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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埃里森

精心打理的良田渐渐被起伏的山岭与平缓的绿色高地取代。道路两旁的羊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少。黎明将至,太阳刚刚升起,自由之月还在天幕西侧低垂,路上就已经热起来了。

除了热,这路段还危机四伏。尽管前后都不见人影,但我知道追踪者们可能已出发来围捕我了:在南方和东方,士兵们守卫着和黄国交界的边境线。北边与易普森有争议的国境线上也有士兵巡逻。只有东边没有士兵,因为那里不需要任何守卫。

山岭变成了峭壁和悬崖,山间的小径大多被从这里经过的成千上万只羊毁得差不多了。我挑了条还可辨认的小路,就这么循路东行。有时候,小径会变成一面紧贴山壁,一面是悬崖的羊肠小道,我只能下马牵着“希特勒”一路步行,让“希姆莱”紧跟在后。

中午时,我到了一栋房子前。

房子前面站着一个女人,双手握着一支长矛,长矛的尖端草草绑着石制的矛尖。她看上去四十岁左右,胸部已经有点耷拉了,但仍还鼓鼓囊囊的,屁股很大,肚子隆起,目光炯炯。

“下马!离我的房子远一点,你这天杀的强盗!”她尖叫道。

她手中的长矛在不断颤抖,毫无威胁可言,但我还是跳下马来,希望能说服她让我休息一下。骑马跑了这么久,我的腿和背疼得都直不起来了。

“仁慈的女士,我毫无恶意,请您不要害怕。”我用最礼貌而温和的口吻说道。

她仍握紧长矛,矛尖对准我前胸:“最近这山里一多半的人都被抢了。那些士兵们突然就往南、往北去找什么国王的儿子了。我怎么知道你兜里没藏着刀子,没想着从我这儿偷点什么东西?”

脖子上的刀疤应该已经痊愈,只剩下一条白线。可能不到中午,连这条白线也会消失。于是我解开斗篷丢在地上,张开双臂,胸前的双乳也自然挺立起来。她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我别无所求,只希望有张床能休息,还有件适合远行的衣服,您能帮帮我吗?”

她不再高举长矛对着我,蹒跚着靠近点,然后猛地伸手抓住我胸前的乳房。突然袭来的疼痛和羞耻让我不由得叫出了声。

她笑了起来:“好吧,你这可怜样可不像装来骗我们老实人的。进来吧,小小姐,我能给你弄张草垫子,如果你不怕被扎到的话。”

我当然不怕。尽管给自己骗了张床,我却仍为自己装成女人而暗自羞恼。我是一匹狼,却不得不装成一只友善的狗,靠别人的施舍换了一席草垫。

进门后,我有点惊讶,房子里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要大,然后才意识到房子是贴着山建的,在山壁上挖出洞穴充作了新的房间。我不由得伸手摸了摸岩壁。

“小小姐,山洞才好呢,冬暖夏凉。”

“可以想见。”我点了点头,下意识地让嗓音变得更柔和而尖锐,“他们为什么要追踪国王的儿子?”

“我想吧,国王的儿子一定犯了啥不得了的大事儿。今儿早上,传言像风一样迅速袭来,好像全国的士兵都出动了。”

我不禁惊讶父亲竟允许丁特花这么长时间,消耗这么多人力来追踪我。他们竟然还公开宣称是在寻找国王的儿子,“他们就不怕国王的儿子朝这个方向来吗?”

她瞥了我一眼。大概有那么一会儿,她在猜测我的身份,但很快就抛开怀疑回答道:“你在开玩笑吗?你不知道这儿离库库艾的森林就两里路吗?”

已经这么近了吗?我装出毫不知情的样子:“这意味着什么?”

她摇了摇头:“他们说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进了那森林就没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

“连出来了才死的也没几个吗?”

“根本没人出来过,小小姐。喝口汤吧,虽然闻起来像羊屎,但这可是真正的焖羊肉。上周刚杀了头母羊,我用文火一直炖到现在来着。”

那汤闻起来确实有点像羊屎,可尝起来却还不错。草草吞了几口汤,我就觉得困意上头,迷迷糊糊地从桌边起身,走向角落里她指给我的那个草垫。

再醒来时,周身已是一片昏黑。壁炉里还有几星余火闪着或明或暗的光。我看见那个妇人的身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低声哼着什么歌谣。那曲调简单却美丽,有如海浪起伏。

“这曲子有歌词吗?”我问道。她没有听见,我复又沉沉睡去。再醒来时,一支蜡烛正在我面前闪耀,那妇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见我猛然睁大眼睛,她才尴尬地退开两步。夜间寒冷的空气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外衣已敞开,胸前双乳裸露在外。我连忙遮住身体。

“对不住了,小小姐。”那妇人说道,“刚才来了个士兵,他在找个叫兰尼克的十六岁的年轻人。我跟他说,这一路都没见过这样的人。这里只有我和女儿。可你的头发太短了,不像个女孩,我得给他瞧瞧证据,不是吗?这才打开了你的衣服给他看来着。”

我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觉得吧,你不想让那士兵知道你是外来户。对了,我还把你的马放走了。”

我跳了起来:“我的马?它们在哪儿呢?”

“士兵在路口找到它们了,离这儿很远的地方,马背上啥都没有。你的东西被我藏在床底下了。”

“为什么!女人!没了马我怎么上路?”尽管这女人救了我一命,我却仍觉得像被人出卖了一样。

“没了马你就没脚了吗?再说了,你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也用不上马了。”

“你觉得我要去哪儿?”

