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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一样的《红楼》

——以真性情演绎的喧哗、骚动

一、“喧哗与骚动”

《三国》是一群假性情的人演绎一个真实的必然兴亡故事,《红楼》是一群真性情的人演绎一个虚拟的偶然兴衰故事。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则是一群假性情的人演绎一个虚拟的必然兴衰故事。

毫无疑问,这部作品集中了作者非常大的心力与经历,其笔端之细腻,刻画之精准,无不让人惊叹。如果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作者的生平,不难发现,这部作品几乎是作者本人对生平的一次另类回想。这一点上,还真跟《红楼》颇有些神似。“红学”家们通常喜欢琢磨曹雪芹的生平,现在我们也不妨看看福克纳老人家的经历。

二、喧哗与骚动

1897年,福克纳出生在美国南方一个破落地主家庭,正如本书中的班吉、加迪、昆汀等人一样。他的家族在他的曾祖父手上达到顶峰,他曾祖父不仅是南北战争时期的战斗英雄,官至上校,还经营铁路、农场甚至从政。当时福克纳家族可谓良田千顷,黑奴成群。本书中康普生家族的祖上所谓的州长、将军,曾经拥有的众多的田地和黑奴,简直就是福克纳家族光辉历史的放大版。

到了福克纳父亲那一辈,家族已经没落。他的父亲甚至难以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相反,福克纳的母亲却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在福克纳的童年,母亲对他的教育非常严格,经常让他在“软弱”和“坚强”中做出选择。这种分裂的痛苦,似乎在这本书中也有体现—当昆汀面对妹妹加迪有辱门风的事实,那种本性的软弱、家族责任感带来的勇气之间的激烈斗争,与当时福克纳的心境必然是有某种联系的。

在福克纳五岁那年,祖父不得不变卖家产,以支持福克纳的父亲莫里去牛津发展。就这样,他们一家来到了牛津,忠心耿耿的黑人女仆(有点像书中的黛西)和祖父、父亲一起支撑着这个摇摇欲坠的破落家庭。

在牛津的生活平淡无奇,家庭、邻居、学校,充斥着他貌似幸福的生活。在祖父的福荫下,小福克纳不仅有白富美邻家小妹,还有一个属于他们家的剧院,可以免费观看各类戏剧。由于天资聪慧,学校的老师也对他青睐有加。

可惜自古以来,文士们似乎都走不出一个“文能穷人”的怪圈,往往被逼上绝路,愤而从事创作。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文学日益感兴趣的福克纳将大量的时间花在了他钟爱的写作和邻家小妹身上。学习成绩下降,当然不可避免。

进入青年时代,福克纳开始接触一些文艺圈的人,甚至包括他后来的经纪人,都是在这个时期结识的。此时他依然不改纨绔的习气,经常穿着豪华的服饰冒充土豪,混迹于密西西比大学的各类活动。但是,就在这时,当初的白富美邻家小妹却嫁给了别人—一个成功人士,当时已经成为上校军官的密西西比大学学长。

这个打击搁一般人身上我想都是不同凡响的,何况是一个破落户公子哥。福克纳进入了迷茫期,先是沉浸在诗与画的意境中,后来又壮志雄心起,想去参加一战成为英雄。凭借高超的编故事技能和广阔的人脉,他成功突破了身高与年龄的限制,成为了光荣的英国皇家空军的飞行员—但是还没等他学会开飞机,一战就结束了。

文能穷人,没法子,老天就是要把你逼上绝路。

回乡但没衣锦的福克纳只得再次凭借编故事的技能来博得别人的刮目相看,他甚至故意走路一瘸一拐,谎称自己在一战的空战中受伤落下了残疾。最后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职场,福克纳都因为桀骜不驯的个性和对诗歌文章的狂热痴迷而遭遇挫折。

但是正是这样反复的不如意和编故事,让福克纳最终走上了创作的道路。1925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出版,随后一发不可收,可谓著作等身,生活也顺风顺水。1928年,这本《喧哗与骚动》的初稿问世。

这本书的书名还是个典故—莎士比亚名作《麦克白》中麦克白的台词:“人生犹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个富有深意的书名,是不是也是创作此书时的福克纳对自己过往人生的一种自嘲呢?他从出生到走上文学道路,不正是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吗?

