前走不到五分钟的距离,就是他之前买空白笔记本的旧货店。再过去不远处有一家小文具店,他在那里买了钢笔杆和墨水。

他在台阶最高处停了下来。巷子另一端有一家肮脏的小酒馆,窗户看上去好像结了一层霜,其实只是蒙了一层灰。一个年纪很大、驼着背但是行动敏捷的老头推开门走了进去,脸上白色的胡子像虾须一样向前翘着。温斯顿站在那里看着他,心想这个老头一定至少也得有八十岁,革命开始的时候他应该已经步入中年。像他这样的人现在已经没几个健在了,他们是与业已消失了的资本主义世界仅存的联结。就算在党内,也已经没几个思想在革命爆发前就定型的人了。绝大多数老一代人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运动中消失了,仅存的几个也早已吓破了胆,从思想上缴械投降了。如果现在还有哪个健在的人能和你真实地描述本世纪初的历史,那他就只能是群众中的一员。突然,从教科书上抄录到日记本里的那段话浮现在他脑海中,让他再也无法抑制一个疯狂的冲动。他要走进酒吧,同老头子搭话,然后向他提问。他会跟他说:“跟我讲讲你的童年。那时候生活怎么样?跟现在相比,是更好还是更坏?”

为了不让自己有时间畏缩,他急忙走下台阶穿过窄巷。这么做简直是疯了。照例并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禁止党员同群众交谈或光顾他们的酒吧,但这种行为太过反常,一定会引起注意。如果巡逻队突然出现,他可以声称是突然感到头晕,但他们多半不会相信。他推开门,一股劣等酸啤酒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他一进门,里面嗡嗡的说话声就轻了一半。他能感觉到每一个人的眼睛都盯着他身上的蓝色工作服。室内那头原本正在投飞镖的人也停了大约三十秒之久。他跟随的那个老头坐在吧台边,正在为了什么事和酒保争执。那个酒保是个大块头,身材结实,长着一个鹰钩鼻,小臂极为粗壮。他俩身边围着一群人,手里拿着酒杯在看热闹。

“我问得够客气了吧,不是吗?”老头气冲冲地挺起胸说,“你是说这个鸟酒馆里压根就没有一品脱的杯子?”

“品脱他妈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酒保手指按住吧台,前倾着身体说。

“听听!还自称酒保呢,竟然不知道品脱是什么!告诉你,一品脱就是半夸脱,四夸脱是一加仑。是不是还要我教你认字!”

“没听说过。”酒保没好气地说,“我们这里只按一升或者半升卖。杯子就在你面前的架子上。”

“我就要一品脱,”老头不依不饶,“你顺手给我倒个一品脱不就完事了。我年轻的时候不用什么狗屁升。”

“你年轻时候,我们都还住在树上呢。”酒保说着瞥了其他顾客一眼。

这句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温斯顿进门导致的紧张气氛似乎已经烟消云散。老头胡子拉碴的白脸涨得通红。他掉头走开,嘴里自言自语嘟囔着,一头撞到温斯顿身上。温斯顿轻轻搀住他的手臂。

“我能请您喝上一杯吗?”他说。

“真是个有教养的小伙子。”老头又一次挺起胸,似乎没注意到温斯顿的蓝色制服,“品脱!”他挑衅地对酒保说,“一品脱麦酒。”

酒保拿出两个刚在吧台下面水桶里涮过的玻璃杯,往里面各倒了半升啤酒。啤酒是群众酒吧里你能喝到的唯一一种酒。按道理群众是不能喝金酒的,但实际上他们很容易就能搞到。投飞镖的那群人又热热闹闹地玩了起来,吧台边的那群人又开始聊彩票了。温斯顿的出现暂时被人们抛之脑后。窗台下有一张桌子,和老头坐在那里说话就不用担心被偷听了。虽然这种事情极其危险,但不管怎么说这个酒吧里面没有电屏,他刚进门就观察清楚了。

“他完全可以倒一品脱给我的。”老头坐下来对着面前的酒杯嘟嘟囔囔,“半升不够,不尽兴。一升又太多,喝得我老想撒尿。价钱上就更别说了。”