她笑了:“哈,你有个漂亮脸蛋,小小姐,当男当女都漂亮,还年轻,看上去高贵,像个国王的孩子。我要有你这么个女儿,准得高兴坏了。国王要有你这么个儿子,也得高兴坏了。”

我什么都不说了。

“我觉得吧,”她说道,“你现在没地儿去了,只有库库艾的森林了。”

我笑了:“所以,我该就这么进去,然后一去不复返?”

“对外地人、低地人,我们都说那森林进不得。”她笑道,“只有自己人才知道那森林能进人,往里跑个几里地,摘点黑莓、水果什么的,还是能出来的。当然,偶尔也发生点奇怪的事,但只要你不去森林中心,一般都没事。”

我完全醒了过来:“你怎么认出我的?”

“你一举一动都像个上等人,每句话里都透着贵族味。小伙子,好吧,小小姐。管你是男是女呢。我只是不喜欢平原上那些穆勒家族的人,他们自觉了不起,好像天生就该统治别人似的。如果你要从穆勒国王的手心里逃出去,我一定会站在你这边。如果需要的话,我也不介意帮你一把。”

我从没想过王国的臣民会这么看待父亲,便忍不住去想,如果自己还是王室成员,该怎么对付她。但不管怎样,眼下这可帮了我大忙。

“我给你打了个可以扛在肩膀上的包裹。”她说道,“里面还有食物和水,希望你喜欢冷羊肉。”

总比饿着肚子好。

“别吃那些白莓,哪怕长在寻常灌木上的也别吃。咽下去一颗,过不了几分钟你就没命了。那些有点发肿的水果,碰都别碰。还有,小心别踩上那些烟黄色的蘑菇,不然接下去的几年,你都得带着它们留给你的疤痕过活了。”

“我还没决定是否要进森林呢。”

“不进森林,你还能去哪儿呢?”

我站起身,走向房门。异议之月正高悬于天空正中,月光昏暗,有云笼罩。自由之月还未升起。

“我还有多少时间?”

“自由之月升起你就得走了。”她说道,“我带你到森林边上,你在那儿等太阳升起来。然后进森林,一直朝东走,但要往南边三分之一那样,一直走到一个湖边上。正南边的那条路能保你一路安全走到琼斯。别走小路,如果你看到人影,不管是男是女都躲远点。还有,别在意白天黑夜。”

她从一个大箱子里拿出件女人的衣服递给我。这衣服满是补丁,样式古旧,但却朴素干净。

“这是我自己的衣服。”她说道,“可等我要死的时候,不知道还穿不穿得上。过去这十几年里,我可胖了不少。”她大笑着,把衣服塞进我的背包里。

自由之月升起来了,她带我出门朝着房子正东方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嘟哝个不停:“弄那么多士兵干啥,我说?他们只会把那些硬金属擦擦亮,然后捅到别人肚子里。可然后呢?这世界有啥变化吗?我们就能飞到上层世界去了吗?‘背叛星’上的人们就能不这么杀来杀去了吗?我们就像几只狗,为了根骨头就咬来咬去。可赢了又能怎么样?多得根骨头吗?然后呢?就有希望了吗?一根骨头就改变了啥吗?”

一枚箭矢从黑暗中飞出,直入她的脖颈。她扑倒在地,就这么死在了我眼前。

两名士兵走到了月光下,高举着弓,箭在弦上。一人松开弦时,我已弯腰避开。但另一枚箭还是刺入了我的肩膀。

我把行李甩在地上,掏出匕首刺入其中一人的胸膛,再把另一人踢翻在地。我用的格斗术比一般军队里教的更简洁有效。

等他们俩都被我放倒在地后,我把他们的脑袋都割了下来,以确保没人能活过来,告诉别人发生了什么事。我从两把弓里挑出较好的那把,收走了所有的玻璃箭矢,这才回去看看那妇人的情况。但拔出她喉咙上的箭矢后,伤口也没有自愈。她可能属于家族最老最偏的分支,穷得用不上最好的基因技术,没法把自愈的能力一代代传下来,所以不会像王族和王族的士兵那样死而复生。

不会变成再生圈里饲养的那些怪物。

也不会变成我。

我割开手掌,让血滴落在她脸上。然后拔下还刺在肩上的箭头,塞到她手里。这箭头能让她在另一个世界犹有力量自保,尽管我一直觉得可能并没有那样的一个世界。

把包裹搭上肩膀让我的伤口隐隐作痛。那伤口很深,但我所受的训练就是忍受痛苦。而且,肩上的伤迟早会痊愈,就像我手上的伤一样。我沿着道路向东走去,很快就走到了库库艾森林的边缘。那些黑色树木投下的巨大阴影笼罩了我。

那片森林庞大得像一整片雷雨云,挡住了自由之月投下的光芒,只留下一片黑暗。森林边缘的树木非常齐整,仿佛什么伟大的园丁种下了一整片果园,而森林边缘的这些巨大树木,只是用来阻拦外人的栅栏。但就算如此,它们仍庞大得不可思议,仿佛从几百年前,甚至几千年前就生长在这里了。

甚至在我们抵达这星球之前,它们就已生长在这里了。

三千年前,共和国(历史学家们说“共和国”不过是统治着那些软弱阶层的独裁者们,为掩耳盗铃而起的名字)的舰船把一些叛乱者和他们的家族一道扔到了这颗名为“背叛”的星球上。所有人都被判流放,直至能自行建造船只离开为止。“造出飞船来。”负责的人冷笑着宣判道,他们知道银子就已经是这星球上最硬的金属了。

