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最为重要的取决于市场秩序。以上关于市场秩序的分析基本上是围绕建立充分而公平竞争的秩序而展开的。现在则要研究竞争的有序性。交易费用理论说明了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意味着市场配置资源是有成本的。现实中的市场不只是竞争不充分,也可能存在过度竞争,市场上过度的“血拼式竞争”会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后来的经济学家所讲的市场秩序不只是实现充分竞争秩序,而是有序竞争的秩序。也就是降低竞争成本,克服无序竞争,从而使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要在有形的秩序中配置资源。在这里更为重视制度建设。
现实的市场是信息不完全的市场。市场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不可避免导致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免费搭车、欠债不还等机会主义行为,也可能导致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现实中市场上充斥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们对食品药品的安全和卫生问题的担忧大大降低了人们对市场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效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激励和信息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没有这些方面的制度安排和建设很难设想市场能有效配置资源。
首先是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信息不完全,独享信息的一方可能垄断和操纵市场,市场交易就达不到双赢。信息的经济价值也就凸显出来。市场参与者为此需要支付信息成本获取信息。从社会来讲就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强制市场参与者披露信息,政府也要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产能过剩、技术水准、市场需求等信息,由此从社会范围降低信息成本。与此同时要建立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严格管控操纵信息和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其次是建立激励制度,从而在信息不完全的市场环境中克服各种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通常的市场经济理论一般是从市场的优胜劣汰的选择功能来说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问题。而在信息不完全理论引入后,市场的选择功能就遇到挑战了,面对市场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面对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市场只是靠选择功能不能真正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开发市场的另一种功能,即市场提供激励效率的功能。这就是斯蒂格利茨所说的:市场要想有效地配置投资,就必须处理好激励问题。 激励功能是需要制度建设的,需要设计一种监督和激励的制度结构。其中包括:一是建立声誉机制,与声誉机制相配套,建立社会信用网络系统。针对“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克服现实中存在的假冒伪劣和不守信用的状况,需要建立某种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守信用者得到利益刺激,不守信用者受到惩罚。二是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收入分配制度。激励问题与分配问题紧密相关。例如收入分配上的报酬和业绩挂钩的分成制,分享剩余的制度,以及股权激励和股票期权等都可以看作是针对信息不完全设计的激励制度。
这样我们现在讲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就有了两个:一是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二是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市场在实现效率和社会公平方面的失灵常常表现为信用缺失。除了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外,还有不守信用,要么是欠债不还,要么是不守合同。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都不能遵守,就谈不上市场经济。但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遵守契约,守信用不是自然形成的,需要一定的制度来保障。这就是建立透明而且严格的社会信用制度。克服信用缺失所要建立的信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性信用,另一方面是道德性信用。两者相辅相成。两者的结合就是社会信用体系。
制度性信用是指合同、产权制度、法律等针对违约、失信的正式的制度安排。建立银行征信系统,建立联网的失信的黑名单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欠债不还方面的失信行为。
道德性信用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但非常重要。道德规范建设即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如诚信就是现代经济中共同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其功能是克服机会主义行为,提高遵守合同的自觉性。因此道德规范建设的意义是使守信用成为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自觉的遵从。从社会资本角度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不只是个别人的洁身自好,而是要求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在一个相互信任的社会中,社会资本是最雄厚的。在这种互信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实施合同、规范和维持市场秩序的成本是最低的。同样对每个厂商来说,也应该以自己的道德来获得社会的信任,从而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本。
针对违约失信的制度性信用和道德性信用,两者的关系属于正式的制度安排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合同、产权制度、法律等针对违约、失信的正式的制度安排是否可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道德、习俗之类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反过来,正式的制度安排对道德规范建设起支持作用。道德性信用需要制度保证,道德规范建设的关键是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建立制度性信用。
市场中介组织在克服市场不完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自身也会出现失信之类的违规行为,产生相应的“失灵现象”。针对市场中介组织的道德风险,需要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来克服,既需要交易中介组织自律,也需要加强政府管理。对中介组织固然可以通过声誉机制自发地来约束其机会主义行为,但是,这种约束作用有限,有必要形成同行业组织(协会),有组织地监督和约束其行为。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自律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中介组织的准入标准,二是强化其内部会员的规范约束,提供必要的惩戒机制。政府应当建立法律追究机制与民事赔偿机制,加重对交易中介组织违规行为的惩罚,通过提高交易中介组织的风险厌恶程度来有效地减少代理成本。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需要推进从“政资不分”到“政资分开”的转变,彻底克服其行政性及由此产生的行政垄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能放大到不要政府作用,也更不能像新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不要政府。原因是在现代经济中,政府与市场不完全是相互替代的关系。现代发展经济学家针对过去的发展经济学家把政府和市场看作是可供选择的资源配置机制的观点指出:“更为有益的是把政府当作构成经济体制的必要要素,它的作用在于有时可以替代其他制度因素,有时则是其他制度的补充。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国家和市场的互补关系必须予以重视。”
