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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当最初的美好遇上残酷的现实

—浅析《八月之光》

明明已经是十一月,我却单单看上了一部书,名叫《八月之光》。这本书是美国文学家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出版于1932年。此时的福克纳已经走向了成熟期,风格已经成形。在创作这部书的时候,福克纳“对小说文本的无限可能性进行了前卫性的试验”,堪称美国意识流文学的典范。而福克纳本人,也称得上是美国意识流文学的先行者。

提到美国文学,我们首先想到的会是马克·吐温、海明威、杰克·伦敦、欧·亨利等等,实际上,福克纳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丝毫不逊于上述诸位。1949年,福克纳因为“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海明威获得诺贝尔奖,则是在1954年。从这点上说,若海明威见到福克纳,还得叫一声“前辈”呢。

其实说起来,福克纳也是个传奇,他是个典型的美国南方人(1897-1962),出生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小地主家庭。他的曾祖父是个让他骄傲的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军的上校。这点上,他还真是继承了曾祖父的本事,曾祖父在战争结束后就写过不少小说,而且有的还卖得不错。在福克纳的书中,一个叫沙多里斯的上校就是以其曾祖父为原型的。

结束了充满田园乐趣的童年后,福克纳在青年时期开始了他的传奇。起初,和他青梅竹马的初恋跟人跑了,情敌是个校级军官,他则是个不务正业的小职员。可能为了逆袭,后来凭借编故事加入了加拿大的英国空军,退伍回来后就开始吹嘘自己的战斗经历。据说,就是在这反复的编故事和自吹自擂中,他的思维变得越来越广,欢乐也越来越多。

无心插柳柳成荫,没多久福克纳开始尝试靠“编故事”赚稿费生活了,经历了一系列有各种束缚的作品后,《八月之光》这部汪洋恣肆、空前前卫的意识流小说问世了。

笔者是个地地道道的皖南人,从小生活在白墙黑瓦之间。正如我所在的地域一样,我更倾向于古典东方的口味。相比而言,《八月之光》这类的近现代西方文学著作(而且还是很前卫的),对我来说更是一种调剂。抱着吃惯了徽菜的人也会去吃肯德基的心态,我开始了阅读。

但是,当我把这部书读完之后,我对福克纳的敬仰,真真如黄河之水一发而不可收。这本书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八月之光》的故事是有原型的。

就在福克纳十一岁那年,也就是1908年,一名叫勒尔斯·伯顿的黑人因杀死一名白人妇女,而被一群清教徒冲进监狱杀害。不仅如此,愤怒的清教徒们还掠夺了这名黑人的尸体,百般“虐待”这个死去的可怜人。他们割掉了尸体的耳朵,阉割了尸体的睾丸,最后清教徒们用绳子吊着他的脖子,在大街上一直拖行到法院,就这样赤裸裸地挂在了法院门前的大树上。一切仿佛一场神秘的仪式,但是实际上,清教徒又是基督教中最反对仪式化的派别之一。

对于像福克纳这样一个信仰清教的人来说,这个新闻对于他们实在是相当“痛的领悟”!

福克纳出生在美国南部,虽说当时南北战争早就结束了,但是种族歧视、南北矛盾就像诅咒一样依然笼罩在整个二十世纪上半叶。直到1957年,美国还发生了小石城事件。当时要不是美国中央政府动用陆军的101空降师控制了整个小石城,并且和城中的一万多名国民警卫队对峙,到现在很多州的黑人小孩在美国上不了公办高中。甚至可以说,当时差点爆发了第二次南北战争。五十年代尚且如此,在三十年代的美国南方可想而知。

老爷子生于斯,长于斯,曾祖父还是个失败的蓄奴主义者,而他小时候家里还有个勤劳勇敢的黑人保姆,一直含辛茹苦地照顾着他。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对美国南方当时的种族歧视和南北分歧有着清醒的认识。阴暗浮躁的现实与他自身对种族平等观念的理智之间满是矛盾与纠葛,就这样,这部《八月之光》诞生了。

这本书并没有直接进入主题,而是先展开了一幅诗一样的画卷,描绘着美国南方乡村生活的美好。美丽的丽娜,伴随着丽娜的场景通常都是阳光明媚的。她挺着大肚子,天真地认为只要到了杰弗逊镇就可以找到孩子的父亲—一个负心汉,不负责任的“卢卡斯·伯奇”。

丽娜天真得有点傻气。但是因为天真,她又给人以安全可信的感觉,加之美丽的外表,一路上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整个故事,似乎很温情,一切都沉浸在一种美丽祥和的气氛中。但是当丽娜到达目的地之后,我们才知道,丽娜的故事只是整本书的一个小小的调剂,真正的主角,是克里斯默斯。