“从年轻时候到现在,您一定看到周围起了很大变化吧。”温斯顿试探性地说。

老头淡蓝色的眼睛从飞镖盘移到了吧台,再从吧台移到了男厕所的门上,似乎希望从这家小酒吧里找到什么变化。

“啤酒味道更好了,”他最后说道,“也更便宜了!我年轻时,淡啤酒——当年我们叫麦酒——一品脱卖四便士。当然,那是在战前。”

“是哪场战争?”温斯顿说。

“总是在打仗。”老头含糊地说,拿起酒杯,又挺了下胸,“祝你身体健康!”

他突出的喉结在瘦长的脖子上以令人诧异的速度上下移动,将啤酒一饮而尽。温斯顿又走向吧台,回来的时候手里又拿了两杯半升的啤酒。老头似乎忘了自己对喝一升啤酒的成见。

“您比我年长许多。”温斯顿说,“我刚出生的时候您已经成年了。您一定记得当年是什么样子的吧,也就是在革命之前。我这个年纪的人对那个年代所知甚少。只能从书里读到一些,而书里讲的又不一定是真的。我想听听您的看法。历史书上说革命前人们的生活和现在完全不同。当时人们遭受着严重的压迫、不公、贫困,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就在伦敦这里,大部分人从生下来到死去,就没吃过一顿饱饭。他们中有一半甚至没靴子穿。他们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九岁就辍学,十个人挤在一间房里睡觉。与此同时,少数人,只有几千人——就是被称作资本家的——却有钱有势。他们生下来就一无所缺,住着富丽堂皇的大房子,仆人多达三十个,坐汽车或四轮马车出门,喝香槟,戴高顶礼帽——”

老头突然眼睛一亮。

“高顶礼帽!”他说,“有意思,你竟然提到了那玩意儿。不知为啥,就在昨天,我也想到了它。我当时还想,都有好几年没看到高顶礼帽了呢。这种帽子过时了。我最后一次戴,是在我嫂子的葬礼上。那是在——哎,我记不清到底哪一年了,但肯定是五十年前的事了。当然,你知道,租那帽子也就为了参加葬礼。”

“高顶礼帽并不是很重要。”温斯顿耐心地说,“关键是资本家——这些人,还有少数靠他们为生的律师和牧师之类的人——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一切都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利益而存在。你们——普通人,工人们——是他们的奴隶。他们可以对你们为所欲为。他们可以把你们当牛一样运到加拿大。只要乐意,他们就可以睡你的女儿。他们可以叫人用一种叫九尾鞭的东西抽打你们。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你必须行脱帽礼。每一个资本家出门都有一帮狗腿子相伴,他们——”

老头的眼睛又亮了。

“狗腿子!”他说,“这个词我可很久没听到了。狗腿子!这词可完全把我带回了过去。我记得,噢,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经常下午去海德公园听那些人演讲。救世军、罗马天主教、犹太人、印度人——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有这么一个人——唉,我叫不出他名字了,不过真是个厉害的演讲家。开起口来毫不留情!‘狗腿子!’他说,‘资产阶级的走狗!统治阶级的奴才!’他们的另一个名字叫作寄生虫。还有豺狼——他肯定用过豺狼这个词来形容他们。当然,你知道,他骂的是工党。”

温斯顿觉得他们两人的谈话牛头不对马嘴。

“我真正想了解的是这个,”他说,“您有没有感觉到现在比以前更自由了?有没有被更当作一个人来对待?在过去,有钱人,上层人——”

“上议院。”老头带着怀旧之情插话。

“如果你愿意的话,讲讲上议院吧。我想问的是,那些人是否仅仅因为自己有钱而您很贫穷,就把你看作下等人对待?比方说,碰到他们的时候,您就一定要称呼他们为‘阁下’并且脱帽致敬,这是真的吗?”

老头似乎在沉思。他喝掉了杯中四分之一的啤酒,才开始说话。

“对,”他说,“他们喜欢看到你向他们脱帽行礼,这表示尊敬。我个人不赞同这么做,但还是做了很多次。就像你说的,非这么做不可。”

“是不是经常有这种事发生——我只是引用在历史书上读到的话——就是那些人和他们的仆人会把你推到阴沟里,这种事是不是经常发生?”

