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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雁阵”发展模式中的江苏

一 区域发展中的“雁阵模式”

上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学者曾以“产品周期理论”为基础,认为东亚各国工业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各种产品(或产业)在不同国家所处的阶段不同,从而在东亚各国之间形成了一个“雁行形态”。在“雁行形态”中,日本作为率先发展的国家是领头雁,ANIES(亚洲新兴工业经济体,主要指亚洲“四小龙”)是雁身,ASEAN(东盟)和中国是雁尾。可见,“雁阵模式”本质上就是东亚先进国家(地区)与后进国家(地区)之间的一种产业梯形传递的状态或过程。

“雁阵模式”的研究最初主要应用于国际间产业转移,这种国际间产业转移与各国比较优势结构相对应,主要存在三种理论基础,即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和边际产业扩展理论。美国经济学家Vernon认为 [1] ,一国产业的发展具有生命周期性,正是这种周期性导致国际间产业转移的发生,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采用验证数据,从技术成熟化的角度支撑雁阵模式中关于技术转移的理论。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从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和国际贸易的利得角度出发,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差别,各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主要生产并出口在生产成本上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在生产成本上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这一传统经典的贸易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雁阵模式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随后日本小岛青教授(Kiyoshi Kojima)以比较优势为基础 [2] ,将对外直接投资导入雁阵模式理论中,提出边际产业扩展理论,将投资国从本国边际产业开始的对外直接投资视为贸易导向型的对外投资,并按照比较成本在各国之间顺次进行。小岛青教授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运用比较优势原理,解释产业的雁行发展。

归纳国内外对雁阵模式理论的相关研究,可得出雁阵模式产业转移需要满足的条件:(1)相邻的地理位置。较近地域以及便利的交通条件是推动物资运输以及产业转移的先决条件。(2)产业或区域发展水平具有层次性。地理位置相邻的区域存在资本、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差距是产业转移的真正动力。(3)相同或相似的政治和政策环境。稳定的政治和开放的政策是跨国界产业转移的重要条件。可见,雁行发展模式的基础是各国产业梯度差的存在,在日本与东亚国家的雁阵模式中,这个梯度差也正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日本国内经济遇到发展瓶颈而日益缩小。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革命浪潮的背景下,正在逐步摆脱逐级跟进的传统模式,开始跳跃式地进入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缩小了与作为先进国家的日本的差距。在达到一定的经济发展程度之后,日本的制造业大量转移到东盟和中国,较后发展起来的东盟和中国的产品也大量涌入日本。

从现有文献看,这一理论除了被用于国际间的产业转移或国外直接投资研究,学者还将其应用于国内不同地区间的产业转移或投资研究,如蔡昉等延伸了雁阵模型的解释和预测范围 ,从经验上实证了本世纪以来中国地区制造业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格局变化,即东北和中部地区比沿海地区有更快的全要素生产率提高速度和贡献率。通过实现产业在东中西部三类地区的重新布局,即沿海地区的产业升级、转移与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承接,可以在中西部地区回归其劳动力丰富比较优势的同时,保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的延续。也就是说,依据中国各地区资源禀赋特征和发展不均衡的特点,雁阵模式证明了产业转移在中国地区间发生的可能性。

从整体上看,我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资源丰富,是一个大国;从局部看,各区域又呈现出小国的某些特征,我国一些省份的幅员、人口与资源可能与一些小国旗鼓相当。因此,我国既具有大国的特点,各区域又具备小国的经济特征。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的改革开放最先在南方经济特区展开,以深圳为代表的经济特区在此过程中承担了雁阵中“领头雁”的角色,来自港澳台的投资在中国大陆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珠三角”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为重要的发动机。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政府施政的区域重心转向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长三角”抓住了新世纪中国加入WTO这一关键性的历史机遇,承接了跨国公司投资中国高潮中的最大部分产业及金融投资,“长三角”得以后来居上,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另一发动机。

因此,雁阵模式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范围内,本质上表现为梯度发展、协调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是产业转移,东部地区为雁头,中部地区为雁身,西部地区为雁尾。东部地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提升了新技术的应用能力,完成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然后将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逐步向中西部梯度转移,促进生产要素区域间流动和重组,这样就形成了东高西低的区域创新格局。另一方面是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局部问题,而且是全局问题;不仅是一个紧迫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同时,区域协调发展也不仅是缩小地区差距,还是中国经济利用回旋余地提升发展后劲的问题。政府与市场必须合力,建立起比较合理和效率优先的分配与分工体制模式,通过放宽对人力、物力、财力自由移动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完善统一的国内市场,构筑基于地区间比较优势的分工体制,多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 江苏经济发展引领“中国雁阵”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作为“中国雁阵”的领头雁,体现在苏南模式兴起、民营企业发展、外资集聚等改革开放的历史过程中。十八大以来,江苏与时俱进,开始了继续争当“领头雁”的新征程。