本节最后插一句嘴,后来当初的邻家小妹跟高富帅离婚了,被福克纳成功逆袭。1949年,福克纳还获得了一个文学大奖,就是2012年莫言得的那个奖—诺贝尔文学奖。福克纳也因此拥有了美国乃至世界意识流文学一代宗师的不朽称号。

三、《喧哗与骚动》

让我们回到这部作品。

这本书中,福克纳再一次把地点定位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虚拟小镇约克纳帕塔法镇,通过康普生家族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黑奴的内心独白,展现了康普生家族几代的兴衰历程。

首先出场的“我”是班吉,康普生家的小儿子,甚至可以说是书中唯一一个自始至终真性情的形象。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个人物有着近乎诡异的特殊性。在旁人看来,他33岁的时候依然只有3岁的智商,甚至于没有语言能力,只能用哭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在福克纳作品中,利用傻子独白展现故事内容并不少见。在《我弥留之际》中,那个瓦达曼就是个傻子。但是,作者在写瓦达曼的独白时,也是站在一个傻子的角度去描写,出现了诸如“我妈是一条鱼”之类的让人啼笑皆非的话语。但是班吉则不是,虽然时空观念错乱,思维也非常之跳跃,但是他对身边事物有着如常人一样甚至超乎常人的感知能力,只是不知道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说得潮一点,与其说班吉是一个傻子的形象,倒不如说是人类文学史上塑造的第一个成功的严重孤独症患者形象。

正如很多评论家所说的,班吉的哭给全书一种颓废败落的气氛。同时,没有语言能力的他也让所有人对他没有戒备,在他面前都能展示真实的自己。而他的傻,我倒更愿意用“痴”来形容—都云班吉痴,谁解其中味。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痴人,作者却利用他的视角,将角色一一展开。比如说,中心人物加迪和班吉的母亲卡罗琳。

在班吉面前,加迪的天真善良与母亲的冷血高傲形成鲜明的对比。作为班吉的亲生母亲,卡罗琳太太并没有给人丝毫母爱温存的感觉。她念念不忘自己“高贵”的身份(其实也是个破落户小姐),对班吉的嫌弃近乎癫狂。不仅自己对班吉漠不关心,唯恐避之不及,甚至看到自己的女儿加迪对班吉亲近都会觉得不妥。甚至班吉的生日那天,班吉因为伸手去摸燃烧的柴火被烫伤而哭泣,她除了感慨自己不得安生日子和咒骂之外,什么都没表示。

相反,作为姐姐的加迪却像母亲一样照顾着班吉。如果说去掉女仆黛尔西这个外人,加迪可以说是家中唯一有女性风采的人物(至于卡罗琳太太,只能用蛇蝎妇人来形容)。这点通过班吉对加迪的依恋就可以知晓。班吉的独白中不止一次地提到加迪身上的香气,让班吉难以忘怀的大树般的香气。一旦加迪说离开,或者表达出离开的意思,都会让班吉痛不欲生。当加迪不在的时候(联系后文,应该是出嫁了),他站在大门口,看着背着书包的女学生。似乎是想起了姐姐加迪,他第一次尝试着喊住她们,试着说话。可是,先天的缺陷却让他只能对着女孩的背影再一次地哭泣。读到这里,想必每个人都会为之动容。

但是在下一个出场的“我”——昆汀的眼中,中心人物加迪却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包袱。因为身为“南方贵族”的“大家闺秀”,加迪竟然失去了贞操,怀了两个月的身孕。作为家族的继承人,昆汀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加上颓废的父亲带给他的悲观情绪,让他陷入了极度的抑郁。

在人前,他是哈佛学生,家族继承人;在人后,他一方面对接手父亲的烂摊子(实际上几乎就没有摊子)而担忧,一方面为加迪丢尽了家族的脸面而焦虑。在人前,他很勇敢,甚至敢于去和妹妹加迪的情人决斗以捍卫家族尊严;在人后,他不知所措,竟然荒唐到跟父亲谎称自己和加迪乱伦(姜是老的辣,父亲康普生一眼就看穿了谎言),决斗的时候甚至还非常羞耻地失利……

这里,加迪有点像过头的杜丽娘,为了爱情抛开世俗但是过了头。原本班吉眼中那个温存可爱的加迪,渐行渐远。抑或加迪依旧是当初的加迪,这一切又正是我们身为男性与昆汀一样的傲慢偏见所带来的主观色彩呢?

但是我更愿意同昆汀一样相信,是这个畸形的家庭导致了这一切。父亲的颓废,母亲的孤傲,整个家庭没有一点温存,除了善良的加迪。这样,兄弟们对于加迪的依赖可想而知。而昆汀手忙脚乱的乱伦谎言,是不是一种另类的俄狄浦斯情结在作怪呢?

