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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们常说的文学作品中的“致命缺陷”,也就是那贯穿整个人生的显眼的瑕疵,真的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吗?我曾经以为它不存在,可现在对此深信不疑。我的致命缺陷就是:病态地不惜一切代价地追求独特的风格。

我现在开始说关于自己的愚蠢的故事。

我叫理查德·帕蓬,今年二十八岁。十九岁之前,我从没到过新英格兰,也没去过汉普顿大学。我出生在加州,而且——这我最近才发现——从本性上而言是个加州人。关于我是加州人这一点,我直到现在才承认,而且是在发生了那件事之后。当然,这一点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我在普雷诺长大,那是加州北部硅谷的一个小镇。我没有兄弟姐妹。父亲经营着一家加油站,妈妈是家庭主妇。随着我年龄增长,家里的经济日益拮据,妈妈不得不又出来工作,在圣何塞市郊一家大芯片厂的办公室里接电话。

普雷诺,这个词让人想起露天影院、成片的住房开发区和从柏油路面上升起的滚滚热浪。我在那儿度过了一段毫无意义的时光,那段记忆就像一次性塑料杯一样可以随手丢弃。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段时光也是一项伟大的恩赐。正因为如此,我离家的时候,才能杜撰出一段全新的、更加让人满意的个人史,这完全是需要刺激而环境简单造成的后果。一个多姿多彩的过去更容易让陌生人接受。

我想象之中的绚烂童年,充满了关于游泳池、柑橘园,还有放浪形骸、魅力四射的明星父母的记忆。这些故事使得原本单调而真实的生活黯然失色。其实,我已经记不起真实的童年生活中的许多往事了,只剩下一堆令人伤感却又杂乱不堪的东西:一年到头都穿的那双运动鞋;从超市买来的彩色图书和漫画。这一切既没意思,更谈不上美好。在那个年纪,我身材过高,沉默寡言,脸上容易长雀斑。我的朋友不多,可这究竟是因为我挑剔还是环境的影响,我直到现在也说不好。我在学校的成绩好像还不错,但是也谈不上优秀。我喜欢读《汤姆·斯威夫特》,还有托尔金的书,也喜欢看电视。我经常躺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的地毯上看电视,放学之后,我总是这样打发漫长而又单调的下午时光。

说实话,我不大能够记起那些日子里发生过的事情,除了弥漫在那些岁月中的某种情绪,那种淡淡的伤感是同星期天晚上看“迪斯尼的奇妙世界”联系在一起的。星期天是让人伤心的日子——早早地就要上床睡觉,因为第二天还要去上学,我还总担心着家庭作业是不是做错了。我看到灯火通明的迪斯尼乐园城堡上的夜空绽放出焰火时,就会陷入一种更加常见的恐惧,那是对周而复始地被禁锢在沉闷的学校和家庭里而产生的恐惧。我周围的环境为我的沮丧情绪提供了有力的经验上的论据。我父亲心胸狭窄,我们的房子丑陋不堪,妈妈对我也不在意。我穿的衣服都是便宜货,头发被剪得太短,学校里好像也没有人喜欢我。在我的记忆中,既然这样的事实已经存在了好久,那么我能够预料到生活将毫无疑问地继续这样压抑下去。简单地说,我觉得自己的生活被以某种微妙的方式从根本上搅乱了。

所以一开始我无法让自己接受朋友们的生活,或者我理解的他们的生活并不奇怪。查尔斯和卡米拉都是孤儿(小时候我多么盼望自己是个孤儿啊!),他们在弗吉尼亚州的一所房子里由祖母和姑婆们抚养长大:其实,这才是我想要的童年生活,有马匹、小河和枫香树。还有弗朗西斯,他妈妈生他时只有十七岁——她当时是一个任性的、面色苍白的红头发女孩,有个有钱的老爸,跟着万斯·韦恩乐队的鼓手跑了。但是不到三周她就回来了,这段婚姻也只维持了不到六周;而且就像弗朗西斯老挂在嘴边的那样,外公外婆抚养他和妈妈,就像抚养姐弟一样。他们的宽宏大量让喜欢飞短流长的人印象深刻——什么英国保姆、私立学校、在瑞士避暑、在法国过冬等等。你要是愿意,我还要提到坦率的“老”邦尼。跟我小时候一样,他的童年也没有什么双排扣的夹克和舞蹈课。他拥有一个典型的美国式童年。他父亲曾是克莱门松橄榄球队的球星,现在成了银行家。他有四个兄弟,没有姐妹。他们住在郊外一所大房子里,经常划船、打网球,还时不时弄出些精彩的救球动作什么的,非常热闹。他们在科德角避暑,读波士顿的寄宿学校,而且在橄榄球赛季开车出去野餐。邦尼整个人都会给你一种极富教养、彬彬有礼的感觉,这一点只要看看他跟你握手的动作,或者跟你讲笑话的样子就知道了。

不论是现在还是过去,我都不可能跟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有什么共同之处,除了我们都懂希腊语,在一起待过一年这一点。如果爱是一种共同拥有的东西,那它也许就是我们的共同点吧。不过我知道,鉴于我下面要讲的故事,我这个论点听上去可能有些奇怪。

事情是这样的。

我高中毕业后,去了家乡一所规模很小的大学(我的父母是反对的,他们显然希望我能够帮父亲打理生意,其实这也是我急切盼望逃离家庭的原因之一)。我在那里待了两年,学习古希腊语。当然,这不是出于我对这门语言的喜爱,而仅仅是因为我读的是医学预科(你瞧,只有金钱才是改变我命运的唯一途径,而医生们赚的钱可不少)。辅导老师建议我学一门外语以修完文科的学分,况且希腊语课碰巧是在下午上,这样我就可以在星期一睡个懒觉了。这是一个完全偶然的决定,但是结果正如你所见,这个决定影响了我的命运。

我的希腊语学得不错,成绩突出,在最后一年还拿到了古典学系的奖学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门课,因为它是唯一一门在固定教室里上的课,你看不见装着牛心的罐子,闻不到福尔马林的气味,也看不到关着尖叫的猴子的笼子。起初,我以为我只要努力学习,就能够克服对所学专业打心底里的恶心和厌恶,兴许再用功一点,我还能装出对它颇有天分的样子。可情况并非如此。几个月过去了,对于学习生物,我即使不是彻头彻尾的厌恶,也谈不上有任何兴趣。我的成绩很糟糕,自然备受老师和同学们的轻视。我背着父母转到英国文学专业,这好像是命中注定的事。我感觉自己正在自取灭亡,而且肯定会追悔莫及,因为我当时还深信,在一个利润丰厚的领域里失败要好过在一个连我父亲(他既不懂金融也不懂学术)都认为最不赚钱的领域里茁壮成长。他认为,我只要选择了文学,就一定会待在家里无所事事,成天只知道找他要钱。而他再三跟我强调,他根本不想给我钱。

就这样,我开始学习文学,并且发现自己非常感兴趣。但是,我对家庭越发厌恶了。我无法解释周遭的环境带来的绝望感。尽管我现在才怀疑,环境因素和性格,我不论在哪儿都不会开心的,不管是在比亚里茨 ,还是在加拉加斯,或者是卡普里群岛。但是,当时我却执拗地相信,我的不幸源于普雷诺,或许至少有部分原因是普雷诺。在某种程度上,弥尔顿是正确的。心灵是人的归宿,可以把地狱变成天堂,也能够把天堂变成地狱等等。可毋庸置疑的是,普雷诺与天堂的相似程度,比其他更令人忧伤的城市还要少。上高中的时候,我喜欢放学后在大型商场里闲逛。我在明亮而冰冷的商场大厅里晃来晃去,直到自己被琳琅满目的商品、条形码、闲逛的人、坐扶手电梯的人、镜子、背景音乐、各种嘈杂和灯光弄得昏昏沉沉。这个时候我觉得脑子里面的保险丝好像被烧断了,突然之间一切都变得不可理解:目光所及之处是没有形体的各种色块,以及模糊不清的四处游离的分子结构。后来,我就像一具行尸走肉,木然地来到车库,开着车去棒球场。当然,我根本就不会下车,只是双手把着方向盘,呆呆地看着抵抗龙卷风的围栏和冬天里发黄的枯草出神。我一直要看到太阳下山,天色暗得什么都看不见才会作罢。

我总是困惑地以为,自己的不满是波西米亚式的不满,我甚至可能在内心深处还有点模糊的马克思主义精神(我十几岁的时候曾对社会主义抱有一点兴趣,主要是为了惹父亲生气),但我无法真正地理解这种不满。如果有人暗示,这是因为我的性格中具有很明显的清教徒的烙印——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我会非常气愤。不久前,我在笔记本里发现了这样一段话,大概是我十八岁时写的:“对我来说,这个地方闻起来就有一股腐臭味,就是那种熟透的水果发出来的气味。在任何别的地方,生育、性交和死亡这样骇人听闻的行为——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人生中的剧变,也就是希腊人称之为‘miasma’的污秽之事——都没有这么残忍,或是被粉饰成这么漂亮的模样;任何地方都没有这么多人深信谎言、反复无常和死亡、死亡、死亡。”

我觉得这些文字非常粗糙。从这些句子的语气上来看,我如果继续留在加州,最终可能会加入某个邪教,至少会去尝试某种怪异的节食方法。我记得当时自己正在研读毕达哥拉斯,被他的一些想法深深吸引着——比如说穿白色的长袍,或者禁食有灵魂的食物什么的。

可是我去了东海岸。

我去汉普顿,完全是命运的捉弄。那是感恩节假期里一个阴雨绵绵的晚上,电视里正在播放棒球比赛什么的。我和父母大吵了一架,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不记得争吵的具体细节了,反正我们总是在争吵,不外乎是钱和学校的事,我在衣柜里乱翻一气,想找到外套,结果找出这样一件东西:佛蒙特州汉普顿市汉普顿大学的一本宣传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是我两年前收到的。因为我的会考成绩还不错(虽然没有好到要拿奖学金的程度),有很多大学都给我寄过小册子,而这本小册子从高三时就一直夹在我的几何课本里。