“有人推过我一次,”老头说,“我记得很清楚,好像就发生在昨天。那天晚上有划船比赛——只要晚上有划船比赛,那些人就闹得很凶——我在沙夫茨伯里大街撞到了一个小年轻身上。那人穿得人模人样的——礼服衬衫、高顶礼帽、黑色大衣。他在人行道上东倒西歪地走着,我没留神就撞到了他身上。他说:‘你走路不看道吗?’我说:‘他妈的这条街是你买的啊?’他说:‘再不老实当心我把你的狗头拧下来。’我说:‘你个醉鬼,信不信我半分钟就把你扭送给警察。’我可没胡说,他用手在我胸口猛的一推,我差点没给公交车轧死。唉,我当时年轻气盛,正要一拳抡上去,只是——”

温斯顿感到无可奈何。这个老头的记忆力尽剩下些陈谷子烂芝麻的琐事。就算问他个一整天也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党编的历史可能依然是真实的。他最后又试了一次。

“可能我没能把意思表达清楚。”他说,“我想说的是,您已经活了这么久时间,有半辈子是在革命前度过的。比如 1925 年的时候您已经成年了。从您还能记得的事情上看, 1925 年的生活和现在相比,是好还是坏?如果您可以选择的话,您想生活在当时还是生活在现在?”

老头若有所思地看着飞镖盘,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之前的慢了许多。他再次开口说话时,神态像一个看破世事的哲学家,似乎啤酒使他变得更稳重了。

“我知道你指望我说什么。”他说,“你指望我说我想返老还童。大多数人被问到时都会说他们想返老还童。年轻时,身体又好,又有力气。可是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身体就不会好受了。我双脚不利索,膀胱更是一塌糊涂,一晚上要起夜六七次。反过来说,当个老头也好处多多。你不用为年轻时候的烦心事操心了。不用和女人纠缠这件事就很好。我已经快有三十年没碰过女人了,你信吗?而且是我自己不想去找。”

温斯顿向后靠在了窗台上。没必要继续了。他正要在去买些啤酒,老头突然起身,拖着脚,快步走向对面臭气熏天的小便池。多喝的半升啤酒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坐在那里,盯着空玻璃杯发呆,一两分钟后,不知不觉走回街上。他想,最多再过二十年,“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更好”这个重大而简单的问题就永远无法回答了。其实,哪怕在现在,这个问题也无法回答。因为零星活着的几个旧世界遗老无法对这两个时代做出比较。他们把数不清的琐事记在脑中,例如和工友的争吵、寻找丢了的自行车打气筒、早已去世的姐妹脸上的表情、七十年前一个冬天早晨被风卷起的尘土。但是却看不清与此相关的事实真相。他们就像蚂蚁,只见得芝麻小事,却看不到大事。一旦记忆消失,书面记录又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就只能接受党所声称的人们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因为检验这句话是否真实的标准没有了,而且再也不可能有了。

这时,他的思绪突然中断。他停下脚步,抬头张望。自己正身处一条狭窄的街道上,几家灰暗的小店铺零星散落在住宅之间。就在他头顶,挂着三个色彩斑驳的金属球,似乎先前曾镀过金。他好像认得这个地方。没错!他现在正站在先前买过笔记本的旧货店外面。

一阵恐惧席卷他的全身。起先买笔记本的行为已经足够鲁莽,他也曾发过誓再不涉足此地。但是一个恍惚,双脚就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这个地方。他之所以写日记,就是为了防止这种自取灭亡的冲动。与此同时,他注意到尽管现在已经接近二十一点,旧货店依然在营业。他觉得与其在人行道上游荡招人怀疑,还不如进店。他迈步进门。如果受到盘问,他可以振振有词说是进来买剃须刀片的。