换个角度说,父母的消极情绪,让原本就内心软弱的继承人昆汀没有执掌家族的信心和勇气;而父母的冷漠,让青春靓丽的加迪在爱情中迷失了方向和价值观。当这两者结合到一起,昆汀对家族事业绝望,加迪则对这个行尸走肉的哥哥感到失望。最终,昆汀只能用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求得内心的安宁,以躲避充满喧哗与骚动的人生。

然而这一切,又都和接下来的“我”——杰生似乎关系不大。杰生出场后一句话就显示了他的秉性—“当过婊子,就一直是婊子”。

杰生是家中次子,用咱中国人的俗话说,就是最不讨人喜欢的小二子。有人说,杰生是家中唯一健全的男性,却不去拯救自己的家族,不去拯救自己的哥哥和妹妹。确实,昆汀有抑郁症,班吉有孤独症,相比而言,也就杰生是个心智健全之人。福克纳为自己塑造了这么个人物而感到非常自豪,正如他所说:杰生是一个最最邪恶的形象。有评论家更是有鼻子有眼地指出了杰生的六宗罪:自私、刻薄、贪婪、欺诈、仇恨心理和冷酷无情。其实早在班吉独白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看出杰生的冷漠与自私。

这段独白里头自然也少不了加迪的戏份。加迪生了个私生女,取名叫昆汀(多么大的讽刺啊),寄养在杰生家中。但是这个奇葩竟然借着加迪对女儿的思念敲诈勒索,一百块只让加迪见女儿一分钟。最气人的是,还仅仅是女儿在车上,让她透过车窗这么一瞥。也就是说,这个人身上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对金钱的强烈欲望和迷恋,更有一种想要利用别人的索求来折磨人的变态思想。这样的例子,在书中比比皆是。而我想说的是,这个可恨之人身上,也有太多的可怜之处。

前面我说过,杰生相比而言是家中心智最健全的儿子。但是,也只是相比而言。首先,他身为次子,上有家族继承人昆汀,下有有辱门风的妹妹和痴弟弟班吉,加上父母本身的冷漠态度,家中对他关怀之少可想而知。当家人把钱拿去给哥哥上学,忙着拿钱让加迪赶紧嫁人的时候,也确实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冷漠。而对家中最最温存的加迪而言,哥哥昆汀是长子,弟弟班吉又那么脆弱,在感情的给予上,无论怎么说杰生都是欠缺的。

在前面的独白中我们就能知道,自幼年起,杰生就是个另类。父母时不时地争吵,这时候母亲总是以杰生为骄傲。相反,父亲则总是将错误归咎于杰生。这样,母亲的孤傲自然而然地灌输给了杰生,抑或杰生生来就遗传了母亲的性格。母亲这种口头上的、碰撞中无奈的赞许,竟然成为了杰生童年的美好记忆。这样,儿时杰生几乎成了母亲的监视者,让兄弟姐妹们都几乎活在随时被杰生告发的担心之下。这样的成长环境,长大了不变态才叫奇怪。

但是,这样的变态心理真的是杰生最真实的内心吗?福克纳作为一代文豪,如果仅仅是创作出一个十恶不赦的恶人,那么绝对有失他文豪的身份。在父亲康普生逝世后,家里的担子落在了杰生身上。这时候,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哥哥去哈佛,妹妹嫁人,都花去了不少的费用,而他则一个子儿都没见到。虽然充满了牢骚,但是他依然守护着这个家。虽然带着不情愿,但他还是抚养了小昆汀和班吉,尽管他嫌弃妹妹的沉沦,尽管他嫌弃班吉是个傻子(母亲卡罗琳也不愿意完全放弃这个孩子,直到她去世,杰生才将班吉送到精神病院)。

或许他真的像有些评论家说的那样,自私、刻薄、贪婪、欺诈、仇恨心理和冷酷无情。但是,这些也都是在成长和压力中被逼出来的,或者说没有这些,他们一家真的就得流落街头了。但是,杰生依旧没能挽回这个家族,可能也是他有意而为之。杰生没有后代,他和昆汀共同成为了家族荣光下的最后一代—小昆汀成年后,也远走高飞了。

至于黑奴黛西,我倒更想把她当作福克纳的一次致敬,向千千万万淳朴的劳动人民致敬。回想福克纳的生平,当他家迁居牛津之时,也有一个忠心耿耿的女黑奴与他的父亲、祖父一起撑起整个家。

可能会有人觉得我这样说有点“土”。但是不得不说,黛西是整部书中,最能给人宁静安详之感的形象。黛西为康普生家族服务数十年,看惯了风生水起,看淡了人生离合。她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充满爱心和同情。同时她也是整个故事中除了加迪之外对班吉最好的,在有些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只有冷酷的杰生而没有热心的黛西,康普生家族或许连这最后一代都撑不下去。关于黛西更多关键点,我更希望把她留到下一节去说。

故事还有个附录,是时隔十六年之后福克纳添加的。这里头,福克纳通过单独阐述加迪的沦落,渲染了整个故事的主旨。

既然都说到这了,那么这个故事,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四、喧哗与骚动!