天知道这本小册子怎么会在衣柜里。我留下它,也许是因为它印制得非常精美吧。高三的时候,我花了好多时间来研究这些照片。我总想着,是不是盯着它们看得时间够长,渴望足够强烈,就能够走进图片里,融入那种清晰、纯净的安静之中呢?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照片,它们就像我小时候喜欢看的故事书中的那些图片一样漂亮:闪闪发亮的绿色草坪、在远处冒着雾蒙蒙的白汽的山峰;还有在多风的秋日里,铺在马路上齐脚踝深的落叶,以及篝火、山谷中的雾气、大提琴、深色的玻璃窗和雪。

佛蒙特州汉普顿市汉普顿大学,始建于一八九五年(单是这一点就让我惊讶,我还不知道普雷诺有什么建筑是一九六二年之前建成的)。学生人数五百人。男女同校。本校实行进步教育法,专攻文科,择优录取。“汉普顿大学给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人文科学类课程,我们追求的目标是:不仅要让学生获得所学领域严密的基础知识,而且要让他们在西方艺术、文明和思想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只有这样,我们能提供给每个学生的才不仅仅是有力的事实,还有学识上的坚实基础。”

佛蒙特州汉普顿市汉普顿大学。至少在我听来,这个名字本身就带有英国国教的韵味。我对英格兰一直心驰神往,但对那些教区小镇上传来的甜美而深沉的旋律无感。我盯着被称为“科蒙斯” 的这座建筑的图片看了许久。它充斥着一股淡淡的学术色彩——与普雷诺不一样,与我见过的其他地方都不一样。这种色彩让我想起在灰尘密布的图书馆里度过的漫长时光,还有陪伴着我的那片寂静和四周老旧的书籍。

母亲边敲门边叫我的名字,我没有回答。我把小册子背面的登记表撕下来,开始填写。姓名:约翰·理查德·帕蓬。地址:加州普雷诺市弥摩撒教区四四八七号。你是否愿意收到关于助学金的相关资料?是。第二天,我就把表格寄走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是一场沉闷而且没有尽头的和文书工作的战斗,我们像士兵一样在战壕中短兵相接,僵局和对峙随时出现。我父亲拒绝填写关于助学金的任何文件。最后,我实在是没辙了,只好从他的丰田车的仪表板上的小柜子里偷偷拿出纳税申报单,自己填完了表。漫长的等待。接着,招生部主任来信了。我们需要对你进行面试,你什么时候能够乘飞机来佛蒙特?我可没钱坐飞机去那儿,于是我写信告诉了他。接着又是等待,又来信了。如果我接受奖学金,学校可以报销我的交通费用。与此同时,关于助学金的包裹也到了。父亲付不起学校要求家庭负担的那部分费用,就算付得起也拒绝支付。就这样,这种来来往往的拉锯战持续了八个月之久。直到今天,我还是弄不懂,到底是哪些连锁事件把我带到了汉普顿。最后,满怀同情的教授来信了,他说我的情况可以特别对待。在普雷诺,我坐在自己小房间里金色长绒毛地毯上,满怀憧憬地在表格上回答问题的情景,仿佛还历历在目。不到一年之后,我在汉普顿下了大巴,拎着两个手提箱,兜里只揣着五十美元。

我从未去过圣达菲以东、波特兰以北的地方。我从伊利诺伊州的某个地方上车,经过一个漫长而焦虑的夜晚,再从巴士上走下来时是早上六点,太阳正从山上升起,满眼可见的都是白桦树和绿得让人惊讶的草坪。而我昏昏沉沉、严重缺乏睡眠,在高速公路上整整旅行了三天,觉得这里简直就是梦中的国度。

我觉得学校的宿舍根本就不是宿舍——或者至少不像我见过的宿舍。墙壁是由煤渣做成的空心砖砌成的,泛着压抑的黄光,但是装饰了白色的墙板,安着绿色的百叶窗,而且就坐落在科蒙斯后面,掩映在长着枫树和岑树的小树林中。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房间竟然会那么丑陋和令人失望。我第一次走进房间时惊呆了——这是一个白色的房间,窗户大大的,朝北开,上面光秃秃的(连窗帘都没有),跟僧侣住的地方差不了多少,而且橡木地板上全是刮痕,天花板也像阁楼一样,徐徐地斜了下来。第一个晚上,我就着微光坐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墙壁慢慢由灰色变成金色,再变成黑色,耳边听着从走廊的那一头传来的一个女高音隐隐的忽高忽低的歌声,直到光线完全暗下去,而这个女高音继续在黑暗中螺旋状上升,就像一个死亡天使。在那个晚上,空气凛冽而稀薄,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空气。在灰尘笼罩的普雷诺,我从来没有离低矮的房屋的轮廓如此遥远。

开学前的那几天,我不是一个人待在那个白惨惨的房间里,就是坐在汉普顿大学明亮的草坪上。最初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正地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我像个梦游者一样四处闲逛,为那些美好的事物所倾倒,沉醉其中。看啊,那里有一群脸蛋红扑扑的姑娘在踢足球,她们头上的马尾辫子来回甩动,叫声和笑声在充溢着柔和微光中的草地上空飞扬。苹果树被苹果压得吱吱响,掉下来的苹果被草地衬托得愈发红艳,正在腐烂,发出一阵阵浓浓的甜香,引得黄蜂围过来不停地嗡嗡乱转。再看那个科蒙斯所在的钟楼:铺满常青藤的墙壁,还有白色的尖顶,远远望去,景色真是令人着迷。我怎么也忘不了第一次在夜晚看到白桦树时的那种惊讶,白桦树就像幽灵一样从黑暗中升起,冰冷而秀美。这里的夜晚比你的想象还要丰富:夜黑风高、包罗万象,杂乱无章,还因为那些眨着眼睛的星星而显得狂野。

我本来计划接着学希腊语,因为这是我唯一擅长的语言。但是,我告诉选科老师(一位名叫乔治斯·拉法格的法国教师,有着蜜色的皮肤和尖尖的鼻子,鼻孔很长,像海龟的一样),他只是笑了笑,双手的指尖紧紧压在一起。“恐怕不行。”他说,带着浓重的口音。

“为什么?”

“因为我们只有一名希腊语老师,而他对学生又非常挑剔。”

“我学过两年希腊语。”

“恐怕没什么两样。再说,你如果要学英国文学,就必须学一门现代语言。我的基础法语课上还有名额,德语和意大利语也有一些名额。西班牙语,”他看了看手上的单子,“学西班牙语的人最多,不过,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再跟德尔加多先生谈谈。”

“您是否能跟希腊语老师谈谈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用。他收的学生人数很少。非常少。再者,我觉得,他选人主要是看关系,而不是看成绩。”

他的口气里明显带着一丝嘲讽,同时也在向我暗示:如果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可能不想跟我谈下去了。

“我没明白您的意思。”我说。

其实,我已经明白了。拉法格的回答让我很惊讶。“不是那么回事儿,”他说,“他当然是位杰出的学者,也非常有魅力。但是,我觉得他的一些教学理念很古怪。他和他的学生基本不和学院里的其他人打交道。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还把他的课安排成普通课程——这是误导,每年都有人搞不清楚这一点——因为,他的课几乎是封闭的。有人告诉我,如果想跟着他学习,就得跟他读一样的书,持有跟他相似的观点。像你这样以前学习过古典科目的学生,他拒绝了不止一两个。而我,”他扬起一边的眉毛,“学生只要想学我的课,并且具备资格,我随时都欢迎。非常民主,不是吗?这才是最好的办法。”

“在这儿经常发生这种事儿吗?”

“当然了。每所学校都有难缠的老师。而且不止一个,”让我惊讶的是,他压低了嗓门,“这儿的好多老师比他更加难缠。不过你不要对别人讲这是我说的。”

“不会的。”我说,他这种突然亲密的举动让我有点儿吃惊。

“你不对别人讲那就太好了。”他身子前倾,窃窃私语,说话时两片薄薄的嘴唇基本没有动。“我坚持对你选课的看法。也许你还没有发觉,但是我在文学学院里确实有几个不共戴天的敌人。也许你根本不会相信,甚至在我们系里就有。不过,”他接下来的语气就正常多了,“他的情况很特殊。他在这儿教了很多年,但上课不要酬劳。”

“为什么?”

“他很有钱,把工资都捐给大学了,我想他每年大概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美元,为了纳税的缘故吧。”

“哦。”我回答。我在汉普顿才待了几天,却已经很熟悉学校在财政方面的困难。据说学校获得的捐款很有限,而且还有人克扣。

拉法格说:“我虽然很喜欢教书,但是老婆和女儿都还在法国——迟早都要用钱的,不是吗?”

“也许我还是要跟他谈谈。”

拉法格耸了耸肩。“你可以试试。不过我还是建议你不要问他有没有时间见你,或许他不会见你。他叫朱利安·莫罗。”

我倒不是非学希腊语不可,可是拉法格说的话激起了我的兴趣。我下了楼,走进第一间办公室。一个瘦瘦的长相很尖刻的金发女人坐在前台,一脸倦容,正大口吃着三明治。

“我在吃午饭,”她说,“两点钟再来。”

“对不起。我在找一个老师的办公室。”

“噢,我是登记员,不是交换机。不过也许我知道,你想找谁?”

“朱利安·莫罗。”

“哦,他啊,”她说,很惊讶,“你找他干吗?我想他在吕克昂 的楼上。”

“什么地方?”