但我们可以买到金属,只要我们能拿出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来交易。于是每个家族都在努力寻找能放进交易馆那些闪光盒子里的东西。就这么过了几百年,然后又是几百年,交易馆取走里面的东西,又原封不动地还回来。直到我们靠着基因工程带来的再生能力,生产出了那些血淋淋的交易物,才换来了铁。

也有些家族不像我们这样忙着跟流放我们的人交易。舒瓦兹人就一直藏在沙漠里,没人想去那鬼地方看看他们在干什么。库库艾人生活在这黑森林的深处,从未离开过,也从没被外人打扰过。所有人都害怕这片神秘的、不可穿越的森林。尽管森林就位于穆勒王国的东部边境上,我的父亲和我的家族,却从未想过朝这个方向开疆拓土。

四下里又冷又静。尽管我看见灌木上开着不少花,却没有听到一声鸟叫或者一声虫鸣。然后太阳升起来了,我也跟着起身,朝森林深处,东偏南的方向前进。

一开始还有阵阵温柔的晨风吹拂,而后那风便消失了,树梢的叶片都陷入了一片静止中。森林里的鸟很少,而且都像是熟睡了一样,立在树梢动也不动。脚下也从没有什么小动物。让我怀疑是否这就是库库艾的秘密——除了树木,什么都活不下来。

看不见太阳,我只能靠排成行的树来确定方向。东偏南,我不停对自己重复这个方向。那个女人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我为什么要哀悼她?我根本不认识她。

我走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又是几个小时。饿了,我就咽几口羊肉。找到树莓我就统统咽下去,除了那些白色的。可尽管走了这么久,头顶枝叶间射下来的阳光却一直没改变方向。倒是林间小路的方向不时改变,忽而向左,忽而向右。但我始终铭记那个女人的声音,“别走小道”。

最后,我实在累得抬不动腿了。可这一天还没有过去。在军中训练时,长途跋涉是家常便饭,一直练到我能这样从早走到晚,而不会觉得肌肉酸痛为止。可眼下,太阳的位置几乎没变过,我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已经累成这样了。难道空气里有点什么东西?某种元素,抑或某种毒,让我变得虚弱了?还是最近几次伤口自愈消耗的体力太多了?

我不知道,也顾不上去想,只随便找了棵大树把行李一扔,倒头就睡,睡得很熟,连一个梦都没有。

我睡了很久,久到当我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我就跳起来继续前行。

然后又这么走了一天,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我就已经快累倒了。这一次,我逼着自己继续走下去,想象着自己是一台机器,不停向前,永无止歇。小心地避开纠缠的根须,从厚厚的落叶中找出落脚处,攀上岩石,滑下沟壑,再从另一面爬上去。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在逼着自己继续前进上了,几乎意识不到路程如何艰苦。不,可能我有意识,只是每越过一个障碍,它就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我觉得自己就这么走了好几天,可太阳自始至终高高挂在天上。

一开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觉得疲倦,让我感到恐惧。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完全再生体质让我的身体开始崩溃了。但这不可能啊。因为我还能一路走个不停,跨过的距离也足以证明自己并未变虚弱。还是说完全再生体质会带来某种让人渴睡的并发症?可我不也控制住了睡意吗?就连再生圈里的那些完生体,哪怕他们陷于绝望、无力挣扎时,好像也没有比正常人睡得更多。至少我从未听说过这样的症状。

一个突然涌出的念头让我稍感安慰:发生在我身边的这些怪事,并不是由我自身导致的,而是源于库库艾森林的某种神秘之处。有没有可能是森林渗出了某种奇妙的化学物质,让人虚弱?或者是某种疾病?或者空气中形成了某种奇妙的混合毒素,让我产生幻觉,失去时间感,让我像一个三天没喝水,只一心渴望弄点水喝的人那样渴望睡觉?

或许这能解释为什么人们这么畏惧而又憎恨库库艾。一个人如果走进这片森林,就会发现自己的时间感完全错乱了,他会觉得自己在几分钟里就走了好几里路,然后疲倦征服了他,他倒头一睡就是二十四个小时。等他再起身,再走了几米路,然后又觉得自己已经走了一天了。只要很短的时间,他吸入的毒素就累积到足以致命;或者不那么直接,只是让人想睡,然后一直睡到脱水,继而死亡。

所以这里没什么野兽。可能有那么几种鸟能一直生活在这种空气上方,或者几种昆虫大脑小到不会受这毒素的影响。或许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三千年前,库库艾一族进入这片森林后,就再无音讯。

现在,我来了。这片森林把它用于自我保护的防卫机制拿来对付我了,而我眼看着就要像之前那些挑战者一样一败涂地了。流放并没有让我走向自由,而只是走向了死亡。我的躯体将被地表的昆虫和细菌吞噬,只剩下一堆白骨。再过几年,连骨头都化为飞灰。然后我就会变成这颗“背叛星”的一部分。这星球的土壤中只能长出一种金属,这金属就是人类的灵魂。人类从这星球出生,获得灵魂,而后又交还给它。

我的灵魂会是某种柔软易弯的金属吗?还是说我会化为森林大地上的一块养料,任由那些参天大树的树根把我裹住,吸收养料,再化成大树成长所需的元素?

