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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大学要学会……

上大学要学会上自习,听过一句很有见解的话“在大学学的并不是你的专业,而是一种自学的能力,能对此给予最大帮助的学校就是好的学校”。但是由于一下课不是回家就是去老六那里,我的大学开始的几个月里面并没有自习室的体验。这就是我总是感觉像是上高中一样的最根本原因。等到在413待得时间多到足够从真正的大学生那里领悟上大学的真正体验的时候,我想起该去上自习这码子事来。于是某天我也出现自习室里了。我这所大学的学生没有固定的自习室,只要是没有上课的教室你都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去,当然,屋子里面没有人并不意味着你一定有地方坐下。由于学生远远多于教室的座位,大学生们想出了种种可以证明即使我没有坐在座位上而这个座位我却已经占住的办法,例如在桌面上铺上一块桌布,或者在座位上放上一个小垫子,还有干脆在桌面上写上“某某于几点到几点占领此地”的狗屁不通的话。

我走进自习室的时候屋里人不是很多,这个教室是我们系常用的教室,很多课在这里上,所以进来一看都很面熟,尽管我叫不出大多数人的名字。林加冕坐在最后一排,他是高中时候一个学校的,但是现在和我并不是一班,这是一个很难得我能叫出名字的邻班同学,因为尽管高中时候也不熟悉,但是他的的确确是个很爱搭话的人,而又的的确确是我的高中同学。他见到我走进自习室时的表情不亚于在商业街上遇见刘德华,然后不出所料的搭话叫我过去,考虑到他一旦聊起来就会没完没了,那恐怕就失去了来自习的意义,我笑笑指了指前排我已经看到的司徒,意思就是我已经约了他。林加冕的表情一下子很怪,但决不是对我不肯坐过去不满意,而好像另有深意。我已经习惯了这个爱装屄的家伙这种装屄似表情,也没有太在意,径直走到司徒那排坐下。

我想既然林加冕在后面可以看到我,我总不能不和司徒打个招呼,况且打个招呼对于我来说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于是我打了个招呼。司徒虽然没有林加冕那样吃惊,但我仍是觉得自己今天肯定是太像刘德华了。打完招呼我想进一步向司徒探讨一下自习的意义的时候,发现司徒今天似乎不太想和我说话,我也没有太在意。我这种总是不太在意的情况似乎是和我的心总是在兰大有关,我总是不能使自己相信我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尽管我一直不停的努力与这所大学融合。

我坐在司徒的左面,中间空了一个座位,他的右面空了一个座位,然后是欧青,就是那个我必须蹲下才能KISS到的女生。司徒常要隔着空座有一搭没一搭的与欧青说话,令我觉得中间的空座真是多余。而我对于学习如何上自习的热切心情一时很高涨,就总是试图看看司徒到底是怎么自习的。这时林加冕在后面压着声音喊我:“小芒,过来!”我虽然不情愿,但是为人随和惯了,就走过去坐下。林加冕用气声在我耳边说话,弄得我耳朵痒痒的。

“你没看见有情况吗?还去凑热闹。”

“什么情况?”我假装好奇,其实我天生好奇心很差,再加上对于这所大学里的事情漠不关心。但是从郭靖肯于配合老顽童说”后来怎样”学到的①,我总是配合着对方,这也是很多人愿意和我聊聊,且颇受欢迎的原因。