“只有他一个老师在那儿。他喜欢清静。你会找到他的。”

其实,要找到吕克昂一点儿也不容易。那是校园边上的一所小房子,很古老,墙上爬满常青藤,把墙面都盖得看不见了。楼下的报告厅和教室都是空的,黑板干净,地板刚刚打过蜡。我无助地四处逛着,很久之后才在房子的另一个角落里找到一架很小的、光照也很不好的楼梯。

我一走到上面,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冷冷清清的长廊。我听着鞋子在油布上发出的噪音,轻快地迈着脚步,不停地看着关着的门上面的数字或者名字,然后看到一扇门上镶着一个铜制卡座,里面嵌着一张雕版名牌,上面写着“朱利安·莫罗”。我站了一会儿,短促地敲了三下门。

过了大概一两分钟,这扇白色的门开了一条缝。一张脸朝外看着我。这是一张小小的、充满智慧的脸庞。他的眼神非常警觉,但是脸上的神情却像一个问号那样泰然自若。这张脸上的一些特征似乎是属于年轻人的——小精灵一样上扬的眉毛,灵巧的鼻子、轮廓分明的下巴和嘴巴——但这绝不是年轻人的脸,头发也已经雪白。

我还在那儿站着,他朝我眨眨眼。

“我能为你做点儿什么?”他的声音理性、和蔼,就像好脾气的大人正在对小孩说话。

“我——呃,我叫理查德·帕蓬——”

他的头偏向一边,又眨了眨眼睛。他的眼睛很亮,像麻雀的眼睛那样和蔼可亲。

“我想上您的古希腊语课。”

他的脸色一沉。“哦,非常抱歉。”从他的声音判断,他确实很抱歉。他的态度让我难以置信,好像他比我还要感到抱歉。“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可是没有名额了,我的班已经满了。”

他这种真诚的歉意反倒鼓舞了我。我说:“肯定有什么办法再加一名学生——”

“我确实非常抱歉,帕蓬先生。”他说,好像正在安慰我不要为了好友的离世而过于伤心,尽力让我明白,他实在帮不了我,“因为我只收五名学生,我确实没有想过再多收一个。”

“五个学生实在不多。”

他立即摇摇头,闭上眼睛,好像实在无法忍受别人的恳求。

“我真的挺想收你的,可是我没法儿考虑这事儿,”他说,“我实在很抱歉。我能失陪一会儿吗?我这儿正好有个学生。”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我开始上课,并且从一位叫罗兰博士的心理学教授那儿找到了一份工作。我到底要帮他做什么“研究”,我一直都没有搞清楚;他年纪很大,总是昏沉沉的,不修边幅,还我行我素,经常在教师休息室里虚度时光。我还交了一些朋友,大多数都是跟我住同一栋宿舍的一年级新生。

“朋友”这个词用在这里可能不太准确。我们虽然一起吃饭,一起进进出出,不过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谁也不认识——当时那种情况还不算太糟糕。而且,我只要碰到在汉普顿大学待过的人,就会向他们打听朱利安·莫罗的情况。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他,我得到的关于他的消息五花八门,自相矛盾:有人说他才华横溢,也有人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有人说他根本就没有上过大学,也有人说他学富五车,在四十年代就已经小有名气,并且与埃佐拉·庞德和T.S.艾略特关系甚密;有人说他的钱财来源于同一家享有特权的银行的合伙人关系,也有人说他是在大萧条时期收购了被抵押的财产;有人说他逃避了兵役(从时间上来看,这点实在难以自圆其说);还有人说他跟梵蒂冈有关联;甚至还有人说他是中东某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后裔,跟佛朗哥时期的西班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以上各种说法的真实性无法证实,只是我听到关于他的传闻越多,对他的兴趣就越大。于是,我转而开始观察他和他的那一小拨学生在校园里的举动。他的班上共有四名男生,一名女生。从远处看,他们和其他学生没有什么不同。但你走近一点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是非常引人注意的一群人——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他们这样的人,他们每个人都像是从图画或者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

有两个男孩戴眼镜,而且奇怪的是,他们戴的居然是同样的款式:细小而老旧的金边眼镜。两人当中个子高一点儿的那个——他个子相当高大,超过六英尺——长着深色头发,有个方方的下巴,皮肤苍白而粗糙。如果他的轮廓没有这么鲜明,或者镜片后面的眼睛没有那么空洞,他说不定是个很帅的小伙子。他通常穿深色的英式西服套装,带一把雨伞(这副形象在汉普顿大学堪称一道奇怪的风景),在一群群嬉皮士、垮掉的一代、大学预科生、朋克当中步履僵硬地穿过,就像一位古板的芭蕾舞女那般举止夸张。在他这么大个子的人身上看到这样的举止,真是令人惊讶。“他叫亨利·温特。”我指着他问朋友时,朋友这么告诉我。那时他在远处,为了避开一群在草地上演奏的鼓手而特意绕了一个大圈。

个子较小的那个——但也小不了多少——是个邋里邋遢的金发男孩,脸颊总是红扑扑的,嘴里总是嚼着口香糖,总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他的双手捏成拳头,深深地插进裤子口袋里,而裤子的膝盖处总是有两个大鼓包。他每天都穿着同一件夹克衫,一件没有样子的棕色斜纹软呢服,衣服的胳膊肘磨坏了,袖子总是不够长。他的沙色头发向左分开,因此总是有一绺头发挡住戴着眼镜的眼睛。他名叫邦尼·柯克兰,“邦尼”是“埃德蒙”的简称。他的嗓门沙哑而洪亮,你经常能听到他的声音在食堂上空回响。

第三个男孩是这帮人里面最奇怪的。他身材瘦削而优雅,看起来似乎弱不禁风,双手却强健有力,写满精明的脸像白化病人一样苍白,而脑袋上则顶着一头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又短又乱的火红的头发。我(完全错误地)觉得,他的穿衣风格很像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或者孟德斯鸠:漂亮的带有法式滚边的浆得直挺挺的衬衫;扎眼的领带;他走路时那件黑色的长外套随风起伏,简直是学生王子和开膛手杰克的综合体。有一次,我还兴奋地看到,他居然戴着一副夹鼻眼镜!后来,我才发现那不是真正的夹鼻眼镜,镜框上装的只是普通的玻璃而已,而且他双眼的视力其实比我的还好很多。他叫弗朗西斯·阿伯那蒂。我继续追问他的情况时,引起了男同学的怀疑,他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人感兴趣。

还有一对男女。我经常看见他们在一起,开始时还以为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有一天我非常近距离地观察时,发现他们长得非常像,必定是兄妹。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其实是双胞胎。他们俩像极了,都有着暗金色的头发,中性化的脸庞,一样清晰的面部轮廓。他们就像一对佛兰芒天使,同样的欢欣、庄重。

汉普顿大学里最不常见就是浅色衣服,因为这里尽管充斥着伪知识分子和颓废的青少年,但因为礼节所需,这里最常见的就是黑色衣服。他们却偏爱穿浅色的衣服,尤其是白色的。在这个充斥着香烟和黑暗的诡异的世界里,他们就像是从寓言中走出来的人物,或者像某个被人遗忘的游园会上走出来的已经辞世很久的人。由于他们是校园里面唯一的一对双胞胎,要弄清楚他们是谁非常容易。他们分别叫查尔斯·麦考利和卡米拉·麦考利。

对我来说,他们所有人都是高不可攀的。但是,我只要有机会,就会去观察他们:看,弗朗西斯在门廊上逗猫;亨利开着一辆白色小车飞驰而过,朱利安就坐在后座上;邦尼从楼上的窗户中探出身来,朝站在下面的草地上的双胞胎喊着什么。我得到的信息越来越多。弗朗西斯·阿伯那蒂来自波士顿,而且据大多数人说,他家里非常富有。据说亨利家也很有钱;不仅如此,他还是个语言方面的天才。他能说好几国语言,不论古老的还是现代的,而且还在仅仅十八岁时就出版了一本阿那克里翁 的译著。我是从乔治斯·拉法格那里听说这事儿的,他谈起这件事情时,口气酸溜溜的,不愿意多谈;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亨利在上大一时当着整个文学系师生的面,给过拉法格难堪,那还是在拉法格做的关于拉辛的一个年度讲座的提问时间里。那对双胞胎住在校外的一套公寓里,他们好像是从南方来的。邦尼·柯克兰有个习惯:夜深人静时在房间里播放约翰·菲利普·苏泽 的进行曲,还把音量开到最大。

毋庸讳言,我对这些事情显然已经太过于关注。这时我已经在学校里安顿下来;我们已经开始上课,而我也为了功课忙得不可开交。对于朱利安·莫罗以及他的希腊语班上的学生的兴趣,虽然还是很浓,但是已经开始萎缩,尤其是在发生了那件奇怪的事情之后。

那是开学第二周的星期三上午,我正在图书馆为罗兰博士复印材料,随后将去上十一点的课。仅仅三十分钟,我的眼睛就看花了,于是我回到前台,把复印机的钥匙递给管理员。我正转身要走,突然看见他们——邦尼和那对双胞胎,他们正坐在一张桌子前,桌子上面摆满纸张、钢笔和墨水。我对那些墨水的印象尤其深刻,因为我被它们深深地迷住了,而那些又长又直的黑色钢笔看起来非常古旧且难写。查尔斯穿着一件白色网球运动衫,卡米拉穿的是一条海军领太阳裙,还戴着一顶草帽。邦尼的斜纹软呢夹克搭在椅背上,衬里上的几道大大的裂缝和几块污迹都显而易见。他的胳膊支在桌子上,头发挡住眼睛,皱皱巴巴的衬衫袖子被带条纹的带子高高挽起。他们脑袋聚在一起,小声交谈着。

我突然特别想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我朝他们桌子后面的书架走去——这段路很长,我得装出要找什么书的样子——我一直朝前走,直到伸手就能够到邦尼的胳膊。我背对着他们,随手拿起一本书——碰巧是一本荒谬的社会学著作——假装翻看着后面的索引。次级分析。次级越轨。次级团体。中学。

“这个我不知道,”卡米拉说,“如果希腊人正乘船去迦太基,那应该是宾格。还记得吗?到什么什么地方去?语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不可能。”那是邦尼的声音,他鼻音很重,絮絮叨叨,就像得了长岛型牙关紧闭症的W.C.费尔斯 ,“这里不是到哪个地方去,而是去哪个地方。我打赌是个离格。”

然后是一阵杂乱的稀里哗啦翻动纸张的声音。

“等等,”查尔斯说,他的声音很像妹妹,同样沙哑,略带南方口音,“看这儿。他们不仅正乘船去迦太基,还要攻打它。”

“你瞎说。”

“我没有,确实是这样。看看下一句。要找到与格。”

“你确定?”