我一路挣扎前行,一路拼命试图保持清醒,而前面那些念头就在我的脑海中穿梭来去。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觉得自己边走边做梦了来着。梦中,我变成了一棵大树,和其他一千棵大树一同进军,去消灭纳库麦那群危险的黑人士兵。在这种疯狂的梦境里,我甚至看见自己挥舞着巨大的树枝,扫倒穆勒家族的剑士,然后用树根把他们绞成碎肉。

我又变回了自身,思路更加清晰,或者说更加疯狂。这有毒的森林到底暗示着什么?我猛然意识到,在过去的整整三千年里,穆勒家族的所有人都只想着怎么逃离这颗星球,怎么获得大量的硬金属来造一艘飞船。其他的家族则想尽办法向交易馆证明他们已经为祖先叛乱的事情忏悔,希望获得赦免,结束流放。在所有提交给交易馆的各类公文中,他们这样写道:那些叛乱者阴谋反对伟大共和国,固然罪不可赦。但我们是那些叛乱者的八十代重孙,不应为祖先犯下的错赎罪。

但所有这些信件,都被撕成碎片退了回来。三千年了,在另一面控制交易馆运作的那些人,从未原谅。这让我猜想,祖先的罪过可能并没有他们宣称的那么不可饶恕。毕竟我们所接触的,描述那场叛乱的史料都是由祖先自己写就的。在他们笔下,自己大多是无辜的。但所有罪大恶极的犯人,不是都说自己是无辜的吗?在他们的想象中,所有那些受害者不都是咎由自取的吗?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抬头仰望,只想着逃离这个世界,却从未想过这世界自身蕴藏着怎样的奥秘?在我们到来之前,对这颗星球的研究并不多。我们只知道两件事:一,它可以容纳人类生存。尽管并不大,重力只有人类诞生地重力的三分之一,但这意味着我们将会很强壮,可以穿过大草原,越过参天大树开拓新世界;同时,这星球有着和我们诞生地相似的化学元素和循环体系。尽管我们不大能直接从原生动物身上获取蛋白质,却可以用这里的植物喂养我们带来的牲畜。所以,将我们送来这里是流放而不是死刑。二,在靠近地表的地方,几乎没有金属,或者根本不值得去开采或提炼。这个世界毫无价值,它没有任何金属,我们无法在这里建造出一架直抵群星的天梯。

但它真的就毫无价值吗?只是因为我们没法在这里造出飞船?这颗星球是少数能孕育出生命的地方。我们甚至根本不清楚这里为什么能孕育出生命。只知道这里的植物可以吃,这就够了吗?为什么没人好奇,这里本地的生物和环境会对我们自身造成怎样的影响?

我们对自己了解得够多了,甚至得以造出像我这样的怪物。但对这个置身其中的世界,我们却知之甚少。可这个世界是多么广大啊!仅是家族东部的这座黑森林,就能让孤独的流浪者在树下的阴影中白日做梦,错乱而死。

所有这些思考,只指向唯一的结论:我必将死亡。但这结论只让我兴奋了起来。希望能活得再久一点,能更多了解这个世界。它已经向我揭开了面纱的一角,告诉我除了向交易馆换取金属外,还有其他获得自由的方式。我们得到了一整个世界,不是吗?重力把我们束缚在这颗星球上,但如果我们不再向上攀爬,不再试图打碎头顶的这面墙壁,而是转而向下,转向我们站立的这片土地,观察我们周围的一切,从它们身上学习呢?

这兴奋让我无法自持,是否死前才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能听到植物发出的声音?不,不是说它们会说话了,而是它们的毒会刺激人的大脑,让人看到从未想象过的真实,从而了解这世界到底给我们这些外来者、陌生人准备了什么。于是当我握住树干,跌跌撞撞地在森林里行进时,我不由得默默请求这些树木继续对我说话。如果一定要死,那就死吧,可别让我就这么无知无觉地死去。

直到最后,我再也抬不起腿来,脚底好像磨开了花。可从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还不过是下午。可当我跌倒在地时,一道蓝色的光芒在我眼前闪过。湖水已近在眼前。

湖面并不宽阔,对面的湖岸,在蒸腾出的飘摇水汽中隐约可见。可左右的湖水却似无边无际,只能看到阳光在水面上反射出灿烂的金斑。是的,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

我在湖边躺倒就睡,醒来时,却发现太阳的位置丝毫未变,就跟我睡着时一模一样。

我绝望了,却又生出新的希望。我确实睡了一觉。我的肌肉酸痛,腿脚酸软无力,可我又能上路了。从体内迸发出的力量只能说明身体确实获得了休息。哪怕休息并不充分,但至少可以再上路了。而且,我没有一睡不醒。空气中的毒素也没有趁我睡着时夺去我的性命。

当然,也可能是我从树荫下走了出来,开阔的水面驱散了树木散发的毒气。能抵达这里,让我获得了一种莫名的胜利感。我开始回想“背叛星”的地图,这幅地图还是我在学校里念书时记下的。当我们的先祖最早来到这里时,从轨道上观察并绘制了这幅地图。这里有不少湖泊连绵向东分布。如果这就是那个西南之湖的话,继续向东就能抵达其他更大的湖。从湖的南岸一直行进,跟着一条大河抵达最东面的大湖,埃里森的边境就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知道湖的南角就是那个女人跟我说的该向南转向的地方,可琼斯仍在穆勒家族势力伸手可及的地方。丁特可能在那里安插了间谍,至少父亲一定会。而父亲很可能会改变主意,觉得我的死可能对穆勒家族更有利。

库库艾森林已无法击败我。我可以继续向东,一路走向埃里森——纳库麦西部唯一的家族,从那儿再择道前往纳库麦,完成父亲交付的任务,并证明自己仍忠于他,忠于家族。或许这样就还有机会返回家族,至少不用担心家族再派刺客来暗杀我。