店主刚点上一盏悬挂式油灯,油灯散发出一股不干净却友好的气味。店主约莫六十岁,身材单薄,弯腰驼背,长着一个长鼻子,看起来挺和善,厚厚的眼镜,目光温和,但双眼透过镜片看显得大小有些失真。尽管头发几乎全白了,但眉毛却依然又浓又黑。他的眼镜,他轻手轻脚、注意细节的动作,以及身上那件陈旧的黑色天鹅绒外套,都让他隐约带着一种知性的气息,好像是个文人或音乐家。他说话柔声细语,声音像要飘走似的,而且他的口音也不像大部分群众那么粗鄙。

“你在门外人行道上的时候,我就认出你了。”温斯顿一进门店主就开口说道,“你就是来买那位年轻太太纪念册的先生。那纸张真漂亮,以前叫作米色直纹纸。已经没有这样的纸了——呣,我敢说已经有五十年不生产了。”他从眼镜架上方瞟着温斯顿,“你具体想要买什么?还只是随便看看?”

“我只是路过,”温斯顿含糊其辞地说,“就进来看看,没特别想买什么。”

“也好,”店主说,“因为我估计这里也没你想要的东西。”他伸手做了一个抱歉的姿势,他的掌心是绵软的,“你也看见了,可以说就是个空铺子。我跟你私下讲,古董生意差不多是要走到头了,既没有需求,也没有存货。家具、瓷器、玻璃都慢慢坏掉了。当然,金属器具大部分都被拿去回炉了。好多年了,我连一个黄铜烛台都没见过。”

事实上,店铺狭小的空间被塞得满满当当,让人感到些许压抑,但这些东西里几乎没有一件值钱的。店里几乎无处下脚,因为每一面墙边都堆着不计其数落满尘土的画框。橱窗里放着一碟碟螺丝、螺母,缺口的折叠刀,失去光泽、一看就不走的手表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破烂。只有角落里一张小桌子上,扔着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漆制鼻烟盒、玛瑙胸针,还有其他类似的小玩意——或许里面会有些有意思的东西。正当温斯顿朝那张桌子慢慢走去时,他的目光被一个浑圆、光滑的东西吸引住了,这件东西在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他伸手拿了起来。

这是一块很重的玻璃,一面圆,一面平,几乎是个半球形。无论从颜色还是质地上看,这块玻璃都非常柔和,如雨水一般。中心位置被弧面放大,里面放着一块奇特的粉色物体,外形卷曲缠绕,让人联想起玫瑰或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饶有兴趣地问。

“这是珊瑚,就是那个,”老店主说,“肯定是从印度洋捞的,他们以前总会把珊瑚镶在玻璃里。这块东西至少有一百年了,从样子上看年代还要久。”

“真漂亮。”温斯顿说。

“的确漂亮,”店主赞赏地说,“但这年头没几个人识货了。”他咳了一下,“要是你现在想要的话,算你四块钱。我记得像这么一个东西,以前能卖到八镑,八镑是——呣,我也算不出来,反正是一大笔钱。但这年头谁还关心真正的古董啊,再说古董也所剩无几了。”

温斯顿立马付了四块钱,把这个心仪之物揣进口袋。这个东西之所以吸引他,并不只是因为好看,而是它拥有一种迥异于现代的年代感。这块柔和、雨水般的玻璃与他先前见过的玻璃都不同。这件东西正因为完全无用,才变得无比诱人,尽管他有理由猜测它曾经只是被当作镇纸。它在口袋里沉甸甸的,不过幸好体积不大,没有让口袋显得鼓鼓囊囊的。党员拥有这么一件东西,不仅奇怪,甚至会惹祸上身。凡是老旧的东西,以及那些美丽的东西,都会多少让人产生怀疑。拿到四块钱后,老店主明显高兴了起来。温斯顿这才意识到就算给他三块钱,甚至两块钱,他都是肯卖的。

“楼上还有一个房间,你可能有兴趣看上一眼,”他说,“东西并不多。就那么几件。我们上楼的话,我就去拿盏灯。”