“绝对的。去迦太基。”

“我看不出来。”邦尼说,他的声音像极了电影《盖里甘的岛》当中的瑟斯顿·豪·威尔,“就是离格。那些难词儿一般都是离格。”

一阵短暂的沉默。“邦尼,”查尔斯说,“你弄混了。拉丁语才有离格。”

“哦,当然了,这个我知道,”邦尼有些恼羞成怒,困惑地思索了一阵之后,好像觉得自己真的搞混了,“但是你明白我的意思。不定过去时、离格,这些东西其实都是一样的……”

“查尔斯,”卡米拉说道,“在这个地方用与格也不对。”

“当然对了。他们正乘船去进攻,难道不是吗?”

“是的,但完整的句子是,希腊人正在乘船去迦太基。”

“但是我把‘epi’放在前面。”

“好,我们可以进攻,仍然用到epi,但是由于第一原则,我们不得不用到宾格。”

种族隔离。自我。自我意识。我一边浏览索引,一边绞尽脑汁想着他们应该用什么语格。希腊人乘船过海去迦太基。去迦太基。到什么地方去。从什么地方来。迦太基。

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来了。我合上书,把它放回书架,转过身。“打扰一下。”我说。

他们马上停止讨论,看上去都很惊讶,全都转过头来看着我。

“抱歉,打扰了,你们觉得位置格能用在这里吗?”

良久,没有一个人说话。

“位置格?”查尔斯问道。

“把后缀zde加到karchido前面试试看,”我回答,“我觉得应该填zde。如果用了这个词,就没有必要再用介词了,在他们准备去打仗时才要用到epi。它的意思是‘向迦太基’,因此你们根本没必要担心语格的问题。”

查尔斯看了看卷子,又看了看我。“位置格?”他说,“这种语格太少见了。”

“你确信它真的能够用来修饰迦太基吗?”卡米拉问。

这个我倒没想过。“也许不行吧,”我回答,“不过我知道可以用来修饰‘雅典’这个词。”

查尔斯伸出手去,将桌子另一边的那本词典拖了过来,开始一页一页地查找。

“哦,妈的,别费劲了,”邦尼有点儿心烦,“不必变格,也不需要介词来修饰,我看没什么不好。”他往椅子里面靠了靠,抬头看着我。“哥们儿,咱俩握个手。”我伸出手去,他一把抓住,使劲儿握了握,胳膊肘儿差点儿把桌上的墨水瓶给碰倒了。“很高兴认识你,是啊,是啊。”他说,同时伸出另一只手,整理挡住眼睛的那几缕头发。

一下子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让我有点儿不适应;那种感觉就像那些我最喜欢的画中人物突然停下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抬起头来跟我说话。昨天,弗朗西斯(当时他穿着一件时髦的黑色羊毛衫,抽着烟)在走廊里跟我擦肩而过。他的胳膊碰到我的胳膊那一瞬间,我觉得他跟我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活生生的人。可是接下来,他又似乎变成了幻觉,就像我想象中的虚构人物,从走廊那头大步走过来,对我视而不见——就像鬼魂一样,据说飘荡的鬼魂,对活着的生命是视而不见的。

查尔斯一边翻着词典,一边站起身来跟我握手。“我是查尔斯·麦考利。”

“理查德·帕蓬。”

“啊,原来是你。”卡米拉突然说道。

“怎么了?”

“就是你。你来问过上希腊语课的事儿。”

“这是我妹妹,”查尔斯跟着介绍,“这位是——邦,你已经认识他了?”

“不,不,还没呢。你可给我帮了大忙。我们还有十个这样的练习,可是时间只剩下五分钟了。我叫埃德蒙·柯克兰。”邦尼说,又一次握住我的手。

“你学希腊语多久了?”卡米拉问。

“两年了。”

“你学得还不错。”

“真遗憾你不在我们班。”邦尼说。

然后是一段令人难堪的沉默。

“嗯,”查尔斯有点儿不自在,“朱利安在这种事情上确实有点儿怪。”

“你为什么不再去找他呢,”邦尼说,“送他几束鲜花,告诉他你爱柏拉图,然后他就会完全听命于你了。”

又是一阵沉默,比上一次的沉默更加令人难堪。卡米拉笑了笑,但不完全是冲着我——她的笑容甜美而空洞,完全是礼节性的,好像把我当成了侍者或者商店店员。仍然站在她身旁的查尔斯也笑了,还礼貌地扬了扬眉毛——这个动作可能表明他很紧张,也可能是别的什么意思,但是在我看来,却是“就这样完了?”的含义。

我嘟哝了几声,正要转身离去,邦尼——他正盯着我背后看——突然伸出一只胳膊,抓住我的手腕。“等等。”他说。

我很惊讶地回头看去。原来亨利刚刚从大门走进来——依然是深色套装、雨伞这一全套行头。

亨利走到桌子跟前时,还假装没看见我。“你们好啊,”他打招呼,“做完了吗?”

邦尼朝我甩甩头。“亨利,我们给你介绍个人。”他说。

亨利抬眼一瞟,但是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先把眼睛闭上,然后猛地睁开,好像有我这么一个人挡住他的视线,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对了,”邦尼说,“他叫理查德——理查德什么来着?”“帕蓬。”

“是啊是啊。理查德·帕蓬。学希腊语的。”

亨利这才抬头看了看我。“当然不是在这儿学的吧。”他说。

“不是,”我回答,勇敢地迎向他的目光,但是他的目光实在太无礼,我不得不把目光移向别处。

“哦,亨利,看看这个,”查尔斯急急忙忙地说道,再次翻开那些卷子,“我们本来要在这里用与格或者宾格,但是他建议我们用位置格,你觉得呢?”

亨利斜倚在查尔斯的肩上,开始看卷子。“嗯,已经不再使用的位置格,”他说道,“很有荷马的特色。当然,在语法上肯定没错,但是跟上下文有点儿脱节了。”他又回过头来将我审视了一番。灯光正好照在他细小的眼镜片上,因此我无法看见后面的眼睛。“很有意思。你是研究荷马的?”

我本来要说是的,但是又觉得他肯定会考我,并且很乐意看到我犯错误,这样他就能够轻而易举地纠正我。“我喜欢荷马。”我轻轻说道。

他冷冰冰地看着我,带有明显的嫌恶。“我爱荷马,”他说,“当然我们学的东西更加现代一些,像柏拉图、古希腊悲剧作家之类的。”

我竭力想说点儿什么来回答他,可是他已经移开目光,显然已经对我没有了兴趣。

“我们该走了。”他说。

查尔斯将卷子收拢到一起,站起来;卡米拉站在他身旁,这一次她也伸手过来跟我握手。他们并肩站立时非常相像,但相似的地方主要不是面部轮廓,而是仪态和举止,这种神似感是互相影响和模仿的结果,你会觉得,一个人的眨眼动作几秒钟之后会在另一个人的眼皮上体现出来。他们的眼睛都是同样的灰色,显得平静而充满智慧。我觉得姐姐非常漂亮,有一种不安分的、带有中世纪风格的美丽,不过粗心的观察者也许根本就看不出这一点。

邦尼把椅子往回一推,拍了拍我的肩膀。“哥们儿,”他说,“我们什么时候聚一聚,谈谈怎么学希腊语,怎么样?”

“再见。”亨利朝我点点头说。

“再见。”我回答。他们大踏步地走开了,我立在原地,看着他们肩并肩,排成一个大方阵,离开了图书馆。

几分钟后,我去罗兰博士的办公室给他送复印好的材料。我问他能否提前支付我勤工俭学的支票。

他靠在椅子里,用黯淡而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我。“你是知道的,”他说,“在过去的十年里,我给自己定的一条规矩就是不提前支付工资。我来跟你解释一下原因。”

“我知道,先生。”我急忙回答。罗兰博士一谈到他的“规矩”,至少要谈半个小时。“我能够理解。只是现在我遇到了紧急情况。”

他朝前倾了倾身子,清了一下喉咙。“那个,”他问,“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双手合拢,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他的手上青筋暴露,关节周围散发出淡蓝的珍珠般的光泽。我盯着他的手。我需要十到二十美元,非常急需,可是我来找他时没有想好该怎么开口。“我不知道要怎么说,”我说,“只是发生了点儿事情。”

他紧皱眉头。有人说罗兰博士的老态龙钟只是表象,可是我觉得这是非常真实的。但有些时候,在你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他的思维可能会出奇地清晰——通常跟正在进行的话题没有关系——不过这也说明,在他混乱不堪的意识里,还有一些理性的程序在轰隆隆地运行。

“是我的车。”我灵机一动,突然说道。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车。“我得找人把车修一下。”

我没想到他会继续问下去,他已经活跃起来。“车出了什么问题?”

“传动装置出了毛病。”

“是双路的还是风冷的?”

“风冷的。”我有点儿站不稳。我没料到谈话会这样峰回路转。我对汽车一无所知,连轮胎都不会换。

“你买的是那种小的V-6系列吗?”