我一路向东,向纳库麦而去。是的,我终于能看见太阳了,不再像几天前,只能从树荫间看见它的光芒。但一路走来,那种不可理喻的怪异感仍萦绕在四周。根据我脑中的地图,有一段路至少需要坚持走两天。可从太阳的位置判断,我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对此,我又发明出不少新的解释。到最后,我懒于再去思考或相信,只想象着萨拉娜的样子,回忆着她给予我的信任和爱,哪怕我们没有机会在一起,她仍无怨无悔的样子。而最后,则是对杀戮的渴望,让我挣扎着走完了最后一段林间路。我想着怎么干掉丁特和“那个贱人”,我想象着她因为受伤而疲弱不堪时,施予自身的魔咒就会解除,人们就会看清她的真面目:一只恶心、硕大、黏糊糊的肉虫,在城堡的石质地面上翻滚,所经之处只会留下一条闪亮的黏湿印迹。

我的包裹已经空了。一路走来,能找到什么树莓我就吃什么。我原本健硕的身体,现在已经瘦脱了形。胸前的双乳,原本因为在家族时良好的饮食而变得柔嫩、硕大,现在则和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瘦小而紧绷。好处是它们没那么累赘了,仿佛也懂得在危急时刻不能乱添麻烦,必须和身体的其他器官一样靠有限的食物,拼命活下去。它们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尽管刚开始时并不那么受欢迎,可现在我不再觉得它们怪异了。

带着灰色斑点、细长而苗条的白色树木映入眼底,告诉我目的地已近在眼前:白树之城,拂晓、光与叶之城——埃里森。


树木的种类一变,萦绕在我身边的毒素效力就消失无踪。兴奋之后,疲倦如潮水般涌来。跋涉千里之后,正常人都会这么疲惫不堪的。即使是个准备充分的士兵,在开阔的空地上走这么远也得花个二十天的时间,而我却是在森林里不停跋涉,又困又饿,毫无计划可言。走出森林的时候,我立刻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管天上太阳的位置变动如何缓慢,我确实走了这么远的距离,所有那些痛苦不堪和筋疲力尽都是真的。如果我还有返回穆勒的一天,如果我还能重回穆勒人民的心底,这穿越库库艾森林的奇迹之旅一定会被人们铭记在心。人们会传唱关于我的歌谣,讲述我如何在几天内,持续行军,穿过整个森林。而一个给养充足的普通人要走二十天,如果是一支军队,要再花二十天。

瞧瞧,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天真、无知而自大。

这段疯狂的旅程结束了,而剩下的旅程还要继续。但至少太阳开始不紧不慢地划过天空,我终于能一路走到夜幕降临。

早上,在一条从林间穿过的小道上,我换上了群山岭的那个妇人给我的女性衣服,并清点了手里的钱:二十二枚金环、八枚白金环和两枚用于紧急情况的钢环。行囊里还有一把匕首。

但我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在穆勒时听到的最新的消息是纳库麦正在进攻埃里森。纳库麦获胜了吗?还是双方仍在纠缠不休?

我走上大路,向东行进。

“嘿,美女!”身后响起一个绵软却尖锐的声音。我转过头,看见两个比我强壮不少的男人——尽管我十五岁就长到了眼下这么高,但毕竟还未成年,没来得及练出一身强壮的肌肉。而那两个男人,尽管衣衫褴褛,但那衣服看上去像某种制服。

“你们是埃里森的士兵吗?”我问道,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头上绑着绷带的那个男人挤出一丝扭曲的笑容:“哈,现在是那些黑鬼管事了,这里还算不算埃里森都难说了。”

所以,纳库麦赢了,或者说,就要赢了。

矮的那个男人一直没把眼睛从我胸脯上挪开。他声音嘶哑,仿佛很久没说过话了:“你要和两个老兵结伴同行不?”

我笑了。他们挑错了对象。他们把我的衣服剥了一半,才发现我有一把匕首,而且我很擅长用匕首。那个矮个的逃掉了。但看他腿上血流不止的样子,我觉得他跑不了多远。那个高个的则被我撂倒在路上,仰面朝天翻了白眼,仿佛在说:“没想到活了那么久,我却死在了这里。”我掩上了他的眼睛。

但他们给了我进入第一个城镇的通行证。


“真是活见鬼了!小小姐,你看上去像丢了半条命。”

“哦,不,”我对旅馆的老板说道,“我只是差点被强奸。”

他甩了条毯子披到我肩膀上,一边领我走上楼,一边呵呵笑着:“一个人可以只剩半条命,可不会只剩半个贞操。强奸只有成或不成的。”

“看看我身上的伤再这么说吧。”我回答道。他领我看的房间又小又简陋,但这个镇子看上去也不像会有什么更好的房子了。离开前,他帮我洗了脚,这是本地的习俗,着实有点不寻常。他轻手轻脚的,却让不习惯的我痒得咯咯直笑,但完事后又觉得轻松了不少。我想着可以向下层的穆勒平民推行这样的习俗,不由得想起茹瓦给谁洗脚的样子,然后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吗?”他看上去有点恼火。

“没什么,只是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我们那儿没有这种帮旅行者洗脚的习惯。”

“我也不是时时都遵守这习俗的,也得看对谁。你从哪儿来,丫头?”

