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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下属“留面子”

不可揭人疮疤。让人丢脸是领导者的大禁忌。

前不久,老师的一名学生辞去了原有的工作,到老师的研究室来诉苦。听过他谈话的内容后,老师也深表同情。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天,他匆匆忙忙由客户的公司返回自己的公司,正巧在大厅中碰到正要外出的上司,他立即将前往客户处的经过,向上司做了个简单的报告。

上司听了他的报告,很不满地痛斥了他一顿。而这天他原本约好女友外出,所以只好委曲求全地不断向上司说抱歉。尽管周围的人皆以异样的眼光瞪着他看,但由于约会的时间迫在眉睫。虽然没有受辱之感,他也只好匆匆逃离现场。

他先回到办公室。再回到大厅时,正好看到女友的身影,一问之下,女友说:“刚好顺路,所以来得早些。”此时他脑中立刻闪过一个念头:刚才的情形一定全被她看见了。此种想法甚至使他不敢再与女友约会。

由于心里存在着阴影,约会的光景对他们两人而言,只有沉默与无聊。自此不久,他便与女友分手,并且断然辞去了工作。

仔细问他,才知道他的女友根本只字没提看到他出丑的事。事实上,即使女友看到当时的情形,也未必如他所想象的那么严重。但是,可想而知,他所受的打击相当大,因为他认为自己最难堪的情形,正被所爱的人看到了。

要知道,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总有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在公司里,必须扮演符合自己职位的角色;在家中,则必须扮演丈夫和父亲的角色。每个人也都保持默契,而“撕破脸皮”,将对当事人产生最坏的影响。

例如当受到上司毫不留情的责骂时,如妻子儿女正好在一旁,此时,当事人必然听不到责骂的内容,只认为目前所扮演的角色正处于情况最恶劣、最危急的时刻,强烈的羞耻心会涌上心头。

各位也许会认为,事情不会那么巧吧!但无论如何,如果你身为上司,那么在看完以上的例子之后,你应有所领悟。那就是:不要在客人或第三者面前指责下属,也就是要给下属留面子,这一点对于建立彼此间的信赖关系乃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所谓“脸”,就是人的自尊。人如果没有了自尊,那便无药可救了。没有自尊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失去的,一种是叫人给毁伤的。对前一种人,领导者可做的努力或许很少,但后一种情况,当领导者的却要千万注意。不少人的自尊心恰恰是被领导者给毁伤的。

有些人由于工作上能力较差,时常做不好事情,反而给领导添麻烦;于是每个单位都想将他调走,似乎又没有地方肯接纳他。有的领导便会对人说:“他要是能调走,我磕头都来不及!”这种话便是伤人自尊心的。

事实上,即使是在工作场所中被视为无用的人,也有他自己的想法与自尊心。他或许看似低能,却在某一方面潜藏着特长;也许,他一无所长,但他却也因此比别人更勤奋卖力。偌大个单位,总该有适合他的工作可做,而不应对他抱嫌弃的态度。

有的人本身并不低能,但因为做错了事,也会引得某些领导说出伤人自尊心的话来。比如:“你是什么东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老底吗?”或者说:“你这种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种话一出口,不是叫人心灰意懒,就是引起大吵大闹。

当领导的必须明白,自尊心是应该受到保护的。不伤害人的自尊心,不仅是尊重人格,而且对搞好企业大有好处。人有了自尊心,才会求上进,有上进心才会努力工作。

调查研究表明:凡是自尊心很强的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会尽自己的努力而不甘落后于人。明智的领导要保护下属的自尊心,还要想方设法加强下属的自尊心。比如,注重礼貌,让他们充分体会到自己作为一个人与上级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或使用适当的褒奖,让他们有荣誉感,等等。

自尊心受到毁伤的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属于局部的,就是说,被害者的自尊心并未完全失去,他还能感觉到自己受了伤害,这样他就必然记住伤害他的人,对之产生反感、厌憎乃至仇恨。

如果这个人是他的领导的话,他要么积极地谋划调离本单位,要么,便采取“不合作主义”。只要是你说的话,你下的指示,他都不会尽心尽力、甘心情愿地去办。这样,怎么可能把工作搞好呢?