“嗯。”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所有的孩子都喜欢那种车。”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拉开办公桌抽屉,拿出一些东西来,举在眼睛跟前仔细地看,然后又把它们放回去。“根据我的经验,如果传动装置出了问题,这车就没法儿要了,”他说,“V-6系列的车尤其如此。你倒不如把车直接扔到垃圾处理场去。我呢,现在有一辆九八摄政王朝布鲁哈姆,已经用了十年。我一直做常规检查和保养,每行驶一千五百公里就更换过滤器,每行驶三千公里就换机油。跑起来飞快,跟做梦一样。要小心城里的那些加油站。”他很尖锐地说道。

“对不起,您刚才说……”

他总算找到支票本。“你应该去找会计,但是这个也应该可以,”他一边说一边打开支票本,在上面费劲地写着,“在汉普顿,有些人一发现你是大学里的,就会收你双倍的钱。最好的修理公司是雷迪姆德公司——虽然给你的都是回收再利用的部件,但是你只要注意保养,开起来的感觉还不错。”

他撕下支票,递给我。我扫了一眼,高兴得几乎心跳停止。二百美元!他已经签了字,可以立即兑现。

“记住,不要让他们多收你一分钱。”他嘱咐道。

“不会的,先生。”我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该拿这笔钱干些什么呢?他也许很快就会忘了给过我这么多钱。

他把眼镜往下拉了拉,从镜片上面看着我说:“记住,是雷迪姆德修理公司,就在高速公路的第六个出口那儿。他们的招牌像个十字架。”

“谢谢您。”我说。

我走出大厅,士气高昂。二百美元就躺在我的口袋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楼找一个公用电话亭,叫辆出租车,去汉普顿市中心。如果说我有什么特长的话,就是不动声色地说谎。这可能是我的一种天赋。

我在汉普顿市中心干了些什么呢?其实,我当时被好运冲昏头脑,干不了什么事情。但那天我过得非常愉快。我穷怕了,于是来不及多想就走进广场上一家很贵的男士服装专卖店,买了几件衬衫。接着我去救世军商店,在捐助箱里翻出一件哈里斯牌软呢外套,还有一双合脚的雕花棕色皮鞋、衬衫袖链扣,以及一条好玩的旧领带,上面的图案是一群男子在捕鹿。我从商店出来时,欣喜地发现自己还剩下将近一百美元。我是不是应该去书店转转?还是去看电影?或者去买瓶威士忌尝尝?各种各样的选择蜂拥而来,在这个明朗的秋日里,它们低语着,微笑着,将走在人行道上的我重重包围,我就像被一群妓女围住的乡下男孩一样束手无策。最终,我毫不犹豫地冲出包围,走向街角的那个电话亭,叫辆车回学校。

我一回到房间,就把所有的衣服都铺在床上。那几个衬衫链扣都经过雕琢,上面还留着别人名字的缩写,但是看起来跟真金没什么区别。令人昏昏欲睡的秋日阳光从窗外泼洒进来,照在这些链扣上,使它们闪闪发光。橡木地板上的那些黄色的坑坑洼洼也盛满阳光,显得奢华、富有,令人陶醉。

第二天下午,朱利安给我开门时,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他还是把门只打开一道缝,小心翼翼地从门缝里往外看,好像他的办公室里有什么宝贝,他要好好保护,不能让旁人看到。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对他的这种举止越来越熟悉。即使现在,在多年以后远离校园的地方,有时候,我在梦里还会发现自己站在那扇白色的房门前,等待着他的出现,而他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守门人一样:长生不老,充满警觉,有着孩童般的狡猾。

他看见是我,把门缝开大一点儿(至少比第一次要大)。“又是你吗,帕皮先生?”他问。

我懒得纠正他。“是我。”

他看了我一会儿。“知道吗,你的名字很棒,”他说,“有些法国国王就姓帕皮。”

“您现在忙吗?”

“有幸见到一个法国王位继承人——你也许真的是,我总是有时间的。”他显然心情不错。

“我恐怕还不是。”

他笑了,引用了一句希腊谚语,那句谚语大意是诚实是一个危险的美德。让我惊讶的是,他把门打开了,让我进去。

房间非常漂亮,根本就不像是办公室,而且比从外面看起来要大得多。房间通风很好,四面都是白墙,天花板很高,微风轻轻吹动着浆过的窗帘。在房间一角,一个低矮的书架旁边放着一张大圆桌,上面杂乱地摆着茶壶和希腊语书籍;房间里到处都是花儿,有玫瑰、康乃馨、银莲花,摆放在他的办公桌、圆桌和窗台上。那些玫瑰尤其芬芳,空气中香气浓重,还混合着佛手柑、中式红茶,以及微微的樟脑墨水的气味。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一切真是令人沉醉。我的目光所及之处都是美好的事物——来自东方的小毯子、瓷器、像珠宝一样精巧的微型画——绚丽的色彩让我感觉自己好像走进了一座小型的拜占庭风格的教堂:外表看来平淡无奇,可是里面却另有乾坤,到处都是金粉和镶嵌饰品,好像天堂一般。

他坐到窗户旁边的一把扶手椅里,示意我也坐下。“我想你来是为了上希腊语课的。”他说。

“嗯。”

他的眼神和蔼而坦率,眼珠中灰色多过蓝色。“可是现在已经开学很久了。”他说。

“我想继续学希腊语。学了两年再荒废,非常可惜。”

他深深地皱了皱眉,显得有些淘气,然后低头看着自己合拢的双手,思索了一会儿。“听说你是从加州来的。”

“是的,我是。”我说。我很惊讶,是谁告诉他的?

“我不认识几个西部人”他说,“我如果去那儿,不知道会不会喜欢。”他顿了一下,好像在沉思,但最终似乎并未把问题想通。“加州有些什么?”

我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柑橘园,过气的电影明星,在游泳池旁举行的灯火辉煌的鸡尾酒会,香烟,百无聊赖。他听着,眼睛一直盯着我,显然对我的这些虚假的回忆心驰神往。我看到他这么着迷,忍不住添油加醋。

“太棒了,”他热切地说,我暗自庆幸自己的表演终于结束了,“多么浪漫啊。”

“我们对这些东西已经见怪不怪了。”我说这话时脸红了,因为不安,也因为刚才的成功而兴奋。

“你这么浪漫,怎么想到要学习希腊语?”他问道。好像他既然难得碰到像我这样稀有的人,而且我还在他的办公室里,伸手可及,所以他一定要了解我的想法。

“如果你所说的浪漫意味着孤独和自省,”我说,“那么浪漫主义者往往是最好的古典学者。”

他笑了。“那些伟大的浪漫主义者大都是失败的古典学者。但是我们扯远了,是不是?你对汉普顿的印象如何?喜欢这儿吗?”

我解释了自己为什么当时觉得这个学校正合我意。我应该长话短说的。

“年轻人总是觉得这里没什么意思,”朱利安说道,“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对他们没什么好处。你经常去旅游吗?跟我说说这个地方到底哪儿最吸引你。我觉得,一个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一旦走出城市,可能会感到困惑。不过也许你已经厌倦城市的生活,是这样吗?”

他的提问充满技巧,循循善诱,我就这样被解除了武装。他熟练地将我从一个话题引向另一个话题,而且我肯定,通过一次这样的谈话——虽然感觉短得只有几分钟,其实很长——他已经成功地了解了他想知道的关于我的全部。我毫不怀疑,他那天谈兴甚浓可能是由于任何原因,不一定是因为有了我的陪伴。我自己兴高采烈地谈论着各种各样的话题——有些还挺私人化,并且我比平常更加坦率——我确信我说的所有话都是出自本意。但愿我对当天说过的话记得多一点。我确实记得自己当时说过的很多话,有些话都太愚蠢,回想起来都害臊。他只在心理学上与我观点不同(还有,在我提到毕加索时,他质疑地扬起了眉毛;我后来更了解他时,才想到他当时可能把我说的话当成了人身侮辱)。我谈论这个话题时心情沉重,因为给罗兰博士打工什么的。“但是,你真的认为,”他挺关切地问道,“可以把心理学称作一门科学吗?”

“当然。为什么不可以呢?”

“可是,即使是柏拉图也知道,阶级和具体情况会对一个人产生无法改变的影响。在我看来,心理学只是古人对命运的另一种称呼。”

“心理学确实是个可怕的词汇。”

他很用力地点点头。“是啊,是很可怕,难道不是吗?”他虽然这么说,表情却在暗示,他觉得我用“可怕”这个词是相当没品位的表现。“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只有在谈到某种情绪时,心理学才是个非常有用的概念。住在我附近的乡下人都很有魅力,因为他们安于命运,而命运又是注定的。可是,”他笑了,“恐怕我的学生们从来都引不起我的兴趣,因为我几乎总是知道他们想干些什么。”

我被他的谈吐深深迷住了,没有觉得他的话很现代,有些漫无边际(对我而言,现代精神的标志就是说起话来不着边际,偏离主题)。接着,我发现他正在通过各种婉转而迂回的表述将我引向同一些观点。如果说现代精神是反复无常和不得要领,那么古典精神则是刻板、毫不犹豫和严苛。但这种古典智慧在现代人中已经很少见到了。我也许能够和这两种人中最优秀者一起随意地闲聊,但我只是迷恋他们,我自己的心灵还是一片空白。

我们接着又谈了一会儿,然后就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朱利安礼貌地说道:“帕蓬先生,你如果愿意,我很乐意收你做我的学生。”

我正看着窗外,几乎忘了自己为什么来这儿了,听到这话,转过头来盯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但是,你在接受之前,先听我说一些情况。”

“什么?”我一下子惊醒过来。

“你能不能去注册办公室填一份更改辅导老师的申请?”他伸手去拿办公桌上的杯子里的笔。令我惊讶的是,杯子里面放着的全是万宝龙墨水笔,而且是经典的“大班”系列,至少有十二支。他很快就写好了一张便条,递给我。“别弄丢了,”他说,“因为除非是我要求,注册员是绝对不会让我做学生的辅导老师的。”纸条上的字体遒劲有力,很有十九世纪字体的风格,连字母“e”都是希腊语的写法。纸条上面的墨迹还没有干。“可是我已经有了一位辅导老师。”我回答。

“我的原则是,我不会接受不是由我担任辅导老师的学生。文学院的其他老师可能会不同意我的教学方法,而如果其他人有权反对我的决定,你的学习就会出现问题。你还要填一些更改选修课程的表格。可能除了法语课之外,你现在学的那些课程都得放弃,但学学法语倒也无妨。你的现代语言好像学得不是太好。”

我目瞪口呆。“我可不能取消所有的课程啊。”

“为什么不能?”