他又点燃了一盏灯,弓着背走在前面,慢慢爬上陡直而破旧的阶梯,穿过一条小走廊,进了一个房间。这个房间不临街,窗户对着一个铺着鹅卵石的院子和一片林立的烟囱。温斯顿注意到,从房间里的家具布置来看,这里好像还有人住。地板上铺着一块地毯,墙上挂着一两幅画,壁炉边靠着一把又脏又破的高背扶手椅,壁炉台上放着一台正在嘀嗒走时的老式玻璃钟,钟面上的刻度是以十二小时分的。窗下有一张几乎占据房间四分之一面积的大床,床上还摆放着床垫。

“老伴死之前,我们一直住在这里,”老店主略带歉意地说,“之后我就把家具一点一点卖掉。这是一张漂亮的红木床,当然,你得先把上面的臭虫清干净。不过我觉得对你来说有点太笨重了。”

他把灯高高举起,好照亮整个房间。温暖而昏暗的灯光下,整个房间看上去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温斯顿脑海中掠过一个想法,要是敢冒险的话,应该很容易就能以每周几块钱的价格把这间房间租下。这个想法实在太疯狂而且不切实际,他刚想到就放弃了。不过这个房间唤起了他的某种怀旧之情,某种年代久远的回忆。他似乎非常清楚自己坐在这样一个房间里会是什么感觉,坐在壁炉边的扶手椅上,双脚翘到壁炉的挡板上,壁炉搁架上放着水壶:在这里绝对孤独。绝对安全,没有人监视你,没有声音打扰你,除了水壶烧水时的嘟嘟声和时钟悦耳的嘀嗒声以外,没有别的声音。

“这儿没有电屏!”他不由自主嘀咕了一句。

“啊,”老店主说,“我这儿从来没有那种东西。太贵了,不知怎的,我也从来没觉得需要装那个。那边墙角有一张挺不错的折叠桌。不过要是你想用到边上的桌板,当然就得先换上新铰链才行。”

在另一个墙角,有一个小书架,温斯顿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但是书架上除了几本垃圾书以外什么都没有。在群众居住的地方,查抄、销毁书籍做得和其他地方一样彻底。在大洋国的任何一样角落都不可能找到一本 1960 年前印刷的书。老店主拿着灯站在一幅镶着红木框的画跟前。画挂在壁炉另一侧,正对着床。

“那个,如果你恰好对老画片感兴趣的话——”他委婉地开口说道。

温斯顿走过去细看那幅画。那是一幅钢板雕刻版画,画的是一座椭圆形建筑,上面有长方形的窗户,前方有一座小塔。建筑物周围有栏杆,后面好像还有一个雕塑。温斯顿盯着画看了一会。这座建筑物让他觉得似曾相识,但那个雕塑却记不起来。

“画框是固定在墙上的,”老店主说,“但我可以给你卸下来。”

“我知道那座建筑,”温斯顿终于开口说道,“现在已经是一片废墟了。就在正义宫外面那条街上。”

“没错。就在法院外面。被炸掉了——喔,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曾经是座教堂,名叫圣克莱蒙教堂。”他带着歉意地笑了,好像觉得自己说的话有点荒谬似的,最后加了一句,“圣克莱蒙的钟声唱着:橙子和柠檬!”

“什么?”温斯顿说。

“喔——‘圣克莱蒙的钟声唱着:橙子和柠檬。’这是我小时候的一首歌谣。我记不全整首,但结尾我还记得,‘点起蜡烛让你去睡觉,抡起斧子把你头砍掉。’这是跳舞时唱的,别人把手臂抬高让你钻过去,当唱到‘抡起斧子把你头砍掉’时,他们就压下手臂把你抓住。这首歌谣里尽是教堂的名字。伦敦所有教堂都提到了——所有主要的教堂一个不落。”

温斯顿隐隐想知道这所教堂建于哪个世纪。想确定伦敦建筑的年代总是很困难。凡是气势恢宏的大型建筑物,如果从外表看够新,就自然而然被断言为革命后所建,而所有那些显然很古旧的建筑物,其建造年代都被归于某个名为“中世纪”的黑暗年代。资本主义时代被认为没有创造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人们从书上学不到历史,从建筑上也无法学到历史。雕塑、铭文、纪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透露过去信息的东西都被有组织地更改了。

“我从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他说。

“还有很多保留了下来,真的,”老店主说,“尽管都用来干别的了。那个,歌是怎么唱的来着?啊!我记起来了!