“司徒在给欧青献殷勤,你胡搅个屁。要不就是你对欧青有想法?”然后他也用我们高中学会的那种淫笑收尾。

他最后一句话使我一惊,说实在的,但从外表上看,司徒是决不配给欧青献殷勤的,不过我觉得既然如此那也不过如此。继而又觉得很尴尬,希望司徒不会象林加冕这样的闲人那么敏感;继而又觉得很抱歉,这种事林加冕看得出那么别人也应该看得出,虽然我看不出也不应该看不出,这真倒好像别有用心似的。我想应该找个机会向司徒解释一下并不是我存心添乱。当然,上自习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初秋里的校园份外热闹,操场虽然是不小,但是由于想踢踢足球的人实在是太多,于是人们自发的将其分割成若干小块,在操场的看台上看下去,只看见一群群人无序的随着几个足球而动,弄得抱土扬灰。越过铁栅往排球场望去,排球场上的排球网被人当作羽毛球网来用,所以只见羽毛球左右前后的乱飞。操场另一侧篮球场那边不时传来为了使用一个篮筐而发生的争吵声。只有网球场由于不是免费使用的显得还不拥挤。真是一个户外运动的好季节。我在水泥看台上铺了一张《体坛周报》,然后坐在上面观看着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同时试图整理一下自己对大学生生活的思路,尽管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但还是得出结论:我之所以格格不入是因为没有住校的缘故,于是下决心住校。

本地的学生想要住校也很简单,就是先到系里开个证明,证明你却是本校本科学生,然后以三倍于外地同学的价格交款。倒是准备住校所用的东西费了一番周折,但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无非是盆盆罐罐的事。我住进了10号宿舍的101房间后,发现离自己班级同学的宿舍很远,同室的人都是文科院系的,觉得反倒疏远了班集体。于是在冬季到来之前我下定决心要天天去自习,然后再在宿舍413、414逛到熄灯,以便跟上大学生的节奏,不再格格不入。

在课程上简直是乏善可陈,几乎所有的课程我都不在行,当然我也不在乎,大一的新鲜人也不懂得估计后果。总是觉得与前12年没有区别,只不过不在行的科目多了一些。称得上在行的只有英语课了。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是89学潮时在校的那批,但是我估计他是少数没有上过街的,所以留校任教了。他老婆去了美国以后再不肯回来,他就和《大撒把》里的葛优一样,生活得无奈、无聊、无所谓。看到他我就不自觉的学窦唯哼哼”无所谓无所谓”。我一直觉得自己和他很像,无奈、无聊、无所谓。继而推论出可以和他交个朋友,所以英语课上拼命表现。可是他似乎对于英语水平与他近似的人反倒怀有戒心,当然这也可能是老婆不肯回国造成的对人的信任危机,又或者以前也吃过一些别有用心的学生的亏,所以始终觉得和他的交流总是差一步。他称之为“代沟”,我觉得我们之间还够不上一代,也许叫“时间”差合适。这些都使我替他感到悲凉,而又无法安慰。于是我很欣赏他,仿佛看见多年以后的自己,畏缩、自闭而又拼命表现以引人注目。

他总是推荐我们看看《秋日传奇》、《金色池塘》这样的原声电影,还有听听《随风而逝》、《浊水河上的金桥》这类歌曲,说是为了提高我们对外语的兴趣,其实不如说是为了表现他的专业水准,以换得学生的崇拜。但是他犯了一个错误,就是能听懂这些鸟语的班里只有我一个人而已,在理科系出这样的风头是要不得的。我曾假想了一下,像他这种中年帅哥如果是站在有几十个女生的文科系讲台上,文质彬彬讲解“kill me softly by your guitar”如何翻译,那还不惊倒一片。当然,虽然他也渐渐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改不了在课堂上探讨“last man standing”是应该译成“不败枭雄”还是“最后站立的男人”的毛病。我出于随和的本性,积极配合着与他讨论,他说一我偏说二,这样课堂上倒很热烈,就连睡觉的同学都睡眼朦胧的问:“怎么了??因为啥呀??”

其实,那段时间老六一直在听GUNS&ROSES、BON JOVI、POISON、SCORPION的歌,我也附和着听,《lay your hands on me》、《wind of change》要比《随风而逝》听得多的多。至于电影老六说还是《古惑仔》更棒,连“肏你妈”都可以当台词,当然还有那句“我叫山鸡,鸡巴的鸡”。老六和我英语老师共同点只有《BRAVE HEART》,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动不动就仰天长吼“FREEDOM”。 xvD0mRzpAMXocnNTjnhbMxlGr4AQVHWL88gZdojtGbO9LJBGqKqfhn03CLwR6V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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