上世纪80年代,苏南通过乡镇企业发展抓住了中国处于“短缺经济”时代的历史性机会,率先开启了工业化的历程,为江苏制造业引领“中国雁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苏南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特色明显。一方面,苏南大部分乡镇企业的创业资本源自社区范围内的集体投入,其所有制的基本属性是以社区政府为代表的集体经济。地方(社区)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发展中,一定程度上扮演着企业家的角色。苏锡常地区采取以乡镇政府为主组织资源的方式,政府出面组织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出资办企业,并由政府指派能人来担任企业负责人。这种组织方式将能人(企业家)和社会闲散资本结合起来,很快跨越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实现了苏南乡镇企业在全国的领先发展。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初期,政府直接动员和组织生产活动,具有速度快、成本低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产权问题的争论,因而成为首选形式。另一方面,苏南的乡镇企业虽然以基层政府行政推动为主,但经济运行机制以市场导向为主,根据市场导向进行商品生产,它冲击和动摇了一统天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开创了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先河。集体经济通过抓市场机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为农村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乡镇工业实施“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方针,使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通过企业积累投资教育、环境与福利,努力使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这为苏南地区的公共服务处于全国前列打下了基础。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步建立,宏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企业在改革中逐步增强的活力,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竞争的加剧,以及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使在计划经济夹缝中形成的苏南模式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企业活力开始减弱,并形成了低水平重复建设,从而导致“苏南模式”发展缺乏活力。此时产权模糊的集体企业加快了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过渡,苏南地区对乡镇企业实施了多次产权制度改革,即把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成集体控股的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之后又进行了“二次改制”,即打破“地方产权制度”,地方政府退出原来在乡镇企业中的股份,同时也完全撤出了对乡镇企业的直接支配权。到20世纪末,苏南地区95%以上的企业完成了改制,通过改制乡镇企业变成了民营企业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从而明晰了产权,激发了苏南的企业家精神。从苏南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之初受制于意识形态和道路之争,走集体经济的道路是地方政府在约束条件下的良性选择,之后的产权改革,涉及资产价格、企业家合理甄别等问题,没有政府部门的强烈推动更不能完成。

在“新苏南模式”中,除了乡镇企业改革,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也是重要内容。江苏推动开放型经济首要的是“园区经验”,开发区经济的关键是政府建设的高标准和行政的高效率,在将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外向型经济发展载体的过程中,苏南政府的高效管理能力得到充分体现。依靠工业园区这一载体,江苏在全国较早实施了政府招商引资战略。为人所熟知的“昆山之路”,即是抓住浦东开发的良机,以开发区建设带动城市扩容和工业增量,着重引进来自台湾的资本和电子信息产业,在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这段战略机遇期成功实现了经济“内转外”。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后发展国家特别是战后发展中国家社会生活不稳定和动荡的根源不在于落后,而在于现代化程度不足。改革开放之初,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质量还是发展手段,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都存在着巨大差距。面对如此落差,对于中国这样的迫切需要发展的大国,发展的快慢关系到国家的前途。由于市场经济建立的初始条件并不具备,市场机制运行制度和规则并未建立,导致市场主体结构和行为扭曲,市场力量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因此,此时依靠市场行为不能有效推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残缺的市场结构也导致市场信号的阻滞和失真,难以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转轨经济时期,地方政府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发展主体,“为发展而竞争”成为我国经济体制运行中最重要的内容和最显著的特征,苏南模式的实践即成功做到了这一点。