“注册期已经过了。”

“这个没有什么关系,”朱利安的语气很平和,“我希望你学的课程都由我来教。今后几年,你每个学期都要上我三到四门课程。”

我看着他。难怪他只有五名学生。“可是我该怎么更改课程呢?”我问。

他笑了。“你在汉普顿待的时间还是太短。行政部门当然不喜欢这样,不过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他们偶尔会在选课问题上刁难你,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麻烦。我们要学习艺术、历史、哲学,所有的学科。我如果发现你在某个领域学不好,会给你开小灶上辅导课,或者让你去找别的老师。法语不是我的母语,我觉得跟着拉法格先生学下去也挺好。明年,我就会教你拉丁语。这门课挺难,可是学会了希腊语之后再去学就容易多了。拉丁语是最完美的语言。你会很乐意去学的。”

我听着,他的语气让我有点儿被轻视的感觉。我按照他说的去做,无异于从汉普顿大学退学,转入他自己主办的小型的古典希腊学院,学生人数只有五人,加上我也就六个人。“我所有的课程都是跟着你上吗?”我说。

“也不全是,”他的表情很严肃,但他看到我脸上的表情时,笑了,“我认为,由很多不同的老师授课,会对一个年轻的头脑产生有害且混乱的效果。我也认为,与其肤浅地读一百本书,倒不如透彻地读通一本书,”他说,“我知道,现在这个社会不太同意我的看法,可是,柏拉图也只有一位老师,亚历山大也是如此。”

慢慢地点点头,一边使劲儿想着怎么样退出原先的课程才会比较得体,可是我的眼神同他的眼神交汇时,我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为什么不试试看呢?他的个人魅力已经弄得我晕晕乎乎的,让我觉得这种极端化挺有吸引力的。他的学生——也许可以认为他们是他雕琢出来的作品——确实气势威严,与众不同。他们都透出一种冷静而残酷的魅力,可能一点儿也不现代,却有着来自古老世界的那种奇特而冰冷的气息:他们看上去高大而华丽,每个人都有着那样的双眸,那样的双手,那样的仪态——他有着那样的双眸,那样的双手,那样的容貌 。我确实羡慕他们,觉得他们魅力无穷。这种奇特的气质,绝非自然的产物,每一个细节无不透出受过严格文化教育的熏陶。后来,我发现朱利安也是如此:尽管他给人的印象总是非常有活力,非常坦率,与冷酷完全不搭边,但这种热情与活力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一种看似自然的高等艺术。我希望自己也能是那个样子,尽管也许那种样子有些矫揉造作。都已经开始设想,既然这些品质都是后天获得的,那么说不定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才能够获得。

以上想法距离柏拉图或者我父亲的加油站都太过遥远了。“这些课程是不是都用希腊文来教的呢?”我问道。

他笑道:“当然不是了。我们要学习但丁、维吉尔等所有文学巨匠的作品。但是我不介意你去外面买那本《再见,哥伦布》,请原谅我的粗俗不堪。”这本书已经臭名远扬,却是一年级新生的文学必修课。

我去告诉乔治·拉法格这个计划时,他显得很不安。“这件事情可不是开玩笑的,”他说,“你要知道,你如果这样做,跟学校和其他师生的联系就会非常有限了。”

“他是位好老师。”我说。

“还没有老师能好到那种程度。你如果碰巧不同意他的观点,或者在任何方面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学校里真的没有哪个老师能够帮你。请原谅,但是我真的弄不懂你为什么要花三万美元一年的学费,只接受一位老师的教诲。”

我考虑过提到汉普顿大学的捐款基金会,但是我最终什么也没说。

他向后斜靠在椅背上。“请原谅我这么说,但是我觉得他这么一个人的精英价值观会让你反感的,”他说,“坦率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他会接受一个享受大量助学贷款的学生。汉普顿大学是所讲民主的学校,并不是建立在他所谓的原则之上。”

“他如果接受了我,说明他不是那么曲高和寡。”我说。

他没有领会我话语当中的嘲讽。“我推测他并不知道你要依靠助学贷款。”他很认真。

“他如果不知道,我不会告诉他的。”我回答。

朱利安的学生都在他的办公室里上课。这是因为所有课程学生都不够,而且也没有哪间教室有他的办公室那么舒适和私密。他的理论是,学生们在一种愉快而没有学术氛围的气氛中学习,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把房间布置得像个豪华的温室,即使在死寂的冬天也到处鲜花盛开,就是他心目中教室的模样,也是柏拉图风格的一个缩影。“工作?”有一次他神情惊讶地问我,当时我说我们的课堂活动就是工作,“你真的认为我们所做的是工作吗?”

“那我应该怎么说呢?”

“我称之为一种很棒的游戏。”

在去上第一节课的路上,我看见弗朗西斯·阿伯那蒂正昂首阔步地从草地上穿过,外套随风摆动,远看就像只黑色的乌鸦。他正在思考,还抽着烟。我想到他可能会看到我,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不可名状的焦虑。我躲进旁边的走廊,等着他走过去。

我刚刚走到吕克昂楼梯的平台处,就惊讶地看见弗朗西斯在窗台上坐着。我飞快地瞥了他一眼,然后又飞快地把眼光投向别处。正当我准备走进大厅时,他突然说道:“等等。”他的语调非常冷静,有波士顿口音,听起来像英国人。

我转过身去。

“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年轻人?”他不无嘲讽地问道。

新来的年轻人。我承认了。

“我们去睡觉吗?

“什么?”

“没什么。”

他把香烟换到左手中,伸出右手。他的手瘦骨嶙峋,皮肤却像十几岁的小姑娘一样柔软光滑。

他没有介绍自己。在一阵短暂而尴尬的沉默之后,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

他狠狠吸了最后一口烟,将烟头甩到窗外。“我知道你是谁。”他说。

亨利和邦尼已经在办公室。亨利正在看书,邦尼斜靠在他对面的桌子上,大声而激烈地跟他讨论着什么。

“……毫无品位,就是这样,这个老家伙。对你失望透了。如果你不介意,我相信你随机应变的能力原本并没有这么差……”

“早上好。”弗朗西斯说,他跟在我后面走进来,随手关上门。

亨利抬起脑袋点点头,接着又看起书来。

“嗨,”邦尼说,“亨利买了支万宝龙的笔。”

“真的吗?”弗朗西斯问。

邦尼朝朱利安桌子上那个装着光滑的黑色墨水笔的杯子点点头。“我提醒过他,一定要小心,不然朱利安还以为是他偷的呢。”

“我买笔时他和我在一起。”亨利连头都没有抬。

“对了,这些东西得值多少钱?”邦尼问。

没人回答。

“求求你了。多少钱啊?每支三百美元?”邦尼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桌子上。“我记得你以前还说这种笔特别难看。你还说过这辈子只会用真正的钢笔写字的,还记得吗?”

沉默。

“让我再看看,行吗?”邦尼说。

亨利放下书,伸手到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支笔,放在桌子上。“给。”他说。

邦尼拿起笔,在手指间把玩着。“就像我在一年级时用过的那些粗粗的铅笔,”他说,“是不是朱利安鼓动你买的?”

“我想要一支墨水笔。”

“你买笔可不是因为这个。”

“够了,我不想再跟你谈这个话题了。”

“我觉得就是没有品位。”

“你这个人,”亨利尖锐地说,“根本就没有资格谈品位。”

接下来是一阵长长的沉默。邦尼又坐回椅子里。“唉,大家都在用什么样的笔啊?”他想闲聊,“弗朗西斯,你是跟我一样喜欢用蘸水笔的,是吧?”

“差不多是这样。”

他指着我,好像觉得自己是某个谈话节目上的主持人。“你呢?你叫什么来着,罗伯特吗?你们加州人都用什么笔?”

“圆珠笔。”我说。

邦尼使劲点点头。“他很诚实,先生们。崇尚简单。说话直截了当。我喜欢这样。”

门开了,进来的是双胞胎。

“你在喊些什么啊,邦?”查尔斯说,一边笑一边用脚踢上身后的门,“我们在大厅里就听见你们在吵了。”

于是,邦尼谈起万宝龙笔的故事。我挺不自在地慢慢走向角落,开始浏览书架上的书。

“你学古典文学多长时间了?”有个声音从我身旁传过来。是亨利。他已经从椅子上转过身,正看着我。

“两年了。”我回答。

“你读过哪些希腊语的书?”

“新约全书。”

“那你肯定也会读希腊共通语了,”他有点儿故意为难我的意思,“还有别的吗?当然有荷马了。还有那些抒情诗人。”

我知道亨利说的都是他自己的专长,我可不敢撒谎。“一点点。”

“柏拉图呢?”

“嗯。”

“柏拉图全集?”

“只是一部分。”

“但应该读过英译全集吧。”

我迟疑了,可能迟疑的时间太长,他看着我,脸上是不可思议的神情。“没读过?”

我双手插进新外套的口袋里。“读过大部分。”我回答,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大部分什么?你指的是对话录吗?还是更晚一些的作品?读过普洛丁吗?”

“是的。”我撒谎了。直到今天,我也没有读过普洛丁的任何作品。

“他的什么作品?”

很不幸,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对普洛丁的作品真的是一无所知。是《牧歌》吗?不,去他妈的,那是维吉尔的作品。“其实,我对普洛丁不是很感兴趣。”我说。

“不感兴趣?为什么?”

他像个警察一样不停地审问我。所幸我还记得以前学过的课,我为了上这个班已经放弃了那门课:《戏剧入门》。这门课是快乐的蓝宁先生讲的。他让我们都躺在地板上做放松练习,而他则四处走动,嘴里说着“想象你的身体里正充斥着一种冰冷的橙色液体”之类的话。

我对关于普洛丁的问题的回答显然不够快,让亨利有些不满意。他飞快地说了几句拉丁语。

“能再说一遍吗?”

