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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选题缘起

一个国家的治理离不开“官”。中国古代治国经验中就有“明主治吏不治民” 之类的话,充分说明官吏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保证国家政治制度的运作和长治久安,历代中央政府都把国家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对各级官吏的管理放在治国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体系,从而有力地巩固和维系着国家统治机器的运行。正如清人陆世仪所说:“设官分职,所以为民极也,故官制清则民志定……立官制而能使头绪井然,则治天下之道,思过半矣。” 正因为官制在维系政治运行中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每当社会变动需要变革之时,都会首先进行官制的调整与改革。正是这一次次的调整与改革,使政权得以巩固,也使中国古代的官制绵延发展,形成了自身的历史传统。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官制”,即“设官分职”,是涉及机构、职官、俸禄、铨选和考察等的一系列制度体系。中国古代的官制是一个不断变动的体系,反映着“因时变通,相因有变”的发展规律,但自秦汉以来,都是在中央集权的皇帝制度的范围内,或增置,或裁撤,或调整,或变通,既包含着“因时变革”的合理成分,也造成了制度叠加、程序烦琐等缺陷。钱穆说:“中国的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订一个制度来防制它,于是有些却变成了病上加病。制度愈繁密,人才愈束缚。” 这正是古代官制演变的特征。

然而,这一特征在清末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仿行预备立宪上谕,同时又称:“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 官制改革,成为预备立宪的首要改革任务和核心内容。而在上谕发布前七天,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等就上了一个洋洋数万言的“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援引日本明治维新先从官制入手改革之例,说明中国“时形竭蹶,弊患潜滋,不尽由于才智之悬殊,当归咎于制度之未备”, 所以当学习日本,进行中央与地方的官制改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清末的官制改革走出了传统中国仅在皇权体制内“因时变通”、“设官分职”的藩篱,成为君主立宪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清廷于1908年公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中,一方面宣称“君上有统治国家之大权,凡立法、行政、司法,皆归总揽”;另一方面又宣称“以议院协赞立法,以政府辅弼行政,以法院遵律司法”,在确定君主权力的同时,又确定了行政、立法、司法分立的原则。这就意味着预备立宪是一次政治体制的全面改革,它必将打破既有的权力格局,并使官制改革的内容超越原来的规制,发生重大的变化。

官制,历来是历史研究的重要论题,关于中国古代官制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有着深厚的积淀。但是,关于清末最后几年的官制改革,尤其是外官制改革的研究却相对薄弱,真正有所拓展是近十几年来的事。究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上的。由于长期以来,人们都把清末的改革视为一场“骗局”,是“走过场”,这种认识的偏差阻挡了人们对其的关注和兴趣。其次还有资料上的困难。清末的各种档案、文集、公私文献、报纸刊物种类繁多,虽然可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是收藏分散,搜集不易;且内容记载上多有不同,难以领会,考订也就不易。这也成为难以吸引更多学者关注的一个因素。好在近十多年来,随着一批报刊等文献资料的影印出版,随着电子资源的开发利用,人们能更方便地接触清末的各种文献;加上一批学者的努力,清末官制改革,尤其是外官制改革研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为晚清政治史研究中发展最快的领域。但是,就清末外官制改革的内容和影响而论,研究还远远不够;与有着上千年研究历史的古代史、有着近百年研究历史的近代史相比,清末官制改革研究的积淀还很浅,这是一个需要并且值得深入研究的领域。

清末外官制改革是一次大规模的制度变革,也是一场权力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因而牵动上上下下各个层面官员的利益,继而又影响到社会的其他阶层。围绕外官制改革所形成的中央与各省、官与民之间的利益冲突,不仅影响着这一改革本身的面貌,也制约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从整体上看,清末外官制改革是一场未完成的改革,但它所开启的地方政府层级、机构、官员设置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各级审判厅的设置、谘议局的建立、地方自治的推行,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政治体制,并从根本上改变了延续了近两千年之久的传统官吏制度,成为政治制度转型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并为民国后许多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清末的外官制改革虽然只有短短几年,但其潜在的影响则已达上百年。所以,通过对这一过程的研究,揭示其丰富和复杂的面向,探讨其成因,总结其经验,将有助于深入认识和了解近代中国的政治嬗变,乃至历史发展的走向。 O8tLzRopUgwCME0lJ8z4OkqMAfxw3RAT/e0AZVIueEdvsIMLKfo6uP0WWN5Yt2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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