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秋天,特区经济建设丰收的季节。
在香江酒家,张西甫和业务员王向宁向我引荐一位客人,北京新时代公司的王春堂先生。一口京腔的王向宁介绍:新时代公司有大量出口外汇留成,可以调汇3 000万美金,换汇比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3元7角。
王春堂一米八几的身高、坐姿笔挺、面带和蔼笑容,给人可以信赖的感觉。但新时代公司哪来的3 000万美金?调汇比率之优惠更是不可想象。官方汇价是1美元兑换2.8元人民币,“市场”汇价是1美元兑换4.2元人民币,而王先生给出的汇价是1美元兑换3.7元,每兑换1美元较“市场”汇价便宜0.5元。3 000万美金的兑换后,市场兑换差价就达到人民币1 500万元!难道,天下掉馅饼啦?
王向宁还介绍:“王春堂先生已经同深圳特区发展公司孙凯峰总经理签订了调汇协议,如果展销中心需要外汇,可以分配一部分。”
我只是笑笑,没有太当回事,心想:这北京丫头口气也忒大了点。
20天之后接到西甫的电话:“北京的外汇到了,你要多少?”
“什么外汇?”我还没有反应过来。
“新时代的3 000万美金到了深圳特区发展公司的账号,你要多少?”
我算了下:汇率是1美元兑换3.7元人民币,1 000万美元就需要3 700万人民币。
“能给1 000万吗?”
“行,没问题,另外1 000万给‘国商’吧,李锦全一直盯着呢。”李锦全曾任孙凯峰秘书,现任新开张的国际商贸百货广场总经理,业务蒸蒸日上。
于是,展销中心从中国银行顺利贷款人民币2 000万元,加上账上现金,将3 700万人民币汇给北京新时代公司,特发财务同时将1 000万美元打入展销中心的美元账户。
随着1 000万美元到账,展销中心的经营态势也随着节节攀高。
这时候,公司形成了骨干人员的初步配置:从特发财务部挖过来的张敏顶替钟艺琳任财务经理,詹洪祥任营销部经理,梁毅任储运部经理,李耀辉负责技术维修部,广告部由苏晨任经理,赵晓峰则负责行政和来料加工。
一时间,公司开始大量进口录像机、复印机、放大机、电脑。香港仁达公司和冠都公司则为供应展销中心的订货满负荷地运转。
1 000万美金消耗得很快,能否再调汇1 000万美金呢?公司直接同北京新时代公司进行联络。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我委派黄胜全专程飞北京全权办理。
1985年北京国际视频器材展销会上
与此同时,展销中心在广州和北京设立了业务代表处,由周世平负责广州方面的业务,蔡顺成和郑晓文负责北京的业务。在展销中心的办公设备源源不断销往北方时,北京一家贸易公司也南下珠三角,以黑马之态开始同当地公司“抢”货源,并租用军队货机空运北京,以运输交货速度的优势迅速形成竞争之势。该公司的全称为“北京华远贸易公司”,归属北京西城区政府,法人代表戴小明,其杀到珠三角的买卖手就是后来北京华远的第二任掌门人任志强。
在展销中心热衷于以贸易实现原始资本积累的时候,深圳特区的几大集团公司已开始将兴趣点聚焦在罗湖区建造高楼大厦上。物业大厦、友谊大厦、国际贸易中心大厦、渣打大厦、亚洲大厦、特区大厦,一座座大厦工地灯火通明、打桩机铿锵。
1985年伊始,进口机电产品市场可没有像“深圳速度”一样节节高,而是日渐萎缩。展销中心的销售对象也开始集中在北京中央部委机关的电教部门、各地方省台的设备科、教委南方采购中心,形成了深圳本部调汇、进货,广州储运,北京销售的“三点一线”模式。
市场不好,特区各大集团贸易业务的生意都冷清了下来。外汇管制异常严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规调汇行为,涉案人员被问询、刑事拘留是经常的事。
展销中心也卷入了一起“4 000万美金调汇案”,此案被立为全国几大逃汇案之一。
逃汇?一切都是按正规手续,银行走账,花外汇更是按进口批文、合同付款,怎么可能逃汇?我十分茫然。
北京专程派出两个调查组到深圳,分别来自中纪委和军纪委。因为北京新时代公司归属国防科工委系统,属于部队编制。
4 000万美元中,展销中心了解其中3 000万的去向,“坐享”1 000万,第二个1 000万参与整个调汇过程并单独使用。特区检察院配合两个工作组,查封了展销中心有关合同和往来账本以及用汇去向。
展销中心被查询的有王石、黄胜全、张敏。
查询中,我强烈表示不理解哪一点涉及逃汇。
中纪委小组解释:“新时代公司在使用留成的外汇上,手续不齐备。”
“那银行怎么能同意将美元汇到特区呢?”
军纪委小组解释:“赵紫阳总理到国防科工委视察听取汇报时同意其下属公司的出口留成外汇灵活使用,搞活经济。新时代公司是按照总理的精神办理的,只是国务院没有正式下文。”
我微妙地感到两个调查组的不同态度。
随着调查的深入,关键的节点集中于这样一点:在签订两份调汇合同(3 000万美元与1 000万美元)的过程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
展销中心的1 000万美元交易比较简单:王石明确黄胜全办理此事,没有安排任何礼品馈赠。特发的3 000万美元交易中,我是知情人,本来也可以参与交易过程,只是当时我不相信有如此的好事而置身事外,不过是3 000万的用汇者之一。
签订3 000万美元的当事人,面临着数台电视机是送还是代买的定性问题,前者属行贿受贿行为。果然如此,3 000万美元的双方交易参与者将面临刑事起诉。
此时,北方理论界正在讨论特区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我第一次感觉到个人的命运同特区的命运以及北京决策者的态度是如此密切相关。
据知情人透露:调查组已经提请深圳检察院拘留张西甫来配合案情调查。动议提交到深圳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兼市长梁湘认为证据不足,反对抓人。对于涉及案件的性质和人员来讲,梁湘书记拒绝逮捕张西甫的决定保护了一批特区建设事业的改革者。
随着时间推移,案件淡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