在改革方向上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是由资源配置的主体变为资源配置的监管者。与此相应,政府要着力推进两个方面改革:一是通过自身的改革退出市场作用的领域。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政府审批;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都要进入市场,而不再留在政府调节系统。充分放开包括市场价格和利率在内的市场调节信号。二是承担起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市场规范的职能。建设完善的市场体系,建立有效的契约制度和产权制度,建立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改革市场监管体系,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推动全国统一开放市场建设。包括打破地方保护,打破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打破城乡市场分割等。
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场合所需要的政府作用,在不同的经济学家那里有不同的规定。新古典经济学认为,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其中包括克服贫富两极分化,克服环境污染之类的外部性。宏观经济学明确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基本上是解决微观经济效益,宏观经济的总量均衡、克服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之类宏观失控,则要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制度经济学则指出,政府(国家)作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基石,其基本功能是保护有利于效率的产权结构。信息经济学则要求政府克服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备市场方面的新的市场失灵,提供激励和协调机制,提高发展能力。在现实的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是这些理论的综合。
在我国现阶段对政府与市场的作用需要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总的要求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更好配置公共资源,具体表现在:市场决定不了的,如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由政府决定;市场失灵的,如公平分配、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干预;市场解决不了的,如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由政府安排;市场调节下企业不愿意进入的,如公共性、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安排。在这样一些领域政府不只是进入,而且应该充分并且强有力地发挥作用。以上发展任务和克服市场失灵都需要政府公共资源的配置来推动和实现。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主要是政策路径,其中包括利用收入分配政策促进社会公平主义;通过产业政策和负面清单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行为本身也要遵守市场秩序。政府职能的错位、政府权力的滥用都会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政府超越了所应该拥有的权限,直接介入了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可能造成企业行为机制的扭曲。而且政府也会失灵,官僚主义、寻租、行政垄断可以说是对政府失灵的主要说明。除此以外,“由于政策制定者个人主观认知的困难也会造成政府的失灵。”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基本路径是政府作用机制要同市场机制衔接,政府配置公共资源同市场配置市场资源应该结合进行,即使是政府行为同市场行为反向而行时也要如此。
首先,在推动发展方面,政府作用不能孤立进行,需要同市场机制结合作用。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调整,二是创新驱动。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依靠市场来调节。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机制是优胜劣汰。打破地方保护,利用市场机制调节产业结构就能有效淘汰落后和过剩的产能。但是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经济结构的调整不能只是靠市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需要国家的产业政策来引导,尤其是前瞻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需要政府的引导性投资。再就创新驱动来说,市场竞争能够提供创新的压力,技术创新也需要市场导向。但市场配置的是已有资源的问题,而创新驱动需要驱动非物质资源的创新要素,需要创造新的要素,仅仅是靠市场不能完全解决创新驱动问题。需要国家推动创新驱动:一是国家实施重大科学创新计划,二是国家要对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两大创新系统进行集成,三是国家要对孵化新技术提供引导性投资,四是国家要建立激励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所有这些政府推动行为固然由世界科技发展方向导向,但在每个发展阶段都必须重视市场导向。
其次,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政府作用要尊重市场决定的方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必然是资源流向高效率的地区、高效率的部门、高效率的企业。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运行能够保证效率,但不能保证结果的公平。由此产生的贫富分化反映市场失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既有效率目标又有公平目标,政府有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克服这种市场失灵,以体现社会主义的要求。为了保证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政府贯彻公平目标的作用就主要不是进入同一个层面,也就不是资源配置领域,而是进入收入分配领域,依法规范企业初次分配行为,更多地通过再分配和主导社会保障解决公平问题。即使要协调区域发展,政府也是在不改变资源在市场决定下的流向的前提下利用自己掌握的财政资源和公共资源按公平原则进行转移支付,或者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吸引发达地区企业进入不发达地区创造外部条件。
第三,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政府作用要尊重市场规律,利用市场机制。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非都要由政府部门生产和运作,有许多方面私人部门生产和营运更有效率。政府通过向私人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可能使公共服务更为有效更有质量。例如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在广大的农村城镇所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可能都由政府包揽,也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筹集公共资源也是这样。城市建设的资金可以由政府为主导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其中包括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再如保护环境的政府干预行为也可利用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之类的市场方式。
第四,在维持市场秩序方面,政府监管市场所要遵守的规则是不当“运动员”,公正执法不吹“黑哨”。政府的作用,一靠法治,这是他律;二靠道德,这是自律。市场法治目标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欺诈等失信行为,通过反垄断法和反垄断调查打击垄断行为。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道德目标是建设道德规范,尤其是诚信问题。国家通过各种法定的和非法定的方式建立健全征信体系,褒扬诚信,鞭挞失信,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风气。诚信成为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自觉地遵从市场秩序。
总结以上分析,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需要分清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边界,在此基础上,政府和市场都要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使政府和市场的优势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由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认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求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这个改革理论的重大突破,必然会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