他冷冷地看着我。“别管了。”他说,又埋头看书去了。

我为了掩饰惊恐,转过身去看书架。

“现在高兴了吧?”我听见邦尼说,“我想你是想给他个下马威,嗯?”

让我备感欣慰的是,查尔斯过来向我问好。他友好而且平和,但我们只有时间问候一番,然后就听见门被打开。朱利安闪进来又轻轻合上房门,房间里一下子就安静了。

“早上好,”他说,“你们都认识新同学了吗?”

“是的,”弗朗西斯回答,语气里似乎透出一丝厌烦。他为卡米拉摆好椅子,然后坐下来。

“太棒了。查尔斯,麻烦你烧点儿开水,我们好泡茶。”

查尔斯去了前厅——那个房间比壁橱大不了多少——接着就传来倒水的声音。我一直不知道那个小房间里有些什么,或者朱利安是怎么奇迹般地变出四道菜的大餐来的。然后查尔斯回来了,关上门,坐下来。

“好了,”朱利安环顾四周,说道,“你们准备好了吗?那我们离开这个感观世界,一起去感受崇高与美好吧。”

他真的很健谈,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妙语连珠。但愿我能用更好的词汇来表达他的谈吐,只是,一个智力平庸的人翻译一个智力超群者的言辞——尤其是在多年之后——肯定会在翻译的过程中漏掉许多东西。当天,我们讨论的是“自我的丧失”,柏拉图的四种神圣的疯狂 ,以及各种形式的疯狂。他一上来就开始谈论他所谓的自我的负担,以及人们为什么想要迷失自我。

“我们的头脑里为什么总有一个细小而倔强的声音在折磨着我们?”他一边发问一边四顾、观察我们的反应,“它是不是在提醒我们还活着的这种状态,提醒我们是速朽的。每个人都具备独立的灵魂——灵魂害怕被我们抛弃,因为灵魂让我们比任何事物都要可悲。我们这么强烈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难道不也是一种痛苦吗?我们从孩提时代起,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孤立于世界之外的人,如果舌头被食物烫伤,或者膝盖磨破了皮,没有任何其他人或者事物会受到伤害,所有的疼痛和苦恼都必须由你自己承担,这难道不可怕吗?更可怕的是,我们一天天地长大,会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爱我们,都不能够真正理解我们。正是心目中的自我最让我们痛苦,所以我们要迫不及待地抛弃它们。你们觉得呢?还记得厄里倪厄斯 吗?”

“复仇女神。”邦尼回答,在长长的刘海下,他的眼神疑惑而迷茫。

“完全正确。她们是怎么让人们疯狂的呢?她们让人内心独白的声音变得更大,让人无限夸大自己现有的品质,最终使人无法忍受自身,进而疯狂。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彻底抛弃疯狂的自我呢?可以通过爱吗?但是索福克勒斯对塞发勒斯描绘的那样,几乎没有人意识到爱其实是一种非常残酷而可怕的事物。有人为了另外一个人而丢弃自我,他这样做时,等于把自己交付给了那些最为反复无常的神灵,甘愿接受他们的奴役,处境凄惨。那么可以通过战争吗?人们可能会因为战斗带来的快乐而忘记自我,特别是在为正义和荣誉而战时,可是现在值得人们奋勇参与的战争却不多了。”他笑了起来,“我敢说,你们学习过色诺芬和修昔底德的作品之后,不会再有多少年轻人比你们更精通军事策略。我可以保证,你们只要愿意,可以轻而易举地在汉普顿市内行军打仗,并且占领这座城市。”

亨利笑着说:“我们今天下午可以试一下,就六个人。”

“怎么试?”大家异口同声地问道。

“一个人负责切断电话线和电力供应,一个人驻守在巴顿吉尔桥上,一个人守住往北去的主干道的出口。其他人则一起由南往西挺进。我们人数虽然不多,但是如果分头作战,就能够守住所有的出入口,”他说到这儿,伸出手来,五指张开,“然后从各个点向中心进发。”他把手握成了拳头。“当然,我们必须出其不意,才能取胜。”他接着说,我意外地察觉到他平静的口气中有着一丝激动。

朱利安哈哈大笑起来。“那些神灵已经有多久没有干预人类的战争了?阿波罗和胜利女神雅典娜肯定会过来跟你们并肩作战,‘不论是否被邀请’,就像在德尔菲的斯巴达人受到的神谕所言。你们都会成为举世瞩目的英雄人物。”

“半神半人,”弗朗西斯说,也笑了,“我们可以坐在中心广场的宝座上。”

“让本地的富商都来进贡。”

“贡品是黄金、孔雀,还有象牙。”

“我觉得多半是切达干酪和普通的爆竹什么的。”邦尼说。

“流血是非常可怕的,”朱利安急促地说道,“爆竹”这个词让他感到不快,“但是在荷马和埃斯库罗斯的作品中,最血腥的描写通常也是最为出色的。比如,在《阿伽门农》这部悲剧中,克吕泰墨斯特拉的一段精彩演讲,我就非常喜欢——卡米拉,我们在学习奥瑞斯特斯三联剧 时,你朗读的是克吕泰墨斯特拉的部分,还记得吗?”

从窗外照进的阳光直接投射在她的脸上。在这样的强光下,大多数人看起来都会有点儿疲惫,可是她脸上清晰而优美的轮廓反倒更显光彩,令人惊艳。她脸色白皙,双眸闪亮,睫毛乌黑而浓密,投射在两鬓的金色阳光同闪亮的发色融会在一起,看上去暖融融的。“我只记得一点点。”她答道。

她双眼盯着我头顶上方的墙壁上的某个点,开始背诵词句。她有男朋友吗?男朋友是弗朗西斯吗?他们俩关系相当亲密,但是弗朗西斯看起来不像是对女孩子感兴趣的人。我绝对没有什么机会,她周围全是穿着深色套装的聪明又有钱的富家子弟,而我,则是一个笨手笨脚的乡下孩子。她说希腊语的声音沙哑而低沉,非常可爱。

他就这样死了,所有的生命都已离他而去;

他逝去,深红的液体都喷溅在我身上

这一场来势凶猛的苦涩血雨

却让我无比欣慰,就像沐浴着众神恩泽的花园

挺立在蓓蕾初开之时

她背完了,之后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出乎我的意料,坐在我对面的亨利朝她眨眨眼,表情很严肃。

朱利安微笑。“多美的文字啊,”他说,“我百读不厌。可是,为什么一件如此可怕的事情,一幅王后在丈夫沐浴时刺杀他的场景,在我们看来却这么迷人呢?”

“是因为优美的韵律,”弗朗西斯说,“三音步的抑扬格。比如说,真正骇人听闻的描写在但丁的《地狱篇》当中,彼埃尔·达·美第奇被割去鼻子,只能通过气管上的一个血淋淋的小口来讲话——”

“我想到的比这个还要可怕。”查尔斯说。

“我也是。但是那段文章本身写得美,用的是三行体,非常有乐感。克吕泰墨斯特拉的那段诗句的韵律感也很强,非常抑扬顿挫。”

“在古希腊的抒情诗中,三音步的抑扬格用得非常广泛,是不是?”朱利安说,“为什么唯独那一段文字那么扣人心弦?为什么我们不被其他更加平和或者愉快的文字所吸引呢?”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一文当中曾说,”亨利回答,“像尸体这样的事物,虽然本身看起来很可怖,但如果将其作为艺术品来看待,它就非常令人愉悦了。”

“我认为亚里士多德是正确的。说到底,诗歌当中的哪些场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呢,难道是那些我们最喜欢的场景吗?恰恰相反啊。阿伽门农之死、阿喀琉斯的愤怒、迪多被放上火葬的柴堆、叛徒的匕首和恺撒的鲜血——还记得苏埃托尼乌斯写的‘尸体被扔在垃圾堆上,一只胳膊垂下来’的样子吗?”

“死亡是美丽之母。”亨利说。

“那什么是美丽呢?”

“恐怖。”

“说得很好,”朱利安说,“美既不温柔,也不让人宽慰。完全相反,真正的美总是非常惊人的。”

我看着卡米拉,她的脸庞在阳光中显得特别明亮,让我想起了《伊利亚特》中我最喜欢的一行诗句,那句诗描绘的是帕拉斯·雅典娜和她可怕的闪闪发亮的眼睛。

“如果美就是恐怖,”朱利安说,“那欲望又是什么?我们以为自己有许许多多的欲望,可其实只有一个。到底是什么?”

“生存。”卡米拉回答。

“永生。”邦尼回答,双手托着下巴。

烧水的茶壶叫了。

茶杯都摆好,亨利也倒好了茶,大家精神焕发,我们又开始讨论由众神招致的疯狂:诗歌中的、预言里的,最后还讨论了与酒神戴奥尼索斯相关的疯狂。

“这是最神秘的,”朱利安说,“我们都习惯地认为,宗教带来的狂喜只会在原始的社会中出现,尽管这种现象在最开化的民族中也经常发生。其实,希腊人和我们并没有太大区别。他们是个非常刻板的民族,文明程度极高,也极端压抑。可是,他们经常沉溺于各种全体的狂热的激情中——比如舞蹈、狂热、屠杀、幻觉——我们都觉得,这些现象都似乎是医学上所谓的疯狂,不可改变。可是,希腊人——至少是部分希腊人——却能够随意出入这种状态。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对希腊人的描述用‘神话’来打发。古代的评论家们可能像我们一样百思不得其解,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文字描写确实非常优美。有人说这是因为祈祷和禁食的结果,有人说这是因为希腊人是在酒坛子里泡大的。当然,这种歇斯底里的团队特性跟嗜酒也不无关系。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无法解释这种现象中的极端情况。那些饮酒狂欢的人显然被抛进了一种缺乏理性的、浑浑噩噩的状态,他们的性格也完全迥异了——我用‘迥异’这个词是指所有极其可怖的行为。野蛮的行为。”