我笑了:“我不清楚是否该去哪儿过个关,盖个章什么的。这样说吧,我来的地方不会让一个女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人袭击,但我们那儿的人也不会给陌生人什么好脸色看就是了。”

他垂下双眼:“就像书里说的一样,穷人比富人更需要温暖和照料。我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丫头。”

“但我并不是什么穷人。”我说道。他猛地站起身,我不得不连忙补充道:“我家有一栋房子,还有两个房间呢。”

他露出些许得意的笑:“是啊,有这么一栋房子,那算得上有钱人了。”他离开后,我确认门上有一道可以从里面扣上的铁闩,不由得松了口气。

早上,我和老板一家子坐在餐桌前分享了一份乏善可陈的早餐。发现自己的那份比别人的都多,让我略感尴尬。老板有两个儿子,都比我小了不少。听我说要继续旅行时,他连忙劝我不要一个人上路:“我让一个儿子给你领路,不然你会迷路的。”

“没那么难吧?我只是从这儿到首都去而已。”

老板瞪着我:“你在嘲笑我吗?”

我耸了耸肩,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这怎么就变成嘲笑了呢?”

老板娘按住了她的丈夫:“她是外来者,对这条路上的事情还不清楚。”

“我们这儿的人都不到首都去。”一个男孩解除了我的疑惑,“那里都是不敬神的人,我们都尽量离那些贵族们远远的。”

“好吧,那我不去了。”我说道。

“而且,”旅馆老板补充道,“现在首都应该都是那些黑鬼的了。”

黑鬼?我已经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连忙问他是什么意思。

“黑皮鬼崽子们。”他回答道,“黑库麦来的狗崽子们。”

他一定是说纳库麦。这么说,那些黑皮赢了。好吧。

吃完早餐,我就出发上路了。老板娘把我被撕破的衣服缝补好,两个男孩中较大的那个陪我上路,他的名字叫“无惧”。走出一里路时,我问他的信仰是什么。我听说过一些关于埃里森的传言,却没跟一个真正的信徒交谈过,除了婚礼和葬礼的仪式,我对他们的宗教一无所知。尽管他父母教导他的那些东西听起来不符合逻辑,但他却愿意遵循。对这些穷苦阶层来说,大概需要这种东西才能撑下去吧。我不由得这么想着。

最后我们到了一个插着标记的分岔路口。

“好吧,我们就在这儿分手吧,你可以回去找你的父母了。”

“你不会去首都的,对吗?”他有点畏惧地问道。

“当然不会。”我骗他道,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金环交到他手里,“告诉你爸爸,他的善良会给他带来好运的。”我把金环套在他手指上。他猛地睁大了眼睛,看来这好运有点超出他的预期。

“可你不是穷人吗?”他问道。

“当我刚到这儿时,我是穷人。”我说道,试着带上点神秘气息,“但你和你家人给我的礼物,让我变得无比富有了。别告诉别人,也让你爸爸别说出去。”

男孩的眼睛睁得更大了,然后掉转头沿来路拼命跑了。想来他听过不少善有善报的故事,而现在,我又给了他一个新的故事:天使会伪装成穷苦人出现在你面前,然后根据所受的待遇给你祝福或惩罚,以此彰显神灵的恩慈与威能。

好吧,从男人变成女人,再变成天使,那么接下来是什么?


“先交钱。”柜台的男人说道。

我掏出一枚白金环对他挥了挥,他的眼睛猛地睁大了。

“你偷的!我敢打赌!”

“小心点,你准备对着法官撒谎吗?”我反驳道,“我是来出使贵国的,却在你们最好的大道上被人拦路打劫。我的护卫杀死了敌人,却也死伤殆尽。只剩下我一个人,不得不扮成穷苦的乡下女人,才能继续上路。”

他向后退开两步鞠躬道:“真抱歉,女士。请一定允许我为您效劳。”我忍住没笑。

走出商店时,我已经穿上了那种袒胸露肩的紧身衣饰,看上去花哨得像一只锦鸡。进城时,看到女人们都穿成这样,可让我吓了一大跳。

“您从哪儿来?”离开时,他问道,“要去哪里?”

“从伯德来。”我回答道,“来见这儿掌权的。”

“那就去随便找个黑鬼,因为现在这儿白人不掌权了,女士。黑库麦的狗崽子上位了。”

走上街时,我白金色的头发颇引人瞩目,但我径直向马厩走去,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视若不见。在穆勒,那些高级妓女就是这么对穷人的窥视熟视无睹的。

是的,这就是我的转变。从人到怪物,从怪物到女人,从女人到天使,再从天使到妓女。我不禁笑了起来,无论再来个什么都无法让我惊讶了。

在马厩里,我又花了一枚白金环,买下他们最好的马车。埃里森的首都还很遥远,抵达那里时,我得拿出一副上等人的做派。

门外的石板路上,突然传来木质蹄铁雷鸣般的震响。我推开门,走出马厩。十多匹马正沿路跑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但我没有去看那些马,而是看着上面的骑手。

他们和我一样高,甚至更高一点,大概有两米,比我见过的任何克莱默人还要黑。他们的鼻子很小且高耸,不是我之前见过的黑人那样长着肥大的扁鼻子。他们所有人都带着一把铁剑和一个包铁的盾牌。

即便是在穆勒,我们也只在战时才会给士兵们装备铁质武器。这些纳库麦人到底弄到了多少铁?