‘圣克莱蒙的钟声唱着:橙子和柠檬;圣马丁的钟声说着:你欠我三法新 ——’嗯,我只能记起这么多了。法新是一种小铜板,看上去和现在的一分钱很像。”

“圣马丁教堂在哪里?”温斯顿说。

“圣马丁教堂?还在那儿啊。就在胜利广场,靠着美术馆。就是那座前面有三角形柱廊,台阶很高的建筑。”

温斯顿对那块地方很熟悉。那是一座承办各种宣传展览的博物馆——火箭弹和漂浮堡垒的微缩模型、展示敌人残暴行径的蜡像,诸如此类的东西。

“它以前叫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老店主补充说,“尽管我不记得那边有什么田野。”

温斯顿没有买那幅画。比起玻璃镇纸,拥有这幅画更加不合适,而且没办法拿回家,除非把它从画框里取下来。但是他又在店里多逗留了几分钟,和老店主聊天。他发现,店主并不姓威克斯——从店门口的招牌来看,你很可能认为店主就叫这个名字——而是姓查林顿。查林顿先生似乎今年六十三岁,是个鳏夫,在这间铺子里住了三十年。他一直想把橱窗上的名字改过来,却从未着手去做。两人谈话时,温斯顿脑中一直萦绕着那首支离破碎的歌谣。圣克莱蒙的钟声唱着:橙子和柠檬;圣马丁的钟声说着:你欠我三法新!说来奇怪,当你心中默念这几句词,恍惚间就真的听见了钟声,来自那个现已逝去,被掩饰,被遗忘,却依然在某地存在的伦敦的钟声。这洪亮的钟声似乎是从一个个鬼影般的尖塔里传出的。但就他记忆所及,在现实生活中从未听到过教堂的钟声。

他告别查林顿先生,独自下楼,不想让老店主看到自己出门前四处窥探街道的样子。他已经下定决心,再适当过一段时间——比如说一个月——他会再次冒险来这个店里。这或许并不比缺席社区活动中心一个晚上更危险。最蠢不过的是自己买了日记本以后,在没弄清楚这个店主是否值得信赖的情况下又去了第二次。然而——!

是的,他想了一下,他会再回来的。他会买下那张圣克莱蒙教堂的版画,把它从画框里取下,藏在工作服的上衣里面带回家。他会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力把歌谣的剩下部分挖出来。甚至租下楼上房间的疯狂计划也再次涌上心头。大约五秒钟后,他已经被兴奋冲昏了头脑,变得麻痹大意起来。他在没有隔着窗户观察外面的情况下就走上了人行道,甚至即兴哼唱了起来:

圣克莱蒙的钟声唱着:橙子和柠檬;圣马丁的钟声说着:你欠——

突然他不寒而栗,吓得屁滚尿流。一个身穿蓝色制服的人影正沿着人行道朝他走来,距离不足十米。是小说司的那个女孩,那个黑发女孩!尽管灯光昏暗,但还是不难认出是她。她直直看着他的脸,接着好像没看到他一样快步走开。

温斯顿被吓得几秒钟不能动弹。随后他向右转身,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开了,全然没有注意到自己走错了路。不管怎样,他弄清楚了一个问题,这个女孩毫无疑问在监视他。她肯定是一路跟踪他到这里的,因为绝不可能那么巧,她竟然和自己在同一个晚上出现在同一条和党员住处足足隔了几公里的昏暗小巷中。她到底是思想警察的密探,还仅仅只是个爱管闲事的业余探子已经不再重要。单单她监视他这件事就足够说明问题。她可能还看见他进了那家酒吧。

温斯顿走得很吃力。每走一步口袋里的玻璃球就撞一下他的腿,他几乎想把它掏出来扔掉。最糟糕的是他肚子疼。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要是还找不到厕所,自己就要一命呜呼了。但这种地方是不会有公共厕所的。后来腹部痉挛过去了,留下阵阵隐约的痛楚。