在转型时期的国情下,经济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推动,但政府干预要力求正确有效,即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政府干预要做那些市场做不到也做不好的事。江苏立足于强政府的优势,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替代一部分尚未发育的、残缺的或运行“失效”的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用,迅速推动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第一,江苏通过政府动员的招商引资,引进了大量的FDI,较早地缓解了工业化过程中资本稀缺的矛盾。第二,政府推动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在短短20年内苏南大地历经两次重要的产权改革,江苏人审时度势,在政策的弹性空间内大胆探索,以“集体经济”和“产权改革”保证了苏南区域经济的活力。第三,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江苏的高速公路建设全国领先,所有县市区均可在半小时内进入高速公路网,13个省辖市都有高速公路连通,成为全国高速公路密度最高的省份。第四,快速推动城镇化,实现与工业化互动。江苏在城市化的形态上主要呈现为“重点城市”加“园区城镇化”的格局,由此形成为数众多的“一镇一品”的特色产业群,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等多项区域现代化事业的发展。第五,推进科教兴国和科技创新战略。近20年江苏集中政府资源对科教的投入巨大,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各级政府已经意识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正确处理“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关系,力争在发展和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通过政府退出追求传统发展目标的运动员角色,把职能真正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近几年来,江苏努力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完善政府和市场的互补作用,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和经验。

第一,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推动经济行稳致远。放眼全省,各地各部门把产业优化升级作为主攻方向,既注重产业之间的调整,也加强产业内部的调整,大力推动产业向高、轻、优、强迈进,加快把经济发展转入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轨道。江苏坚持不懈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从要素驱动发展为主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科技综合实力和支撑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一些反映科技创新的主要指标实现大幅跃升。

第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发展注入源源动力。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梳理排出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国企国资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点,分别制定出台改革专项意见,有力有序加以推进。

第三,在转型发展中,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样取得重要进展。《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实现城乡户籍统一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成为“化”人入城的重要手段。

第四,加强民生建设。江苏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截至2014年底,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7%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十年上涨。

第五,注重先进文化引领,推动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保持15%以上的年均增速,江苏在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的基础上,到2015年文化产业总收入要超过1万亿,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超过6%。

三 新时期“中国雁阵”对江苏发展的新要求: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到,过去江苏在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导向型的模式也造成了一系列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率连续跌下了10%和8%两个平台,过去被作为“中国模式”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正面肯定的发展经验,现在却因越来越饱受政府债务的困扰而被许多人质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此必须扬弃“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模式,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这种三维主体结构的格局,逐步改变为标准市场经济中的“两维”主体结构。

这一观点的核心是要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中更好地定位地方政府的角色。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中,地方政府几乎等同于在市场中追求经济利益的公司,地方政府领导则犹如董事长、总经理,其“政绩”主要表现为公司领导的集体升迁,从而实现行政集团的福利最大化,弱化了政府的社会责任;以追求经济增长特别是财政收入为最高动力的政府逐利化或公司化,在社会治理方面更多带来的是困境。部分观点认为,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类似于公司的职能而参与竞争的体制,是导致中国经济风险和问题的重要因素。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江苏引领“中国雁阵”需要更加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好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就是说,江苏要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处于全国前列,需要在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再定位。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核心问题,其中的政府作用亟须调整。当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必须强化市场的作用,弱化全能型政府模式。在工业化初期,强政府模式的作用很大,通过产业集聚等方式实现工业规模效应,而当前以“长三角”为代表的东部地区已经进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关键时期,发展研发、金融、营销等高端第三产业时,市场的作用就逐渐超过政府的作用。

又比如,过去我们集中行政资源进行城市化,主要是形成以大都市为主体的城市化,在形成规模效应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房价高企、交通拥堵、空气质量差等。而在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下,应重点打造宜居、开放的中小城市。环境优美的中小城市若能实现国际化的设施、国际水平的城市管理、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业环境,吸引力不一定弱于大都市。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化程度高的城市也未必都是大都市,威尼斯才30万人口不到,阿姆斯特丹也就70多万人口、200多平方公里。但是,政府行政资源过度集中的模式难以形成环境优美的卫星城市带,这就要摒弃形象工程的思维,向欧洲中小城市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学习,着力打造产城互动、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国际化中小城市和城镇。

工业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恶化也与我们的发展模式相关。过去GDP至上的招商引资,虽然大规模引进了FDI,但跨国公司将发展中国家定位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的低端,中国企业大量出口低附加值产品,既破坏了生态资源,还引发了贸易摩擦。真正发展民营经济和自主创新,就需要地方政府在驱动地方发展的过程中,放弃政绩锦标赛、弱化GDP和外资规模等增长性指标。

