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汉尼·弗里斯(Hannibal Fries)这几年一直待在雅典,是希腊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 of Greece)的一名高管。2014年冬天,他实在受不了当地低迷的经济形势,不忍看到自己经营多年的金融帝国摇摇欲坠的凄凉场景,辞职回到美国创业。弗里斯长期从事证券业,有十几年的美国存托股票(ADS)的操作经历,每天都和交易板上跳动的让人犯心脏病的数字打交道,对别的行业不是很清楚。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兴奋地想到了一个主意。
弗里斯没有像其他的业内高管那样急于融资千万去开证券投资公司或做别的什么大手笔投资,而是找了个安静之处挑灯夜战两个月,写了一本3万字的小说。他以自己丰富的行业见闻,讲了一个希腊银行的信贷主管从辉煌到落魄,最终跳楼自杀的真实故事,揭露了很多金融业的内幕。他给这篇小说起名为《神的死亡》(Death of God),以“政经讽刺”小说的形式刊发于《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美国版上,用黑色幽默的风格向美国人展示了一个冷酷的时代。
小说刊出后不到一周,弗里斯接到了一个电话——福克斯影业(Twentieth(20th)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希望用120万美元的高价买下版权,把它改编成电影。福克斯影业还准备了一份大计划,利用新媒体技术开发电影的周边产品,包括出书、讲座、续拍系列电影等,还想到了一个改编漫画的主意,目标是金融界的“行尸走肉”。这将让弗里斯一本万利,很可能一跃成为超级明星,制造几亿美元的票房。从证券到电影,他巧妙地完成了跨界,代表全世界的中年男人实现了一次创业奇迹。
我说:“你无意间创造了一个超级IP。”
上周末,我带女儿去洛杉矶的迪士尼乐园。她的目标永远都是米奇卡通城和梦幻乐园,那里有她的“偶像”。女儿今年6岁,这两年非常喜欢奇幻电影《冰雪奇缘》,到了每个星期都要认真重看一遍的地步。所以在迪士尼的电影周边产品区,她的最爱是与《冰雪奇缘》有关的一切玩具和衣服,还有书包、水杯、橡皮等。电影上映后,两个女主角安娜和艾莎在她的生活中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很快让喜羊羊和芭比娃娃退居二线——虽然它们对她也很重要。
有一次,我故意对女儿说:“爸爸现在要留下一些钱去买别的东西,这个冰雪奇缘的‘创可贴’你可以等下次再买吗?”她顿时遇到了难题,皱眉思考,然后说:“你可以打电话请别人帮你买机票。”好吧,这是爱的力量!喜欢一部电影或一个偶像,进而不计成本地购买和它有关的所有东西,就是超级IP带来的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只有局外人才考虑价格,粉丝不会。
这几年总有人向我请教如何才能将自己的某个创意进行商业变现。他们是很年轻的创业者,至少比弗里斯小20岁;他们有活力,有眼光,但没有弗里斯的耐心,不希望在这些项目上耗费太多的精力,只想换成钱走人。“快速获利并安全离场”的战术不能说是一种错误,因为这也是主流的商业方式之一。出于尊重,我总是建议他们不要失去信心。如果确信这个创意是可商业化的,那就继续创作,寻找合适的投资者,实现产品的定制化,把它推向市场。如果投资者有信心,他们就可以投入大笔资金,直到形成足以击垮对手的市场规模。
通过大手笔的投资将创意的价值最大化,这也是超级IP。它首先立足于创意,其次需要你深入地挖掘创意的内容,持续地开发它的衍生价值,从一个行业向其他行业渗透,那就不用担心会没有收获。
谈论IP时,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高深莫测的文化概念还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商业项目?都不是。我到国内参加一些论坛,到处都有人提到IP,好像任何人都可以非常轻易地拿出一个IP去圈钱、众筹。它是如此普遍,这是一个“IP为王”的时代?看起来是的,但多数人并不懂真正的IP是什么。作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IP的核心内涵是“跨媒介创意及内容营销”,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动漫产业,例如《超人》《蝙蝠侠》等改编于漫画的电影,就是全球范围内的第一代IP。
·把漫画改编成系列电影是跨界,是IP。
·把电子书放到手表上形成的产业链是跨界,是IP。
·把电话叫车服务融合到手机APP上是跨界,是IP。
·把网络小说改编成电视剧也是跨界,是IP。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IP,也是最简单的创意。我们用一个创意去做跨界营销,整合不同的行业资源,形成庞大规模的“病毒式传播”,乃至爆款式的大手笔投入,最后引发赢家通吃的马太效应,就是IP思维对商业模式的影响和创新。它不是产品,不是品牌,而是指它的整个创造和传播的商业过程。
什么是超级IP
究竟什么才是具有最高价值的超级IP?是创意(思维)跨界、营销跨界、行业跨界三种不同概念融合而成的全新的商业模型。当一个产品变成超级IP时,并不是简单地为产品换掉一套包装或贴上一个时尚的标签,它是“工匠精神”在创意和营销领域的表现,高品质的创意和内容通过跨界整合,平台创新,在商业内核上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渠道垄断,就像支付宝已经做到的那样。超级IP是一个“思维聚合体”,它打破了思维之墙,让市场与行业的边界变成无界,实现了全自由度的跨界。面对这样一个超级IP,人们不会有太多的精力去讨论它的服务价格或者性价比,而是以一种粉丝社群式的聚众效应,为IP运营商制造滚雪球式的巨额利润。
这种“跨界模式”的商业价值是惊人的。比如在全球的电影票房中,累计票房最高的均是IP系列作品。像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系列电影,虽然只占数量的10%不到,却创造了超过82%的利润。在票房最高的电影中,动漫改编的“IP创意”占到了70%以上,其中当然包括《冰雪奇缘》《冰河时代》等这些年影响了一代人的经典作品。
从IP到商业模式
除了依靠改编电影获得成功外,好莱坞的IP操作人更擅长“价值衍生”之道。这些创意在图书、游戏、卡通人物、纪念品和其他衍生品方面也持续地创造利润,就像我们每次去迪士尼乐园都会经历的场景——孩子们的选择是最有说服力的。他们似乎已成为动漫产业超级IP的终极面试官。好莱坞的成功也让我们看到,在进行跨媒介的运营时,内容已经越来越重要。同时内容与行业整合和跨界营销的关系也更紧密了。
在本书中,我们不仅会提到超级IP是什么,阐释它的概念。重要的是,本书会带领读者经历一场从IP到商业模式的旅行。如果你有一个伟大的创意,却缺少将创意IP化、将品牌系列化的方法,可以根据书中超级IP的“跨界路线图”,去一步步地实现自己的商业构想。你要经历很多工序,要像工匠一样对待它,才能实现高品质的创造和跨界整合,最终实现从跨界到无界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