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辛可以说是大英帝国的孩子(虽然后来她曾经因不承认“大英帝国”而拒绝接受英国女王的封爵),她长大成人的罗得西亚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殖民主义带来了殖民文学和后殖民文学。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奈保尔的《河湾》、库切的《内陆深处》等等,都属于这类文学作品的杰作。莱辛的早期有关非洲的作品也在其列。
与四十以上的南非人交谈,有着自由思想、曾经做过反种族隔离的斗士的,都热爱莱辛的作品,并称她的作品对他们影响极大,是她给了他们看世界的另一双眼睛。
1949年,莱辛第二次离婚,带着幼子彼得前往伦敦时,手提箱里是她的第一部作品《野草在歌唱》的手稿。第二年,此书出版,引起很大反响,南部非洲的社会现状被第一次毫无遮掩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充满激情和震撼力。
小说的主人公玛丽出身贫困,一直渴望摆脱物质上的贫穷和精神上的压抑,过上自由的日子。离开学校后,她找到一份工作,住在女子公寓中,但三十之后,终于受不了世俗的压力,与一位老实巴交的农场主迪克结婚。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农场经营惨淡,家中一贫如洗,精神上无所寄托,日子沉闷空虚。后来,迪克染上疟疾,玛丽不得不担当起管理农场的责任,第一次亲自和黑人雇工打交道。她手执皮鞭监视黑人干活,心里竟出奇地感到踏实。有一次,她对不驯服的雇工摩西举鞭抽打,在恐惧中也体验到征服者的得意。但每次对黑人施威后,她总是要陷入更加疯狂的绝望。迪克病好后,摩西到家里来当男佣,玛丽与他的接触渐多。一天,穷困潦倒的生活让玛丽忍不住在摩西面前痛哭,而且不由自主地接受了摩西的安慰。摩西强健的体格和举止吸引着她,而摩西似乎理解她的心思,在生活上对她尽力照顾。他们俩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玛丽对摩西充满渴望,但又因摩西是黑人而充满憎恨和恐惧。这样的暧昧关系当然只能导致悲惨的结局。
莱辛后来在采访中谈到《野草在歌唱》的缘起。她小时候,听到大人们在露台上神秘兮兮地谈论附近的一个女人,某农场主的太太,她和她的黑人男仆的关系不同寻常,说她让他拉裙子背上的拉链,让他给她梳头发。他们没有说他们有性关系。当然,没人会直说一个白女人和一个黑男人之间有性关系,因为这是最深的忌讳。这个故事一直让她忘不了,深深印在她脑海里的还有她父亲的评论:“有个法国女人在她的仆人面前换衣服,因为对她来说,仆人不是人,所以她不在乎。”后来,莱辛离家到首都去工作,在那里遇到许多从来没有离开过城市的女人,有的坐在草地上野餐时都要用裙子裹住膝盖,唯恐被小虫子咬。莱辛就想,如果这样一个精神脆弱、对非洲原野毫无好感的女人不幸嫁给了一个农场主,不得不到偏僻的农场上去生活,情况会怎么样?然后,她又在报纸上读到一个黑人男仆杀死女主人的新闻,那个男仆在法庭上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杀死她的女主人?于是,《野草在歌唱》的人物故事情节和结局就形成了。
《野草在歌唱》的标题来自于T.S.埃略特的《荒原》。这里,非洲的原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象。莱辛一直在自问:为什么许多白人农场主那么热爱非洲的的旷野土地,却那么仇恨这块土地上的原住居民?白人殖民者究竟对非洲有什么影响?非洲的原野和欧洲的文明究竟哪个更有力量?五十年后,莱辛在自传中这样写:“现在,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我们的农场和房子对那一片土地和原野的影响多么大,而是我们的影响是多么小……牛圈、烟草棚,还有山坡上的房子,山坡下雇工们的住宅区被荒原树丛掩隐,我们的房子也一样。”在她的短篇小说集的前言中,她写道:“非洲让你意识到人类只是广阔的风景里许多生命中很小的一种。”
玛丽憎恨非洲的原野,那灼人的热气、那不停息的虫鸣、那百无聊赖的时间、那无际的空间。她在农场中的生活是与原野在抗争,但她却永远没能占上风,他们的房子“最终会被原野吞没……野草会茂盛起来。”同时,玛丽又情不自禁地被原野吸引,不知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作弄。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的早上,她走进原野,树林里知了的鸣叫声在她头上轰炸,这是她第一次面对她的折磨者。原野控制着她,成了她的主人。“树林憎恨她,但是她无法留在家里。她进了树林,感觉到树影落在她的肌肤上,听到知了的叫声,尖锐刺耳无休止的叫声。她一直往里走,想着:‘我会遇到他,一切都会结束。’她磕磕碰碰地走过一片草地,灌木扯着她的裙子。她靠着一棵树停下,她的双眼紧闭,耳中充满了声音,她的皮肤生疼。她待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站在那里,她突然意识道,这些年来,她住在那个房子里,原野环绕着她,她却从来没有到树林里去过……”
她在那里,既害怕见到摩西,又希望见到他。但是,摩西到了晚上才出现,在黑夜和暴雨中,在雷声和闪电中。他掐住玛丽的脖子之时,“原野终于复仇了,这是她最后的想法。”这是玛丽的救赎。到了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最终和非洲原野达到一种悲剧性的理解与和解。这里,摩西成了荒原的象征。
常有人批评《野草在歌唱》中摩西的形象被简单化、面具化了。莱辛也承认摩西更是一个象征,而不是一个圆满三维的人物。有一段时间她也后悔没有把摩西写得更充实一些,但是后来她意识到,在当时,她只能把摩西写成那样,不可能把一个黑人写得有血有肉,因为她在非洲生活时,从来没有真正认识一个当地黑人,她所接触的黑人不是用人就是厨子。只有到伦敦之后,她才开始有黑人朋友。所以她说:“现在回想起来,我这样描写摩西还是对的,因为如果他太有个性的话,会让整本书失去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