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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堕落定律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娼女盗。

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讨过饭,打过仗,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得了天下,对人情世故的了解相当透彻。他当然明白自己给官员定的工资不高,所以,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他经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讲讲如何正确对待低工资,如何抵抗贪污受贿的诱惑。他会给自己的部下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关系帐。

朱元璋说:

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劳改工场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呢。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藏在外人手里。这时候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

这样的利害分析也算得透彻了,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派下去的官员,如同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战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前赴后继,一浪接着一浪,一代跟着一代。后来,朱元璋当皇帝当到第十八个年头(公元1386年),这种现象见得多了,便总结出了一条规律。

朱元璋说:

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很多。

请留意中间那一句话:“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全都”云云肯定是绝对化了,但在统计学的意义上,这条定律大概真能站住脚。仔细分析起来,朱元璋发现的这条规律,背后大有道理。

科举制实行之后,官僚大体是读书人。他们读了十几年圣贤书,满脑袋都是理论上的人际关系,如忠君爱民、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之类,书生气十足,教条主义倾向严重,未必明白建立在利害算计之上的真实的人间关系。这种关系,圣贤们不愿意讲,胥吏和衙役的心里却清楚得狠。《红楼梦》第四回便详细描写了一个衙役向新官传授潜规则的故事。这段描写堪称经典。毛泽东主席把《红楼梦》看作那个社会的百科全书,就以这一回为全书的总纲。因此我不避罗嗦,转述几段。

却说贾雨村走了贾府的后门,当上南京知府,一下马就受理了一件人命案。当地名门望族子弟薛蟠,打死小业主冯渊,抢了个丫头,然后扬长而去,受害方告了一年多也告不下来。贾雨村听说,登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说着就要发签,派人去抓。这时他看见旁边一个门子向他使眼色。

进了后边的密室,门子和贾雨村有几段精彩的对话。门子问:“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说着拿出一张抄好的护官符来,上边就有薛家。

贾雨村问门子此案该如何处理,门子说,薛家和帮助你当上知府的贾家是亲戚,何不作个人情,日后也好去见贾府的人。贾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门子听了,冷笑道:“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趋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贾雨村低了半日头,最后嘴里说着不妥,还要再研究研究,实际上完全遵循门子的建议,很巧妙地解脱了薛蟠。

曹雪芹卒于1764年,与朱元璋相隔约四百年,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多少变化。洪武十九年(1387年),朱元璋曾经写道:建国以来,浙东、浙西、广东、广西、江西和福建的政府官员,没有一个人干到任满。往往还未到任期考核的时间,自己就犯了赃贪的罪过。这里确有任人不当的问题,但在更大的程度上,这些官员是被当地那些胥吏衙役和不务四业(士农工商为四业)之徒害了,是受了他们的影响、劝说和引诱 。因此,当年朱元璋与上任的官员谈话,总要警告他们当心那些胥吏,不要让胥吏支配决策 。看看贾雨村的实际经历,朱元璋的预防针确实对症下药,那些胥吏和衙役果真在劝诱官员们学坏。他们跟新官算利害关系帐,同样算得清晰透彻,只是与朱元璋的结论完全相反:要坚持原则吗?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轻则丢官爵,弄不好还会丢性命。您可要三思。

新官上任,还会碰到一个不请自来的教师,这就是土豪。在这里,土豪是一个比地主富农更恰当的名词。他们有可能是地主富农,也可能是商人,但绝对不是老实胆小的土财主。他们甚至可能没有正经职业,以欺行霸市或坑蒙拐骗为生,即朱元璋所说的那些把官员教坏的不务四业之徒。在《水浒》对西门庆、镇关西、祝家庄等的描绘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土豪的身影。这些人是地头蛇式的强者,在当地苦心经营多年,已经建立起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分配格局,他们很愿意把新官拉下水,教他们适应并且保护这种格局。

《明史》中描绘了两个不肯好好学习适应的新官的遭遇:

有一个叫徐均的人,洪武年间在广东当阳春县主簿,这个官类似现在的县政府秘书长。阳春地方偏僻,土豪盘踞为奸,每有新官上任,就以厚赂拉拢腐蚀,最后也总能把持控制,政府就像他们自己家开的一样。徐均刚到阳春,一个吏便向他提建议,说他应该主动去看看莫大老。莫大老就是一个土豪。也不知道徐均是不懂,还是不吃这一套。他问:难道这家伙不是皇上的臣民吗?他不来,我杀了他。说着还拿出了自己的双剑给那位吏看。

莫大老听了那位吏的通风报信,害怕了,就主动去拜谒徐均。徐均调查了解了一番,掌握了他的违法勾当,将其逮捕下狱。莫大老或许认为这是一种敲诈手段,就很知趣地送给徐均两个瓜,数枚安石榴,里边塞满了黄金美珠。徐均根本就不看,给他带上刑具,径直押送至府。没想到府里的官员也被买通,将莫大老放回家了。面对强权,莫大老的脾气很好,再一次给徐均送上那些装满金珠的瓜果。徐均再次大怒,打算再将其逮捕法办。在这关键时刻,府里来函将徐均调离,到阳江县任职去了。

徐均真是清官。假如他不声不响地收下瓜果,难道真会像朱元璋说的那样被送进劳改工场吗?根据史书上的记载判断,他的前任都被拉拢腐蚀了,结果并没什么事。他在府里的上司也被拉拢腐蚀了,并且动静很大地放莫大老回家,结果还是没事。收几个瓜果又能有什么事?倒是不收瓜果的徐均遇到了麻烦。可见门子算的账很正确: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而朱元璋算的账显然有问题,下狱和苦役云云,多半是吓唬人的。