另一类是全部的,就是说,被害者已经全然失去了自尊。他甚至感觉不到什么叫自尊心受伤害。他自暴自弃,自甘下流,什么污七八糟的事都干。到头来,他本人是毁了,但企业的工作必然也大受其影响。

伤人自尊心是领导的大忌,在领导者心情不好的时候,尤其要大加注意。

不揭老伤疤

一般说来,人们并不喜欢揭人疮疤。性格上生来就喜欢揭人疮疤的人是少数。但在情绪不好的时候,甚至在暴怒的时候,可就很难说了。尤其是领导者,因为人事材料在握,对别人的过去知道得一清二楚,怒从心头起时,就难免出口不逊,说些诸如“你不要以为过去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之类的话。

对于今天该指责的事项,引用过去的事例是不适当的。只有当过去的例子可以作为追究事理原因方面的资料时,才可以把它拿出来。

如果牵扯到人的问题,感情的问题,那么,别人就会产生这样的心理:“都已经过去的事情了,现在还抓住不放,真太过份了。在这种领导手下工作,只怕是一辈子也不会有出头之日了。”

揭人疮疤,除了让人勾起一段不愉快的回忆外,于事无补。这不仅会叫被揭疮疤的人寒心,旁的人一定也大不舒服。因为疮疤人人会有,只是大小不同。见到同事浓血淋漓的疮疤,只要不是幸灾乐祸的人,都会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的。

“并不是我喜欢揭人疮疤,而是他的态度实在太恶劣,一点悔过的意思都没有。我这才忍不住翻起旧帐来的。”有的领导辩解说。

这并不是不能理解的。但是,如果有必要指责其态度时,只要针对他的恶劣态度加以警戒即可。每次针对一件事比较能收到好效果。集合许多事时,目标分散了,被批评的人反而印象不深。

有一件事非常有意思,调查表明:凡是喜欢翻旧帐的领导,也喜欢把属于今天的事情向后拖延。反过来说,象这种拖延主义的人,指责下属也不干脆。他不能迅速解决问题,就会将各种问题、包括某人过去犯的错误累积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就又提出来,完全失去了时间性,这是很笨拙的做法。

企业中的各种业务,每一次都要有个完结,这很重要。过去的事已经过去,我们应该努力把现在的事情做好。如果没有“今日事今日毕”的好习惯,把现在事拖到将来,那么,在将来的日子里,你就得不停地翻旧帐。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办事越拖,旧帐越多,旧帐越多,办事越拖。

所以,领导要杜绝揭人疮疤的行为,除了要知晓利害,学会自我控制外,还须养成及时处理问题的习惯。不要把事情搁置起来,每个问题都适时地解决了,有了结论,以后也就不要再旧事重提,再翻老帐。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有许多人常常只因听对方提起一件小事、或对方多说一句话,便怒火中烧,而使争执愈演愈烈。至于夫妻吵架时,使得争执越来越激烈的原因,往往也是互揭对方的疮疤。例如一方口无遮拦的脱口说出:“你过去做了……”,此话一出口,情况便无法收拾了。

为什么旧事重提会引起对方如此的反感和愤怒呢?其实不只是夫妇之间,一般人亦然:当事过境迁之后,总认为自己已得到对方的宽恕,相信对方必然将过去的事忘了,并从此信任对方。所以,当对方重提旧事时,内心自然愤怒至极,认为原来他只是装作忘记,事实上他仍记挂在心!如此一来,不但从此不再相信对方,且可能因此而形同陌路。

这种情形就象美国人对日本人谈起太平洋战争一样,美国人津津乐道,而日本肇事者却总希望避免提起过去所犯下的罪行。

此种心理也可运用在指挥下属的情形中。当上司对下属说“你的毛病又犯了,”相信下属必定感到相当反感。须知上司如果经常重提往事,下属必认为自己的上司就像“秘密警察”一样。从此以后,也许再也不愿向上司倾诉自己的真正想法了。

虽然有很多现实的情况,必须以责备的方式来教导下属,但请切记,绝对禁止再去揭旧的疮疤。

让人丢脸是领导者的最大禁忌

著名的心理学者崔教授,针对上司对营业人员的态度和销售量变化进行调查,得到了以下的结论:

•在生人面前赞美——销售量增加20%~50%在生人面前斥责——销售量减少20%~增加10%

•私底下让下属丢脸——销售量减少30%~增加5%。

•在生人面前让下属丢脸——销售量减少10%~60%

•私底下斥责、警告——销售量增加10%~30%

该项调查中上司的态度(赞美、斥责、让对方丢脸)和结果。的关系,还包括市场影响、员工个性等因素,所以数字的绝对可靠度并不高。

但有趣的是,让下属丢脸几乎是无法增加销售量的,尤其在生人面前让下属丢脸,更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也就是说,赞美、斥责、警告等措施,对结果会有正面的帮助,但是让下属丢脸这种作法,不仅不会有任何一点点的效果,还只会让情形越来越糟。所以,可以确定的是,这种处理方式绝对是下下之策。

其实,只要责难的方法和内容正确,处理态度是有建设性的,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被当事者接受。

但是让人丢脸这种行为,不仅仅对事情没有任何的帮助,反而使受辱的一方不能心服口服,甚至会憎恨在心。

所以,要做到不使员工的工作热忱消失,让人丢脸可以说是领导者的最大禁忌。 rC2e0KVwPMIfdW20m2x8Yzpd59Sm3tfbne2wEOaatQ+G52hZ/uoI9BIzqp3M9n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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