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市场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从小到大逐步成长起来的。在市场尚不足以完成配置资源重任的时候,政府对于资源的配置、价格的控制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等方面都有许多干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当今中国的市场已经得到了充分成长,可以对资源的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在这个情况下,资源的配置、价格的形成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均应由市场来决定,政府的职能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与转变,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决定。其基本含义是,市场不再是像以前一样在政府调节下发挥调节作用,而是自主地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在这个新的情况下,政府的作用应该如何发挥,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市场的发展、市场对于资源决定性配置作用的发挥,对政府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所提出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是此时政府所调控的不是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机制和市场行为,而是调控影响宏观经济稳定的价格总水平、就业总水平和利率总水平。政府是在没有干预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对其产生的宏观结果进行调控。而且这种调控既不是预先调控市场,也不是时时调控,而是在反映宏观经济的经济增长率、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超过合理区间时才进行。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靠整个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来调节的,特别强调在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情况下的价格机制的作用。微观经济主体依据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的引导,自主地决定要素和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过程强调的是市场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不仅表现为市场自主地决定资源配置的方向,同时也表现为市场调节信号即市场价格也是自主地在市场上形成,不受政府的不当干预。显然,为了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首要方面是通过自身的改革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适应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扮演一个新的角色,推动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渐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决定”转变。
现代经济学理论发现,市场能够自发地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更多时候只是一种理想的情况,只有在信息完全的市场中才可能实现。但是,现实中的市场未必是有效的,市场机制也未必是完善的。现实的市场竞争不完全、市场体系不完全、信息也不完全,这种不完全的市场配置资源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再者,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型发展而来的,只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的建设还远没有完成。为了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需要着力建设和完善市场,从而形成有秩序的竞争。这就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发挥作用。
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能放大到市场决定公共资源配置的问题上。全社会的资源除了进入市场并由市场决定配置的市场资源外,还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主要指政府的法律和政策资源,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共性投资和消费需求等。这部分公共资源的配置不能由市场决定,原因是市场配置资源遵循效率原则,以实现经济发展为目的;而公共资源配置则要遵循公平原则,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因此就要求形成市场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公共资源配置由政府决定的格局。
因此,政府改革,不仅需要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实现,还要求政府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新格局中更好发挥应该发挥的作用,把公共资源的配置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加以实现。这才是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情况下,今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方向。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能转变具体地说是要解决:“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过细,宏观经济调节还不完善,市场监管问题较多,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公共服务比较薄弱” 。
转变政府职能的总方向,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主要包括“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个总方向是与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内涵一致的。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不仅是指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也指对于市场运行本身的建设。最终目的是让一个有秩序的、规则统一的、竞争充分的市场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运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通过政府配置公共资源实现的,不仅是要让优质公共服务为普通民众服务,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也是要为市场的运行提供优质的软硬件设施,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则更多地在于合理运用公共资源,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手段,本身也是目的。这三点所支撑的总方向,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
转变政府的职能,“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情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 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并不是起全部作用,不是说政府就可以无所作为了,而是说政府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首先,为保证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退出市场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比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这就是明确了,市场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实现,政府的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即使是以前由政府管制的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产品的价格,也要放开其中竞争性环节的价格,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再比如,政府需要减少干预行为,杜绝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由自主经济决策的干涉,还市场主体以自由。因而,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其次,为保证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需要政府有所为。市场配置资源是否有效,前提是市场机制是否完善。即使是在市场经济经历了两三百年发展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的不完全和信息不完善也是常态,市场机制未必总能够有效运转,约束条件下的帕累托效率也是难以达到的。 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弥补缺陷,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转。对我国而言,情况则又有特别之处。我们的渐进性改革,是一个政府不断放弃计划和控制,把更大范围的经济活动交由市场支配的过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政府直接控制的领域大幅收缩,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不断扩大。尽管这样的一个发展模式让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一个明显的弊端就是市场的发育并不完全。现实的市场竞争不完全、市场体系不完全、信息不完全,这种不完全的市场配置资源难以达到效率。 市场秩序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自觉建立起竞争秩序,从而形成有秩序的竞争,这就需要政府着力建设和完善市场。这就是无形的手要在有形的秩序中指挥。比如,面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市场秩序不规范、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规则不统一、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都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市场的秩序建设和规则制定,保证充分的市场竞争。
第三,需要政府将更多注意力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上面。提供公共品是任何政府都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级政府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用于经济建设,而忽略了社会管理和公共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今后需要弥补的地方。对于公共品的提供也应以优质和低成本为准则,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然而,我国当前的公共产品服务的高成本问题却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垄断或政府管制等因素带来的人员冗余、决策机制不科学、监督乏力等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公共产品服务的高成本。
所以说,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既要积极主动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管好该管的事,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思路。 总结起来就是三点:一是要把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交由市场,收缩政府的不合适的经济职能;二是要努力建设好市场本身,发挥政府的秩序建立者和规则提供者的职能;三是要逐步把更多精力和资源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上面,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政府作用的发挥和职能的转变,需要一个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加以保障。在过去30多年,以GDP增长论英雄是一个普遍情况,各级政府官员均要接受以GDP增长为核心指标的政绩考核体系的考核。这种政绩考核体系在创造了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亟需改变。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以GDP为政绩的官员考核、晋升和约束机制是导致地区分割、过度干预等问题的元凶之一。各级官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政绩目标,往往复制并强化这些考核制度,运用到自己管辖的下级政府官员的考核中去。有的学者把中国政府官员的这种激励模式称为“晋升锦标赛” ,这一说法形象地描述了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在升迁职务和岗位变动基本由上级决定的情况下,所需要面对的巨大政绩压力。更为严重的是,我国政府官员的任期制(多为3—5年),加大了官员行为短期内制造出大政绩的压力,也意味着官员很可能不用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有限的资源数量与其政绩目标之间的冲突,决定了地方政府官员有通过各种途径聚集资源实现其政绩目标的冲动。
最明显的,资源过度开发和消耗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就与强调GDP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密切关系。为实现短期内的经济快速增长目标,各级政府的粗放增长、野蛮增长成为无奈之选。大量的资源被消耗、环境被破坏,以求一时的经济发展。特别是2000年以来快速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国的能源和资源消耗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从初级能源消费来看,中国占世界的比重由2000年的11%上升到2010年的20.3%,占世界消费增长的53%。 能源消费的大幅增加,尽管带来了经济的增加,却也带来了污染的大幅增加。
唯GDP是论的政绩观还会导致严重的地区分割等现象,阻碍了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不利于资源在全社会有效率配置的实现。地方政府在财政利益和政治晋升的双重激励下,总是有利用违规优惠政策进行引资的强烈动机,从而引发投资冲动,导致投资过热,进而对宏观经济稳定产生巨大冲击。 上级官员往往会将自己的目标任务分解到下级官员身上,由此上下级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完成自己的政绩目标,即使知道下级有过度干预的行为,也往往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从而就削弱了政府内部的监督和控制。一方面是干预经济的巨大激励,另一方面是内部监督和控制的缺失,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了种种乱象的屡禁不止。
唯GDP是论的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我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再痴迷于两位数的快速发展是不现实的,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也无法再支撑此前的快速发展。而在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将成为常态,政府通过行政力量划分的区域分割必须被抛弃。而为实现经济的平稳发展,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也要求我们反思和改革传统的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体系。
为解决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不仅是在考核体系中避免过分强调经济目标,加入社会民生目标、环境资源目标等,而且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当然,必须要说明的是,不再简单的以GDP论英雄,并不是说不重视经济增长,而是要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