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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拒绝受玉

【原文】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左传•襄公十有五年》)

【译文大意】宋国有人拾到一块玉石,把它献给子罕。子罕拒绝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把它拿给治玉的匠人验证过,玉匠说这是块宝贝。所以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当作宝贝,你把玉石当成宝贝,如果把玉石给我,咱两人不全都丢失了自己的宝贝吗?还不如我俩人都拥有各自的宝贝。”献玉的人边叩头边说:“我怀里有这样的一块宝玉,是躲不过乡里盗贼抢劫的,今天把它献给您,就是为了免除这样一死的。”子罕于是把玉石放在街巷里,然后让玉匠认真攻治,等街巷里的百姓富裕以后,再把它放到原来的地方。

【阐释】子罕拒绝受玉这一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子罕不贪财,廉洁清明的高尚风格。子罕把不贪奉为宝贝、自己从政的座右铭,并严格恪守,作为一位国君的重臣,能达到如此境界,很是了不起。如果每一位官员都能做到这一点,天下必然大治,人民必然安居乐业。 iWjrtG1mq32Vx/SlGs0ZhtxjBhTX8hdP3ZzX118jxNWMINwUdK79EjEMd5h6mn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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