这条街是个死胡同。温斯顿停下脚步,站了几秒钟,茫然地思索该怎么办,接着他转过身沿原路返回。转身的时候,他想到那个女孩仅在三分钟前和自己擦身而过,如果一路奔跑,应该能追得上。他可以尾随她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捡一块鹅卵石砸烂她的脑袋。他口袋里的玻璃球分量够重,可以拿来一用。但他马上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需要花力气的事连想一下都觉得无法承受。温斯顿跑不动,也没力气砸她。况且她年轻力壮,足以自卫。他也想快点到社区活动中心,然后在那里待到关门,以此作为这天晚上不在别处的部分证据。但这也是不可能的。他感到累得不行,满脑子就想快点回家安安静静地坐着。

他回到家时已经二十二点多了。二十三点三十分会集体熄灯。他走进厨房,灌了差不多一杯胜利金酒。接着走到凹室的桌子旁,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但他没有立即打开。电屏里传出一个粗嗓门的女声,正在高唱一首爱国歌曲。他坐在那里,双眼直直地盯着日记本大理石纹的封面,尽力想把歌声屏蔽在意识之外,结果却只是徒劳。

他们在夜里来抓你,总是在夜里。正确的做法就是在他们抓到你之前自我了断。无疑有些人就是这么做了。许多失踪事件其实就是自杀。但在一个根本弄不到枪支和快速致死毒药的世界里,自杀需要决绝的勇气。他有点震惊地想到,从生物学角度来看,痛苦与恐惧全然无用,人体总是在需要它做出特别努力的时候变得瘫软无力。如果下手够快,他也许能够让那个黑发女孩永远闭嘴,但恰恰因为处于极端危险的境地,他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他突然意识到,在危急时刻,人们斗争的对象从来就不是外部的敌人,而是自己的身体。即便是现在,尽管喝了金酒,腹部的隐痛依然让他无法连贯地思考。他意识到,在所有看起来英勇或悲剧的情况下,也都一样。在战场上,在刑讯室里,在逐渐下沉的船上,你为之奋斗的事总是被抛之脑后,身体的种种因素会被无限放大,即便你没有被吓瘫,也没有痛得呼天抢地,生命依然只是与饥饿、寒冷、失眠、消化不良、牙痛做着一刻不停的斗争。

他打开日记本。现在写下点什么很重要。电屏里的女人开始唱一首新歌,歌声像玻璃碴儿一样刺进温斯顿的大脑。他努力去想奥伯里恩,这本日记就是为他而写,是写给他看的。然而他却开始想象自己被思想警察抓起来以后会经历什么事。要是他们立刻处死他,那也就无所谓了。因为被杀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死之前(尽管没人说起过这些事,但每个人都知道),却要经历逼供的过程:趴在地上呼天喊地求饶,骨头被打断,牙齿被打得七零八落,头发上结着块块血痂。既然结局都是一样的,你为什么非要吃这些苦头呢?少活个几天或几星期难道就不可以吗?没有人躲得过侦查,也没有人不招供的。一旦犯下思想罪,那离自己死期也就不远了。既然这种恐惧什么都改变不了,那为什么还要担惊受怕活下去呢?

他又一次试着在心中勾画奥伯里恩的形象,这次比先前成功了一些。“我们会在一个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奥伯里恩对他说。他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或者说他自认为知道。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来,人们永远看不到未来,但凭着先见之明,便能以一种神秘的方式感知它。由于电屏传出的声音在他耳边聒噪,他跟不上自己的思绪了。他叼起一根香烟。半卷烟丝就这么掉到了舌头上,烟丝呈碎末状,极为苦涩,吐都吐不干净。老大哥的脸浮现在他脑海里,取代了奥伯里恩的脸。就像前几天那样,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硬币来看。硬币上的脸凝视着他,粗犷的脸型、平静的表情令人心安:但是,藏在他黑色胡子下面又是怎样一种笑容呢?仿佛一声沉闷的丧钟,那几句话在他耳边响起:

战争就是和平

自由就是奴役

无知就是力量 gszpZyRk/HG957fzBNvi3AUhsva/j/wmvQcDk7ixXRLsJuCtOExjO5HvUO6SH3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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