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说不清自己对情偶的爱慕究竟是怎么回事,恋人只好用了这么个呆板的词儿:“可爱!”
“九月的一天,阳光明媚,我上街去买点东西。那天上午,巴黎真可爱……等等。”
纷纭的知觉和感受刹那间构成了一个令人头晕目眩的印象(严格说来,头晕目眩也就是看不见,说不出):天气,季节,光照,大街,人流,巴黎的市民,繁华的商店,所有这些都让人触景生情;简单说来,一个惹人思绪,让人欲辩已忘言的画面(正像格雷兹所能描绘的那样) ,欲望诱发的好心境。整个巴黎都置于我股掌之中,虽然我并未有意去捕捉它;我说不上是慵倦,也不能算贪婪。历史、劳动、金钱、商品、大城市的冷酷等等,那些与巴黎的魅力不相干的现实被我整个地抛在了脑后;我眼中只剩下自己以审美欲求捕捉的对象。拉斯蒂涅站在拉雪兹神甫公墓的顶端对着巴黎吼叫:“现在咱们来较量一番吧” ;而我却对巴黎说:你真可爱!
早晨醒来时,我的脑子里还萦绕着夜晚的一个印象,被一个幸福的念头搅得疲惫不堪:“昨天晚上,X……真可爱。”想起了什么?古希腊人称之为“Ia charis”:炯炯的双眼,光泽的肌肤,容光焕发的意中人;或许,就应了古语“charis”的意思,我还要补充这样一个念头——希望——情人会满足我的愿望。
出于一种奇特的逻辑,恋人眼中的情偶仿佛变成了 一切 (就像秋天的巴黎),同时他又觉得 这一切 中似乎还含有某种他说不清的东西。这就是对方在他身上造成的一种审美的幻觉 :他赞颂对象的完美,并因自己选择了完美而自豪;他想象对方也希望恋人所爱的是他/她的整体——这正如恋人所渴求的——而非某一局部;对这 整体 ,恋人用了一个空泛的词——因为我们在详察整体时,整体就不可能不缩小——真可爱!这里没有丝毫具体的优点,只有情感熔铸的整体。然而,“真可爱”这一赞叹在显示整体的同时,又揭示出 整体 的不足之处;它想点明我迷恋的究竟是对方身上的什么东西,但这些东西恰恰又是不可捉摸的;我好像始终蒙在鼓里;我的语言磕磕绊绊,憋了半天,最终也只是挤出了一个空泛的字眼,好像对方身上确有能唤起我恋慕之心的地方,但却无迹可寻。
我一生中遇到过成千上万个身体,并对其中的数百个产生欲望;但我真正爱上的只有一个这一个,向我点明了我自身欲望的特殊性。这一选择,严格到只能保留 唯一 (非他/她不可),似乎构成了分析移情和恋爱移情之间的区别;前者具有普遍性,后者具有特殊性 。要在成千上万个形象中发现我所喜爱的形象,就必须具备许多偶然因素,许多令人惊叹的巧合(也许还要加上许多的追求、寻觅) 。这真是一个奇特的谜,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爱慕这一个?为什么我苦苦地思念他/她?我渴求的是整体(倩影,形态,神态)?或仅仅是某一局部?倘若是后一种,那么在我所爱的情偶身上,又是什么东西最令人心醉?是什么不起眼的小东西(也许小到难以置信),或是什么微不足道的小事?是断了一片指甲,崩了一颗牙,还是掉了一缕头发?再不就是抽烟或闲聊时手指叉开的动作?对这种种细微末节,我憋不住想说:这多可爱! 可爱 的意思就是这是我喜爱的也就是唯的:,一:“没错,这正是我喜欢的”。然而,我愈是感觉到自身欲望的特殊性,我愈没法表达清楚;目标的精确与名称的飘忽相对应;欲望的特殊只能引起表述的模糊。语言上的这一失败只留下了一个痕迹:“可爱”(“可爱”的最恰切的翻译应该是拉丁文的l'ipse :是他,确实就是他)。
“可爱”是精疲力尽之后留下的无可奈何的痕迹,一种语言的疲乏。我斟字酌句,搜索枯肠,也无法恰如其分地形容我所爱的形象,无法确切表达我的爱欲,到头来,我不得不甘认————并使用同义反复:这可爱的东西真可爱,或者,我爱你,因为你可爱,我爱你因为我爱你。迷恋的情愫构成了情话,但又箍死了情话。要形容迷恋,总不外乎这样的表述:“我给迷住了。”到了语言的尽头不得不重复最后一个词——就像唱片放完之后老是重复同一个音一样——的时候,这种语言上的肯定让我陶醉:雄辩宏论的精彩煞尾,市井秽语的低俗,以及振聋发聩的尼采式的“是” 等种种价值观在此汇聚共存,而同义反复不正是呈现了这一奇特的状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