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主张:虽然他们没有正常的思考智力,但他们仍应有权享有和正常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力。
大约5~6年的时间,蒙台梭利将全部精力投在智障儿教育上,她自己宣称这是份竭尽心力的工作。她说:“我为了让这些不幸的孩子获得新的生命、能够重新投入人类的社会,在文明的世界中有立足之地,从别人的援助中站起来,并且拥有人类生活的尊严,这些年来,竭尽了所有的心力!”
1899年,她主持在都灵(意大利西部城市)召开的教育会议,会中发表一篇有关精神教育的演讲,该内容是为智障儿童伸张人权的宣言。
演说中,她深切地表示:“智障儿也是社会的一分子,虽然他们没有正常的思考智力,但他们仍应有权享有和正常儿童年一样的受教育权利。”
这篇演说受到当时意大利教育首长奇多•巴克史利博士的推崇,他并邀请蒙台梭利为罗马的教师做一连串有关特殊教育的演说。这些演说果然引起意大利人民对智障教育的关心与注意,为意大利的特殊教育打下科学性的基础。
对蒙台梭利个人而言,这些演说也促使她正式着手归纳教育原理。若想要研究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也不妨从这些演说中探知一二。
然而,这次演说所引起的最大影响,应该说是促成国立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的成立。过去一直为人们所逃避、不愿接受的智障儿,如今也因为这所学校的设立,而成为社会的一分子,重新为人们所瞩目。