“人生犹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按照福克纳本人的说法,《喧哗与骚动》是一个关于“失落的天真”的故事。但是很多人却说仅仅一个“失落的天真”并不能概括这本书的主题。

对这些人,我只想说,拜托,福克纳才是原作者可好?

何谓“失落的天真”?我对基督教不了解,但是透过书中的细节,隐约可以感到这句话富含了一些基督教思想。但是,如果我们跳出基督教文化这个窠臼,去思考麦克白的那句台词和这句“失落的天真”,难道就不会领悟到一丝禅机吗?

佛教说,人生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长久、放不下。如此一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的康普生一家把人生八苦占齐了。而他们家族的破落,更是一个偶然的必然。说偶然,是因为畸形破落家庭教育出了性格扭曲的子女;说必然,是因为大势所趋,这样的庄园主家庭是必然湮没于历史潮流中的,出现康普生夫妇这样的畸形夫妻也存在着必然。

因因果果,果果因因。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们不妨更深入地以中国文化的角度去思考这本书。如果说,人本性是善良的,这个善良的本性,或许就是所谓的天真。在这样的一个潮流下,无数的因,造就了天真失落的果。

这又正如儒家亚圣孟子的“性善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尧舜一样的圣贤,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善良的天性。人皆有恻隐之心,人皆有羞恶之心,人皆有恭敬之心,人皆有是非之心。恻隐之心是仁的端倪,羞恶之心是义的端倪,恭敬之心是礼的端倪,是非之心是智的端倪。

正如刻薄的杰生也抚养了小昆汀(恻隐),沉沦的加迪也用取名的方式纪念了保守的昆汀(羞恶),软弱的昆汀也对家族的荣光念念不忘(恭敬),孤傲的母亲也不愿意让班吉离开家去精神病院(是非)。

或许这样类比有些牵强,但是,孟子还有一句对“性善论”的补充,则能与福克纳的“失落的天真”相对应。孟子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意思就是说,儒家的学问没什么其他的,就是找到“放心”罢了。何谓“放心”?“放心”,就是指“迷失的善心”。迷失的善心,失落的天真,要我说,就是一个意思。

既然我们每个人生来就是善良(天真)的,那为什么会有迷失的善心,失落的天真?就像书中的人物一样,杰生刻薄寡恩,加迪甘心沦落,昆汀软弱怯懦?

东方的孔子告诉我们,“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人的天性是相近的,但是后天的影响导致了人们的善恶差异。)而福克纳,则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正是后天的人生充满了喧哗与骚动,让我们失落了原本的天真。唯独心智三岁的班吉,恰恰因为封闭保留了几乎最原始的天真,并且成为了一面“道德的镜子”,让故事中的每个人都能展现最接近真实的自己。正所谓—都云班吉痴,谁解其中味!

让我们再回过头来,为什么书中的黛西依旧善良和蔼?为什么似乎只有她这个普普通通的黑奴才能远离人生的喧哗与骚动?她并没有班吉的自我封闭,也经历了康普生家族的风风雨雨。我认为,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信仰。

书中不止一次地提到了黛西对于基督教的信仰,也不止一次地暗示了康普生家族成员对信仰的迷失。这方面的细节,就留给读者们自己去慢慢挖掘和思索吧。

或许,福克纳并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这本书也当然不是宣扬基督教,而是告诉我们,拥有一个良好的信仰,才能摆脱人生的喧哗与骚动,不让自己的天真失落善心迷失。正如《心经》上所说的:“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五、喧哗与骚动?

回到我们今天的现实,信仰迷失也正是转型中的中国面临的问题之一。读者们,你们的生活,是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呢?

何志浩
2013年9月书于安徽 gtNmnsH0V0nGNXMX/JAwdlMKUnuA9MPgkS0DdeQm/ILDhhrcfM2sAmYhbJEMh1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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