也是在明朝的洪武年间,道同(蒙古族)出任广东省番禺县知县。知县号称一县父母,为当地最高行政首脑,但是还有他管辖之外的权力系统,这就是军队和贵族。

坐镇番禺的是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是打江山的开国元勋,征讨杀伐立过大功。《明史》上说,朱亮祖勇悍善战而不知学,办事经常违法乱纪。而道同偏偏是一个执法甚严的清官,没有道理的事情,不管来头多大,坚决顶住不办。

当地的土豪数十人,经常在市场上干一些巧取豪夺的勾当,以低价强买珍贵的货物。稍不如意,就变着法地栽赃陷害。道同严格执法,打击这些市霸,将他们当中的头头逮捕,押在街头戴枷示众。于是斗法开始。

这些土豪明白,道同这家伙不好教育,便争相贿赂朱亮祖,求他出面说句话。应该说,土豪的这样做是很合理的。贿赂既是必要的买命钱,同时也是一种投资。有了永嘉侯撑腰,将来谁还敢惹?如果没人敢惹,这个市场就是他们的金饭碗,永远衣食不愁。

朱亮祖果然被土豪们勾引教坏了。他摆下酒席,请道同吃饭。在席间点了几句,为土豪头子说情。侯的地位在一品官之上,是道同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应该说,以他的身份出面请客,算是很抬举道同这个七品芝麻官了。可是道同偏偏不识抬举。他厉声道:“公是大臣,怎么竟然受小人役使呢?”永嘉侯压不服他。朱亮祖也不再跟他废话,干脆就派人把枷毁了,将街头示众的土豪头子放了。这还不算完,随后又寻了个差错,抽了道同一顿鞭子。

有一位姓罗的富人,不知道算不算土豪,巴结朱亮祖,把女儿送给了他。这姑娘的兄弟有了靠山,便干了许多违法的事,如同土豪。道同又依法惩治,朱亮祖又将人夺走。

道同实在气不过,便将朱亮祖的这些事一条条地写下来,上奏朱元璋。朱亮祖恶人先告状,劾奏道同傲慢无礼。朱元璋先看到朱亮祖的奏折,便遣使去番禺杀道同。这时候道同的奏折也到了,朱元璋一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想,道同这么一个小官,敢顶撞大臣,告他的状,这人梗直可用。于是又遣使赦免道同。两位使者同一天到达番禺,赦免的使者刚到,道同也刚被砍掉脑袋。于是,门子的预言再一次应验:“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不屑于接受再教育的清官道同,终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一般情况下,这事到此也就算完了。为非作歹的王侯比比皆是,遵纪守法的却如同凤毛麟角。即使朱亮祖直截了当,擅自将道同收拾了,只要他给道同按上适当的罪名,也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碰到开国之君朱元璋,这事就不能算完。朱元璋吏治之严,堪称空前绝后。杀人只凭一时性起,这一点我们已经在道同的下场中看到了。此外还爱发脾气,激烈且毫无宽容。第二年九月,朱元璋召朱亮祖到京,将朱亮祖和他儿子一起活活用鞭子抽死,然后亲自为他写了墓志,以侯礼下葬。两种规则的斗法至此告一段落。

我没有仔细计算,不清楚明朝初期贪赃枉法者被揭发处罚的概率有多少。在阅读时得到的印象是:离朱元璋越近,被揭发处罚的概率越高。而不归朱元璋直接管的小官,被揭发处罚的概率则逐级下降。也就是说,在省部级官员这一层,朱元璋算的账比较有说服力。而到了县处级,门子算的账更有说服力。朱元璋惩治贪官的手段极其酷烈,大规模地砍头剥皮截肢剜膝盖,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也惩办了大量贪官污吏。血洗之下,洪武年间的官场乃是整个明朝最干净的官场。不过即使在最干净的时候,仍有大批高级官员不认朱元璋的账,例如朱亮祖。我估计,在这批靠造反起家的高级官员之中,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的比例一定很高,很不容易管理。

朱元璋死后,管账的大老板不那么能干或不那么上心了,下手也不如太祖那般凶狠了,朱元璋的那套算法便越发不对路了。不过,他发现的新官堕落定律却越发灵验了。

明朝制度规定,官员不许在本乡本土当官,怕他们受人情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但胥吏和衙役们一定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土豪们就更不必说。他们熟悉当地的语言和风土人情,有一张亲戚朋友熟人织成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信息灵通,熟悉各种惯例,并且依靠这些惯例谋生获利。那些圣贤书上不讲的潜规则,正是通过这些人继承并传播的。他们是活的教科书。在他们的言传身教和热心辅导之下,官员们学习的时间大大缩短,学费大幅度下降,许多摸着石头过河的麻烦都可以省去了。这便是朱元璋的“新官堕落定律”的实现过程。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盗女娼。

附记:

关于官场潜规则的十多篇随笔中的六篇,原载于1999年1-11月的《上海文学》,原作者按语如下:

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

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官场内部有许多层面和方面的潜规则,我想先写一个”淘汰清官“的定律又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因素,不是一两篇短文就能说透彻的,我想分开揉碎了曼曼说。几篇能说清楚,我也不敢确定,也许四五篇,也许七八篇。

读史只是我的业余爱好,不敢冒充专家。我所写的,都是一些我再读史的时候冒出来的心得,很可能见笑于大方。但我愿意姑妄说之。能姑妄发之,且有姑妄读之者,则幸甚。 6nnMKtUU2i6CnmBxF/giPxjgGhXW7FoXRiMwvLgDFhCfPsWfMYqlhFCOprbhLm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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