克里斯默斯是一个非婚生的孩子,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的父亲也仅仅只是可能有黑人血统,就因此被克里斯默斯的外祖父杀了。克里斯默斯依然饱受歧视,也被自己的家人视为异类,甚至在他的母亲生他的时候,外祖父拒绝让医生救治,这让他的母亲死于难产,年幼的克里斯默斯彻底沦为孤儿。这位外祖父,正是一个整天把“上帝”挂在嘴边的清教徒。整个故事由绮丽的乡村风光坠入到地狱,由种族压迫和宗教狂热产生的地狱。宗教一旦狂热,它的意义不再是改变地狱,而是让人间变得和地狱一样,让地狱变得像炼狱一样。

而这个人物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克里斯默斯(Christmas),也就是圣诞的意思,那么他是不是出生在圣诞节呢?如同咱们中国人的国庆、春节?显然是这样。出生在圣诞节,而又没有父亲,想必是身为基督徒的福克纳对那些残忍迫害黑人的白人清教徒的讽刺—圣子耶稣,正是出生在圣诞节,又没有父亲。克里斯默斯有家等于没家,被送进了孤儿院。但是他的外公依然不满足,依然执着地对克里斯默斯继续加以迫害。他让孤儿院的孩子们都认为克里斯默斯是个黑鬼,孤立他、歧视他。之后,五岁的克里斯默斯被领养,可怜的是,领养这个孩子的家庭依然是清教徒家庭。只要稍微背错长老会的教义,可怜的孩子就会被毒打一顿。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下,克里斯默斯的内心扭曲地成长,他反感清教徒,更反感对自己种族的歧视。最后不仅杀了养父,甚至在怀疑自己的初恋女友对自己有歧视之后,他再次以谋杀的方式结束了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

克里斯默斯就是南方种族歧视下产生的悲剧。如果不是被家中怀疑有黑人血统,他不会被家人遗弃,更不会被人骂成黑杂种、黑鬼。他长得比白人还白人,却被白人歧视;跟黑人生活在一起,却发现更不适应。他游离在社会之外,承受了他的生命不能承受的一切。在压力下,他杀了养父和初恋女友。然而,如果没有南北分歧(本质上还是种族歧视),喜欢他的姑娘不会孤独半生,乃至对他产生依赖。没有这种依赖,一向不愿意合群甚至害怕人群的克里斯默斯也不会对这个人生最后的归宿动了杀机。克里斯默斯最后没有善终,实在是可怜可叹、可悲可恨。

如果只有这一条故事线,我只能说福克纳是个冷血的作者,就像一个黑暗料理界的大师,做出让人难以言喻的苦涩,却又让人无法拒绝的黑暗美食。

故事还有个分线,那就是默默旁观这些事情,甚至在不自觉中参与进去的丽娜,她让我们在窒息的压迫感中看到了希望。丽娜的善良、单纯、坦然,加上拜伦的无私和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使整个故事的结尾充满了希望。

有意思的是,克里斯默斯死去的时候,丽娜的孩子也恰好出生。隐约之中,暗含了不尽的寓意。丽娜最终没有找到孩子的父亲,正如圣母玛利亚受圣灵感应而怀孕。而那个在镇上一直陪伴着她,帮助着她,最后与她一起浪迹天涯的拜伦,亦正像玛利亚的丈夫、耶稣的养父约瑟一样。

正如我们知道的,福克纳老爷子也是基督徒。福克纳的矛盾,在于社会上的宗教狂热、种族偏见和他自己的理智认识。如果社会能够放下偏见,保持清醒,一切的一切就可以回到原点,“回到最初的美好”。

实际上,这本书原本不叫《八月之光》,而叫《黑屋子》,但是这个书名让福克纳颇为不满。就在八月初的一天黄昏,他坐在门廊上与妻子一起饮酒。妻子看着庭院的风景,突然问道:“比尔,你有没有想到过八月的光线跟一年里任何别的时候都不一样?”不经意的一句话,让福克纳灵光一闪,回到办公桌前,将书名改为《八月之光》。“1954年,当有人就这个书名发问时,福克纳答曰:故乡‘八月之初有那么几天,阳光柔和得像圣灵降临……’”(引自惠民《福克纳故乡的八月之光》)

是不是我们可以理解,一切回到最初,回到最本真的美好,一切都可以如同圣灵般柔和?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不是有太多太多的悲剧可以避免?我们本不必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克里斯默斯,而是可以成全更多的丽娜与拜伦。

傲慢只能制造隔离,偏见只能产生怨念,狂热只能带来仇恨。如果有一天,你我遇上了诸多事情,失去了理智,无论是傲慢、偏见还是狂热,你我都不如摸着自己的胸口,回想一下我们曾经的那一颗“初心”。

何志浩
2013年9月书于安徽 u+HI2UDeCilW6SfSrEDhkzTqaXu+5V13fBZST6zNo3zx6gXx2IuhzXIC6el1fN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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