我想到了《酒神伴侣》(欧里庇得斯的最后一出悲剧),这部戏剧充满血腥、暴力和野蛮,里面那个嗜血的神极度凶残,让我很不安。相比之下,其他的悲剧不论多么残暴,占主要地位的还是人所共知的公平而且公正的原则,可是这部戏剧要表达的就是纯粹的野蛮战胜理性,整部戏剧充斥着黑暗、混乱和令人费解的气氛。

朱利安说:“有一点我们不愿承认,对于能控制住自己的人而言,比如说我们,想要失去控制的想法比其他任何事物的吸引力都大。所有真正有教养的人——古人也一样——都是通过有意识地压抑那个古老而动物性的自我而实现了对自己的文明教化。今天在这个房间中的我们,真的同希腊人或者罗马人有着那么大的区别吗?我们不是备受责任、虔诚、忠心和牺牲的困扰吗?同样困扰我们的还有一切在现代观点看来非常令人恐惧的事物。”

我依次看着在桌子旁就座的六个人的脸。按照现代人的品位,他们的长相的确令人恐惧。我想,任何其他老师要是听到亨利说要把这个希腊语班上的同学武装起来,去攻打汉普顿市,肯定会在五分钟之内打电话给心理咨询部门。

“对所有聪明人来说,尤其是对那些崇尚完美主义的古人和我们来说,尽力谋杀那个原始的、感性的、贪婪的自我,也是一种诱惑。但是,那样做是错的。”

“为什么?”弗朗西斯问,身体稍稍前倾。

朱利安扬起一边的眉毛。他那个长长的且显得机灵的鼻子使他的侧影向前翘起,就像浮雕上的伊特鲁里亚人。“因为对非理性的存在视而不见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人越有教养,就越聪明,越发压抑,也就越需要寻找方法来释放他如此努力才能克制住的那些原始的冲动。否则,这些强大而古老的力量就会集聚、增强,强大到足以逃脱,因为遭到压制而更加暴力,可以完全摧毁人的意志。这样的事通常都是毫无预兆地发生,很多罗马人就是个例子。那些罗马的皇帝。比如台比留,一个丑陋的继子,竭尽全力要完成他的继父奥古斯都下达的命令。设想一下他需要经历的那些巨大的、无法承受的压力,他必须跟着一个救世主、一个神的脚步前进。人民都憎恨他。他不论多么努力,都不够优秀,始终无法摆脱那个他嫌恶的自我,最终他放开洪水的闸门,自甘堕落。他沉浸在性错乱的迷潭里不能自拔,只好走向死亡,变成一个老疯子,迷失在开普利的快乐花园里。但在那儿,他不像人们想的那般快乐,而是依然悲惨。他临死前,给元老院写了一封信。‘希望所有来看望我的众神能够让我彻底地毁灭,使我免受每天都要经受的那些痛苦。’想象一下那些步他后尘的人。卡利古拉,还有尼禄。”

他停顿了一下。“那些罗马的天才,或者罗马的有缺陷者,”他说道,“全都迷恋秩序。我们可以在他们的建筑、文学以及法律当中看到这一点——这些都是对黑暗、非理性和混乱的强烈否定。”他笑了起来。“从这个角度看,人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对外来宗教如此宽容的罗马人,会如此无情地屠杀基督教徒了——在他们看来,设想一名普通的犯人能从死亡中复活简直是荒谬;他的追随者通过饮他的血来颂扬他,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这种不合逻辑的想法让他们感到害怕,于是他们便不惜一切手段镇压。其实,我觉得他们采用如此极端的手段,不仅是因为恐惧,还因为他们被深深地吸引。实用主义者通常都很迷信。根据这一逻辑,谁比罗马人更加惧怕超自然的力量呢?

“希腊人则不同。他们和罗马人一样崇尚秩序与对称,但是他们明白,否认那个看不见的世界、那些过去的神灵,是多么愚蠢。情感、黑暗、野蛮,全都存在。”他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有些困惑。“你们还记得我们刚才在谈论什么吗?那些血腥而可怕的事物反倒是最美丽的,”他问,“这是非常希腊化的理念,也非常有深度。美就是恐惧。不论我们把什么称作是美,我们都为它而颤抖。那么,对希腊人和我们这样的灵魂而言,还有什么比对自己完全失去控制更加恐怖和美丽的事物吗?我们暂时放纵一下,去粉碎那个道德的自我,又何尝不可呢?欧里庇得斯曾这样描述酒神的那些侍女:她们头朝后仰着,脖子向天,‘更像是小鹿而不是人类’。完全而彻底的自由!当然了,人们完全有能力以其他更平常和低效的方式来释放这种破坏性的激情。但是,如果能够在一瞬间就能释放所有,该是多么辉煌!在寂静的黑夜里,人们可以尽情歌唱、尖叫,在树林中赤足舞蹈,根本不必比动物更惧怕死亡!这些都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真理。就像你能听见牛儿在吼叫,看见甘甜的泉水汩汩地冒出地面一样真实。我们如果灵魂足够强大,就可以揭去面纱,直面那个赤裸裸的、恐怖的美丽;让上帝毁灭我们、吞噬我们、取走我们的骨骼,然后吐出来,我们会获得新生。”

我们的身子前倾着,认真听着,一动不动。我嘴巴大张着能够感受到自己的每一次呼吸。

“这就是酒神节的庆典仪式对我的可怕诱惑。这是一种纯洁的存在之火。我们很难想象,但它的确存在。”

下课了,我梦游一般走下楼来。我脑袋发昏,但也剧烈疼痛,让我意识到在这个美好的日子里,自己仍然活着,而且很年轻。天空是一种可怕的深蓝色,风将红色和黄色的树叶卷起,然后任其四处散落。

美就是恐惧。我们不论把什么称作美,都为它而颤抖。

当晚,我在日记里写道:“树都得了精神分裂症,开始对自己失去控制,对残暴的新统治者非常不满。有人(是梵·高吗?)说过橙色是疯狂的颜色。美就是恐惧。我们想被它吞噬,想隐藏在能将我们进化的火焰中。”

我走进邮局(讨厌享乐的学生,和以往一样是为了公事)。我脑袋还是有点儿轻飘飘的(真荒谬!),给妈妈寄了一张带图片的明信片——图片里面有火红的枫树林,还有山间的流水。我在背面向她宣告了一条消息:准备在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去游览佛蒙特秋景,那个时候的树林景色最美。

我正要将明信片塞进外埠投递口,看见邦尼就在邮局的另一头,他背对着我,正在查看信箱上的号码。他显然在我的信箱前停了下来,弯下腰,往里面塞了点儿什么。然后,他神秘地直起身,快步走出去。他的双手仍然插在衣服口袋里,头发被风吹得到处乱飞。

我一直等到他走远,才走过去打开我的信箱。信箱里有一个奶白色的信封——信封用纸很厚,很脆,非常正式,但是信封上面的字迹却非常潦草,像小学五年级学生的字体,还是用铅笔写的。信也是用铅笔写的,字非常小,不成行,很难辨认:

理查德老哥

星期六一起吃午饭咋样,

一点行吗?

我知道一个好地方。

有鸡尾酒,商务场所。我请客。一定来。

你的,

另:打条领带。我知道你肯定有,

他们自己会拿出一条特别难看的,

飞(写错了)要你戴上,如果你自己没有提前戴的话。

我看完信,放进口袋,正准备出去,结果差点儿迎头撞上刚刚从大门进来的罗兰博士。他一开始好像没有认出我。可是,就在我要撒腿溜时,他就像一台叽叽嘎嘎的仪器又开始工作,脸上的肌肉僵硬地向下一抽动,就像蒙尘的舞台装置突然动了起来。他认出我了。

“您好,罗兰博士。”我说,决定不跑了。

“你的车现在怎么样了?”

他指的是我虚构的那辆车。老天,快救我。“还好。”我答道。

“是去雷迪姆德修理公司修的吗?”

“是的。”

“是歧管的问题吗?”

“嗯。”我说,接着我又想起以前跟他说的是传动装置出了问题。可是罗兰博士已经开始了一场关于歧管垫圈的保养和功用方面的知识讲座。

他总结道:“这就是购买外国车会碰到的主要问题。好多汽油会白白浪费掉。宾州的油罐子也会越变越多,那个州可不是靠种树来养活的。”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是谁把垫圈卖给你的?”他问。

“我不记得了。”我说,我快烦透了,左右晃荡着悄悄朝门口移动。

“是巴德吗?”

“应该是。”

“或者是比尔。比尔·亨迪不错。”

“我想应该是巴德。”我说。

“你觉得那个老蓝鸟怎么样?”

我不知道他说的蓝鸟到底是指巴德呢,还是真的蓝鸟,或许这只是他的老年痴呆症突然发作的一种表现。有时候真的很难相信,像罗兰博士这样的一个人,居然是这所著名大学的社会科学系的终身教授。他看起来更像个絮絮叨叨、性情古怪的老人。你要是在公汽上碰到他,他可能就会坐到你身边来,让你看他那些折起来收在钱包里的纸片。

他把以前说过的关于歧管垫圈的知识又跟我回顾了一遍。我等了好久,突然想起约会要迟到了,然后看见罗兰博士的好友布兰德博士拄着双拐,喜气洋洋地走过来。布兰德博士大约九十岁,在过去的五十年中,一直在讲授“不变子空间”这门课程。这门课不仅单调乏味,而且绝对极其晦涩难懂,结业考试也难懂又无趣。大家都记得,考试题目总是千篇一律的判断正误题。问题足足有三页,可是答案总是“对”。所以幸运的是,只要知道这个秘密,任何人都能通过“不变子空间”这门课的考试。

他可能比罗兰博士还要啰嗦。他们站在一起,就像漫画书里的超级英雄联盟,不过他们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绝无仅有的、无可匹敌的厌烦和混乱。我嘟囔了一句借口,趁机溜出去,留下这两个人继续在那儿夸夸其谈。 EPZj54b5qShetb8GG5LJgsJC1x6q673ZW12LpzztiQIPXTbX0jUJBbVVlbC9T8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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