为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以往的全能型政府必须向有限的服务型政府转变,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尽管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已经在许多方面完成了对政府配置资源功能作用的替代,但是在产业准入、投资管理、资源型产品定价等领域,在政府宏观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上,仍然没有充分放开。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还是显得过多,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是偏大。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已经走过了七轮,但是在一些领域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且把“尊重市场规律”置于“发挥政府作用”之前加以阐述。这一论述既揭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进程正处在重要的关键性阶段,也揭示了政府的调控之手必须尽量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要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只有在市场作用失灵时,政府才不得不出手加以调控,而且这种政府调控必须符合市场自身的客观规律。

与此同时,强大的执行力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阶段的重要推动力,在走过工业化初期阶段以后,从中国和江苏的客观实际出发,实现“中国梦”仍然需要实施赶超战略。进行弯道超车、跨入发达国家行列、实现民族复兴,都要求我们继续发挥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但是,强势政府的着力点要改变,政府应当由直接干预经济乃至扭曲价格,改变为向企业提供“强势服务”,打造公共产品的“强势平台”等。同时,从江苏的发展看,经济繁荣的过程中也累积了贫富差距以及某些社会经济矛盾,这不可能通过停滞不前或返回旧的发展轨道来解决,也不能完全通过强势政府来解决。需要继续发挥“强政府”的作用,但政府职能需要转变,“强市场”和“强政府”缺一不可。

当前中国仍然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新一届政府强调“改革是中国中最大的红利”。从发展的动力结构看,江苏需要适时地把“强政府+弱市场”的调节机制逐步转化为“强政府+强市场”有效结合的机制。也就是说,江苏未来在中国雁阵中的引领,动力结构上除了要发挥政府的有效作用外,还应该通过经济转轨不断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在市场失灵的地方,不是简单地通过引进政府调节的方式,而是通过不断地完善市场的方式去解决,如放松政府管制,着力完善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只有在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才通过政策解决或者引入政府来提高运行的效率,如基础设施领域和创新驱动的公共平台领域等。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实施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经济发展和追赶战略,如果坚持走“强政府+强市场”有效结合的道路,那么根据江苏发展的现实,最重要的机制改革问题就是三个方面:

一是对“强政府”功能的重新定位。过去江苏发展的经验证明,“强政府”不是干预经济多、干预力度大、干预手段多的政府,而是坚守自己的公共调节职能,坚定不移地控制住自己干预企业经营投资的冲动的政府;是坚守政府理性边界,只做适合于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的政府。就政府行为动机来说,相对于干预经济,“控制住自己不干预”是更加困难的行为,是更强势的政府。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内容,政府可以从繁杂的微观事务中退出,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强化宏观管理上,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是变“弱市场”为“强市场”。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坚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民众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底线范围内放宽宏观经济指标的波动区间,充分调动经济体的自我修复能力,遵循经济基本规律,强化竞争机制和减少垄断领域,重点在金融领域大力推进价格体系改革,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在投资规模较大的重点领域,例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方面,多运用价格调节杠杆,放宽市场准入,吸纳更多社会主体参与。政府退出部分市场空间,让社会提供服务,公平处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场重点的进退关系,预留市场盈利空间,鼓励创新商业模式。

三是在实现“强市场”的基础上,实施“强政府”的有效调节。重点目标放在维护经济金融稳定,预警可能的局部性金融风险,防范国际金融体系的风险和冲击;保障区域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通过宏观调控让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规范经济发展的外部性,守住环境保护、收入分配差距、区域不平衡等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底线。因此,未来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革,就政府改革来说,至少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政府的规模、比重、边界、职能改革。重点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的自调节作用。第二,政府内部的关系。省内就财权、事权和调控权进行的对称化改革,降低地方政府发展的风险,强调各自的责任和财力的匹配。就省级层面来说,关键是省管县、省管市体制的改革。第三,政企关系改革。过去的改革是解除直接命令体制,现在改革的重点是消除政府与企业的依赖关系,让企业真正独立自主决策、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这就需要改革地方政府“公司化”倾向,让其更多地从事公共领域的管理和调节,即使是管理经济,也要用市场的办法而不是用行政的办法。第四,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在巩固和壮大公有制的同时,协调地、对称化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1] 参见Vernon,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he product cycle ,pp.191 -207,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6。

[2] 参见Kojima,K., Direct foreign investment a Japanese model of multinational business opera tions ,pp.118-234,London:Croom Helm,1978。 iCEt1eVwAKH94drQ5MpLrwZdwxocQlfzpX7ac0qPmtpj0xCjQMY6dsRfRNkgNG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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