马厩老板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黑鬼。”他在我身后低声道。

但我没管他,而是径直踏上街边,举手示意,让纳库麦士兵注意到我。

十五分钟后,我被扒掉了上身的衣服,捆绑着拖进了城中心的哨所。这让我觉得做一个女人似乎也并不会时时受到优待。哨所里点着一堆火,上面一只烙铁烧得正红。

“这个看上去油光水滑的。”一个士兵说道。他正在揉着胳膊肘。我完全可以一击粉碎他的骨头,让他下半辈子都不用再为胳膊肘担心;又或者把拳头塞进他的喉咙里,拽出他的舌头,让他再也没法对人这么大放厥词。但要真这么做了,就等于判了自己的死刑。所以我只能赤裸着上身站在那儿,等着受刑。然后我突然意识到,如果受刑,我的身体会立刻自愈,那时一切伪装都将毫无意义。

“安静。”这支队伍长官的声音干净利落,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国境内的任何人都得打上烙印,三周前你就该来这儿了。”

我瞪着他道:“放我离开,不然小心丢了你的小命。”要让我的嗓音像个女人那样尖厉可不太容易。但我语气里居高临下的威胁意味却没有丝毫作伪。只要解开双手,我只需三秒钟就能干掉他。哪怕这样绑着双手,也只需要三十秒。

“我是一名从伯德来的使者。”尽管从开始到现在已重复了十多次,但我仍略尽人事地强调了一下。

“没错,你是这么说来着。”他平静地回答道,并示意加热烙铁的士兵走近一点。他们太平静了,不管他们是来真的,还是想继续吓吓我,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激怒他们,刺激他们下重手,让我瞬间重伤,最好是一剑干掉我,然后把我的尸体扔到一旁不管。

我根本不用费心去装出一副愤怒的样子。在穆勒,我们只给牲畜打上烙印。哪怕奴隶都不会受到这样的待遇。所以,当那个大笑着的纳库麦士兵,拿着烧红的烙铁靠近我腹部时,我惊恐地尖叫起来,不去管我的声音是否像个女人,然后一脚踢在他下体上,这一脚哪怕是头牛都受不了。他尖叫着倒地。我只来得及注意到这一脚用劲过猛,以至于我的裙子都裂开了。下一瞬间,那名军官就用剑脊狠抽我的头,我当场晕了过去。

很快,我就在一间黑屋子里醒来。房间里没有窗户,只在天花板的高处有一个小洞可以放进光来,还有一道厚重的木门。我的头只疼了一小会儿,这让我担心自己晕了很长时间,让那些人发现我能自愈的秘密。但我随即发现身上还有伤,一定是在我晕倒后他们打的,但在那之后就立刻把我丢进来了。

这是一支受过训练、遵守纪律的部队。即使我激怒了他们,他们也没有不顾一切地强奸我。除了上身的衣服被剥开外,剩下的衣裙还好好地裹在我的身上。我立刻把被撕开的上衣穿好。衣服还是那么花哨,却不再合身——它们太紧身,太繁复,以至于没法再贴身系紧。幸好我的伤口都在背上,而他们撕开衣服时,破口都在胸前,所以只要披上衣服,就能遮住伤口了。尽管这看上去多少有些狼狈。

有人轻轻地敲了敲门。“我来给您疗伤,女士。”那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滚开,别碰我!”我试着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顽固,但在别人耳中,可能更像是歇斯底里。不管门外的是纳库麦人还是埃里森人,如果她看见那需要几天才能痊愈的伤口,在几分钟内就完好如初了,我所隐藏的秘密就毫无意义了。就算他们完全没听说过穆勒家族自愈的秘密,也会知道我身上有点不同寻常的地方。然后就是彻头彻尾的检查,哪怕我先把自己阉了,他们也会发现我的性器官和别人不大一样。

女孩又重复了一声,我让她滚开,说伯德的女人不会让任何人碰到她的血。

当然,这种风俗习惯是我临时发明出来救急的。在学校时,我学了不少各地的习俗传统。因为挺有意思的,我还额外下了点功夫,足够现编出一个像模像样的谎言,让人相信某地确实有某种禁忌或避讳。而且有些地方,女人的血确实有着堪比尸体的意义,当然大多是指经血有某种神圣或邪恶的含义,但这含义也可以拓展到所有血上。

不知当地是否也有类似的避讳,要么就是我歇斯底里的声音起了作用,女孩不再言语,就这么离开了。我就在这憋闷的房间里等着,背上传来的瘙痒让我意识到伤口已经痊愈,只留下些许疤痕。我不得不四处寻找,看看除了推门出去之外,还有没有什么逃离的办法,一面试着回忆被带来哨所时的路线,以便在逃离时能够迅速离开。

伴着吱吱嘎嘎的绞轴转动的声音,门开了,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黑人走了进来。他没带治疗用的软膏,这说明我捏造出来的避讳之说起作用了。他把一件蓝色的长袍递给我,说:“请跟我来。”

我接过长袍,他转身离开,带上了门。

我脱下身上俗滥的埃里森衣物,换上了长袍。长袍的系带在前面,后面恰好遮住了我肩膀和背上刚刚痊愈的伤口。不再那么容易露馅,让我觉得多少安全了些。我推开门,走出房间,外面的光亮让我不由得眨了眨眼睛,才看见那个穿着白袍子的人就站在离门两步之外的地方。

“你们应释放我。”我说道。

“当然。”他回答道,“我希望你能继续前往纳库麦的旅程。”

尽管他的邀请听起来很真诚,但我只是挤出一副丝毫不肯相信的表情。

“让你觉得受到了侮辱,我向你道歉。”他回答道,“但我希望你能原谅那些骄傲的士兵。我们是在纳库麦受的教育,对国境线以外的区域知之甚少。当然,相比之下,那些士兵们所知道的也就更少了。”

“我们?”

“我是一名教师。”他说道,“他们派我来请求你的原谅,并希望你能前往我们的首都。因为你弄残了我们的一个士兵,那名军官请求对你施行死刑时,才提到你自称是来自伯德的使者。在他们看来,让一个女人担任使者是不可思议的。他来自底层的树世界。在那儿,女人的全部价值就只是生孩子。但我却知道伯德的统治阶层全是女性,听说还干得相当不错,所以,我立刻意识到你的故事是真的。”

他笑着伸出手:“我没法挽回那名军官因为傲慢和无知而做下的一切。当然,他已被剥除军衔,打你的手则被砍下来了。”

我点了点头,惩罚那名军官只勉强算得上有些诚意,但要说他们真的感到抱歉,却又未必。我记起自己还曾伤着了另一名士兵,便问道:“被我踢伤的那名士兵呢?我希望他也受到足够的惩罚。”

他耸了耸眉毛:“他不这么认为。你可能不理解我们的传统,被一个绑着双手的女人,一脚踢爆了下体,他不能背负着这样的污名继续活下去。”

我装作完全理解的样子点了点头。

“现在,”他说道,“请允许我护送你前往纳库麦,在那里,你可以继续履行出使的任务。”

我回答道:“我开始考虑与你们纳库麦人结盟是否值得。此前,我们听说你们都还算是文明人。”

有那么一瞬间,他看上去像是受到了侮辱,然后露出了惨淡的笑容:“可能吧,我们还未完全步入文明。但我们正在努力。虽然在东部这边,还有很多人不理解文明的含义。但在西边,我保证,人们会有礼貌得多。”

那时我清楚还可以打退堂鼓,偷偷溜出埃里森,就此隐姓埋名,不再和纳库麦有任何瓜葛,或者至少从穆勒人的视线中消失。但不知是出于什么意愿,我决定继续完成任务,找出纳库麦人到底卖了什么才获得了这么大量的钢铁,甚至能比我们向交易馆出卖血肉换来的更多。所以我决定继续谈判:“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野蛮人,在这艰难的时世下,那些希望走向文明的人必须相互友好,才能不让那些无视法律与尊严的家伙们占了上风。”

“很感谢你这么善解人意,希望你能将这善意传达给纳库麦的掌权者。”他说道。我温和地点点头,接受了他的邀请。但坐上他的马车并开始向东驰行时,我仍觉得自己像是被卷进了旋涡中,并且已被吸进了旋涡深处,被它咬住,再也无法逃脱了。

我们每天都换马,因此一直走得很快。尽管如此,还是花了十多天的时间。一路上看到什么奇妙的植物和动物,我的向导都能立即解释出它们的习性,还跟我说了不少历史和传说。尽管听起来毫无逻辑,但随着我越深入纳库麦,那其中的意义也逐渐凸显在眼前。他也跟我讲了一些跟战斗有关的故事,我注意到每个故事,都以纳库麦战无不胜的俗滥结局告终。但他讲得非常小心,以免触怒我。

在我们沿路下榻的每个旅店,我都能得到一个独立的房间。尽管门外站着守卫,但当我冒险离开房间并走入大厅,甚至要去外面四处走走时,他们却无意跟随或限制我的行止。很显然,他们是在保护我,而非囚禁我。

一路行来,埃里森的白树渐渐变少。一种几百尺高的挺拔树木渐渐变多。道路变为在类似的大树间蜿蜒而行,一些更大的树木让库库艾森林中最古老的树木也相形见绌。我们不再睡在旅店里,而是睡在马车旁,或者在下雨时睡在马车底下。而进入森林后,似乎每天都在下雨。

直至一天下午,那名纳库麦的教师示意车夫停车。

“我们到了。”他说道。

我看看周围,却看不出周围的树木和我们一路经过的树木有什么区别。

“这是哪儿?”我问道。

“纳库麦的首都。”

我随着他的目光向上张望,才发现头顶上到处是坡道、绳索、桥梁。就在这大树上,建筑与建筑相互连接,一直向上,向四周延伸出去,直至我视线不可及的远处。

“牢不可破。”他自豪地道。

“真不可思议。”我回答道。其实我很想说只要一场大火,就能在半小时内把一切都烧个一干二净。很快,我就庆幸自己没自取其辱,因为那每日例行的暴雨又来了。大雨铺天盖地。而这一次我没法坐在马车上,或躲在马车下面。那些纳库麦人没有奔走避雨,于是我也只能站在那儿淋雨。几乎是一瞬间,就被雨水淋得全身湿透。

但几分钟后,雨停了。那名纳库麦教师转向我并笑道:“每天都会下一场这样的大雨,有时候甚至要下两场。不然的话,我们也得担心敌人用火攻呢。但既然老天这么帮忙,那唯一要担心的就是做饭时烧的泥炭总是湿漉漉的,必须先花很大工夫弄干了,才能点起火来。”

我微笑着向他点头:“这确实是个大麻烦。”很显然他猜到刚才我心里在想什么了,并希望我能弄明白,用火来对付他们的想法是多么可笑。

地上是接近六英寸厚的稀泥,让人步履蹒跚,我很惊讶他们不考虑在大路旁修点小路什么的。但很快,我就看到一道直指向上的绳梯放了下来,于是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都没机会再把脚踩在地上了。 UHGl4CFNAFzTlkV8lxh2/fTjujSIeXrHToLPfDLfyq0SyA2/NdL3EGo8b0y+zn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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